專利名稱:安全騎行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鞋,具體涉及一種安全騎行鞋。
背景技術:
目前騎行鞋大多未設置安全措施,尤其夜晚的時候,后面的機動車輛不能有效了解前面自行車的輪廓,騎行十分危險;轉彎時,后方來人也無法知曉轉彎意圖。因此,需要一種新的安全騎行鞋以解決上述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實用新型目的本實用新型針對現有技術中騎行鞋的缺陷,提供一種安全騎行鞋。技術方案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安全騎行鞋采用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安全騎行鞋,包括鞋底和鞋面,所述鞋面設置在所述鞋底的上方,所述鞋面的后方設置有方向指示燈,所述鞋面的外側設置有輪廓指示燈。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安全騎行鞋在鞋面的后方設置有方向指示燈,可以方便的指示騎行者的轉向意圖;因為騎行時,騎行鞋的外側位于人體的最外側,更能顯示騎行者的輪廓,防止光線不清時,發生擦碰事故。更進一步的,所述鞋面的后方設置有反射帶。后方行來的機動車燈光照射在反射帶上,能夠清楚地知曉前方車輛信息。更進一步的,所述輪廓指示燈向外突起,所述輪廓指示燈的突起高度為1-1. 5cm。使人體輪廓擴大,預留空間,防止發生危險。更進一步的,所述反射帶為紅色反射帶和白色反射帶交錯排列形成。
圖1本實用新型的安全騎行鞋的左視圖;圖2本實用新型的安全騎行鞋的后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明本實用新型,應理解這些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在閱讀了本實用新型之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各種等價形式的修改均落于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請參閱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安全騎行鞋,包括鞋面I和鞋底2,鞋面I設置在鞋底2的上方。其中,鞋面2的后方設置有方向指示燈3,鞋面2的外側設置有輪廓指示燈4。本實用新型的安全騎行鞋在鞋面2的后方設置有方向指示燈3,可以方便的指示騎行者的轉向意圖;因為騎行時,騎行鞋的外側位于人體的最外側,更能顯示騎行者的輪廓,防止光線不清時,發生擦碰事故。鞋面2的后方設置有反射帶5。后方行來的機動車燈光照射在反射帶5上,能夠清楚地知曉前方車輛信息。其中,輪廓指示燈4向外凸起,其中,輪廓指示燈4的凸起高度為1-1. 5cm。使人體輪廓擴大,預留空間,防止發生危險。其中,反射帶5為紅色反射帶和白色反射帶交錯排列形成。
權利要求1.一種安全騎行鞋,包括鞋底和鞋面,所述鞋面設置在所述鞋底的上方,其特征在于,所述鞋面的后方設置有方向指示燈,所述鞋面的外側設置有輪廓指示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騎行鞋,其特征在于,所述鞋面的后方設置有反射帶。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全騎行鞋,其特征在于,所述輪廓指示燈向外突起,所述輪廓指示燈的突起高度為1-1. 5cm。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安全騎行鞋,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帶為紅色反射帶和白色反射帶交錯排列形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安全騎行鞋,包括鞋底和鞋面,所述鞋面設置在所述鞋底的上方,所述鞋面的后方設置有方向指示燈,所述鞋面的外側設置有輪廓指示燈。本實用新型的安全騎行鞋在鞋面的后方設置有方向指示燈,可以方便的指示騎行者的轉向意圖;因為騎行時,騎行鞋的外側位于人體的最外側,更能顯示騎行者的輪廓,防止光線不清時,發生擦碰事故。
文檔編號A43B5/14GK202890667SQ20122059230
公開日2013年4月24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2日 優先權日2012年11月12日
發明者湯淺哲, 杜偉, 于飛 申請人:禧瑪諾(連云港)實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