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具有編織部的鞋的制作方法
具有編織部的鞋相關申請的交叉參考本申請要求2011年9月30日提交的美國臨時申請61/541,851的利益,該申請通
過參考結合于此。
背景技術:
傳統的紡織和皮革鞋產品包括了編織組件。例如泡沫注模的模制的物品和/或由乙二醇二乙酸酯(EVA)泡沫制成的物品,通常不包括編織組件,因為編織組件的外表通常能夠直接模制到單件的非編織組件內。然而,這樣的人造編織樣式通常與以實際編織在一起的組件為特征的鞋產品不具有相同的外表或性能。
發明內容
本發明內容提供用于以簡單的方式引入概念的選擇,這些概念將在具體實施方式
部分進一步描述。本發明內容不旨在確定要求保護的主題的關鍵特征或必要特征,也不旨在孤立地用作確定要求保護的主題的范圍的輔助。在高的層次,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涉及具有部分編織結構的模制泡沫鞋產品。盡管公開了多個實施方式,仍然有本發明的其他實施方式將從下面的詳細說明中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變得顯而易見,其表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示例的實施方式。相應地,附圖和詳細說明本質上而非限制地認為是示例。
本發明將在下面參考附圖而詳細描述,其中圖1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靴子的側視圖;圖2A描述了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垂直帶的橫截面圖;圖2B描述了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交織有水平帶的垂直帶的橫截面圖;圖3A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圖1的靴子的編織部的外面的一部分的透視圖;圖3B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圖1的靴子的編織部的里面的一部分的透視圖;圖4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平底鞋的側視圖;圖5A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靴子殼的第一側視圖;圖5B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圖5A的靴子殼的第二側視圖;圖5C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圖5A的靴子殼的后透視圖;圖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圖5A的靴子殼的一部分的側透視圖;圖5E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圖5A的靴子殼的底透視圖;圖6A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水平帶部的一組的側視圖;圖6B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圖6A的水平帶部的一組的頂透視圖;圖6C是圖6A的水平帶部的一組的側視圖,表示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設置在圖5A的靴子殼的軸部上的水平帶部的一組。
圖7A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靴子的一部分的頂透視圖;圖7B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圖7A的靴子的一部分的底透視圖;圖7C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圖7A的靴子的底視圖;圖7D是圖7A的靴子的側視圖和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襯里的透視圖;圖8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描述構建靴子的方法的流程圖;和圖9是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描述構建平底鞋的方法的流程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本發明實施方式的主題是描述特征以滿足法律需要。然而,本說明本身不旨在限制本專利的范圍。更確切地,發明人設想所宣稱的主題還可以以其他方式具體化,以結合其他技術而包括類似于本文件所述的不同的步驟或特征或者步驟或特征的組合。而且,盡管構建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產品的方面參考“塊”而描述,術語“塊”不應當理解為在不同方面之間暗示任何特殊的順序,除非單個方面的順序得以明確地描述。此外,術語“垂直”和“水平”,如同這里使用的術語,指通常的方位而不旨在明確地分別指完全垂直和水平的方位。更合適地,如同這里使用的,術語“垂直”和“水平”用于傳遞相對于共同理解為鞋物品的底部(例如當物品由站立的穿戴者穿上時,最接近地面的部分)和頂部(例如當物品由站立的穿戴者穿上時,最遠離地面的部分)以及相對于彼此的相對方位。本發明實施方式包括具有部分編織結構的模制泡沫鞋產品。該鞋產品可以是鞋子、靴子、涼鞋或具有至少一個編織部的任何其他類型的鞋產品。本發明實施方式可以包括這里所述的特征和組件、這里沒有描述的其他特征或組件的不同組合,和由不同于這里所述的材料或材料組合制成的組件。所有這樣的應用認為在本發明的范圍之內。圖1描述了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具有部分編織結構的靴子1.如圖1所示,靴子I包括鞋底組件10和設置在鞋底組件10的頂上的上部12。鞋底組件10包括通過外底16限定出的鞋底本體14,通常沿著外底16的外周向上延伸的鞋底外周18,和內底(為使說明清楚和簡要目的,圖1中未示出)。在實施方式中,外底16包括鞋底基20,其具有構建用于接收相應數量的外底插入物30和32的多個凹口 26和28。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外底16可以是單個的堅固的件。根據實施方式,鞋芯墊片34設置在凹口 26和28之間并為穿戴者的腳弓提供支撐。上部12包括鞋面40,其設置在鞋底組件10的頂上并構建用于覆蓋穿戴者的腳。在實施方式中,鞋面40具有通常堅固的結構,由此提供包圍穿戴者的腳的連續表面42。在其他實施方式中,鞋面40可以包括任何數量的開口,例如可以提供到靴子I里面的通風。如圖1所示,鞋面40包括上開口 46。軸50通常從鞋面40的上開口 46向上延伸。軸50包括設置在下開口 54和上開口 58之間的編織部52,該上開口通過上邊緣60限定出。根據實施方式,編織部52延伸在下開口 54和上開口 58之間的整個距離。在其他實施方式中,軸50包括設置在軸50的任何位置處的一個或多個非編織部(未示出)。在實施方式中,鞋面40和軸50通過連接結構耦接,如下面更詳細地描述的那樣。軸50的編織部52包括多個水平帶70,它們與多個垂直帶72交織。根據本發明的不同實施方式,編織部52可以包括任何數量的水平帶70和垂直帶72。此外,水平帶70和垂直帶72可以構建為任何想要的寬度。在一些實施方式中,例如,水平帶70具有與垂直帶72近似相同的寬度,而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水平帶70與垂直帶72具有不同的寬度。此外,如圖1所示,水平帶70和垂直帶72的編織的構造是這樣的,使得間隙71形成在軸50的編織部52中。根據實施方式,水平帶70和/或垂直帶72可以定尺寸為使得間隙71的尺寸增加或減小。例如,編織部52中更大的間隙71可以用于便利靴子I的通風。在一些實施方式中,軸50的編織部52可以根據斜紋構造而構建。例如,在實施方式中,第一組帶定向在相對于水平面的第一斜紋方向中(假設外底16擱在水平表面上),而第二組帶定向在相對于水平面的第二斜紋方向中。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其他組的帶還可以與第一的兩組帶交織。根據不同的實施方式,帶的編織可以具有任何數量的不同構造。例如,在圖1中,帶的編織可以稱為“上一-下一”型編織。也即,每個水平帶70通過在垂直帶72上,然后在下一個垂直帶72下,然后在下一個垂直帶72上,等等。在另一個實施方式中,編織是“上一-下二”型編織,其中每個水平帶70通過在垂直帶72上,然后在下兩個垂直帶72下,然后在下一個垂直帶72上,等等。編織的任何其他構造還認為在本發明的范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認識到,水平帶70與垂直帶72的交織可以引起在每個位置處的隆起效應,其中一類帶交叉另一類。為最小化該隆起效應,在本發明實施方式中,每個垂直帶包括沿著每側的斜緣73。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水平帶70而不是垂直帶72包括斜緣以實現想要的效果。在其他實施方式中,兩組帶70和72都包括斜緣。然而,為了說明的清楚和簡要起見,只有帶有斜緣73的垂直帶72在這里示出。圖2A、2B和3B示例了斜緣73。圖2A描述了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垂直帶72的橫截面圖,用于示例典型的斜緣73的目的。如圖2A所示,垂直帶72包括外表面74 (例如面向軸50的外面的表面)和相對的(和至少近似地平行的)內表面76 (例如面向軸50的里面的表面)。垂直帶72包括在每側上的斜緣73,其通過從外表面74的邊緣延伸到內表面76的相應的邊緣的成角度的表面78而限定出。如圖2A所示,垂直帶72的整個橫截面近似地限定出梯形,其中斜緣73向內逐漸縮小,從而使得外表面74比內表面76更寬。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成角度的表面78可以彎曲,從而使得斜緣73是凹進的。圖2B描述了在組裝位置時垂直帶72的橫截面,也即,垂直帶72描述為設置在水平帶70的上面。如圖2B所示例的,水平帶70也包括外表面80 (例如面向軸50的外面的表面)和相對的(和至少近似地,平行的)內表面82 (例如面向軸50的里面的表面)。如同所示的,通過部分地容納水平帶70的外表面80的彎曲部84,斜緣73允許水平帶72相對平坦地位于水平帶70上,由于水平帶70和相鄰的垂直帶(未示出)的相互作用,該水平帶的外表面是彎曲的。圖3A表示靴子I的軸50的編織部52的外面的透視圖,示例了上述的通過垂直帶72的斜緣73促進的“抗隆起”效應。類似地,圖3B是軸50的編織部52的里面的透視圖,其更清楚地表示從垂直帶72的外表面74延伸到內表面76的成角度的表面78,由此限定出斜緣73,其容納水平帶70的彎曲部84。圖4表示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平底鞋100。如同所示的,平底鞋100包括鞋底組件110和設置在鞋底組件110的頂上的上部112。如圖4所示,上部112包括第一部114和第二部116。編織部118設置在第一部114和第二部116之間。在實施方式中,第一部114和第二部116具有光滑、連續的表面,盡管根據一些實施方式,第一部114和第二部116的連續表面有紋理,如同所需的。編織部118包括多個垂直帶120,其與多個水平帶122交織。在實施方式中,每個水平帶122穩固到其自身上,或者穩固到垂直帶120或平底鞋100的另一個部分上。在實施方式中,例如,水平帶122穩固在平底鞋100的后跟區域中的隱藏區域123中。關于靴子I,如上所述,平底鞋100的編織部118可以包括斜的編織,并可以由任何數量組的帶和根據任何數量的不同編織構造而構建。根據不同實施方式,每個垂直帶120包括類似于上述參考圖2A、2B、3A和3B所述的斜緣73的斜緣125。圖4中,平底鞋100還包括修整部130,其沿著上部112的第二部116的頂邊緣(未示出)而穩固。在實施方式中,修整部130采用一連串縫線131穩固,盡管任何其他合適的將修整部130穩固到上部112的第二部116上的方法也可以使用。如同所示的,修整部130在上部112的頂部周圍形成外周,限定出開口 132,穿戴者(未示出)可以將其腳(未示出)放置在該開口內。如在圖4中進一步示例的,平底鞋100包括插入物134.根據不同實施方式,插入物134可以由任何合適類型的織物或其他材料構建,并可以為穿戴者提供增強的舒適性。在實施方式中,插入物134是鞋墊,其只覆蓋鞋底組件110的內表面,而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插入物134覆蓋平面100的整個內表面,或其任何部分。如圖4所示,鞋底組件110包括鞋底本體140,其在上邊緣142處穩固到上部112的第一部114上。外底144沿著鞋底本體140的底部設置。鞋底本體140可以根據任何想要的形狀而構建。例如,如圖4所示,示例的鞋底本體140包括后跟部146和前腳部148,而鞋芯墊片150設置在它們之間。根據本發明不同實施方式,踏面特征152包括在外底144的一個或多個部分上。例如,在實施方式中,外底144包括凹口(未示出),例如上面相對于靴子I所述的,它們構建用于接收踏面插入物(未示出)。在其他實施方式中,踏面特征152集成在外底144的結構內。圖5A-5E、6A_6E和7A-7D表示了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用于構建靴子201 (完整構建在圖7D中示出)的過程。尤其參見圖5A和5B,靴子通過首先產生靴子殼200而構建。根據本發明不同實施方式,靴子殼200是單個、連續的件,例如由乙二醇二乙酸酯(EVA)泡沫、聚氨酯泡沫的材料,或材料的組合模制。例如,在實施方式中,為形成靴子殼200,液態EVA注入到蛤殼型模子內,其通過插入在它們之間的第三模制件而結合在一起,以在靴子殼中產生內腔205,如圖5C所示。這樣的模制過程的例子在美國專利6,439,536中描述,該專利通過參考結合于此。如圖5A和5B所示,靴子殼200包括鞋底部210和上部212。上部212包括鞋面214和軸部216。如進一步示例的,軸部216模制有多個在其中設置的垂直凹槽218。垂直凹槽218限定出多個相鄰的垂直帶部220,它們可以互相分開,以產生垂直帶201B。在其他實施方式中,靴子殼200這樣模制,使得軸部216包括多個(已經分開的)垂直帶201B。在實施方式中,孔221設置在每個垂直凹槽218的下端222處,如圖所示。如在圖5A和5B中進一步示出的,靴子殼200還包括橫向凹槽223,其指示了完全構建物品201的編織部201A的頂部位置。圖5E表示靴子殼200的鞋底部210,其包括鞋底本體210A,其通過外底210B和鞋底外周210C而限定出。如同示例的,在實施方式中,外底201B包括設置在后跟部211A和前腳部211B中的凹口 210D。鞋芯墊片210E設置在凹口 210D之間。根據實施方式,任何數量的靴子殼200的鞋底部210的不同部分可以構建為比靴子殼200的其他部更厚,由此為穿戴者提供額外的支撐和舒適性。根據本發明不同實施方式,垂直凹槽218用作切割軸部216的引導,以互相分開垂直帶部220,由此形成垂直帶201B,例如在圖7D中所示的垂直帶201B。根據實施方式,孔221指示切割開始的位置,并通過允許切割工具(未示出)插入在其中并沿著垂直凹槽218向上運動而可以便利切割過程,由此避免磨損或分裂軸部216,這可以導致將切割工具迫壓到垂直凹槽218內。而且,在實施方式中,垂直凹槽218的設計可以便利斜緣201C的生成,例如上面參考圖2A、2B、3A和3B所述的。圖5C和表示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靴子殼200的透視圖,更清楚地表示垂直凹槽218的設計。如同所示的,垂直凹槽218包括延伸在第一垂直帶部234的邊緣232和第二相鄰的垂直帶部236的邊緣233之間的薄邊帶230。該薄邊帶230從相應的孔221延伸到靴子殼200的軸部216的頂部。以這樣的方式,相鄰的垂直帶部234和236的邊緣232和233分隔開,由此允許以角度插入切割工具(未示出)。切割工具以角度插入便于(沿著垂直凹槽)將相鄰的垂直帶部234和236切割開,從而產生成角度的邊緣表面如上參考圖2A、2B、3A和3B所述的,以形成斜緣201C。例如,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具有兩個相對的成角度的切割表面的切割工具用于沿著相鄰的垂直帶部234和236的兩個邊緣232和233切割,由此沿著兩個邊緣232和233同時形成斜緣201C。在其他實施方式中,邊緣232和233模制為包括斜面,在這種情形下,相鄰的垂直帶部234和236通過切割薄邊帶230而分開(例如成角度切割表面是不必要的)。除了形成靴子殼200,構建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靴子201的方法包括形成多個水平帶201D。在實施方式中,如上所述,采用例如EVA的泡沫材料,水平帶201D形成為連續的模制帶。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水平帶20ID單獨地形成,而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水平帶20ID形成為一組水平帶部,其可以互相分開,以產生水平帶201D。圖6A-6C描述了后面的情形,其中一組300水平帶部310采用單個模制過程形成。隨著上述靴子殼200的形成,在實施方式中,該組300水平帶部310通過將液態EVA注入到蛤殼型模子內并將模子的兩側結合在一起而形成,其中模子插入物設置在它們之間,以在該組300中提供空腔312,如在圖6B中所示。如圖6A和6C所示,根據不同實施方式,水平帶部310的組300的形狀構建為對應于靴子殼200的軸部216的形狀。這樣,當水平帶201D與垂直帶201B交織時,織物編織良好并提供最終靴子201想要的形狀。例如,如圖6A和6C所示,水平帶部310的組300的整體形狀構建為使得組300的頂部314比下部316更寬。此外,如同所示的,最下面的水平帶部317構建為從頂部到底部向外逐漸縮小,以適應靴子殼200的形狀,其中鞋面214與軸部216相遇。如圖6A-6C所示,水平帶部310的組300包括在每對相鄰的水平帶部310之間的水平凹槽320。為構建靴子,通過采用切割工具沿著每個水平凹槽320切割,水平帶部310互相分開,由此形成水平帶201D。然后,每個水平帶201D能夠從靴子殼200的頂部向下滑動,使水平帶201D與垂直帶201B交織。根據實施方式,最上的水平帶201D的頂邊緣與限定在靴子殼200中的橫向凹槽223對齊。如圖7A所示,修整部330穩固到軸部216的頂部上。在實施方式中,修整部330可以是任何合適的材料,例如EVA、皮革或其他材料,并可以采用任何數量的附接設備附接,例如一連串的縫線332.根據不同實施方式,如圖7B和7C所示,靴子的鞋底組件350通過在限定于外底210B中的凹口 210D內設置踏面插入物352而完成。踏面插入物352可以采用任何數量的不同的附接機構而附接,例如膠水、縫線等。此外,如圖所示,織物插入物設置在構建的靴子201內,以為穿戴者增加舒適性。其他實施方式不包括織物插入物。任何數量的其他特征或特征的組合同樣可以包括在構建的靴子201中,而不脫離本發明的范圍。圖8是描述構建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靴子的方法800的流程圖。例如,方法800可以用于構建如圖1所示的靴子1.具有鞋底部和上部的靴子殼得以模制(方框810)。上部包括鞋面和軸部。在實施方式中,靴子殼(例如圖5A和5B所示的靴子殼200)的軸部包括多個垂直凹槽,其限定出相鄰的垂直帶部,它們可以互相分開,以產生垂直帶。在實施方式中,靴子殼模制為單個的連續件。在一些實施方式中,靴子殼這樣模制,使得孔提供在每個垂直凹槽的下端處。在其他實施方式中,靴子殼這樣模制,使得軸部包括多個分開的垂直帶。此外,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垂直凹槽包括在相鄰的垂直帶部之間延伸的邊帶,以便于最終的垂直帶的邊緣成斜角。一組連續的水平帶部得以模制(方框812)。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水平帶單個地模制。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水平帶部的組作為單個、連續的件模制(例如圖6A-6C所示的水平帶部310的組300),所述件具有設置在相鄰的水平帶部之間的水平凹槽,從而使得沿著水平凹槽的切割將水平帶部互相分開,由此產生水平帶。根據不同實施方式,水平帶部的組構建為對應于靴子殼的軸部的形狀。如圖8指示的,靴子殼的垂直凹槽分開以產生垂直帶(方框814)。根據不同實施方式,垂直凹槽這樣切割,使得每個最終垂直帶的邊緣成斜角。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斜緣在靴子殼的模制過程中形成。水平帶部互相分開以形成水平帶(假定水平帶的組形成為具有水平凹槽的單件)(方框816)。容易理解的是,在實施方式中,其中水平帶單獨地形成,互相分開水平帶的步驟將是不必要的。第一個最下的水平帶與垂直帶交織(方框818)。根據實施方式,交織通過從靴子殼的頂部以相對于垂直帶交織的方式而向下滑動第一水平帶地進行。類似地,如在方框820處指示的,其他水平帶與垂直帶交織。在方法800中,修整部附接到靴子的軸的頂部(方框822)。根據不同實施方式,構建的靴子通過踏面特征、襯里插入物等而加強。圖9是描述構建根據本發明實施方式的平底鞋的方法900的流程圖。例如,方法900可以用于生成圖4所示的平底鞋100。具有垂直凹槽的平底鞋殼得以模制(方框910)。在實施方式中,平底鞋殼這樣模制,使得孔提供在每個垂直凹槽的下端。在其他實施方式中,平底鞋殼模制為包括分開的垂直帶。此外,在實施方式中,垂直凹槽包括在相鄰的垂直帶部之間延伸的薄邊帶,以便于垂直帶部的邊緣成斜角。在一些實施方式中,垂直帶部的邊緣模制用于包括斜緣。根據實施方式,平面殼包括鞋底部,而在其他實施方式中,鞋底部分別地構建。如在方框912處指示的,水平帶的組得以模制。在一些實施方式中,水平帶的組作為單件模制,而在其他實施方式中,每個水平帶單獨地模制。垂直凹槽切割用于產生垂直帶(方框914),且如方框916所示,第一水平帶與垂直帶交織。第一水平帶得以穩固(方框918)。類似地,如方框920所示,每個其他水平帶與垂直帶交織,且每個其他水平帶得以穩固(方框922)。根據實施方式,每個水平帶可以通過將其附接到其自身、到垂直帶或到鞋子的其他部分上而得以穩固。在一些實施方式中,例如,水平帶穩固在位于平底鞋的后跟區域中的隱藏位置處,例如圖4所示的隱藏位置123。如圖9所示,修整部得以附接(方框924)且鞋底組件(如果獨立于平底鞋殼構建的話)得以附接(方框926)。根據不同實施方式,構建的平底鞋可以通過踏面特征、襯里插入物等加強。本發明已經關于特別的實施方式而得以描述,所述實施方式旨在從所有方面進行示例而不進行限制。其他實施方式將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變得顯而易見而不脫離本發明的范圍。將理解的是,某些特征和子組合是實用的,并可以在不參考其他特征和子組合的情形下應用。這理解為在權利要求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鞋產品,包括 鞋底部;和 具有編織部的上部,該編織部包括 (1)第一組帶,其中該第一組帶形成為由泡沫材料模制的殼的一部分;和 (2)第二組帶,其由泡沫材料形成,與第一組帶交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所述編織部至少部分地在限定在上部中的下開口和限定在上部的上開口之間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每個第一組帶的寬度與每個第二組帶的寬度近似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每個第一組帶的寬度與每個第二組帶的寬度不同。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所述編織部還包括多個間隙。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所述第一組帶定向在第一斜向上,而第二組帶定向在第二斜向上。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所述第一組帶定向在垂直方向上,而第二組帶定向在水平方向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所述編織部包括上一-下一型編織。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所述編織部包括上一-下二型編織。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每個第一組帶包括斜緣。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所述鞋產品包括鞋子、靴子和涼鞋中的至少一個。
12.生成鞋產品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模制具有鞋底部和上部的殼了,其中該上部包括多個垂直帶; 模制多個水平帶;和 使多個垂直帶與多個水平帶交織。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部包括限定出多個垂直帶部的多個垂直凹槽,該方法包括分開所述多個垂直帶部以生成所述多個垂直帶。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每個所述多個垂直凹槽包括在相鄰的垂直帶部之間延伸的邊帶,以便于每個所述多個垂直帶的邊緣成角度。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模制所述多個水平帶包括模制單個、連續的件,所述件具有設置在水平帶部之間的水平凹槽,該方法還包括分開所述多個水平帶部,以生成所述多個水平帶。
1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模制所述多個水平帶包括模制多個單個的水平帶。
17.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修整部附接到所述上部的頂邊緣上。
18.鞋產品,包括 鞋底部;和 具有編織部的上部,該編織部包括 (I)多個垂直帶,其中所述多個垂直帶通過互相分開多個垂直帶部而形成,其中所述多個垂直帶部作為由泡沫材料模制而成的殼的一部分而形成;和 (2)由泡沫材料形成的多個水平帶,它們與所述多個垂直帶交織。
19.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每個所述垂直帶包括斜緣。
20.根據權利要求18所述的鞋產品,其中所述編織部包括上一-下一型編織和上一-下二型編織中的至少一個。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具有編織部的鞋。鞋物品由模制的泡沫構建并包括鞋底部和上部。上部包括編織部,其通過使多個垂直帶與多個水平帶交織而構建。垂直帶可以具有斜緣,以減小交織帶導致的隆起效應。
文檔編號A43B23/02GK103027440SQ20121036593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優先權日2011年9月30日
發明者斯特凡諾·德爾比翁迪, 戴爾·貝薩姆 申請人:卡駱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