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多功能雨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雨傘。
背景技術:
人們參加戶外活動,如文體、娛樂、旅游、露營等,常需要攜帶很多物品,如雨傘、手電筒等。為了營造氣氛人們經常還會需要用到熒光棒等娛樂工具,種類繁多,體積龐大,準備起來非常不方便。現有的多功能雨傘,其結構也還是比較的單一。
發明內容
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就是提供一種多功能雨傘,既能用作文體娛樂活動的熒光棒,又能作為帶有色彩照明的晴雨傘,同時手電筒、晴雨傘等還可以單獨使用,而特別在雨天,不用一只手撐傘,一只手拿手電,方便了夜行,而在如雨夜時的露天演唱會等,則可同時起到熒光棒作用。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多功能雨傘,包括傘架、傘布、 傘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把中部設有通孔,通孔內壁架設有連接板,連接板中心設有安裝孔,所述傘架底端安裝在安裝孔內,所述傘把下端還連接有一手電筒,所述傘布上設有熒光層。優選的,所述傘把下端與安裝孔螺紋連接。優選的,所述手電筒頭部與傘把下端螺紋連接。改進的,所述連接板上下兩端面均設在通孔內部。優選的,所述傘架為折疊式傘架或直傘架。改進的,所述傘把為透明傘把,可以加強照明效果。改進的,所述傘架底端上還可連接一加強柄,加強柄底端連接在傘把上端,所述加強柄中部設有通孔一,通孔一內壁架設有連接板一,連接板一中心設有穿孔,傘架底端穿過穿孔。這樣設置,可以增加傘架與傘把的連接穩定性。優選的,所述加強柄下端與傘把上端螺紋連接。改進的,所述穿孔與傘架螺紋連接。對于帶有傘套的雨傘,還可以將所述傘套上設有熒光層,而傘布則可以根據需要設置或者不設置熒光層。本發明由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在雨傘收合時,打開手電,光源通過傘把的通孔照射到傘布或傘套上,則形成熒光棒效果,當傘打開時,則形成熒光傘效果,而在如雨夜時的露天演唱會等,則可同時起到熒光棒作用。另外在雨夜使用該傘,不用一只手撐傘,一只手拿手電筒,方便了夜行,且有更好的提醒過往車輛注意行人的效果。該多功能雨傘的手電筒也可以卸下單獨使用,實現一傘多用的功能。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圖1是本發明多功能雨傘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傘把的俯視圖;圖3為本發明加強柄的俯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1、圖2和圖3所示,為本發明多功能雨傘一種實施例,包括折疊式的傘架1、 傘布2、透明材質的傘把3,所述傘把3中部設有通孔31,通孔內壁架設有連接板32,連接板上下兩端面均設在通孔內部,連接板中心設有安裝孔33,所述傘架1底端螺紋安裝在安裝孔33內,所述傘把3下端還連接有一手電筒4,手電筒4頭部與傘把3下端螺紋連接,手電筒與傘把連接后可更加舒適的把持,所述傘布2表面設有一層熒光層。所述傘架1底端上還可連接一加強柄5,加強柄5底端螺紋連接在傘把3上端,所述加強柄5上設有通孔一 51,通孔一內壁架設有連接板一 52,連接板一中心設有穿孔53,傘架1底端穿過穿孔53,本實施例中,穿孔與傘架螺紋連接。這樣設置,可以增加傘架與傘把的連接穩定性。另外通孔一 51內處于連接板一 52兩側的空部可以嵌裝透明防水霧擋塊,使手電筒鏡面不容易糊掉。 連接板一 52也可以設為透明材質,提高透光效果。對于帶有傘套6的雨傘,還可以將所述傘套表面設置熒光層,而傘布則可以根據需要設置或者不設置熒光層。本發明中的熒光層可根據需要設置在傘布或傘套的內表面,或外表面,或內外表面均設置等不同形式。
權利要求
1.多功能雨傘,包括傘架、傘布、傘把,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把中部設有通孔,通孔內壁架設有連接板,連接板中心設有安裝孔,所述傘架底端安裝在安裝孔內,所述傘把下端還連接有一手電筒,所述傘布上設有熒光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多功能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把下端與安裝孔螺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多功能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手電筒頭部與傘把下端螺紋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多功能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架為折疊式傘架或直傘架。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多功能雨傘,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把可為透明傘把或不透明傘把。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項所述多功能雨傘,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一傘套,所述傘套上設有熒光層。
7.多功能雨傘,包括傘架、傘布、傘把、傘套,其特征在于所述傘把中部設有通孔,通孔內壁架設有連接板,連接板中心設有安裝孔,所述傘架底端安裝在安裝孔內,所述傘把下端還連接有一手電筒,所述傘套上設有熒光層。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多功能雨傘,包括傘架、傘布、傘把,所述傘把中部設有通孔,通孔內壁架設有連接板,連接板中心設有安裝孔,所述傘架底端安裝在安裝孔內,所述傘把下端還連接有一手電筒,所述傘布上設有熒光層。對于帶有傘套的雨傘,還可以將所述傘套上設有熒光層,而傘布則可以根據需要設置或者不設置熒光層。本發明既能用作文體娛樂活動的熒光棒,又能作為帶有色彩照明的晴雨傘,同時手電筒、晴雨傘等還可以單獨使用,而特別在雨天,不用一只手撐傘,一只手拿手電筒,方便了夜行,而在如雨夜時的露天演唱會等,則可同時起到熒光棒作用。
文檔編號A45B3/04GK102258242SQ20111022805
公開日2011年1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10日 優先權日2011年8月10日
發明者潘小強 申請人:潘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