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高跟鞋的設備和構造高跟鞋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易于構造并且在不影響鞋的適合度或式樣的同時 給穿戴者提供更大舒適度的鞋。本發明特別適用于高跟鞋。
背景技術:
傳統的高跟鞋具有非常不舒適的名聲。有調查信息顯示,這種鞋 的高達20%的用戶經受過與鞋直接相關的腳部疼痛,并且大多用戶在 少到使用四小時之后就經受這種疼痛。
為了理解現有技術和本發明,必須理解腳部的解剖結構和鞋構造 的基礎。為此,圖l是腳部骨骼和鞋位于腳底之下的那些部分的示意 圖。參照圖l,下面筒潔地描述了腳部的解剖結構和鞋構造的基礎。
圖l是人類腳部10的骨骼的示意性中間側視圖。為了本申請的目 的,涉及向后意味著腳部或腳跟20的后面方向;涉及向前則意味著在 定位有腳趾或趾骨31的腳部前面30的方向上;涉及中間意味著腳部 定位有腳弓40的側面;涉及側面意味著腳部的外側;并且涉及上部或 頂部和下部、底部或下面則假定腳部或鞋定位于豎直位置。
腳跟20 (也公知為踝骨)包括踝骨21和跟骨22。跟骨22的后部 下表面具有已知為跟骨結節的小隆起23。腳部的骨骼還包括舟骨41、 楔骨42、跖骨45以及趾骨或者腳趾,圖1中能看到大腳趾31。跖骨 頭46位于跖骨軸47的前端。跖骨標記為1至5,并且l表示大腳趾。
圖l中還描繪了常規高跟鞋50位于腳底之下的那些部分的局部分 解視圖。鞋50具有一般附接至鞋50的鞋底52下表面的鞋跟51,并 且鞋底52又支撐內底53,襯墊54放置于內底53上。在常規的鞋中, 內底通常從穿戴者腳跟下面區域到跖骨頭為相對硬的構造。襯墊一般非常柔性并且通常非常薄,通常厚度不超過0.5毫米。腳底通常擱置 在襯墊上。
根據常規的鞋構造方法,鞋楦是鞋在其周圍構造的式樣。在制造 期間,鞋楦的下表面擱置在內底的上表面上,并且然后鞋面在鞋楦周 圍形成并且附接至內底。最佳地,鞋楦的下表面和內底的上表面平滑 地配合起來以便適合地制造鞋。如果鞋楦的下表面或內底的上表面上 具有任何凸形,那么相應地內底或鞋楦中必須具有相應的凹形。為了 確保合格的鞋構造,在鞋的制造期間必須將任何這種凸形和相應的凹 形仔細地對準,從而就給鞋的制造帶來了額外的復雜度和/或質量控制 問題。
如同將理解到的,常規的高跟鞋(比如如圖l所示)將穿戴者的 腳部基本上置于傾斜面上。于是,在站立或行走時,腳部由于重力而 向前推壓入鞋頭。這導致了球(ball)或前腳區域上的壓力以及腳趾 被夾住,這經常會在腳部的這些區域中帶來燒灼感,以及腳部和身體 其它區域中的疲勞和不舒適。
已經提出了很多建議來提高高跟鞋的舒適度,包括本人以前專利 和出版物中的建議。例如,在1990年2月的Current Podiatric Medicine 第29-32頁的文章中,本人描述了一種高跟鞋設計,其中鞋位于腳跟 下面的那部分沒有形成從腳弓向下到球的連續斜坡,而是位于腳跟下 面的那部分相對地平行于地面。這種設計使用了硬性的塑料模制鞋中 、底,鞋中底是凹陷的以容納腳跟并且是傾斜的以將腳跟帶入更平行于 地面的平面。另外,跖骨墊結合入模制中底。
在美國專利No. 5,373,650中,本人建議了腳跟下面的矯正設備。 該矯正設備是位于腳跟下面的硬性或半硬性殼體,其在具有腳弓支撐 之下向前延伸到位于腳的跖骨頭后面的點。該設備中的腳跟被支撐為 與地面平行或者稍微向后傾斜。
在美國專利No.5,782,015中,本人已經描述了 一種高跟鞋設計,
;腳弓支撐,一該腳弓支撐i大致與穿戴者^跟骨骼二同的平面中支撐舟骨頭。本人的PCT 乂>開WO98/14083 ( 1998年4月9日公開)描述 了 一種硬性模制設備,其包括腳跟凹陷和解剖地成形的弓形器具。
現有技術中還存在著其他人用來提高高跟鞋舒適性的設計的很多 例子。美國專利No. 1,864,999、 No. 1,907,997、 No. 4,317,293、 No. 4,631,841、 No. 4,686,993、 No. 4,932,141和No. 6,412,198每個都描述 了用來提高高跟鞋舒適度的鞋嵌件或矯正設備。其中幾種涉及腳弓支 撐。 一些是硬的;其它建議了軟墊,用作提高舒適度的裝置。現有技 術的嵌件和矯正裝置通常相對龐大并且如果在制造后由穿戴者加入的 話會影響鞋的適合度。提高穿戴者舒適度的其它現有技術建議要求 每個用來制造鞋的鞋楦要進行修改以變化鞋本身的形狀。
這些現有技術的構造通過支撐或緩沖腳的部分和/或改變腳的角 度以減少向前滑動和/或改變腳的不同部分承受的穿戴者重量百分比 來提高舒適度。尤其,它們的教導建議,將腳跟置于更加水平的平面 上將重量向后移動到腳跟上、支撐腳弓、將腳趾向上調節和/或緩沖其 上承受最大比例重量的表面。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了 一種薄的柔性鞋嵌件,其能易于適應于任何式樣的 鞋并且其能在無需改變鞋楦以及連同的制造復雜性之下結合入鞋。該 嵌件具有兩個位于腳跟和跖骨下面的稍微隆起部分。盡管該嵌件僅具 有兩個稍微隆起的區域,但是其明顯增大了穿戴者的舒適度,即使鞋 跟非常高。該嵌件無需腳跟如同一些現有技術中那樣被重新定位于與 地板平面的平面。除了在這兩個稍微隆起部分之外,嵌件能非常薄, 從而最小化對于鞋適合度的任何影響并且避免了對于鞋式樣或外觀的 任何不利影響。可選地,薄的柔性嵌件能由穿戴者布置在鞋中。
根據本發明,提供了 一種用于插入高跟鞋中的設備以及利用該設 備構造鞋的相應方法。該設備包括(a)后面區域,其定位為至少在跟 骨結節前面的區域中位于跟骨之下,所述后面區域的上表面具有從該 設備的后面逐漸隆起到月牙形頂點的隆起部分,所述頂點位于在跟骨 結節前面的區域下面;和(b)前面區域,其定位為處于跖骨軸的至少一部分之下,所述前面區域的上表面具有逐漸隆起到位于穿戴者第 二和第三跖骨軸下面的頂點的隆起部分。在該優選實施例中,該設備 具有連接所述前面和后面區域的橋接或中間區域,該設備是柔性的并 且該設備的上表面在所有區域之間輪廓平滑。本發明的設備的特點和 優點在于,該設備可通用地應用于常規的高跟鞋而無需改變鞋或鞋楦。 利用根據本發明的設備,通過將該設備在制造工藝期間結合入鞋,可 以構造出鞋,或者該設備也可以由穿戴者在制造之后應用。
圖l是腳部骨骼的示意性橫截視圖以及常規高跟鞋位于腳底下面 的那些部分的局部分解視圖。
圖2是本發明的設備的一個實施例的頂部平面圖。
圖3是圖2所示本發明的設備沿著平面"III-III"截取的橫截側視圖。
圖4是圖2所示設備沿著平面"IV-IV"截取的橫截側視圖。 圖5是腳部骨骼的示意性橫截視圖以及常規高跟鞋位于腳底下面 的那些部分的局部分解視圖,其中已經插入了圖2所示本發明的設備。 圖6是本發明的可選實施例的平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本發明中,提供了提高舒適度且易于安裝在高跟鞋中的設備。 為了本發明的目的,理解為高跟鞋包括鞋跟約為l英寸或更高的所有 鞋類。當隆起部分定位在鞋中位于跖骨軸和腳跟下面時,獲得了本發 明的益處。通常,本發明的設備定位在高跟鞋的內底或襯墊上。優選 地,該設備足夠地柔性以使得其易于與內底或襯墊的上表面相符合, 該設備定位在所述內底或襯墊上。該設備可以由所屬領域一般技術人 員已知的任何材料制成,所述材料能模制或成形并且將產生在鞋的一 般使用條件下柔性的設備,同時仍保持足夠的尺寸穩定性以保留本發 明的益處。
在這個優選實施例中,該設備被成形為至少位于下述部分之下 (i)從跟骨結節邊緣延伸到腳跟緊鄰地位于跟骨結節前面那部分的腳跟部分和(ii)第二和第三跖骨軸下面的區域。該設備可在這些區域 之外延伸并且可被成形為與襯墊或內底的形狀相符合。最佳地,該設 備在將要定位在襯墊下面時比襯墊要窄。這種較窄的尺寸允許村墊的 邊緣沿著本發明的設備的邊緣粘著于內底。根據鞋的式樣,這種較窄 的構造可能是特別希望的。
該設備具有兩個明顯的隆起部分在穿戴者腳部跟骨結節前面的 區域中從跟骨結節的前邊緣隆起到跟骨下面月牙形頂點的第一明顯隆 起部分,以及定位在鞋內以位于穿戴者腳部的跖骨軸下面并且其頂點 位于第二和第三跖骨軸下面或者兩者之間的第二明顯隆起部分。笫一
和第二隆起部分由橋接或中間區域所連接。為了清楚起見,將理解到 涉及窄和寬意味著鞋或設備的左右尺寸,而涉及隆起、降低、薄、深 度或高度意味著設備的垂直尺寸。
圖3-5示出了符合本發明的設備100的示例性實施例。設備100 由柔性材料形成,例如模塑的柔性塑料或橡膠,比如聚亞氨酯、熱塑 性彈性體(TPE)、熱塑性橡膠(TPR)、聚氯乙烯(PVC)或乙烯醋 酸乙烯酯(EVA)。該設備的隆起部分具有介于約20至90之間的肖氏 A硬度,并且優選地具有介于約30至50之間的肖氏A硬度,并且最 優選地約為40。整個設備優選但非必須地具有相同的硬度。設備IOO 具有跖骨端110和腳跟端120。該設備包括兩個隆起部分130和140。 定位在后面區域中的第一隆起部分130 —般為月牙形并且定位在鞋內 以下區域的T'面,該區域緊鄰地位于穿戴者腳部的腳跟骨或跟骨22 的結節23前面。月牙形第一隆起部分130從設備的后面隆起以使得月 牙形如圖3-5所示那樣朝向。這里涉及的從設備后面隆起的隆起部分 意味著隆起的方向和月牙形的朝向。因此,當設備向下延伸到跟骨結 節之外時,將理解到隆起部分不必并且優選地不應當從設備的端部隆 起。
第二隆起部分140位于前面區域中并且定位為在穿戴者腳部的跖 骨軸47下面。最佳地,第二隆起部分的頂點位于第二和第三跖骨軸下 面或者兩者之間。第二隆起部分包括朝著跖骨頭的方向隆起到頂點的大致圓形或橢圓形狀。向前的隆起部分優選地具有定位為朝向腳跟端
120的較薄外觀和定位為朝向前端110的較寬外觀。
隆起部分的頂點優選地比設備在跖骨軸下面向前隆起部分緊鄰地 向前以及隆起部分在跟骨下面緊鄰地向后的上表面高2至8mm。在這 個優選實施例中,頂點具有類似或相同的高度。優選地,每個頂點對 于較高的高跟鞋而言較高并且對于較低的高跟鞋而言較低。而且每個 頂點優選地對于尺寸較小的鞋而言較低并且對于尺寸較大的鞋而言較 高。在最優選的實施例中,每個頂點對于18.6 (美國l碼)女式鞋而 言約為3mm并且對于對于鞋跟高度為1至5英寸的31.3cm (美國16 碼)女式鞋而言約為6mm (或者在其它等同鞋碼中,例如英國、歐洲 和日本)。由隆起部分所覆蓋的區域也隨著鞋的尺寸而變化,并且該區 域的尺寸隨著長度和/或寬度的增大而增大。通常,隆起的尺寸(就高 度和面積而言)與鞋的尺寸成比例,并且一般的比例規則適用為鞋的 長度,并且鞋的寬度隨著尺寸的增大而增大。然而,已經發現,小范 圍的尺寸能使用同一設備而不會帶來與該設備相關的提高舒適度的明 顯損失。用本發明的設備所獲得的舒適度的限制因素顯示為兩個隆起 部分的頂點的位置——在跟骨下面但是在跟骨結節前面以及在中間跖 骨下面但是在跖骨頭的后面。
該設備的近端和遠端(即腳跟后部和隆起部分140前面之下)相 對于隆起部分較薄。優選地,這些近端和遠端的深度使得它們與鞋面 包圍在內底上表面周圍的i表面平齊。'優選地,端部還被成形為一定 程度上與在位于內底表面上的鞋面邊緣之間延伸的區域相符合。該設 備這些端部的厚度通常為從0.2至lmm。
該設備位于第一隆起部分130和第二隆起部分140之間的橋接或 中間區段或區域優選地也相對于隆起部分較薄。這個區域的厚度部分 地由鞋的制造工藝期間結構整體性問題所規定。這個區域能具有較強 的材料,并且理想地應當不超過l毫米厚。總的來說,這個橋接或中 間區段或區域必須比隆起部分130和140更薄,并且優選地厚度不超 過約4毫米,更優選地厚度對于美國6碼女式鞋而言不超過約2毫米并且對于美國IO碼女式鞋而言不超過約3毫米(或者其它鞋碼中的等 同尺寸)。這種較薄的橋接或中間區域允許了該設備更加易于與內底的 形狀相符合。這個橋接或中間區域的最小寬度也在考慮到制造之下規 定,并且最佳的最小寬度是維持前面區域和后面區域相對彼此的幾何 形狀的寬度。最大寬度是將不會妨礙鞋外觀的寬度。優選地,這個橋 接或中間區域比內底窄,并且類似于設備的端部,橋接或中間區域與 鞋面包圍內底的上表面相平齊并且大致與由鞋面的邊緣在內底上形成 的區域的形狀相符合。圖6描述了該設備的一個可選實施例200,其 中前面區域210和中間或橋接區域比后面區域220窄。前面頂點是元 件240并且后面頂點是元件230。
應當注意到,與現有技術的教導相反,本發明的設備中不是提供 隆起部分來支撐穿戴者的腳弓,而是腳弓下面至少一部分橋接或中間 區域比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130、 140的頂點薄。也就是說,在傳統的 腳弓支撐通常將定位在鞋中時,腳弓下面的至少一部分區域是空的或 者低于相鄰區域從而使腳弓部分地未被支撐。
優選地,設備上表面的輪廓平滑,沒有可能會導致不舒適的尖銳 過渡或者邊緣。尤其,設備的隆起部分的頂點和周圍區域之間的過渡 是平滑的。
如上所述,本發明考慮了一單個結合有兩個隆起部分的柔性設備。 本發明還考慮了兩個分離的柔性設備,每個柔性設備包含上述隆起部 分之一并且它們一起實現了本發明的優點。本發明逸考慮了 一單個柔 性設備,其包含上述隆起部分中之一或另一個并且其與結合有另一隆 起部分的鞋或鞋部件一起使用。最后,本發明考慮了結合有任何前述 實施例設備的鞋。
設備100優選地在制造工藝期間定位在鞋50中。于是,本發明還 提供了一種構造高跟鞋的方法,其包括(a)組配鞋面、內底和鞋底; (b)在內底上安裝柔性設備,該柔性設備包括(i)定位為在跟骨結 節前邊緣前面的區域中處于跟骨下面的后面區域,所述后面區域的上 表面具有從該設備的后面逐漸隆起到月牙形頂點的部分,所述頂點位于在跟骨結節前面的區域之下;(ii)定位為處于至少一部分跖骨軸下 面的前面區域,所述前面區域的上表面具有從跖骨頭后面的位置逐漸 隆起到處于第二和第三跖骨軸下面的頂點的部分;(iii)連接所述前面 和后面區域的橋接或中間區域;和(iv)所述設備的上表面在所有區 域之間平滑地過渡;和(c)將村墊固定至內底和設備。執行這些步驟 的順序是制造商的選擇。在本發明的一個優選實施例中,設備100定 位在鞋50的內底53上,然后將襯墊54附著至內底和設備100的頂部。 還考慮到,在某些實施例中設備100可在制造之后或銷售之后安裝, 例如通過在制造之后放置在內底53或襯墊54上。設備100也可借助 于比如膠水、壓敏膠粘劑(PSA)、鉤和環(例如Velcro⑧)或者機械 緊固件(比如釘或U形釘)之類的手段附接至內底53和襯墊54。總 的來說,將使設備的隆起部分仍然保持就位的任何手段都可用來將設 備定位在鞋內。設備100還無需與襯墊分離而是可以與襯墊成整體。
為了便于設備的正確定位,該設備可提供有定向該設備的標記或 結構。這些標記可以是箭頭或者該設備本身可構造有用作定向該設備 的點。
兩個隆起部分可形成為分離的部件并且分別定位在鞋中。在此情 況下,該設備的兩個隆起部分之間的區域與內底或襯墊成整體并且無 需是柔性的。又一種可選的制造方案是將一個隆起部分結合入內底并 且這個結合的隆起部分也無需是柔性的。另一種可選方案是將一個或 兩個隆起部分結合入襯墊。然而,為了易于制it,具有由橋接或中間 區段所連接的分離隆起部分的一單個設備是優選的。在所有情況下, 該設備安裝在鞋內底上的部分必須足夠地柔性以使得易于與它們所要 安裝到其上的內底的上表面相符合。
本發明的設備相對于現有技術而言提供了預料不到的優點。例如, 盡管后面隆起部分僅幾個亳米高,但是該設備使得由腳部承載的重量 明顯朝著腳跟偏移并且離開腳的前腳區域。于是,該設備減少了與穿 戴有跟鞋相關的腳趾疼痛以及通常的下背部疼痛。因而,利用這種設 備減少或避免了與使用高跟鞋特定相關的腳部疼痛。該設備還重新定位踝部以增大穩定性。
另外,該設備無需用于制造常規鞋的鞋楦中的任何變化;而是, 該設備能簡單地由制造商或穿戴者放置于常規構造的鞋中。該設備也 不會顯著地影響鞋的適合度,因為其基本上不會擠入鞋中并且從而減 少腳部可用的空間。
權利要求
1.在一種具有鞋底、鞋面和內底的高跟鞋中,其改進包括安裝在內底上或形成為內底的一部分的設備,所述設備包括a.后面區域,其具有第一上表面并且定位為至少處于在跟骨結節邊緣前面的穿戴者跟骨區域之下,所述后面區域的第一上表面具有從該設備的后面逐漸隆起到大致月牙形頂點的第一隆起部分,所述頂點位于緊接著跟骨結節在該跟骨結節前面的所述跟骨區域下面;b.前面區域,其具有第二上表面并定位為至少處于穿戴者跖骨軸的一部分之下,所述前面區域的第二上表面具有逐漸隆起到位于穿戴者第二和第三跖骨軸下面的一頂點的第二隆起部分;c.中間區域,其至少一較薄部分比所述后面和前面區域的頂點薄,所述中間區域連接所述前面和后面區域;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上表面被平滑地構造輪廓,以及其中所述設備使得由穿戴者足部承受的重量移向腳跟并且離開足的前腳區域。
2. 如權利要求l的高跟鞋,其中前面區域的笫二隆起部分的頂點 相對于緊接著第二隆起部分在其前面的表面為2至8mm高。
3. 如權利要求2的高跟鞋,其中前面區域的第二隆起部分的頂點 的高度相對于鞋的尺寸和高度成比例。
4. 如權利要求3的高跟鞋,其中前面區域的第二隆起部分的頂點 的范圍從對于18.6cm即美國1碼女式鞋的3mm到對于31.3cm即美國 16碼女式鞋的6mm。
5. 如權利要求l的高跟鞋,其中后面區域的第一隆起部分的頂點 相對于緊接著笫一隆起部分在其后面的表面為2至8mm高。
6. 如權利要求5的高跟鞋,其中后面區域的第一隆起部分的頂點 的高度相對于鞋的尺寸和高度成比例。
7. 如權利要求6的高跟鞋,其中后面區域的第一隆起部分的頂點 的范圍從對于18.6cm即美國1碼女式鞋的3mm到對于31.3cm即美國16碼女式鞋的6mm。
8. 如權利要求l的高跟鞋,其中前面的第二隆起部分的形狀朝著 穿戴者跖骨頭變寬并且朝著跖骨軸的后面變細。
9. 如權利要求8的高跟鞋,其中前面的第二隆起部分為橢球形。
10. 如權利要求l的高跟鞋,其中該設備是柔性的。
11.如權利要求l的高跟鞋,其中所述較薄部分從該設備的中間側 延伸到該設備的側面。
12. 如權利要求l的高跟鞋,其中至少所述中間區域是柔性的。
13. 如權利要求l的高跟鞋,其中所述笫一和第二隆起部分是該設 備的最厚部分。
14. 如權利要求l的高跟鞋,其中該設備除了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 和從第 一和第二隆起部分到該設備其余部分的過渡之外的所有部分的厚 度都不超過lmm。
15. 如權利要求3的高跟鞋,其中后面和前面區域的第一和第二隆 起部分具有大約相同的高度。
16. 如權利要求l的高跟鞋,其中至少第一和笫二隆起部分具有20 至90的肖氏A石U。
17. 如權利要求16的高跟鞋,其中至少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具有 35至50的肖氏A硬度。
18. 如權利要求17的高跟鞋,其中至少所述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具 有約為40的肖氏A石t變。
19. 如權利要求16的高跟鞋,其中整個設備全部都具有大約相同的 肖氏A硬度。
20. 在一種具有鞋底、鞋面和內底的高跟鞋中,其改進包括安裝在 內底上或形成為內底的一部分的設備,所述設備包括a. 后面區域,其具有第一上表面并且定位為至少處于在跟骨結 節邊緣前面的穿戴者跟骨區域之下,所述后面區域的第 一上表面具有從 該設備的后面逐漸隆起到大致月牙形頂點的部分,所述頂點位于緊接跟 骨結節在該跟骨結節前面的跟骨區域下面;b. 前面區域,其具有第二上表面并且定位為至少處于穿戴者跖 骨軸的一部分之下,所述前面區域的第二上表面具有逐漸隆起到位于穿戴者第二和第三跖骨軸下面的頂點的部分;c. 中間區域,其至少一部分比所述后面和前面區域的頂點薄, 所述中間區域連接所述前面和后面區域;其中所述前面區域和所述中間區域比所述后面區域要窄; 其中所述設備使得由穿戴者足部承受的重量移向腳跟并且離開足 的前腳區域。
21. 在一種具有鞋底、鞋面和內底的高跟鞋中,其改進包括安裝在 內底上或形成為內底的一部分的設備,所述設備包括a. 后面區域,其具有第 一上表面并且定位為至少處于在跟骨結 節邊緣前面的穿戴者跟骨區域之下,所述后面區域的第一上表面具有從 該設備的后面逐漸隆起到大致月牙形頂點的第一隆起部分,所述頂點位 于緊接著跟骨結節在該跟骨結節前面的所述跟骨區域下面;以及b. 前面區域,其與所述后面區域間隔開,具有第二上表面,并 定位為至少處于穿戴者跖骨軸的一部分之下,所述前面區域的笫二上表 面具有逐漸隆起到位于穿戴者第二和第三跖骨軸下面的一頂點的第二隆 起部分;其中所述第 一和第二上表面被平滑地構造輪廓, 其中所述設備使得由穿戴者足部承受的重量移向腳跟并且離開足的 前腳區域。
22. 如權利要求21的高跟鞋,其中前面區域的第二隆起部分的頂點 相對于緊接著第二隆起部分在其前面的表面為2至8mm高。
23. 如權利要求22的高跟鞋,其中前面區域的第二隆起部分的頂點 的高度相對于鞋的尺寸和高度成比例。
24. 如權利要求23的高跟鞋,其中前面區域的第二隆起部分的頂點 的范圍從對于18.6cm即美國1碼女式鞋的3mm到對于31.3cm即美國 16碼女式鞋的6mm。
25. 如權利要求21的高跟鞋,其中后面區域的第一隆起部分的頂點相對于緊接著第一隆起部分在其后面的表面為2至8mm高。
26. 如權利要求25的高跟鞋,其中后面區域的第一隆起部分的頂點 的高度相對于鞋的尺寸和高度成比例。
27. 如權利要求26的高跟鞋,其中后面區域的第一隆起部分的頂點 的范圍從對于18.6cm即美國1碼女式鞋的3mm到對于31.3cm即美國 16碼女式鞋的6mm。
28. 如權利要求21的高跟鞋,其中前面的第二隆起部分的形狀朝著 穿戴者跖骨頭變寬并且朝著跖骨軸的后面變細。
29. 如權利要求28的高跟鞋,其中前面的第二隆起部分為橢球形。
30. 如權利要求21的高跟鞋,其中該設備是柔性的。
31. 如權利要求21的高跟鞋,其中所述較薄部分從該設備的中間側 延伸到該i殳備的側面。
32. 如權利要求21的高跟鞋,其中至少所述中間區域是柔性的。
33. 如權利要求21的高跟鞋,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是該設 備的最厚部分。
34. 如權利要求21的高跟鞋,其中該設備除了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 和從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到該設備其余部分的過渡之外的所有部分的厚 度都不超過lmm。
35. 如權利要求23的高跟鞋,其中后面和前面區域的第一和第二隆 起部分具有大約相同的高度。
36. 如權利要求21的高跟鞋,其'中至少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具有 20至90的肖氏A硬度。
37. 如權利要求36的高跟鞋,其中至少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具有 35至50的肖氏A硬度。
38. 如權利要求37的高跟鞋,其中至少所述第一和第二隆起部分具 有約為40的肖氏A石更度。
39. 如權利要求36的高跟鞋,其中整個設備全部都具有大約相同的 肖氏A硬度。
40. 在一種具有鞋底、鞋面和內底的高跟鞋中,其改進包括安裝在內底上或形成為內底的一部分的設備,所述設備包括a. 后面區域,其具有第一上表面并且定位為至少處于在跟骨結 節邊緣前面的穿戴者跟骨區域之下,所述后面區域的第一上表面具有從 該設備的后面逐漸隆起到大致月牙形頂點的部分,所述頂點位于緊接跟 骨結節在該跟骨結節前面的跟骨區域下面;以及b. 前面區域,其具有第二上表面并且定位為至少處于穿戴者跖骨軸的一部分之下,所述前面區域的第二上表面具有逐漸隆起到位于穿 戴者第二和第三跖骨軸下面的頂點的部分;其中所述前面區域和所述中間區域比所述后面區域要窄; 其中所述設備使得由穿戴者足部承受的重量移向腳跟并且離開足 的前腳區域。
全文摘要
描述了一種用于插入高跟鞋中的設備,其具有位于穿戴者腳跟骨骼的前邊緣下面的區域中的第一月牙形隆起部分以及位于穿戴者跖骨下面的第二隆起部分。還描述了一種利用該設備構造鞋的方法以及所得到的鞋。
文檔編號A43B19/00GK101601520SQ20091015097
公開日2009年12月16日 申請日期2004年10月13日 優先權日2004年10月13日
發明者H·J·達南博格 申請人:Hbn鞋業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