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尤其用于盔的調節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需要時, 一調節按鈕或旋輪旋轉連接于該小齒輪上,以允許使用
者使該小齒輪旋轉。該第一齒軌可在所述容座中自由平移地滑動。第一和/或第二齒軌具有可彈性變形的性質可來自于所使用的材 料,例如塑料材料如聚丙烯或TPU (熱可塑性聚氨脂彈性體),和/或來 自其本身的結構。即使以被認為是幾乎不可變形的材料例如金屬制成,只 要其結構足夠細簿,齒軌也可能是足夠彈性變形的。[311小齒輪通常也是由塑料材料制成的,例如聚碳酸酯或聚縮醛。 [32在一實施方式中,需要時結合上述特征,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齒軌
呈沿其縱向方向具有開口的縱向構件的形式。該最小距離通常相應于齒軌的一端部位置,在該端部位置,所述 縱向構件在開口的端部處抵靠在該小齒輪的齒上。因而,上面提到的最小距離相應于該小齒輪的半徑(包括齒的高 度)加上形成該齒軌的縱向構件的實心的端部部分的長度。又在另一實施方式中,可能結合上述內容中的任一項,所述裝置 包括通過連接部件旋轉連接于所述小齒輪的旋輪,該旋輪用于使所述小齒 輪旋轉。
45該小齒輪可直接與該旋輪集成一體。 [46該旋輪還可能形成封閉容座的封閉蓋。根據一第二方面,本發明還涉及具有至少一能通過調節工具調節 的尺寸的物品。[55作為特征,所述調節工具連接于或包括如上所述的一調節裝置, 且所述第 一和/或第二齒軌的平移引起對所述物品的可調節的尺寸進行調 節。在該實施方式中,兩個齒軌4、 7在一容座3中沿相反方向自由平 移T或T,地滑動,以使這些齒軌能與小齒輪l配合,小齒輪l圍繞其中軸 自由旋轉地被容納在容座3中。此外,間隙J2大于或等于第二齒軌7的第三齒9的高度(第三高 度)和小齒輪1的第一齒2的高度(第一高度)之中的最小高度。為了避免齒軌4、 7在端部位置抬起的風險,可將小齒輪l的旋轉 軸與通到腔11中的兩個第二通道12b和13b之間的距離設計為小于該旋 轉軸與第一和/或第二齒軌4、 7的端部之間的最小距離。如果在構成齒軌4、 7的縱向構件4、 7中可區分出其中形成有 開口8的第一部分,即挖空的第一部分;以及在開口8的端部和縱向構件 4、 7的端部之間的實心的第二部分,長度L相應于縱向構件4、 7的實心 端部部分的長度。第一齒軌4和第二齒軌7因而將抵靠著這些接觸片10、 21。因而, 在平移過程中,且盡管正如在先前部分提到的它們可能經受的彈性變形, 但是齒軌4、 7仍可很好地保持在該小齒輪1的旋轉平面內,不會偏離軸 線。因而小齒輪1將通過其支撐件15容納于該容座3的腔11中,圍 繞軸A自由轉動R(在如上所述的暫時鎖閉部件16至20限定的范圍內)。在圖5中示出一帶6,該帶構成用于調節物品的一可調節尺寸的調 節工具6,尤其是但不僅僅是,所述物品是用于供使用者穿戴的物品,例 如盔、鞋、衣服,或者任何具有一可調節尺寸的附件。兩個端部6b和6c中的一個或兩個,皮連接于如
圖1至4所示的上 述本發明的調節裝置。
123]準確地說,這些端部6b、 6c連接于齒軌4和7。在圖5所示的實 施方式中,這些端部6b和6c甚至與齒軌4和7合在一起。
[124因而,在調節工具6的這些端部6b和6c處,可看到兩個縱向構 件4和7,如上所述每個縱向構件具有一開口 (對于第一縱向構件4來說 開口用附圖標記8表示,對于第二縱向構件7來說開口沒用附圖標記表示), 且沿開口的至少一側邊8a可看到齒列5和9。
[125通過連接于一可調節尺寸式的物品例如盔的這類調節工具6,可以通過如先前所述的使所述齒軌4、 7進行平移T、 T,來調節所述尺寸。 [126因而,例如這涉及調節盔適合于使用者的頭部、或者調節鞋適合
于使用者的腳部或腿肚。
127例如為帶或繩6的調節工具6還能以獨立的方式進4刊吏用,例如
以將希望能夠保持在一起的一組物品束緊。因而可通過調節由該帶6形成
的環圏的周長來調節所形成的打包體的緊固直徑。
[128該說明書中以上的組件僅僅作為例子給出,因而不能用于限制本發明。
129尤其是,上述給出的本發明的裝置具有兩個齒軌4、 7,但采用在 帶6的端部之一具有單個齒軌也能運行相當良好。因而另一端部固定在該 裝置本身上,不能用于調節希望調節其尺寸之一的物品例如盔。
130同樣地,在該調節裝置具有兩個齒軌4、 7的情況下,完全可以考 慮兩個齒軌4、 7中只有一個、例如第一齒軌7,能通過為此設于容座3 內的唯一間隙進行彈性變形。
[131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在該調節位置以外向該裝置施力,第一齒軌4 的平移在最初是被阻止的。但是由于第二齒軌7還是保持接合于小齒輪1, 因而該第二齒軌繼續平移。因此,在帶形成封閉環圏并且具有兩個在各端 部的齒軌的情況下,第一齒軌4開始后退,即開始反方向平移。這會使該 裝置錯位,但不會改變調節(例如使盔適于頭圍周長)。
[132然而,尤其對于將這類頭圍調節帶或調節圏應用于頭盔中,優選 使用兩個各自都能通過合適的間隙進行變形的齒軌,以避免上述提到的該 裝置的錯位。事實上,如果發生這類錯位,該調節裝置將處于不太合適的 位置(例如在頭部正面上而非在后面或旁側),且使用者在今后使用中還 得再次將其定位在合適位置。
權利要求
1.能調節物品的至少一尺寸的調節裝置,所述物品例如為用于由使用者穿戴的物品如鞋、衣服、盔或附件,所述調節裝置包括設有多個為第一高度的第一齒(2)的一小齒輪(1),所述小齒輪(1)圍繞一軸(A)自由旋轉(R)地被容納在一容座(3)中,且所述調節裝置包括至少一第一齒軌(4、7),所述第一齒軌(4、7)設有至少一包括多個為第二高度的第二齒(5)的齒列,所述第一齒軌(4、7)在所述容座(3)中以自由平移(T)方式滑動,所述第二齒(5)與所述第一齒(2)配合,以使所述小齒輪(1)圍繞所述軸(A)的旋轉(R)驅動所述第一齒軌(4、7)平移(T),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齒軌(4、7)可彈性變形,以便在所述小齒輪(1)旋轉(R)過程中當將一力(F)朝與所述平移(T)的方向相反的方向施加在所述第一齒軌(4、7)上時,所述第一齒軌(4、7)經受彈性變形,-所述容座(3)為所述第一齒軌(4、7)留出在所述小齒輪(1)的旋轉(R)平面中且垂直于所述平移(T)的方向的一間隙(j1),所述間隙(j1)至少等于所述第一和第二齒(2,5)的相應的第一和第二高度中的最小高度,從而當所述第一齒軌(4、7)經受所述彈性變形時,與所述小齒輪(1)的第一齒(2)配合的所述第二齒(5)脫離開所述第一齒(2)。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裝置包括第二齒軌U、 7),所述第二齒軌設有至少一包括多個為第三高度的第三齒(9)的齒列, 所述第二齒軌(4、 7)在所述容座(3)中自由地以與所述平移(T)相反 的平移(T,)方式滑動,所述第三齒(9)與所述第一齒(2)配合,以 便所述小齒輪(1)圍繞所迷軸(A)的旋轉(R)驅動所述第二齒軌(4、 7)平移(T,),所述第二齒軌(4、 7)可彈性變形,從而在所述小齒輪(1)旋轉(R)過程中當將一力(F,)朝與所述平移(T,)的方向相反 的方向施加在所述第二齒軌(4、 7)上時,所述第二齒軌(4、 7)經受彈 性變形,所述容座(3)為所述第二齒軌(4、 7)留出一在所述小齒輪(1)的旋轉(R)平面中且垂直于所述平移(T)的方向的間隙(j2),所述間 隙(j2)至少等于所述笫一和第三齒(2, 9)的相應的第一和第三高度中 的最小高度,以便當所述第二齒軌U、 7)經受所述彈性變形時,與所述 小齒輪(1)的第一齒(2 )配合的所述第三齒(9 )脫離開所述第一齒(2 )。
3.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或第二 齒軌(4、 7)呈沿其縱向方向具有開口 (8)的縱向構件(4、 7)的形式, 所述開口 (8)被第一側邊(8a)限定,所述第二和/或第三齒(5, 9)的 齒列沿所述第一側邊(8a)設置。
4. 如權利要求3的且具有第一齒軌(4)和第二齒軌(7)的所述的 裝置,其特征在于,形成所述第一齒軌U)的縱向構件(4)的開口 (8) 的沿其設有所述第二齒(5)的齒列的第一側邊(8a)、與形成所述第二齒 軌(7)的縱向構件(7)的開口的沿其設有所述第三齒(9)的齒列的第一 側邊相對。
5. 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座 (3)包括對中在旋轉(R)軸(A)上的一腔(11),該腔用于接納所述小齒輪(1),且所述容座包括在所述腔(11)兩側的兩個縱向部分(12, 13),這兩個縱向部分用于導引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齒軌(4、 7)進行平移 (T, T,),每個所述縱向部分(12, 13)具有第一通道(12a, 13a)和 第二通道(12b, 13b),用以使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齒軌(4、 7)通過,所 述第一通道(12a, 13a)遠離所述腔(11)設置,且所述第二通道(12b, 13b)通到圓形的所述腔(11)中,所述旋轉(R)軸(A)與所述第二通 道(12b, 13b)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旋轉(R)軸(A)與所述第一和/或 第二齒軌(4、 7)的端部之間的最小距離。
6. 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座 (3)的底部具有至少一個接觸片(10、 21),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齒軌U、7)抵靠在所述接觸片上,從而將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齒軌(4、 7)保持在 所述小齒輪(1)的旋轉(R)平面內。
7. 如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 包括通過連接部件(23)旋轉連接于所述小齒輪(1)的旋輪(14),該旋 輪用于使所述小齒輪(1)旋轉(R)。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小齒輪(1)集成于 所述旋輪(14 )。
9. 如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輪(14 )形 成封閉所述容座(3)的封閉蓋。
10. 如權利要求1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小齒 輪(1)被安裝在一支撐件(15)上,該支撐件容納于所述容座(3)內。
11. 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15)設 有暫時鎖閉部件(16, 18, 19, 20),所述暫時鎖閉部件與所述容座(3) 中的暫時鎖閉部件(17)配合,以便阻止所述小齒輪(1)的自由旋轉。
12. 如權利要求ll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迷支撐件(15)的 所述暫時鎖閉部件(16, 18, 19, 20)包括至少一個可變形的側支(16, 18),所述側支優選為半圓形并設有凸銷(19, 20);并且,所述容座(3) 中的所述暫時鎖閉部件(17)包招4殳置呈環狀的溝(17),所述溝與所述 凸銷(19, 20)配合。
13. 物品,其具有至少一個通過調節工具(6)可調節的尺寸,其特 征在于,所述調節工具(6)連接于或者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項 所述的調節裝置;并且,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齒軌(4、 7)的平移(T, T,) 引起對所述物品的可調節的尺寸進行調節。
14. 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工具(6)包 括連接于所述物品的帶或繩(6),且其至少一第一端部(4、 7)連接于或 構成所述調節裝置的第一或第二齒軌(4、 7)。
15. 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帶或繩(6)的第 二端部(4、 7)連接于或構成所述調節裝置的第一或第二齒軌(4、 7)中 的另一個。
16. 如權利要求13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該物品 用于供使用者穿戴,例如為盔、鞋、衣服或附件,所述調節能使所述物品 的可調節的尺寸適應于穿戴所述物品的使用者身體部分的所述尺寸。
17. 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該物品例如盔用于佩 戴在使用者的頭部上,所述可調節的尺寸為頭圍周長。
18. 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物品,其特征在于該物品、例如鞋用于穿在使用者的腳部上,所述可調節的尺寸為腳碼或腿肚圍長。
19.緊固帶或緊固繩(6),其用于形成封閉環圏且包括第一和第二 端部(4、 7),其特征在于,所述緊固帶或緊固繩設有如權利要求1至12 中任一項所述的調節裝置;并且,其第一和/或第二端部(4、 7)連接于或 構成所述調節裝置的所述第一或第二齒軌(4、 7),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齒 軌(4、 7)的平移(T, T,)引起對所述環的周長進行調節。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調節物品尺寸的調節裝置,尤其應用于調節用于被使用者穿戴的物品如盔的尺寸。所述裝置包括帶第一齒的小齒輪,小齒輪可圍繞一軸自由旋轉地被容納在容座中;且包括齒軌,其帶有第二齒的齒列,齒軌在容座中自由平移地滑動。第二齒與第一齒嚙合,以使小齒輪的旋轉驅動該齒軌平移。齒軌可彈性變形,以在小齒輪旋轉過程中當朝平移方向相反的方向將力施加在齒軌上時,齒軌經受彈性變形。容座為該齒軌留出一在小齒輪的旋轉平面中且垂直于平移方向的間隙,該間隙至少等于第一和第二齒中的最小高度,以便當第一齒軌經受彈性變形時,與該小齒輪的第一齒配合的第二齒與第一齒脫開。
文檔編號A42B7/00GK101564211SQ20091013877
公開日2009年10月28日 申請日期2009年2月26日 優先權日2008年2月27日
發明者A·菲克普羅, J·萊內 申請人:戴卡特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