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穿戴型頭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勞動保健器材,特別涉及一種工作用的穿戴型頭托。
背景技術:
一直以來,對于長時間伏案工作者尤其是使用電腦的工作者來說,特別容易引發頸椎病和頸肌勞損,據上海師范大學2004年統計,6年中該校 學生頸椎病的發病率上升了 16倍。本人申請的申請號為200620147889.7的專利披露了一種頭托,對頸椎 有一定的保健作用。但由于該頭托為臺式頭托,需要固定于桌緣或椅邊, 故一定程度上使身體活動受到一定限制。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更加方便實用的穿戴型頭托,它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穿戴型頭托,包括托體,還包括位于 托體下方并與托體連接的托架,以及位于托架下方并與托架連接的托座。 所述的托架包括本體和與本體連接的支撐件。所述的托架本體上設置有插柱,所述的托體和托座上設置有與插柱相 匹配的插孔。所述的托架支撐件為弧形。所述的弧形托架支撐件末端設置有片狀夾頭。 所述的弧形托架支撐件由彈性鋼絲制成。所述的托體和托座均采用仿生結構,與人體下頜骨和胸骨結構相對應。所述的托體和托座采用橡膠或海綿樣材料制成。所述的托架和托體之間設置有墊片。所述的托架和托座之間設置有墊片。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本實用新型中設置有托架,托架的弧形支撐件可繞過頸部掛夾在 肩背部上,且所述的托體和托座均采用仿生結構,與人體下頜骨和胸骨結 構相對應,因此使用起來非常方便而且舒適,佩戴或取下均非常快捷,而 且整個身體活動也不再受到限制。
圖1是本實用新型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托架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說明參見圖1,本實施例中的穿戴型頭托包括托體1,位于托體下方并與托體1連接的帶有弧形支撐件21的托架2,以及位于托架2下方并與托架 2連接的托座3。本實施例中所述的托體1和托座3均采用仿生結構,與 人體下頜骨和胸骨結構相對應,如圖2所示,本實施例中所述的托架2包 括本體23和與本體23連接的弧形支撐件21,其中托架本體23上設置有 插柱22,所述的托體1和托座3上設置有與插柱22相匹配的插孔(圖中 未示),而且所述的弧形支撐件21末端設置有片狀夾頭211。圖3是本實用新型第二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在托架2 和托體1之間設置有墊片4,托架2和托座3之間設置有墊片4,該墊片4 上設置有供托架2上的插柱通過的孔。安裝墊片4主要是為了調整托體1 和托座3之間的距離,以適應不同的使用者。圖4是本實用新型第三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在本實施例中,托架2 采用雙弧形支撐件21。本實用新型在實際應用中只要把托架2的弧形支撐件21套掛在使用 者的肩背部即可,這樣托體1與下頜骨前端相接觸,托座3與胸骨上端接 觸,而設置在弧形支撐件21末端的片狀夾頭211則與肩背部接觸,在有彈性鋼絲制成的弧形支撐件夾持下,多個體表接觸面可以保證整個穿戴型 頭托對頭部的穩定支撐,并使部分頭部重力避開頸椎,通過胸廓分散至軀 體,同時又不妨礙整個身體的活動。
權利要求1. 一種穿戴型頭托,包括托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托體下方并與托體連接的托架,以及位于托架下方并與托架連接的托座。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型頭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架包 括本體和與本體連接的支撐件。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穿戴型頭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架本 體上設置有插柱,所述的托體和托座上設置有與插柱相匹配的插孔。
4.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穿戴型頭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架支 撐件為弧形。
5.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穿戴型頭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弧形托 架支撐件末端設置有片狀夾頭。
6. 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穿戴型頭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弧形托 架支撐件由彈性鋼絲制成。
7.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型頭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體和 托座均采用仿生結構,與人體下頜骨和胸骨結構相對應。
8. 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穿戴型頭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體和 托座采用橡膠或海綿樣材料制成。
9.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型頭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架和 托體之間設置有墊片。
10.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穿戴型頭托,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托架和 托座之間設置有墊片。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穿戴型頭托,它包括托體,還包括位于托體下方并與托體連接的托架,以及位于托架下方并與托架連接的托座。由于本實用新型中的托架可以掛夾在肩背部上,且所述的托體和托座均采用仿生結構,與人體下頜骨和胸骨結構相對應,因此使用起來非常方便而且舒適,佩戴或取下均非常快捷,而且整個身體活動也不再受到限制。
文檔編號A41D13/05GK201091219SQ20072015631
公開日2008年7月30日 申請日期2007年7月17日 優先權日2007年7月17日
發明者鴻 程 申請人:程 鴻;程 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