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拆封警示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圍繞物品或者物品的一部分進行緊固的拆封 警示帶, 一旦將所述拆封警示帶緊固,在不留下所述帶已經被擅自拆封 的警示的情況下將無法將所述帶取下。具體地但非唯一地,本發明涉及 一種用于緊固行李物件的帶。
背景技術:
例如個人行李運輸的物品的運輸是受到極大關注的領域。當行李在 運輸時,總是存在行李容易被擅自拆封的時間段。這或者可能在行李無 人看管一一簡言之當行李的主人未注意的時候發生,或者甚至可能在行 李的主人已經將行李交給運輸者保管之后發生。
行李物品的擅自拆封正變得越來越普遍,并且造成慘重的損失。擅 自拆封包括僅僅打開并搜索包中的物品、從包中偷盜物品或者甚至是往 包中塞入物品。
由于擅自拆封的增加以及相應的意識的提高,需要一種簡單的方 法,用以將行李物品緊固以便能夠立即確定所述物品是否已經被擅自拆 封。
上述的對現有技術的討論并不作為公知常識。
發明內容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用于環繞物品的拆封警示帶,所 述帶包括長形的條部,所述帶設有環,設置所述環使得打開或者去除所 述環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
所述條部具有遠離所述環并可經由所述環插入的部分,并且設有附 連裝置以便選擇性地將遠端部分附連到所述條部的另一部分上從而環 繞所述物品,由此去除附連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優選地,借助于附連到條帶的帶扣來提供所述環。所述附連應該以 取下所述帶扣的任何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的方式來完成。優選 地,所述帶扣設在所述條部的近端部分,并且可以通過將所述條部的近 端端部經由所述帶扣上的環插入并將所述條部的近端部分附連回到其 本身上而使所述帶扣緊固到所述條部。在本發明的可替代的形式中,所 述環可以通過對折所述條部的近端部分并將其緊固回到其本身上的方 式來由所述條部本身形成,但是留下未緊固到所述條部本身的環。所述環的形成或者緊固的特性就在于任何打開所述環或者解除所 述環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要達到此目的的一種方法就是確條部本身的材料更加牢固。因此, 一旦嘗試分離所述條部的粘合部分, 就會撕裂所述條部的材料,從而留下嘗試擅自拆封的警示。此外,所述 條部可以形成為在嘗試分離的情況下能夠提高撕裂的可能性的形式。這 可以通過在所述條部中形成例如人字形狹縫的狹縫或者薄弱線來實現。 在本發明的可替代的形式中,所述帶上可成型有拉條,所述拉條的寬度 要比所述條部的其余部分的寬度窄,因此可以促進所述帶在縱向上的撕 裂或者沿著預定的薄弱線的撕裂。此外,可以設置裝置來防止或者阻止 所述條部的分開的部分的重新粘合。在本發明的最優選的形式中,設有指示擅自拆封的標記。例如,在所述帶的粘合的部分分開后,就會展現例如"TAMPER"的詞語。在本發明的特殊的形式中,緊固或形成所述環的擅自拆封警示部分 可以包括第一部分和可附連到第一部分的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具有至少 一個緊固部分和可分離部分,可分離部分可以不可逆地從所述至少一個 緊固部分上分離。每個所述至少一個緊固部分可通過易斷線與所述可分離部分附連, 其中從所述第一部分取下所述至少一個緊固部分所需的力大于斷開易 斷線所需的力。通過尼龍縫合可以將每個所述的至少一個緊固部分附連 到所述第一部分。優選地,通過粘合接頭將每個所述至少一個緊固部分 附連到所述第一部分。所述可分離部分也可與所述拉條結合,通過所述 拉條允許容易地抓住所述可分離部分。在一個實施方式中,所述第一部分、所述環和所述可分離部分形成 公共表面,在形成開環時就會展現該公共表面,并且該公共表面可以印 有擅自拆封指示標記。在所述拆封警示帶的一種最優選的形式中,設置所述環使其已經形 成或者緊固在所述帶內。然后所述拆封警示帶可以通過以下步驟應用到物品上用所述條部環繞物品;將所述條部的遠端部分經由所述環插入 直到所述帶圍繞物品拉緊;將所述條部的遠端部分附連到所述條部的相 鄰的部分上,這取決于所述條部圍繞的物品的構造。該附連使得任何去 除附連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所述遠端部分的拆封警示具有 上述的用于所述環的拆封警示的任何特征。在不進行所述條部的遠端部分的附連的情況下將所述拆封警示帶 適當地提供給終端用戶,所述條部的遠端部分的附連由終端用戶來完成 以便適合物品的尺寸。為了進行所述附連,所述條部的至少一部分包括 粘合層和可取下的襯層。所述可取下的襯層可以一部分一部分地取下, 當每個部分被取下時,就會露出粘合層的相應的部分。所述條部的至少一部分可以包括一個或多個孔。每個所述一個或多 個孔可成型為用以容納在橫向上延伸的第二拆封警示帶。優選地,所述 孔為在所述條部的縱向上延伸的狹縫或者孔眼的形式。此外,所述條部可以設置有可分離的標簽部分,該可分離的標簽部 分可以與所述條部的其余部分分開并由物品的主人保留。所述可分離的 標簽部分可以設置成與所述條部的遠端部分相鄰的端部部分。根據本發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用于環繞物品的拆封警示帶,所 述帶包括長形的條部,該長形的條部具有環形成部分和遠離所述環形成 部分的部分,所述環形成部分可以形成環,使得一旦形成該環,打開該 環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條部留下警示。所述條部的遠端部分可經由所述 環插入,并且設有附連裝置以便選擇性地將所述遠端部分附連到所述條 部的另一部分上從而環繞所述物品,由此解除這種附連的嘗試將會通過 所述帶留下警示。根據本發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種用于環繞物品的拆封警示帶的套件,包括
長形的條部,其具有遠端部分;
環,以去除所述環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的方式使所述 環在與遠端部分間隔的位置上附連到所述帶,所述條部的遠端部分可經 由所述環插入;以及
附連裝置,其選擇性地將所述遠端部分附連到所述條部的另 一部 分上以便環繞所述物品,由此去除這種附連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 警示。
根據本發明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種用來緊固行李物件的行李帶,其 包括長形的條部和附連裝置,該附連裝置用來緊固圍繞所述行李物件的 所述條部,其中所述條部包括在縱向上延伸的狹縫或者孔以便容納在橫 向上延伸的另一行李帶。
在關于所述條部中使用的術語"近端"和"遠端"是用來標示所述 條部的不同部分的任意術語,并且僅用來描述彼此之間的相互關系。
此處使用的術語"包括"并不意味著排除其它的附件、部件、整合 體或者步驟。
也可廣義地講,本發明包括本申請的說明書中涉及到的或者指出的 個別的或全部的部分、元件和特征,以及包括任意兩個或多個所述部分、 元件或者特征的任意或者所有的結合,并且如果此處提到的特定整合體 在涉及本發明的現有技術中具有已知的等效物,則認為這些已知的等效 物也被并入本發明中并且認為已經進行單獨闡述。
本發明包括上述的以及在下文的示例中給出的直觀的構造。
現在將參照示出拆封警示帶的優選實施方式的附圖來對本發明進 行描述。但是,應當理解,本發明并不局限于附圖中示出的優選實施方 式的特征。
圖1提供了根據本發明第一實施方式的成環部分生成閉環的拆封警示 帶的立體圖;圖2提供了成環部分生成開環的拆封警示帶的頂視圖3提供了根據本發明的拆封警示帶的拆封警示部分的立體圖4提供了圍繞空的區域緊固的根據本發明的拆封警示帶的立體圖5提供了由三條根據本發明的拆封警示帶緊固的物品的正視圖6提供了根據本發明的拆封警示帶的緊固部分的局部橫截面圖7提供了根據本發明的拆封警示帶的第二優選實施方式的俯視圖8是圖7中的帶的側視圖9是圖7的細節圖IO是圖7中的帶的近端端部的立體圖11是圖7的細節圖12是圖8的細節圖13是用在圖7的帶中的帶扣的立體圖;以及 圖14是與圖7的帶相結合的標簽部分的細節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見圖1,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于圍繞物品或者物品的一部分進行緊 固的拆封警示帶IOO。
該拆封警示帶100包括由Dupont制造的Tyvek⑧品牌的防護材料的條 部。Tyvek⑧品牌的防護材料是由通過閃蒸紡絲形成的非常細的高密度聚乙 烯纖維制成。所述纖維是隨意分布的且不定向的,并且通過加熱和加壓的 方式結合在一起一一而不是使用粘結劑、上膠機或者填充物結合在一起。 Tyvek⑧材料的條部包括位于拆封警示帶100的第一 (近端)端部的拆封警 示部分102、位于拆封警示帶100的第二 (遠端)端部的物品緊固部分104 以及在拆封警示部分102與物品緊固部分104之間延伸的本體部分106。
本體部分106形成有多個孔108、 110和112,每個孔成型為使其能夠容納第二拆封警示帶100穿過該孔,將結合圖4進行描述。從圖3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拆封警示部分102包括接近本體部分106 的第一部分302、遠離本體部分106的第二部分304以及在第一部分302 與第二部分304之間延伸的成環部分306。第二部分304包括第一緊固部分308、第二緊固部分310以及可分離 部分312。拉條314從可分離部分312延伸,該拉條314成型為使其能夠 由例如拇指和其它手指容易地抓住的形狀。可分離部分312通過第一易斷 線316與第一緊固部分308連接,并且第二緊固分310通過第二易斷線318 與可分離部分312連接。在使用拆封警示帶100之前,第一緊固部分308和第二緊固部分310 均附連到第一部分302。這種附連可以通過任意的傳統的裝置來完成,只 要從第 一部分302取下第 一緊固部分308和第二緊固部分310所需的力大 于^f吏第一易斷線316和第二易斷線318斷開所需的力。附連的一種形式可 以是通過穿過第一緊固部分308和第一部分302同時穿過第二緊固部分 310和第一部分302的尼龍縫合。可替代地,利用粘合劑將第一緊固部分 308和第二緊固部分310附連到第一部分302。當將第一緊固部分308和第二緊固部分310附連到第一部分302時, 成環部分306在拆封警示帶100的拆封警示部分102內形成閉環114,從 圖1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一旦形成該閉環114,該閉環114僅能夠通過切割成環部分306或者 通過拉動拉條314才能打開。由于第一和第二緊固部分308、 310與第一部 分302之間的附連均比第一易斷線316和第二易斷線318牢固,所以拉動 拉條314會導致第一易斷線316和第二易斷線318斷開,從而將可分離部 分312從第一和第二緊固部分308、 310釋放。當所述可分離部分312從第 一緊固部分308和第二緊固部分310釋放時,所述成環部分306形成開環 204,從圖2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從圖2中還可以清楚地看出,由第一部分302、成環部分306和可分 離部分312中的每一個的一個表面形成公共表面202。當形成開環204時 可以清楚地看見整個公共表面202。公共表面印有沿著公共表面202的長度方向延伸的擅自拆封指示標記204,在本示例中,所述擅自拆封指示標 記204清楚地顯示詞語"TAMPERED",當然,應當理解,印在公共表面202上的擅自拆封指示標記204可以 由任意的詞語、顏色、圖片或者圖形組成。位于拆封警示帶100的與拆封警示部分102相對的端部上的物品緊固 部分104被用以圍繞物品來緊固所述帶100。物品緊固部分104包括遠離 拆封警示部分102的第一部件116和靠近拆封警示部分的第二部件118。 如圖6所示,第一部件116和第二部件118的至少一個包括位于帶602頂 面上的粘合層604和覆蓋所述粘合層604的可取下的襯層606。該可取下 的襯層606包括多個可取下的襯層部分608、 610和612,襯層部分608、 610和612當中的每一個都可以被獨立的取下從而露出粘合層604的部分。從上面的描述中應當理解,本發明的拆封警示帶100能夠簡單劃算的 由單個的連續帶來制造。拆封警示帶100能夠以圖1所示的已經形成所述環的形式拔^供給用戶。 可替代地,可提供沒有形成所述環的帶100,因此用戶在安裝所述帶之前 要先形成所述環。為了使拆封警示帶100圍繞物品進行緊固,將物品緊固部分104的第 一部件116繞過所述物品從而進行緊固并經由拆封警示部分102的閉環114 插入。需要將盡可能多的物品緊固部分104的可取下的部件608、 610和 612取下,以露出粘合層604的至少一部分。然后將第一部件116附連到 沿著所述條部的從第二部件118起并包括本體部106的任意某處,這取決 于物品的周長。圖4示出圍繞空的區域緊固的拆封警示帶402。使在物品 緊固部分104與其被緊固到的所述條部的部分之間形成的粘合接頭比所述 條部本身的材料更加牢固。這樣就具有了拆封警示功能,因為任何將第一 部件116與第二部件118分離的嘗試都將導致所述^P材料的撕裂。此夕卜, 所述條部材料可以構造具有狹縫,狹縫促進了在嘗試分離的情況下的撕 裂。如上所述, 一旦所述拆封警示帶IOO已經圍繞物品進行緊固,在不留 有取下警示的情況下是不可能將所述拆封警示帶100拆開的。將拆封警示帶100從物品取下的最容易的方法就是通過拉動拉條314的方式。如上所 述,這樣導致第一易斷線316和第二易斷線318斷開,釋放了可分離部分 312并生成了所述開環204。 一旦生成所述開環204,就會使物品緊固部分 104不再受到約a而允許從物品上取下拆封警示帶100。但是,第一易斷 線316和第二易斷線318 —旦斷開就不能再^,于是在拆封警示帶100 上留下擅自拆封的多個明顯的痕跡。
擅自拆封的痕跡包括斷開的易斷線316和318,或者拆封警示帶100 已經從物品上完全被取下以及拆封警示帶100已經根本不存在的情況。
如果易斷線316和318已經斷開,會在形成在公共表面202上的擅自 拆封指示標記204處發現擅自拆封的最明顯的痕跡,因為當形成所述開環 204時擅自拆封指示標記就會變得清楚可見。
當然,也可以通過在任一點處切割或斷開拆封警示帶100的方式來取 下該拆封警示帶100,在這種情況下,無法將帶再#^回到一起而不留下 擅自拆封的警示。
如果存在將物品緊固部分從其附連的條部處分離的嘗試,則拆封警示 帶100也會顯示擅自拆封的警示。這種痕跡可能包括所述條部中材料的撕 裂或者扭曲。
一旦^J:到達他們的目的地,如果所述帶是完好的,那么他們只需通
過拉動拉條314就可將他們的行李打開。這是特別有好處的,因為現在是 不允許*^攜帶利器的。
圖4和5圖示出如何使用三個拆封警示帶100、 402和404來緊固物品 502。在圖4中已經將物品502從圖中省去以便清楚的顯示拆封警示帶100 的緊固,而在圖5中,物品502為手提箱。
將第一拆封警示帶100繞過物品502并才艮據上面描述的方法進行緊固。 為了更加安全,將另外兩個拆封警示帶402和404穿過第一條拆封警示帶 402的本體106中的孔108和112,然后以如上所述的相同的方式圍繞物品 502進行緊固。
圖7至圖14示出本發明的可替代的形式,其與第一實施方式在許多方面類似。因此,相同的數字表示相同的部件,只是加上撇號(,)來指出在 第二實施方式中的可以進行修改以便適合第二實施方式的部分。
在第二實施方式中的拆封警示帶100,包括如第一實施方式中的長形的 條部。主要的區別在于雖然拆封警示部分102,仍形成環114,,但是該環不 是用來容納所述條部的遠端端部104,,而是用來容置如圖13所示的帶扣 115。帶扣115限定出環117,所述條部的遠端端部104經由環117穿過。 希望提供給終端用戶的拆封警示帶IOO,已經附連有帶扣115。可替代地, 所述帶能夠以條部與帶扣分離的套件的形式提供。使用所述帶IOO,的終端 用戶將遠端部分104,經由帶扣115的環117插入,并且如結合第一實施方 式所描述的那樣將所述帶IOO,圍繞物品進行緊固。帶扣115還包括凹入的 區域用來插入廣告材料、商標或者例如序列號的其它標識符。每個帶IOO, 可配有其獨有的序列號標識符。
圖9是遠端部分104,的細節圖。遠端部分104,是帶粘性的并且襯有隔 離紙(未示出),終端用戶要將所述隔離紙去掉從而將所述帶IOO,緊固到 本體部分106的依賴物品周長而選擇的部分上。本體部分106,還設有如圖 所示的人字形狹縫卯6,在嘗試將遠端部分104,從其附連的本體部分106, 的部分上分離時所i^A字形狹縫卯6能夠促進撕裂。此外,所述條部可設 有微型印花,當將遠端部分104,從其附連的所述條部的部分上取下時會使 所述微型印花扭曲。這可以是一個全面的印刷i殳計。所述帶100,還可以利 用圍繞所述條部的周邊的尼龍縫合卯8來加強。如圖10所示,尼龍縫合 908還可以沿著易斷線316,和318,延伸。
該拆封警示帶IOO,的另一特征是在所述帶100,上設置狹縫108,來代替 所述的孔眼108、 110、 112。所述狹縫能夠允許附加的帶以如4所示的方
圖14表示的是所述帶IOO,的一個附加特征。圖14圖示出可以結合到 所述帶IOO,中的標簽部分卯O的構造。所述標簽部分卯O包括由旅行者保 留的能夠分離的收條部分卯2。該收條部分902可以設有與設置在凹部119 或者所述帶IOO,的其它地方的獨有序列號相對應的獨有序列號。這樣能夠 使旅行者的收^P分與正確的行李物件聯系起來。如圖14所示,所述標簽 部分卯0可以是粘合到遠端部分104,的端部上的獨立的部分。然后,可以 通過沿著易斷線904分開收條部分卯2而將收條部分卯2分離。可替代地,收條部分卯2可以與所述^P整合成為一體。
應當理解,在本說明書中公開和限定的本發明可以延伸到兩個或者多 個獨立特征的所有可替代的結合,所述的獨立特征是文字或者附圖中提到 的或者明顯得出的。所有的這些不同的結合構成了本發明的多個可替代的 方面。
權利要求
1. 一種用于環繞物品的拆封警示帶,所述帶包括長形的條部,所述帶設有環,設置所述環使得打開或者去除所述環的嘗試將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所述條部具有遠離所述環并可經由所述環插入的遠端部分,并且所述條部設有附連裝置以便選擇性地將所述遠端部分附連到所述條部的另一部分上從而環繞所述物品,由此去除所述附連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借助于附連到所述條 部的帶扣來提供所述環。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條部具有近端端 部和近端部分并且所述帶扣具有孔,并且其中通過將所述條部的近端端 部經由所述帶扣的孔插入并將所述條部的近端部分附連回到其本身來 將所述帶扣緊固到所述條部,從而取下所述帶扣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條 部或所述帶扣留下警示。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條部的近端部分 附連到其本身上是通過比所述條部的材料牢固的粘合接頭和/或縫合來 實現。
5. 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條部的近端 部分包括拉條,所述拉條的至少一部分由所述條部中的一個或者多個薄 弱線來限定,用以促進沿著所述一個或者多個薄弱線的撕裂。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條部具有對折并 緊固回到其本身的近端部分,并且留出未緊固到其本身的部分來限定所 述環。
7. 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對所述環進行緊固使 得打開所述環或者去除所述環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條部留下警示。
8. 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對所述環的緊固是通過比所述條部的材料牢固的粘合接頭和/或縫合來實現。
9. 根據權利要求6至8任一項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條部 的近端部分包括拉條,所述拉條的至少一部分由所述條部中的一個或者 多個薄弱線來限定,用以促進沿著所述一個或者多個薄弱線的撕裂。
10. 根據權利要求3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在所述 近端部分上i殳有標記,通過對折并緊固回到其本身上的所述近端部分將 所述標記隱藏或者遮蔽,在分離所述緊固時所述標記展現從而指示擅自 拆封。
11.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條部 形成有狹縫或者薄弱線,以便在嘗試將所述遠端部分從所述條部的所述 另一部分分開時提高撕裂的可能性。
12.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條部 的至少一部分包括一個或者多個孔,所述孔用來容納在橫向上延伸的第 二拆封警示帶。
13.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條部 設有能夠分離的標簽部分,所述標簽部分能夠與所述條部的其余部分分 開以便由物品的主人保留。
14. 一種用于環繞物品的拆封警示帶,所述帶包括長形的條部,所 述條部具有環形成部分和遠離所述環形成部分的遠端部分,所述環形成 部分能夠形成環,使得一旦形成所述環,打開所述環的嘗試將會通過所 述條部留下警示,所述條部的遠端部分能夠經由所述環插入,并且所述條部設有附連 裝置以便選擇性地將所述遠端部分附連到所述條部的另一部分上從而 環繞所述物品,由此解除所述附連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條部留下警示。
15. 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環形成部分對 折并緊固回到其本身上,并且留出未緊固到其本身的部分來限定所述 環。
16. 根據權利要求14或15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對所述環的緊 固是通過粘合接頭來實現,所述粘合接頭比所述條部的材料牢固或者至 少有足夠的強度從而引起所述條部的材料的扭曲或撕裂。
17. 根據權利要求15或16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在所述環形成 部分設有標記,通過對折并緊固回到其本身上的所述近端部分將所述標 記隱藏或者遮蔽,在分離所述緊固時所述標記展現從而指示擅自拆封。
18. 根據權利要求14至17中任一項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 環形成部分包括拉條,所述拉條的至少一部分由所述條部中的一個或者 多個薄弱線來限定,用以促進沿著所述一個或者多個薄弱線的撕裂。
19. 根據權利要求14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 條部形成有狹縫或者薄弱線,以便在嘗試將所述遠端部分從所述條部的 所述另 一部分分開時提高撕裂的可能性。
20. 根據權利要求14至19中任一項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條部的至少一部分包括一個或者多個孔,所述孔用來容納在橫向上延伸 的第二拆封警示帶。
21. 根據權利要求14至20中任一項所述的拆封警示帶,其中所述 條部設有能夠分離的標簽部分,所述標簽部分能夠與所述條部的其余部 分分開以便由物品的主人保留。
22. —種用于環繞物品的拆封警示帶的#^,包括 長形的條部,其具有遠端部分;環,以去除所述環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的方式使所述環在 與所述遠端部分間隔的位置上附連到所述帶,所述條部的遠端部分能夠經 由所述環插入;以及附連裝置,其選擇性地將所述遠端部分附連到所述條部的另 一部分上 從而環繞所述物品,由此去除所述附連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環是帶扣的形式
24. 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條部具有近端端部和 近端部分并且所述帶扣具有孔,并且其中通過將所述條部的近端端部經述帶扣緊固到所述條部,從而取下所述帶扣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條部留 下警示。
25. 根據權利要求22至24中任一項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條部的 至少一部分包括一個或者多個孔,所述孔用來容納在橫向上延伸的第二 拆封警示帶。
26. 根據權利要求22至25中任一項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條部設 有能夠分離的標簽部分,所述標簽部分能夠與所述條部的其余部分分開 以《更由物品的主人保留。
27. 根據權利要求22至26中任一項所述的套件,其中所述條部形 成有狹縫或者薄弱線,以便在嘗試將所述遠端部分從所述條部的所述另 一部分分開時提高撕裂的可能性。
28. —種用于緊固行李物件的行李帶,包括長形的條部和附連裝置, 所述附連裝置用來緊固圍繞所述行李物件的所述條部,其中所述條部包 括在縱向上延伸的狹縫或者孔以便容納在橫向上延伸的另一行李帶。
全文摘要
一種用于環繞物品的拆封警示帶(100,100’)包括長形的條部。所述帶設有環(102,117)。設置所述環使得打開或者去除該環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所述條部具有遠離所述環(102,117)并可通過所述環插入的部分(104,104’)。設置附連裝置(604)以便選擇性地將所述遠端部分(104)附連到所述條部的另一部分上從而環繞所述物品(502),由此解除這種附連的嘗試將會通過所述帶留下警示。所述拆封警示帶(100)可以是未形成所述環的平面的條部。可替代地,所述拆封警示帶(100’)可以設置成帶有用以限定所述環(117)的單獨的帶扣(115)的套件形式。
文檔編號A45C13/30GK101287390SQ200680037708
公開日2008年10月15日 申請日期2006年10月12日 優先權日2005年10月13日
發明者喬·弗萊明, 戴恩·姆羅基, 羅德·A·威本加 申請人:塞庫羅西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