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改進的行李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旅行者用行李箱,更加具體地,涉及裝配有輪子以及推 式把手、以利于箱體沿著地板、人行道或類似場所移動的行李箱。
技術背景在過去幾十年中,人們旅行的距離已變得更遠、時間變得更長,所 攜帶的手提箱也變得更大及更重。在機場、火車站、旅館或其他場所提 著以及用手帶著行李一般是旅行者所厭煩的苦差事。在這類場所的某些 特定場所中,有出租的行李推車可用,但是,租用過程自身相當麻煩, 而且這些推車在旅行者離開出租場所后不再歸所述旅行者。為了緩解該 問題,具有輪子的行李架已經得到使用,該行李架通常具有輕質及可折 疊的構造、以在不使用時便于攜帶和存放該裝置。該架子的一個例子顯 示在圖1中。此類架子實質上屬于小型手推車之類,具有 一其上擱置行李箱的 平臺; 一對在平臺的一個邊緣區域下面延伸的輪子;以及一從邊緣區域 上向上延伸的把手。使用者握住把手并且使其偏斜,從而從下面的地板 上或類似場所上向上提起平臺連同行李箱,接著將架子拉或推到箱體的 目的地。這些架子盡管有用,但是并未完全免除其自身所具有的不便之 處。所述架子不能自穩定并且在移動期間不能完全自支撐。拉或推此類 架子的人必須持續地施加額外的力氣,以將架子保持在偏斜的方位上,從而使得所述架子能夠沿著地板或其他表面行進。在使用者所施加的力 氣不足的情況下,重力使架子樞轉、直到平臺或是把手自身接觸到地板 為止。當從架子上移出行李時,架子實質上卻又變成旅行者必須對付的另 一件單獨的行李。此類架子在其偏斜到行進方位時的不穩定性、以及在 把手被釋放時所發生的樞轉運動,使得所述架子對于某些特定的用途目 的不能令人滿意,比如,對于在攜帶幼小兒童的同時又要攜帶行李箱的 情形。在最近二十年,已經做出很大的努力來使行李箱本身可具有輪子, 而無需單獨的搬運車輔助,并且現在大部分手提箱具有輪子。具有輪子 的箱體通常在箱體處于豎直位置中時在箱體朝向下的基部/底部表面具有 輪子。具有輪子的箱體設計通常來自兩種結構中的一種。第一種具有放 置在傳統的矩形箱式手提箱窄側的一端或兩端相對拐角處的輪子。當處 于該方位時,其中所述箱體可通過輪子滑行,所述箱體基本比其寬度高。 該類型具有輪子的箱體的示例可在圖2中看到。例如環形繩索等拖拉裝 置設置在所述箱體的上側端。該裝置的優點是易于在攜帶和滾動所述手提箱之間變換,并且能在 使用者的側部滾動手提箱而不會妨礙行走。但是顯著的缺點是由于長窄 的基部很難操縱,由于窄的基部和高的重心造成的不穩定性,其導致箱 體具有傾倒向一側或另一側的不穩定性。而且,拖拉這樣箱體的人通常 必須俯身/彎腰以笨拙的姿勢夠到拖拉裝置,并且通常具有選擇的不適當 的跨步空間來拖拉在其后面的箱體。加長拖拉裝置是較差的選擇,因為這進一步向操縱性和穩定性妥協。由于該原因, 一些這樣的箱體具有加 寬的基部。但是加寬的基部增加了攜帶角度,使攜帶箱體的手更不符合 工效學,并且更加費力。如圖3a中所示的具有輪子的箱體的第二種常用結構,已知為搬運車 結構,具有只安裝到窄基部一側邊緣的輪子,可回縮把手桿在箱體的相 同側上構建在箱體中的,以利于箱體移動。當把手桿伸出時,該裝置可 圍繞輪子傾斜,并且以與前面討論的圖l行李箱架實質相同的方式操作。 該裝置的優點包括更好的可操縱性、穩定性和改進的工效學性能。可回 縮把手通常易于展開,并且輪易于通過在輪上傾斜箱體來"啟動"。但是, 這樣的設計在運輸過程中不是自支撐,需要來自使用者的連續提升支撐 來將其保持在傾斜狀態中。因而對于小和輕的箱體來說很好,但是對于 具有該設計的大尺寸和/或重的手提箱來說,由于其相當大的尺寸和重量, 在通過輪滑行的操作中,很笨重并且很吃力來到處移動。確實,對于老 人和體弱者來說,具有該設計的甚至更小和更輕的箱體仍然會是負擔, 并且盡管對于短距離運輸該負擔可能很小,但是旅程越長,這樣的負擔 變得逐漸令人厭煩,環境越復雜,個人越累。因而雖然該具有輪子的行 李箱的搬運車結構比"輪子在長/窄表面上"的箱體相對可操縱;并且易 于啟動的箱體在運輸中相對更穩定,并且更符合工效學,但是其在運輸 過程中遭受不能自支撐,并且對于長途旅行或具有重負載時可能更費力, 并且如果使用者的手/臂具有關節炎/畸形或其他損壞,則更難使用。在箱 體在不平整表面(例如路)上運輸過程中,跨步空間也可能成為問題, 并且振動可能傳送到手(腳)。具有輪子的行李箱的該結構也不利于在箱體上堆放其他物品(頂部上小的表面積,因為額外的負載遠離支撐輪并 且朝向攜帶的手部放置,所以使整個行李更重)。與上述結構相關的通常的變體,已知為旋轉結構,在端壁上具有一 套萬向輪,并且通常通過輪子滑行,該端壁保持水平。帶輪行李箱的該 結構為自支撐結構,因而在運輸過程中不需要一直握住和支撐箱體;其 為萬向移動/操縱,并且易于啟動。但是,其具有高重心,并且輪子在短/ 窄表面上,因而不穩定,并且容易在拐彎時和不平整地形上傾倒。也不 符合工效學,因而將手腕和臂張緊(例如,當承載重負載并且在例如地 毯上或斜坡上運輸時)。箱體在不平整表面(例如路)上運輸過程中振動 也傳送到手(腳),并且很難將其他物品堆放在箱體(頂部上小的表面積) 上。在所有以前的設計中,窄的基部和高的重心意味著箱體不穩定。回到20世紀80年代, 一些人試圖將輪固定到其中表面最寬的手提 箱寬側,并且類似于推車推動(或拉動)以該最寬側放置在輪子上的箱 體(見現有美國專利No. 6,041,900 Outerriggerlnc.)。由于寬的基部和低 的重心,這提供了更好的穩定性。但是,由于在傳送和存儲過程中具有 損壞外露輪子的可能,存在實際的不便,并且由于不穩定的手提箱,存 在裝入和打開中的困難。而且,在例如具有平面的貨船或貨車上堆疊這 樣的箱體也變得充滿困難,因為箱體不能依靠來保持在位。 一些人試圖 使輪可回縮,具有例如掛鉤或閂鎖保持機構,以在使用過程中將輪保持 在其伸出位置中。該示例顯示在Alper和Trevethick的US 5,407,039中, 并且在下面的圖3b中示出。這些現有設計的多個可回縮輪是易壞的、笨重的,并且不便于啟動 和縮回。而且對于實際用途來說,其使整個箱體太重。由于箱體的重量 集中在輪縮回機構的樞轉點和/或支撐銷,所以通常需要更強硬和更厚的 材料來防止該機構破壞,從而進一步增加了箱體的總重。而且,保持機 構不能總是支撐通常重的行李箱的重量來長期使用,這導致保持機構破 壞,并且該類型的行李箱將通常需要修理或更換。考慮到這些缺點等, 推車式箱體設置不能得以推行,并且很快被放棄。在近期行李箱設計的實質改進中,我們已經提出一種行李箱,其在 申請人:的未授權(不是現有公開)專利申請中公開,將在下面參照圖4 進行描述。該行李箱適于以手推車的方式通過輪子滑行,并且是自支撐, 具有低重心和寬基部,并且因而穩定;更可操縱而不傾倒,并且更符合 工效學,比拉動更容易推動(可選使用身體重量)負載,易于將其他行 李堆放在箱體上(可能用于每一個箱體的最大表面積,具有低重心和寬基部的固有穩定性)。但是,由于額外的輪子、縮回機構、多節(4到5節)可回縮推動把手和殼體,這給箱體增加了額外的重量。轉向輪組件 具有兩級展開(或者一級,但是在展開中比"搬運車式"和"旋轉結構 式"稍微更費力)。對于短移動距離,展開可能相對麻煩。該箱體也需要 用于搬運車功能的單獨把手,如果賦予該功能,則增加重量。 一直需要一種行李箱,其(1)易于操縱,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并且符合工效學,和(2)能方便使用和實用。本發明在其各方面中旨在克服所討 論的一個或多個問題,并且可以這樣的箱體實現各種材料范圍,例如 硬或軟;塑料、紡織或混合結構、具有或沒有金屬框,各種形狀和尺寸范圍,大或小,各種一般或專業使用——例如大手提箱,小的手提登機 箱或甚至樂器和計算機箱等。發明內容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帶輪的行李箱,具有行李托座, 所述托座具有兩個相對的主壁,并且具有端壁,從而形成行李艙室,其 中所述托座的主壁適于在所述行李箱通過輪的移動方式過程中用作面向 地面的底壁,其中所述行李箱還包括(0多個支撐輪,設置在所述底壁的一端處;(ii) 可回縮轉向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底壁上,使用中離開所述支撐 輪一定距離,所述轉向輪組件具有至少一個輪,并且可在動態位置或靜 態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動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延伸到所述行李 托座的底壁下面,在所述靜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縮回;和(iii) 把手,出于操縱、推動和/或拉動目的設置在所述行李托座的 一端處;其中所述行李箱構造成可選擇地以通過輪移動的第一方式或以通過 輪移動的第二方式展開,通過輪移動的第一方式中,可回縮轉向輪組件 和支撐輪接合地面,由此所述底壁面向地面,在通過輪移動的第二方式 中,具有不同的地面接合輪設置,由此端壁面向地面。在優選實施例中,所述第二通過輪移動方式由所述轉向輪組件或所 述支撐輪提供,避免額外的重量。對于該方式中所述支撐輪的使用,優 選所述把手靠近所述底壁設置,以易于抓握和操縱。如本文所用,措詞"面向地面"不僅包括平行面向地面的關系,而 且包括傾斜關系,其中所述壁(端壁或底壁)并列放置到地面,但是關于地面傾斜。所述把手可以是剛性伸縮或曲柄連接的可回縮把手。在一個優選方 面,所述把手為帶,即帶子或條帶,用于以拖車方式拉動來牽引所述行 李箱前進。所述帶可從所述行李箱延伸,并且可回縮,適于通過彈簧偏 置來彈性縮回,并且優選在其縮回時巻到巻軸上。所述帶優選具有減小 所述把手重量并且因此減小所述行李箱總重的實質優點,并且在重量減 小方面起重要作用,特別在所述第一和第二通過輪滑行方式優選以分散 的子結構進行的情況下。優選地,主要用于本發明那些優選實施例,其中所述把手為剛性, 即不是柔韌帶等,用于以其第一移動方式使用所述帶輪行李箱的所述把 手的延伸展開連接到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由此所述把手相對于所述 托座的移動將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在動態和靜態位置之間移動。根據本發明另一方面,提供一種帶輪的行李箱,具有行李托座,所 述托座具有兩個相對主壁,并且具有端壁,從而形成行李艙室,其中所 述托座的主壁適于在所述行李箱以通過輪移動的第一方式的所述輪的使 用過程中用作面向地面的底壁,其中,所述行李箱還包括(i) 多個支撐輪,設置在所述底壁的一端處;(ii) 可回縮的轉向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底壁上,使用中離開所述支 撐輪移動距離,所述轉向輪組件具有至少一個輪,并且可在動態位置或 靜態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動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延伸到所述行 李托座的底壁下面,在所述靜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縮回;和(iii) 把手,出于操縱、推動和/或拉動目的設置在所述行李托座的一端處,由此所述把手相對于所述托座的移動僅將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 件在靜態和動態位置之間移動,以能夠使所述行李箱在所述支撐輪和轉 向輪組件上移動。通過該設置,使用者不需要伸到所述行李箱下面來展 開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也不需要直接操作所述輪來將其展開,提供 了更簡單的使用和更大的方便。而且,通過所述把手移動,僅啟動用于 手推車式移動方式的整組輪來通過輪移動,而無需通過所述把手將所有 手推車方式的地面接合輪展開。支撐輪安裝在所述行李箱上的固定位置 中,并且不用所述把手展開。其不可回縮,但是當可回縮轉向輪組件縮 回時阻動,并且當所述轉向輪組件延伸出時啟動。該設置比所有可機械 回縮的輪的設置具有更顯著的優點,更緊湊,更有效,并且重量更輕。合適的所述把手具有樞轉到所述托座的剛性(可推動)把手桿,并 且其中,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在所述把手桿的末端部上,超出所述把 手桿到所述托座的樞轉安裝。所述把手桿和輪之間的直接固定關系賦予 系統的最佳強度,避免了所述轉向輪組件和所述把手桿之間使用齒輪或 其他接合關系的弱點。有利地,所述轉向輪組件以剛性安裝關系構造在 所述把手的把手桿上。所述把手合適地具有把手桿,所述把手桿沿從所 述行李箱推動/拉動把手端在所述托座長端壁(側壁)的至少一半的間距 位置處樞轉到所述托座。這有助于將所述箱體的重心更好地分布到所述 箱體的相反傾向,以朝向使用者翻倒。優選地,所述轉向輪組件和支撐輪這樣構造所述轉向輪組件在其 動態位置中時,所述底壁關于地面形成銳角,并且向上背離所述支撐輪 傾斜。這樣的顯著優點是,所述支撐輪在所述轉向輪組件移動到動態位置時被有效"啟動"。所述支撐輪僅當所述轉向輪組件延伸出并且向后傾 斜所述箱體時啟動。換句話說,當所述轉向輪組件在所述箱體基部的前 端('前'為使用者推動時所述行李箱相對于使用者的向前端)縮回時, 所述行李箱的所述基部的前端將與下面的支撐表面接觸,并且用作摩擦 錨,即使所述后支撐輪自身可與支撐表面/地面接觸。當轉向輪組件展開 時,由于所述箱體的基部完全承載在所述輪上,這也有效地啟動所述支 撐輪。該設置使所述通過輪滑行系統的啟動和阻動的簡化和方便最優化, 同時最小化所述通過輪滑行系統的重量。優選地,在所述動態位置中的所述轉向輪組件,從所述底壁延伸得 比所述支撐輪更遠。該設置由此使所述行李托座向后朝向所述支撐輪傾 斜,將重心朝向推動所述箱體的使用者移動,并且使其更容易推動,而 且通過將重心從所述轉向輪組件移開,使其載荷偏移,并且使其更容易 操縱。該設置還使所述可回縮把手能夠向后背離所述行李托座的后表面 傾斜,以允許大跨步空間;使攜帶在所述箱體頂上的其他行李更不可能 跌落;并且甚至使所述箱體能夠通過使用簡單的輔助和安全附件轉換為 嬰兒推車。優選地,所述帶輪的行李箱在三輪結構中包括兩個支撐輪和一個可 回縮轉向輪組件。該三輪結構使可操縱性優化,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同 時最小化總行李重量,并且優化所述通過輪滑行系統的簡單和方便操作。優選地,所述可回縮把手通過基本水平的樞軸樞轉到所述托座,并 且當所述把手圍繞該樞轉移動時,移動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特別優 選地,所述可回縮把手具有伸縮臂,其為彎曲的,或較不優選地,通過彎曲傾斜,以改進工效學性能和杠桿作用,并且當所述箱體在所述支撐 輪上傾斜拉動時或當所述箱體用作推車式通過輪移動方式時,適當地輔 助跨步空間。所述臂可位于所述箱體側壁的外側,彎曲或彎臂位于基本 平行于所述箱體側壁的平面中。當所述箱體在所述支撐論上傾斜拉動, 具有彎曲或傾斜臂設置時,所述箱體更加豎直放置,并且重心更加朝向 后支撐輪轉移,使其更容易使用小的力拉動負載。所述彎的或傾斜臂設 置在推車移動方式中提供了所述把手桿更好的高度定位,改進了工效學 性能,并且允許所述把手桿更靠近使用者的身體設置,以獲得更好的杠 桿作用。特別優選地,所述可回縮把手可在相對于所述箱體可選的有角度的 位置之間移動,以允許使用該把手以多于一種通過輪的移動方式推動或 拉動所述箱體。適當地,當所述轉向輪組件處于其靜態位置中時,所述 把手相對于所述箱體的角度使所述把手的使用適于相對豎直傾斜在所述 支撐輪上來移動所述箱體,而當所述轉向輪組件處于其動態位置中時, 所述把手相對于所述箱體的角度使所述把手的使用適于以所述主壁作為 底壁來移動所述箱體,即所謂的手推車移動方式。優選地,所述可回縮輪組件可樞轉地安裝或以槽的形式安裝。優選 地,所述行李托座在所述端壁和/或所述底壁中結合有凹部,適于容納在 靜態位置中的所述轉向輪。優選地,所述轉向輪組件的輪樞轉安裝在所 述組件中,以使其可圍繞其自身的軸旋轉,并且圍繞基本垂直于其的軸 旋轉。該設置利于操縱。優選地,當在動態位置中時,所述轉向輪組件 由所述箱體的所述底壁上的支撐表面支撐。優選地,當所述轉向輪縮回到靜態位置中時,所述行李箱的寬基部 平行于在所述箱體基部一端處'止動部'上的支撐面和在另一端上支撐 輪上的支撐面。無論這樣的止動部是否存在,合適的設置為,當前轉向 輪延伸到動態位置中時,其將所述行李箱傾斜,并且自動啟動所述后支 撐輪來起作用。在又一個優選設置中,當所述轉向輪組件阻動/縮回時, 所述支撐輪凹入所述底壁上方的位置中和/或位于所述底壁上方的位置 處。所述把手裝置可在動態位置和靜態縮回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動態 位置處,所述把手從所述行李托座向外延伸,并可由使用者接合,在所 述靜態縮回位置處,所述把手適于基本容納在所述行李托座內。在一些 優選實施例中,所述縮回把手可占據靠近但是在所述行李托座外部的空 間,以不侵入所述托座的容量。當所述轉向輪和把手縮回時,所述行李箱可與普通攜帶箱一樣通過 設置在所述長窄表面處的把手攜帶。優選地,當所述通過輪滑行的系統 啟動并且所述箱體向后傾斜時,所述把手也向后朝向使用者傾斜,以給 使用者提供更大的推動優勢,并且進一步背離所述行李箱后表面傾斜, 以允許更大的跨步空間。優選地,所述箱體的后端壁表面凹入,以提供 附加的跨步空間。所述箱體可由堅韌材料制成,不僅為了耐久性和保護內容物,而且 能夠提供用于運送疊置在其頂部上的其他件行李的平臺。當所述轉向輪 和把手處于其動態位置中時,所述箱體可用作用于運送其他件行李的搬 運車/手推車。出于安全和方便目的,可安裝簡單的制動系統,并且如果需要,可在把手桿上設置可選的雨傘附件。該后者在推車式移動方式過 程中特別有用,因為其釋放了使用者,以使用雙手推動所述箱體。在本發明的又一方面中,提供了一種帶輪的行李箱,具有行李托座, 所述托座具有兩個相對主壁,并且具有端壁,從而形成行李艙室,所述 托座的主壁適于在所述行李箱通過輪的移動方式過程中用作面向地面的 底壁,其中,所述行李箱還包括(i) 多個支撐輪,設置在所述底壁的一端處;(ii) 可回縮轉向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底壁上,使用中離開所述支撐 輪一定距離,所述轉向輪組件具有至少一個輪,并且可在動態位置或靜 態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動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延伸到所述行李 托座的底壁下面,在所述靜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縮回;和(iii) 把手,出于操縱和拉動目的設置在所述行李托座的一端處; 其中,所述行李箱構造成可在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和支撐輪與地面接合、由此所述底壁面向地面時以通過輪移動的方式中展開,所述把 手包括偏轉、彎曲、樞轉和其他傾斜可動連桿,優選為柔韌條帶或帶, 通過所述方式,所述行李箱可以所述移動方式拉動前進。優選地,所述把手用作腰帶或背帶,或在其自由端或靠近其自由端 具有扣裝置,由此所述把手可固定到使用者,例如固定到使用者腰帶或 肩帶或背帶,以由使用者以雙手釋放方式拉動前進。該裝置能夠具有超 常的穩定性、可操縱性,并且所述箱體易于以其"手推車"或拖車移動 方式移動。在本發明的又一方面中,可提供一種帶輪的行李箱,具有通過輪滑行的手推車使用的通常結構,優選由前述任何方面的前序部分限定,并 且通過使所述行李箱的至少一個輪由電機啟動開發所述超常的穩定性, 并且適于用作用于乘客的車,在所述行李箱上表面/主壁的頂部上具有座 裝置和/或腳凳或靠背。這可具有遙控操縱裝置,用于使使用者能夠操縱 所述箱體,例如操縱桿或轉向輪。
本發明現在將通過示例參照附圖進行描述,附圖中圖1示出現有技術的帶輪行李架;圖2示出現有技術的帶輪行李箱;圖3a示出現有技術的具有把手的帶輪行李箱;圖3b示出現有技術的可回縮輪的放大視圖;圖4示出申請人未授權(不是現有公開)專利申請中公開的行李箱 的側視圖,其中轉向輪和把手處于動態位置中,圖4a為轉向輪組件的放 大視圖;圖5到9示出本發明的第一優選實施例,其中圖5為本發明帶輪行 李箱第一優選實施例的立體視圖,示出箱體的后側壁(鉸接)和箱體的 上部主壁(蓋);圖6是圖5箱體的立體視圖,示出朝向用作底壁的主壁相對壁、用 于斜靠推車式移動的箱體;圖7a是類似于圖5、只是關于行李箱打開的相對側壁的立體視圖, 顯示了在四個萬向輪上處于豎直位置、通過輪水平移動方式的箱體,可回縮把手部分可伸縮伸出,易于夠著,在需要時,箱體也可傾斜在四個 萬向輪的兩個上通過輪子前進;
圖7b到7f通過進一步延伸可回縮把手并且關于其安裝到箱體的樞軸
移動可回縮把手、由此將安裝到可回縮把手下端外延部的轉向輪同時從 凹入箱體底部和/或端壁內的靜態位置移到從行李箱底壁向下伸出的動態
位置,顯示了將行李箱轉換為用于推車式移動的各步驟;
圖8是可回縮腳/止動部的放大視圖,當以攜帶把手相對的壁豎立時, 其與三個其他腳一起將行李箱支撐離地面,以保護推動把手,其可通過 如圖9中所示推動把手的展開移動移出;
圖10到12示出第二優選實施例,其中圖10a為箱體的側視圖,主 要與第一實施例不同之處在于,代替橫桿上中心轉向輪的三輪車結構, 具有一對轉向輪,每一個在行李箱的每一側,這里所示的把手部分伸出, 但是在其收藏樞轉位置中,由此轉向輪處于橫靠行李箱側壁的靜態位置 中,并且行李箱處于其豎直的通過輪移動的方式中;
圖10b和圖10c及10d的每一個顯示了圖10a的一體化的把手和轉 向輪組件展開過程中的連續步驟;
圖11和12分別示出第一,使用者通過把手拉動箱體前進、傾斜支 撐在主支撐輪上處于相對豎直的通過輪移動方式中的行李箱,和第二, 使用者以推車方式推動行李箱前進;
圖13a到13c分別顯示了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例,首先,處于豎直、 傾斜的通過輪移動方式中,然后處于用于推車方式的轉向輪組件中間展 開中,第二,轉向輪組件完全展開用于手推車式移動(該實施例與前面實施例的不同之處主要在于,其具有把手樞轉安裝的固定位置);
圖14為帶輪行李箱變體的從上面看的立體視圖,具有作為把手、用
于在行李箱處于其斜靠通過輪移動方式時用于拉動行李箱的帶;
圖15a到15c示出本發明的又一個實施例,分別為帶式把手靠近行 李箱底壁安裝、由此利于行李箱以豎直傾斜移動方式使用的行李箱立體 視圖——圖15a,行李箱處于其斜靠移動方式(前面的實施例稱為推車移 動方式,但是考慮到帶式把手的使用,其可能描述為拖車移動方式更好), 圖15b為過渡狀態,轉向輪組件移動到其收藏位置,圖15c為傾斜并且 停留在支撐輪上用于豎直、傾斜移動方式的基本豎直取向的箱體視圖(這 里把手顯示為完全縮回,但是如果需要可部分伸出用于該移動方式);
圖16a到16d為行李箱另一個實施例的視圖,其中,與第一優選實 施例相似,行李箱具有安裝到其與推/拉行李箱的把手相對的端壁的一組 四個萬向輪,但是不同之處在于,該四個萬向輪組的位于與底壁接合處 的一對可傾斜基本90° ,以在行李箱處于斜靠通過輪移動方式(推車方 式)中使其可選擇地移動在用作支撐輪的用于底壁的位置中;圖16a顯 示了構造用于推車移動方式的帶輪行李箱,圖16b顯示了用于該方式的 結構中的行李箱下面,圖16c和16d顯示了在把手端部處基本折疊回到 行李箱內的轉向輪和在相對端處重新調節回到其位置中以適于豎直和傾 斜以輪行進的移動方式的支撐輪;
圖17a到17c示出當處于通過輪移動的推車方式中時具有三輪車/三 角架結構的輪的行李箱又一個變體,具有安裝到行李箱與把手相對的端 部、并且靠近行李箱上表面的一組兩個單向輪,以適于使用把手以第二移動方式移動行李箱,端壁關于地面適度傾斜。把手臂的彎曲設置提供 了實質上工效學的好處,無論在推車方式還是在傾斜豎直方式中,允許 充分夠著把手及把手操作中充分的跨步空間。
圖18a和18b示出多個這樣的行李箱疊置在一起的行李箱的適應性, 并且其中設置夾/扣,在一個箱體的壁上具有鎖扣部件,旋轉到鎖定協作
接合,在另一個箱體的壁上具有緊靠其疊置的結構。圖19a到19c示出 疊置箱體的嵌套細部,箱體可如圖19a所示一個頂部緊靠另一個頂部疊 置,或如圖19b中所示底部緊靠頂部,并且每一個箱體的頂/蓋表面在其 拐角具有凹部,用于容納相鄰疊置行李箱的支撐輪。圖20a和20b示出 構成一組行李的不同尺寸行李箱的等同設置。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實施例代表當前申請人已知的將本發明用于實際的最佳方式。但 是其不是可實現的僅有方式。其僅以示例方式示出,并將現在進行描述。
圖1-3顯示了用于將行李箱安裝在輪上的各種現有技術設計。圖1 顯示了將行李放置其上以便于移動的可折疊架。圖2顯示了輪安裝在窄 邊緣表面一端的箱體。圖3a顯示了另一個安裝輪的箱體,具有便于移動 的可回縮把手。所有這些設計遭受各種上述缺陷。
幾乎沒有用于使輪可回縮的箱體結合裝置。當沒有通過輪滑行、輪 可能卡在和鉤在各種物體上時,這具有明顯的優點。而且當裝入和打開 時期望具有穩定的托座。圖3b中顯示了通常的縮回裝置的示例。
輪20部分位于形成在托座構架22中的凹室21內。輪20的軸23與叉24接合,叉24具有向上延伸到構架27加厚部中垂直通道26內的柄 25。柄和通道足夠長,以能夠使輪升高到輪的下邊緣在容器下表面高度 上方的點。為了將輪保持在升高或降低位置,縮回裝置包括銷28,其延 伸經過框架中的通道,并且可進入與任一升高或降低位置對應的一對孔 29的任一個內。壓縮彈簧緊靠凸緣作用,以防止銷縮回。多個可回縮輪 與保持機構一起易損壞、笨重并且不方便啟動和縮回。更具體地,出于 實際使用,其使整個行李箱太重。
行李箱通常盛裝重物,并且將長時間使用,這將大的應力施加到將 輪保持在位的裝置上。在圖3b的示例中,所有通過柄作用的力停留在將 輪保持在下部位置中的銷28上。這通常導致保持機構在經常的不能接受 的短期使用后損壞。
圖4顯示了我們未授權(不是現有公開)申請中公開的帶輪行李箱 30,包括行李托座31,支撐輪組件32a (32b未顯示),轉向輪組件33和 可回縮把手39。行李托座31由基部34、前端壁35、后端壁36和形成行 李艙室的側壁37 (其他側壁未顯示)形成。當箱體閉合時,蓋38橫跨艙 室的頂部。除了將在下面描述的特別的結構特征,托座31和蓋38可一 起具有典型旅行者手提箱的通常結構和構造。
在該具體示例中,托座31和蓋38 —起具有通常的矩形結構。這樣 的部件都由耐久材料制成。行李箱30當然可具有其他形狀,并且可由其 他材料形成,并且同樣適于任何尺寸的行李箱。雖然不必在所有行李箱 中,但是優選行李托座31和蓋38 —起具有都超過其高度的長度和寬度, 降低重心,這提供了最大的穩定性。固定到行李托座,并且具 有多種蓋保持閉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拉鏈、鎖、扣或任何固定裝置。 雖然行李箱30設計為通過輪沿地板、人行道等滑行,但是其優選設置有 方便的把手(未顯示),以能夠在僅將其移動短距離時提起行李箱。本發 明同樣適用于具有其他形式的鉸接、閉合、鎖定裝置和設置的行李箱, 以攜帶該行李箱。
通常U型可回縮把手39使旅行者能夠在行走中以通常豎直的姿勢推
動行李箱30。該把手具有共面的平行臂40,其可回縮到室41中,以當 不使用時,使把手的頂部不伸出超過蓋38,并且在有限的空間中不妨礙 行李箱的存放。臂的相對端由橫向部件42連接,其在行李箱移動過程中 由使用者抓握。由于每一個臂由伸縮部件形成,因此把手39可伸出且可 回縮。使用過程中設置將臂鎖定在位的裝置,其可操作地允許旅行者選 擇伸出程度。
間隔開的支撐輪組件32a和32b (未顯示)布置在行李托座31靠近 行李托座31后端壁36的相對側區域處,并且向下延伸到接觸支撐表面。
行李箱基部從支撐表面的傾斜使把手桿向后傾斜,以提供附加的行 走空間。任選的,行禮箱后表面有部分凹進去從而提供附加的行走空間 (見圖)。轉向輪組件33可樞轉地在動態位置和靜態位置之間移動,在 動態位置中,如所顯示,轉向輪組件33延伸到行李托座34底壁下面, 在靜態位置中,轉向輪基本容納在行李托座內,并且沒有顯著地延伸超 過前壁35,并且不妨礙行李箱在有限空間中的存放。
現在轉到圖5到9,現在將描述本發明的第一優選實施例。這通過允許多種通過輪移動的方式,并且通過提供非常優選的裝置來展開轉向輪組件,采用和改進了關于圖4和4a描述的我們更早的帶輪行李箱發明的原理。與我們更早的帶輪行李箱一樣,本發明的行李箱能夠與標準的手提 箱一樣手提,也能夠推,并且用作推車/手推車。而且使用直的或優選彎 的/彎曲的可回縮把手,也能夠在使用者側面拉動,在安裝到行李箱端壁 上的單向或優選萬向輪上保持水平,以使工效學和杠桿作用最優化。在 通過輪移動的第三種方式中,行李箱可在端壁的旋轉輪上傾斜,來以推 車方式通過輪滑行,即主壁框傾斜而不是端壁。改進的行李箱因而具有 多種通過輪移動的方式,以在運輸過程中應對各種情況。該多功能性允 許使用者選擇移動的最佳方式,以最佳適合經過的情形或地形。圖5到9中所示的第一實施例包括帶輪行李箱55,具有帶不可回縮 支撐輪組件57a, 57b的行李托座56、可回縮轉向輪組件58和可回縮把 手59。行李托座56具有基座或底壁60、前端壁61、后端壁62、第一側壁 63和相對側壁64,其共同形成行李室,在行李箱閉合時,行李室由橫跨 行李室頂部的蓋65封閉。與我們之前的行李箱設計一樣,除了將要描述 的特別的結構特征,托座55和蓋65可一起具有典型手提式旅行者手提 箱的通常結構和構造。其適合基本矩形的形狀,具有兩個相對的長寬(主) 表面,兩個相對的長/窄端壁表面和兩個短/窄端壁表面。用于提起的攜帶 把手可設置在長窄表面和/或短窄端壁的一個上。與圖4的帶輪行李箱一樣,該帶輪行李箱55的第一優選實施例可以手推車方式由旅行者使用通常U形的可回縮把手59推動前進,同時以正常的直立姿勢行走。把手59的該對平面平行臂66a, 66b以伸縮方式縮 回。臂的相對上端由用作把手桿67的上部橫向部件連接。在該帶輪行李 箱的優選實施例中,可回縮把手59具有不是直的而是彎曲的臂66。而且, 與行李箱的圖4設計不同,帶輪行李箱的該優選實施例帶有轉向輪組件 58,這里包括回旋腳輪58,其位于將臂66的底端連接在一起的下部橫向 部件68上。因而,雖然其收藏在行李箱的端壁凹部內,但是可操縱的輪 組件58可樞轉地安裝到把手59的下部橫向部件68上,不是安裝到行李 箱的底壁60上。而且,與圖4行李箱的可回縮把手不同,可回縮把手59外部安裝到 行李箱的側壁(雖然在變體中其可內部安裝,具有穿過托座的把手桿/臂)。 把手59的臂66a由樞軸69a樞轉安裝到行李箱的一個側壁,并且另一個 臂66b由樞軸6%樞轉安裝到行李箱的另一側。因此,可回縮把手59能 夠不僅以伸縮延伸方式相對于行李箱移動,而且也能夠圍繞行李箱樞轉, 并且在圍繞行李箱樞轉移動時,其改變安裝到下部橫向部件68的轉向輪 組件58的位置,能夠使其從行李箱端壁中托座70中的收藏位置重新定 位在緊靠且支撐行李箱下面的動態位置。把手59的展開步驟和相關的轉 向輪組件58顯示在圖7a到7f中。從圖5和6顯而易見的帶輪行李箱結構的其他特征為設置端部止動 部,以限制把手59圍繞樞軸69a, 69b樞轉運動的程度。當把手59和相 關的轉向輪組件58處于收藏位置中時,把手緊靠與把手桿67相鄰的第 一端部止動部72保持,并且在其另一端由第二端部止動部71保持。每頁一個端部止動部71, 72具有突出部的形式,并且具有雙重功能,作為小腳,與兩個其他的這樣的突出部73, 74—起將行李箱側壁與地面隔開, 以保護把手臂59沒有壓抵地面。突出部狀腳/端部止動部73設置用于在 把手59樞轉到轉向輪組件58完全展開狀態中時保持把手59。四個突出 部狀腳/端部止動部的其他腳74適于縮回或偏轉,以允許把手59展開, 這將參照圖8和9在后面進一步描述。可回縮把手組件具有由伸縮節段構成的每一個臂66a, 66b。每一個 臂66a, 66b的底部節段75帶有底部橫向桿68,轉向輪組件58安裝到底 部橫向桿。該底部節段75在其上端通過各自的樞軸69a, 69b安裝到行 李箱側壁,并且其具有管狀套管的形式,臂66a, 66b的中間節段76伸 縮滑動地接納在其中。每一個臂66a, 66b的中間節段76也為管狀套管 形狀,并且具有伸縮滑動地接納在其中的上臂節段78,其上端具有把手 桿67。在每一個中間節段76的上端,具有又一個管狀體77,其具有鉤 狀結構形狀,看起來鉤在第一端部止動部72后面。每一個臂66a, 66b 的這些鉤狀管狀體77由中間橫向桿79連接,并且其鉤狀結構從臂66a, b充分突出,以將橫向桿79設置為能夠嵌入行李箱底壁60端部中的槽口 80內。該中間橫向桿79增強了把手組件59,并且另外,通過容納在行 李箱底壁60端部中的槽口 80內,當以傾斜/豎直向上通過輪滑行方式使 用時,有助于防止把手組件59意外樞轉展開。圖5和6中可看到的該第一優選實施例的帶輪行李箱的其他特征包 括分別在一端和一個側壁上設置傳統的手提把手81, 82。小旋轉腳輪83 也設置在與具有手提把手81的端壁相對的行李箱端壁上,以允許行李箱在旅行者側面豎直拉動前進的通過輪移動方式,使用者適于抓握與用于 通過輪移動的手推車方式相同的用于該通過輪移動方式的推/拉把手桿67。行李箱托座端壁中與把手桿67'的收藏位置相鄰的凹部或切出部90在把手收藏時夾緊進入的把手。轉到圖7a到7f,其顯示了行李箱在兩種通過輪移動方式之間的轉換。 在這些圖的第一個中,行李箱處于其在使用者側面的豎直移動方式中。 把手59在其與圖5和6相同的靜態/收藏樞軸位置中,但是在通過拉動把 手桿67將把手桿的上節段78從中間節段76拉出的部分伸縮伸出位置, 并且適于在該位置鎖定。該部分伸縮伸出位置相對于行李箱的高度選擇 來適合使用者夠到。在圖7b中,把手59繼續伸縮伸出,將每一個臂66a, 66b的中間節 段76進一步從底部節段75內拉出。該動作將中間橫向桿79從有效鎖定 其的行李箱端壁槽口 80內升高,將其升得足夠高以允許其跳過端壁和把 手59來由此圍繞樞軸69a, 69b傾斜。當這發生時,轉向輪組件58同時 從其行李箱底壁60中的凹部70升高離開。在圖7d中,把手59進一步 圍繞樞軸69a, 6%傾斜,并且處于已經推離腳/止動部74的過程中。最后,把手59的進一步傾斜使其到達其對應于轉向輪組件58有效 狀態的最后靜止位置,在該位置處,下部橫向桿68壓抵行李箱的底壁60, 并且臂66a, 66b的中間部分壓抵第三端部止動部73。下部橫向桿68用 作水平鎖定桿,將進一步阻止把手59相對于行李箱的樞轉運動,并且通 過行李箱的重量保持在位,不需要鎖定裝置將轉向輪組件鎖定在有效狀 態,并且將行李箱的重量傳遞在相對大的表面積上,有助于減小作用在樞軸上的力。第三端部止動部73有助于防止過多的力或行李的重量施加到把手59樞轉展開中的轉向輪組件58和樞軸69a, 69b。參照圖8和9,止動部/腳74樞轉安裝到行李箱,以當把手59升高 時由把手臂中間節段76向后推離。如圖9可見,止動部/腳74具有直立 桿銷74a,其在臂朝向其收藏狀態返回時掛靠在臂中間節段76,以將把 手59和轉向輪組件58返回到靜態位置。因此,中間節段78在返回到其 收藏位置時將推壓桿銷74a,并且由此將止動部/腳74拉回到其延伸位置。現在轉到圖10a到10d中示出的本發明第二優選實施例,這里帶輪 的行李箱具有轉向輪組件,包括每一個安裝到把手59下端、行李箱的每 一側上一個的一對轉向輪58a, 58b。該第二優選實施例沒有中間或下部 橫向部件,并且用曲柄將把手59樞轉安裝到行李箱側壁。每一個臂76a', 76b'由樞軸69a', 69b'安裝到各自的行李箱側壁,樞軸69a', 69b'限制到沿 各自行李箱側壁中的各自通道84a, 84b滑動。把手59的臂76a', 76b' 筆直,不彎曲,但是以與第一實施例中臂76a, 76b基本相同的方式伸縮 延伸,并且把手59和轉向輪組件58a, 58b的展開動作與第一實施例的 非常相似,由此,當輪58a, 58b處于收藏狀態中(圖10a)時,把手桿 67相對于行李箱的底壁60 —定程度固有向下傾斜,但是端部向上翻轉為 朝向上,并且傾斜離開行李箱,朝向使用者(圖10d)。該第二實施例具 有第一端部止動部72',當處于收藏狀態中時,把手臂76a', 76b'緊靠其 放置,并且具有另一個端部止動部73',當處于轉向輪有效狀態中時,臂 76a, 76b'緊靠其放置。在這兩個位置之間,又一個棘爪85用作制動裝置和輔助樞軸,并且當主樞軸69a', 69b'被推動沿各自通道84a, 84b向下 滑時,把手59圍繞其轉動。參照圖11和12,其顯示了把手59的兩個可替代端部狀態和相關的 轉向輪組件58a, 58b。在圖11中,把手59處于其靜態位置,轉向輪58a, 58b收藏在行李箱側壁旁,并且在該位置中,使用者可舒適地通過把手桿 67將行李箱拉動前進,行李箱以一個角度傾斜,并且沿其固定支撐輪57a, 57b滾動。在圖12轉向輪展開結構中,使用者能夠以手提車的方式拉動 或啟動行李箱。如從這些圖中觀察到的,本發明的該實施例及所有其他 實施例特別優選布置為展開的轉向輪組件將底壁保持并傾斜于地面關于 地面形成銳角,并且底壁向上傾斜離開支撐輪。這顯著提高了使用者的 舒適度和可操縱性。如從圖10a到12觀察到的,通過將把手59相對于行李箱移動展開 把手59的簡單動作不僅同時啟動了轉向輪組件,而且將行李箱從一種通 過輪移動方式移動到另一種通過輪移動方式,每一種以便利的角度和位 置相對于行李箱將把手59呈現給使用者。在圖11位置中,使用者具有 良好的跨步空間和把手桿67合理的舒適高度,在圖12位置中,使用者 具有把手相對于行李箱用于手推車移動方式中的基本最優結構。圖13a到13c中示出的本發明下一個實施例具有通過靜止樞軸91直 接樞轉連接到行李箱側壁的把手59的把手桿,并且使把手僅樞轉經過有 限角度的移動將轉向輪組件58展開到動態位置。該實施例具有通常筆直、 不彎曲的把手桿/臂,其最低端處于相對于臂主長度的角度。該設置相對 于前述實施例設計特別簡單并且易于操作。對于一些使用,可設置用于將轉向輪組件牢固地保持在動態位置中的閂鎖裝置。將把手保持在收藏 位置中的閂鎖或鎖也特別優選地設置用于將把手保持在豎直、傾斜通過 輪移動方式,并且對于兩種通過輪移動方式都利于使用把手59/把手桿67'。用于保持收藏的把手桿67'的槽口 80設置在圖13實施例上,并且以 與第一實施例的槽口 80以相同的方式起作用。與把手桿67'的收藏位置 相鄰的行李箱托座端壁中的凹部或切出部90適于當把手桿67'收藏時夾 緊進入的把手桿67'。圖14中行李箱具有把手100,包括代替剛性/可推動把手桿的柔性帶 適于IOI。這重量輕,并且可回縮到緊湊形式,并且可適于鎖定在任意數 量的選定延伸長度,以適合使用者和不同的使用方式。圖15顯示了又一 個行李箱,這里具有一對向下翻轉的轉向輪102a, b,由橫向部件103連 接。這里把手100更靠近行李箱的底壁,因而更易于用在傾斜豎直移動 模式。實際上,與圖14的設置不同,帶101沒有從蓋延伸,并且因而可 給在豎直傾斜方式的箱體提供更好的支撐。參照圖16a-d,那里值得注意的行李箱具有剛性伸縮把手104和可在 手推車移動或豎直移動中通過圍繞端壁邊緣樞轉支撐行李箱的一對可傾 斜輪105c, 105d。又一個特征為具有扣108'的帶107',其可用于拉動行 李箱前進,并且其可扣到使用者腰帶,例如使行李箱拉動前進將手釋放。 圖16a和16b顯示了用于帶107'的兩個可替代有用連接點。圖17a-c示出行李箱的變體,其具有彎曲的伸縮延伸把手112, 113 和轉向輪組件109及支撐輪110a,而且包括額外一組兩個輪llla, lllb, 當行李箱傾斜豎直拉動時可使用。明行李箱的易于堆疊性及其怎樣可扣在一起, 一個行李箱上的鎖定扣114a鎖到在相鄰堆疊行李箱上的協作接合結 構(例如桿或側翼)上。圖19a-c中,行李箱的嵌套通過行李箱蓋中的輪 容納凹部115a, 115b得以促進。應意識到,轉向輪組件可包括多個轉向輪,并且不僅是一個輪。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新的設計,其特別用于大尺寸手提箱,但是其可 用于各種尺寸、形狀和類型范圍的行李箱。其易于以最小的力攜帶,具 有高度的操縱性和穩定性,并且便于使用。該手提箱具有輕的重量、結 實的手推車或拖車式設計,具有可回縮推動把手和可回縮輪,并且具有 超過現有技術的幾個主要優點。手推車/推車移動方式中行李箱寬的基部和低重心與各種傳統手提箱 設計相比具有更高的固有穩定性。與在輪上傾斜拖拉行李箱(例如美國 專利No.5,116,289)不同,該設計在移動過程中是自穩定式,并且自支撐。 該行李箱具有高度的可操縱性,并且可回縮的推動把手能夠使手提箱在 把手和轉向輪組件縮回時以傾斜豎直方式通過輪移動。使用現在重量輕 且堅韌的鋁合金或其他材料,可回縮把手可容易地制造為各種設計選擇。可回縮轉向輪組件的輪允許輪僅在需要時使用,并且避免在行李箱 移動過程中暴露的輪的可能損壞。行李箱可具有兩個重量輕的輥軸片狀 后輪/支撐輪,其將僅在"推車"傾斜時使用。前面的轉向輪組件適當傾 斜行李箱,以使這些后輪/支撐輪投入使用,并且使行李箱能夠用作手推 車或拖車。該設計最小化行李箱自身上的體積和重量,并且使行李箱實 用并且便于使用。推車式手提箱設計符合工效學地適用移動大和重的負載。而且,比起拉動,更容易推動重負載。該推車式手提箱設計使使用 者以更可控且更小的力運送重手提箱負載。而且,該推車式手提箱設計 也可適于拉動目的,例如從直角拐彎倒退和從臺階向下倒退。推車式手 提箱設計自身可用作推車。與機場和火車站使用的推車相同,其他行李 可堆放在其頂上,并且到處運送。該行李箱適于現在的塑料或其他堅韌、 重量輕并且結實的材料,或者可以例如使用以鋁/其他金屬/合金骨架增強 的堅韌帆布或其他堅韌材料。當可回縮輪使用時,在手提箱基部傾斜的情況下,這有助于使后面 的輪投入使用,并且將重心向后朝向后輪轉移,以提高三輪車上的穩定 性和前萬向輪的可操縱性。其也向后傾斜把手桿,以允許當行走和推動 行李箱時的腳的步伐,并且將堆放在手提車上的行李保持在位。應意識到,如所示出和上面描述的,可回縮轉向輪組件可用于行李 箱中,其中轉向輪組件和支撐輪基本為相同尺寸。通過輪移動行李箱的"推車"方式的優點勝于通過輪移動行李箱的 傳統方式出于幾個理由。這些包括(a) 在輪上運送行李提供了工效學性能;(b) 比拉動箱體負載需要更小的力來推動負載,使用使用者自身身 體重量來輔助推動負載;(C)低重心和寬基部提供了最大穩定性;(d) 通過輪移動結構和特別的三輪車式通過輪移動結構提供了最 佳操縱性;(e) 通過輪移動系統為自支撐,并且不需要使用者在平衡行李箱方面付出努力;(f) 行李箱可用作運送堆放在其頂部上的其他行李物品的推車,并 且可到處運送;(g) 如上說明,通過適當的輔助附件(例如座附件)和安全改進(例 如結合制動裝置),帶輪的行李箱可易于適于手推嬰兒車或輪 椅功能。除了推車功能,推車式手提箱可方便地轉換為用于嬰兒或學步 兒童具有適當輔助和安全附件的折疊式嬰兒車或嬰兒車。可替代或 附加地行李箱可用作乘客乘坐的動力車/汽車。用于通過把手有效展開轉向輪組件的新裝置的設置能夠進行一 級展開操作來啟動推車方式功能,并且顯著優化啟動和無效該推車 功能的簡單和便利性。該行李箱也可在通過輪移動的不同方式之間 簡單變換。本發明新的雙重功能可變推車結構為自支撐,具有低重心和寬 基部,因而穩定,可操縱而不翻倒,符合工效學,比拉動更容易(可 選地使用身體重量)推動負載,易于在行李箱上(可能用于每一個 行李箱的最大表面積,具有低重心和寬基部的固有穩定性)堆放其 他行李,并且具有多功能性。與我們更早的"推車"發明中的二級 展開相比較,其可具有一級展開,并且具有雙重功能(運送車和推 車),具有兩種功能的各優點,事實上,沒有額外的'機構,/重量。在拖車方面,通過具有非伸縮把手和殼體,該結構通常比推車 裝置更輕,并且可比'運送車,和'旋轉行李箱,更輕。該裝置與運送車和旋轉行李箱相比運輸更不費力,并且比運送車和旋轉行李 箱更符合工效學。該行李箱為自支撐,并且具有低重心和寬基部, 因而穩定,可操縱無翻倒,易于在行李箱上堆放其他行李,并且對 于小(且可能是中等)尺寸行李箱,包括計算機/商務/公務包等,具 有釋放雙手功能的可能。而且,與運送車、旋轉或推車式行李箱比 較,在不平整表面(例如路)上運送行李箱的過程中,顯著減小的 振動傳遞到手部。與推車裝置比較,該行李箱也可更便宜地制造, 并且與運送車和旋轉行李箱比較,也可更便宜地制造。與運送車和 旋轉行李箱比較,該行李箱也可能更省力(豎直傾斜)或易于控制 (向下傾斜)。本發明行李箱的推車或拖車結構提供的又一個便利是在其移動 方式中行李箱攀越階梯的能力。實際上,行李箱可適于進一步在其 底壁具有剎車或輥軸,以使該壁更靠近地面,并且通過其相對容易 地滑動或以其他方式向上或向下越過臺階而沒有翻倒的風險。
權利要求
1.一種帶輪行李箱,具有行李托座,所述托座具有兩個相對的主壁,并且具有端壁,從而形成行李艙室,所述托座的主壁適于在所述行李箱通過輪移動方式過程中用作面向地面的底壁,其中所述行李箱還包括(i)多個支撐輪,設置在所述底壁的一端處;(ii)可回縮轉向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底壁上,使用中離開所述支撐輪一定距離,所述轉向輪組件具有至少一個輪,并且可在動態位置或靜態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動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延伸到所述行李托座的底壁下面,在所述靜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縮回;和(iii)把手,出于操縱、推動和/或拉動目的設置在所述行李托座的一端處;其中所述行李箱構造成可選擇地以通過輪移動的第一方式或以通過輪移動的第二方式中展開,在通過輪移動的第一方式中,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和支撐輪與地面接合,由此所述底壁面向地面,在通過輪移動的第二方式中,具有另一種地面接合輪設置,由此端壁面向地面。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在所述通過輪移動的 第二方式中,所述轉向輪組件和支撐輪與地面接合。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在所述通過輪移動的 第二方式中,所述支撐輪與地面接合,并且所述把手靠近所述底壁設置, 以當所述行李箱處于通過輪移動的第二方式中時易于使用。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行李箱還具有一組一個或多個輪,其設置在所述行李箱遠離所述把手的所述端壁上,由 此在通過輪移動的第二方式中,所述一組一個或多個輪與地面接合。
5. 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把手可從 所述行李箱伸出并縮回,而且在所述第一和第二移動方式中都可用于移 動所述帶輪的行李箱。
6. 根據權利要求5中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把手可以相對 于所述底壁平面的傾斜角調節。
7. 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把手為帶,用于拉動來以拖車方式牽引所述箱體前進,并且其可從所述行李箱伸出 并縮回。
8. 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適用于在其第一移動方式中的所述帶輪行李箱的所述把手延伸展開連接到所述可回縮轉 向輪組件,由此所述把手相對于所述托座的移動將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 件在所述靜態和動態位置之間移動。
9. 一種帶輪行李箱,具有行李托座,所述托座具有兩個相對主壁, 并且具有端壁,從而形成行李艙室,所述托座的主壁適于在所述行李箱 通過輪移動的第一方式中所述輪的使用過程中用作面向地面的底壁,其中,所述行李箱還包括(i) 多個支撐輪,設置在所述底壁的一端處;(ii) 可回縮的轉向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底壁上,使用中離開所述支 撐輪一定距離,所述轉向輪組件具有至少一個輪,并且可在動態位置或 靜態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動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延伸到所述行李托座的底壁下面,在所述靜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縮回;和(iii)把手,出于操縱、推動和/或拉動目的設置在所述行李托座的 一端處;由此所述把手相對于所述托座的移動僅將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 件在靜和動態位置之間移動,以能夠使所述行李箱直接在所述支撐輪和 轉向輪組件上移動。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把手具有樞轉到 所述托座的剛性/可推動把手桿,并且其中,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在所 述把手桿的末端部上,超出所述把手桿到所述托座的樞轉安裝。
11. 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把手桿在從所 述箱體推動/拉動把手端沿所述托座長端壁(側壁)至少一半的間距位置 處樞轉到所述托座。
12. 根據權利要求9, 10或11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把手桿為彎形或基本圍繞所述把手到所述托座的樞轉安裝位置彎曲。
13. 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展開的所述轉向輪組件由支撐表面支撐在所述箱體的所述底壁上。
14. 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支撐表面 凹入所述箱體的所述底壁中。
15. 根據權利要求13或14中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在所述底壁 中用于所述輪組件的支撐表面關于所述箱體的前面和所述支撐輪之間的 直線以銳角設置到所述箱體的所述底壁。
16. —種帶輪行李箱,具有行李托座,所述托座具有兩個相對主壁, 并且具有端壁,從而形成行李艙室,所述托座的主壁適于在所述行李箱的通過輪移動方式過程中用作面向地面的底壁,其中,所述行李箱還包 括(0多個支撐輪,設置在所述底壁的一端處;(ii) 可回縮轉向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底壁上,使用中離開所述支撐 輪一定距離,所述轉向輪組件具有至少一個輪,并且可在動態位置或靜 態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動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延伸到所述行李 托座的底壁下面,在所述靜態動處,所述轉向輪組件縮回;和(iii) 把手,出于操縱和拉動目的設置在所述行李托座的一端處; 其中,所述行李箱構造成可以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和支撐輪與地面接合、由此所述底壁面向地面的通過輪移動方式展開,所述把手包括 偏轉、彎曲、樞轉和其他傾斜活動連桿,優選為柔韌條帶或帶,通過所 述方式,所述行李箱可以所述移動方式拉動前進。
17. 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把手用作腰帶 或背帶,或在或靠近其自由端處具有扣裝置,由此所述把手可固定到使 用者,例如固定到使用者的腰帶或肩帶或背帶,以雙手釋放方式由使用 者拉動前進。
18. 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行李箱的所 述輪的至少一個由電機啟動。
19. 根據權利要求18中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箱體適于用 作用于乘客的車,具有座裝置和/或腳凳或靠背。
20. 根據權利要求18或19中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箱體還 具有遙控操縱裝置,用于使使用者能夠操縱所述箱體。
21. —種帶輪行李箱,具有行李托座,所述托座具有兩個相對的主壁, 并且具有端壁,從而形成行李艙室,所述托座的主壁適于在所述行李箱 通過輪移動方式過程中用作面向地面的底壁,其中所述行李箱還包括(0多個支撐輪,設置在所述底壁的一端處;(ii) 可回縮轉向輪組件,設置在所述底壁上,使用中離開所述支撐 輪一定距離,所述轉向輪組件具有至少一個輪,并且可在動態位置或靜 態位置之間移動,在所述動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延伸到所述行李托座的底壁下面,在所述靜態位置處,所述轉向輪組件縮回;和(iii) 把手,出于操縱、拉動和/或推動目的設置在所述行李托座的一端處;其中,所述行李箱具有至少一個所述輪,所述支撐輪合適地由電機 啟動。
22. 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箱體適于用作 用于乘客的車,具有座裝置和/或腳凳或靠背。
23. 根據權利要求21或22中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箱體還 具有遙控操縱裝置,用于使使用者能夠操縱所述行李箱。
24. 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縮回把手 具有收藏時嵌套在所述托座的槽口內的部件(例如橫向桿),由此所述把 手可保持。
25. 根據任一前述權利要求所述的帶輪行李箱,其中,所述行李箱端 壁具有多個萬向輪,由此所述箱體可在那些輪上豎立,那些輪中的至少 一個可傾斜,以可選擇地用作延伸到所述底壁下面的支撐輪(即用于手推車式移動)。
全文摘要
一種帶輪行李箱,具有行李托座(56),所述托座(56)具有兩個相對主壁,并且具有端壁,從而形成行李艙室,其中所述托座的主壁適于在所述行李箱通過輪移動方式過程中用作面向地面的底壁(60),其中,所述行李箱還包括(i)多個支撐輪;(ii)可回縮轉向輪組件(58);和(iii)出于操縱、推動和/或拉動目的的把手(59);其中,所述行李箱構造用于可選擇地以通過輪移動的第一方式或以通過輪移動的第二方式展開,所述通過輪移動的第一方式中,所述可回縮轉向輪組件(58)和支撐輪與地面接合,由此所述底壁(60)面向地面,所述通過輪移動的第二方式中,具有可選擇的地面接合輪設置,由此端壁(62)面向地面。
文檔編號A45C13/38GK101262792SQ200680031786
公開日2008年9月10日 申請日期2006年8月31日 優先權日2005年8月31日
發明者保爾·泰輝·李, 馬克·泰黃·李 申請人:保爾·泰輝·李;馬克·泰黃·李;比安卡·穆特修斯;湯姆·相恩格·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