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樂器的手提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手提箱,特別涉及攜帶樂器的手提箱。
背景技術:
傳統上,用諸如旅行箱的手提箱來存放、容納和運送各種形式的樂器,如用于音樂練習的電子樂器和錄音機。這些手提箱具有特殊的層疊結構,并可以由防振材料,如ABS(丙烯晴-丁二烯-苯乙烯)樹脂制成。
現參考附圖6A和6B來描述一種傳統的旅行箱式手提箱。該箱基本上由底板1和頂板2構成,并在其外圍的規定端部分別帶有框架1a和2a。亦即,具有中空的空間的該底板1和頂板2用鉸鏈3組合在一起,從而形成一能自由打開和關閉的外殼。鉸鏈3設置在框架1a和2a的相對側,在框架1a和2a之間設有適合于人手的合適形狀的手柄4,并設有鎖閉機構5。于是,人能夠容易地握持手柄和通過手來攜帶箱子。
在考慮各種參數,如制造中的可成形性,在制造中對各種設計的適應性和使用時的防振性前提下,前述手提箱由ABS樹脂制成。
在臨近鉸鏈3的外表面可以設置支腿6,以便在需要時把箱子豎直放在地板和類似物上。大尺寸的箱子還可設置腳輪(或小輪子),以便拖拉。
前述手提箱可以具有特殊的層疊控制機構或結構,以便在運輸過程中水平放置并和其它相同的箱子堆放在一起時保持穩定性。
根據傳統的層疊結構,由軟橡膠或軟樹脂制成的、具有合適厚度的凸出元件P粘接到底板1外表面的四個角上。該凸出元件可防止水平堆放在一起的箱子互相滑移,也可防止外殼表面互相摩擦而發生不希望的刮傷。
日本未實審專利公開No.2001-292820公開了手提箱的另一個例子,其中在底板上形成凹面或凹槽,而在頂板上形成凸面或凸起,其中凹槽和凸起在箱子水平排列并堆放在一起時相互配合。這樣能夠在不損害外觀的情況下提供層疊能力。亦即,在不考慮底板和頂板表面形狀的情況下,前述箱子具有穩定的層疊能力。
前述具有層疊結構的箱子用于容納管弦樂隊使用的樂器,并通過貨車,貨船,運載工具等被一起運送。在此情況下,這些箱子能夠容易地裝載到運載工具,因而不需大的空間,并且在運輸期間不會引起載荷漂移。此外,利用前述的箱子在指定商品的層疊控制和在商店或店鋪中陳列方面也呈現出相同的優點。
然而,具有層疊結構的傳統手提箱具有如下缺點,其中,由于為堆放設置了另外的零件,如凸出元件,在制造中必須增加零件數量,這會增加制造工序數量和制造成本。另外,用戶可能對上述手提箱的外觀不滿意,這是由于提供了諸如凸出元件的附加元件而使得視覺效果惡化。
樹脂材料(例如,ABS樹脂)和成形技術的最近發展和改進帶來多種用于旅行箱和手提箱的“彎曲的”結構,其外部局部或整體彎曲成圓形。因此,即使圓形的手提箱帶有上述層疊元件,當它們水平排列并堆放到一起時,它們不會呈現出令人滿意的穩定性,這會在運輸過程中輕易導致載荷飄移。
上述日本未實審專利公開2001-292820公開了一種手提箱,其中,為了解決上述問題,在接合時相互匹配的相應的凹槽和凸起分別設置在底板和頂板上。然而,層疊能力僅在相同類型的手提箱堆放到一起時才得以驗證,換句話說,在不同型式的箱子堆放在一起時,其層疊能力得不到驗證。在這種情況下,除非在相鄰箱子之間以相同的位置關系設置凹槽和凸起,否則在運輸期間難以保證足夠的穩定性。另外,前述缺點會給箱子設計帶來不必要的約束。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手提箱,它能在不損害外觀的情況下,在運輸期間確保與其它箱子層疊。在此,在手提箱底板和頂板上彼此相對地設置相互配合的層疊機構。所以,不論底板和頂板的表面形狀如何,當不同大小的箱子被相互層疊在一起時,本發明也可以可靠地呈現出穩定的層疊能力。
特別用于容納前述樂器,如喇叭和鼓的手提箱,基本上由一對底板和頂板構成,它們用鉸鏈組裝在一起,以形成能夠自由開或關的外殼,其中的這兩塊板具有層疊控制機構,而沒有設置另外的零件,也沒有損害其外觀。
特別地,底板具有沿其縱向伸長的帶狀凹部(hollow),頂板具有沿縱向伸長的帶狀凸起,其中,當一個箱子與另一個層疊時,該帶狀凹部與帶狀凸起相互配合。為了有利于它們之間的配合并在它們之間建立預定的位置關系,相對于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形狀,分別對其寬度、深度和高度引入預定標準。
亦即,例如,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都沿預定中心線形成和延伸,該中心線通過箱子三維構造的重心。
所以,不論箱子的大小和形狀如何,可以在手提箱間建立穩定的層疊關系。這顯著地減少了層疊在一起的手提箱在運輸期間出現載荷漂移等的可能性。
本發明的這些和其它目的、方面和實施例,將參考以下附圖來詳細描述,其中圖1A是根據本發明優選實施例的手提箱前視圖;圖1B是該手提箱的俯視圖;圖1C是該手提箱的底視圖;圖2是該手提箱的側視圖;圖3是示出多個箱子層疊在一起的分解前視圖;圖4是示出多個箱子層疊在一起的分解側視圖;圖5A示意性地示出層疊在一起的不同大小和形狀的兩個箱子之間的位置關系;圖5B示意性地示出層疊在一起的不同大小和形狀的三個箱子之間的位置關系;圖6A是示出傳統手提箱外形的前視圖;以及圖6B是示出傳統手提箱外形的底部視圖,其中設置了用于與其它箱子層疊的凸出元件。
具體實施例方式
借助于參照附圖的示例,本發明將得到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圖1A,1B,1C是示出根據本發明優選實施例的手提箱前視圖,俯視圖和底視圖,圖2是該手提箱的側視圖。
也就是說,手提箱10基本上由底板1和頂板2構成,它們分別帶有在其預定外圍端部的框架1a和2a。具有中空的空間的底板1和頂板2用鉸鏈3組合在一起,以便形成能自由開或關的外殼。鉸鏈3與框架1a和2a相對設置,在框架1a和2a之間具有一個適合于人手的合適形狀的手柄4,并設置了鎖閉機構5。另外,臨近鉸鏈3的外表面可以設置支腿6,以便需要時將箱子10豎直地放置在地板等上。
底板1和頂板2都由合成樹脂,如ABS樹脂制成。由板1和板2構成的手提箱10是這樣組裝而成的,即,在相互獨立地形成板1和2后,用諸如鉸鏈的規定接頭把板1和2結合在一起。替換地,板1和2通過鉸鏈形式結合在一起,其中它們在其結合部分處局部變薄,并一體組合在一起。
前述板1和2在模制過程中以如下方式非對稱地形成,即,帶狀凹部11在底板1上形成,并圍繞中心線X1(見圖1C)沿縱向延伸,而帶狀凸起21在頂板2上形成,并圍繞中心線X2(見圖1B)沿縱向延伸。在這里,帶狀凹部11相對于中心線X1具有寬度W1,而帶狀凸起21相對于中心線X2具有寬度W2。如圖2所示,凹形11和凸起21彼此相對地設置,并以如此方式調整其位置關系以使在兩個箱子層疊在一起時它們可相互配合。
在上面,帶狀凹部11的寬度W1基本上與帶狀凸起的寬度W2在尺寸上匹配。另外,也可以增大帶狀凹部11的寬度W1,以使其稍大于帶狀凸起21的寬度W2。另外,方形側面或拐角進行充分倒角。
帶狀凹部11的深度d基本上與帶狀凸起21的高度t匹配。另外,可以增大帶狀凹部11的深度d,以使其稍大于帶狀凸起21的高度t。
本實施例基本上是這樣設計的,即,帶狀凹部11圍繞中心線X1大致沿著底板1的縱向延伸,而帶狀凸起21圍繞中心線X2大致沿著頂板2的縱向延伸。當然,本發明不必局限于本實施例;也就是說,可以充分地改進或改變凹形11和凸起21的位置關系。另外,底板1不一定在其上設置一個凹形11,頂板2也不一定設置一個凸起21。也就是說,可以在底板1上設置多個凹形,而在頂板2上設置多個凸起。所以,適應箱子總體設計和其制造成本的前提下,可以充分地決定在底板和頂板上形成的凹形和凸起的數量和位置。
圖3和4示出多個箱子通過其凹形和凸起之間建立的配合而層疊在一起。在圖3中,兩個箱子10和10′水平布置,并以如下方式層疊在一起,即,上面位置箱子10′的底板1的帶狀凹部11與下面位置箱子10的頂板2的帶狀凸起21配合。于是,本發明的實施例使得多個箱子輕易層疊在一起。
當兩個箱子層疊在一起時,帶狀凹部與帶狀凸起沿縱向相互配合,其中帶狀凹部的深度基本上與帶狀凸起的高度匹配。所以,即使外殼表面是由曲面或圓形板形成的,相鄰的箱子也可以穩定地層疊到一起,而不會導致它們之間的滑移。
如圖3所示,假設兩個具有不同長度的箱子10和10′水平布置并堆放在一起,其中,當帶狀凹部11和帶狀凸起21之間可靠地建立起配合關系時,就建立了滿意的層疊關系,所述凹形和凸起是在相互鄰近且彼此對置的底板1和頂板2上形成的。在這里,箱子10′與另一個相比在縱向上具有較長的長度,其中,優選地是,帶狀凹部的兩端具有開口,以便箱子10′能在放置在層疊在一起的箱子中間。相反地,考慮到外觀,例如,帶狀凸起21與帶狀凹部11相比,可在長度上減小。在此,在帶狀凸起21在縱向上的一端上形成錐度傾斜。當然,帶狀凸起21不必在縱向上從一端到另一端完全伸長為帶形。為獲取滿意的堆放能力,優選地是將凸起形成為在特定長度上伸長的條帶形狀。
本實施例不僅允許不同長度的箱子,而且使不同尺寸的箱子被容易地層疊在一起。
為達到前述的堆放功能,不論外殼的總體形狀如何,應考慮以下因素設計各種類型的箱子。
(i)在帶狀凹部11和帶狀凸起21形式中,對寬度“w”,深度“d”和高度“t”建立相同的標準。
(ii)帶狀凹部11和帶狀凸起21都相對于通過每個箱子三維構造重心的規定的中心線Xg(X10,X20,X30)設置。
前述因素將參照圖5A和5B來詳細描述,其示出在前述條件下,即相對于帶狀凹部11和帶狀凸起21,基本確保寬度“w”,深度“d”和高度“t”的尺寸分別相同,不論其垂直位置如何,多個箱子能層疊在一起。具體地說,圖5A示出兩個箱子之間的層疊關系,其中一個稱為喇叭箱10,其外殼是具有錐度傾斜的長形,用于容納喇叭,另一個稱為鼓箱20,其外殼具有大致的圓形,例如用于容納鼓(組)。
圖5B示出三個箱子間的層疊關系,即,一個長度較長的箱子10,和不同形狀和尺寸的小尺寸箱子20和30,其中小尺寸的箱子20和30都與長度較長的箱子10放在一起。
前述附圖表明這樣的方式,即,相對于每個箱子,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都大致設置在縱向中心位置。當然,對于每個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其位置和數量不必局限于附圖所示。也就是說,本實施例需要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在規定位置相對于通過每個箱子三維構造的重心的中心線Xg對稱地設置,以便于相應地決定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的數量。
如上所述,本發明能夠在層疊在一起的不同尺寸和形狀的手提箱之間建立所需的位置關系,其中可以不必損壞外觀地實現容納樂器等的手提箱。
上面,手提箱基本上被設計用于容納規定的樂器,如喇叭和鼓。當然,本發明的手提箱不局限于容納樂器等,它能用于其它用途,如旅行箱,衣箱和類似的箱子。
如前所述,本發明具有多種效果和技術特征,現描述如下。
(1)特別用于容納規定樂器的手提箱基本上由一對底板和頂板構成,它們用鉸鏈組裝在一起以形成一個能自由開或關的外殼,其中兩塊板帶有層疊控制機構。具體地說,底板具有在其縱向上伸長的帶狀凹部,而頂板具有在其縱向上伸長的帶狀凸起,其中當一個箱子與另一個箱子層疊時,該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相互配合。也就是說,層疊控制機構僅通過在底板和頂板上分別形成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而沒有使用另外的零件來實現。所以,可以不增加制造成本而實現必要時要堆放在一起的手提箱的層疊控制機構。前述層疊結構可以容易地在任何型式的箱子上實施,如曲面的,或圓形的,和用于容納小樂器,如用于音樂練習的錄音機的小尺寸箱子,而不損害箱子的外觀。
(2)在兩個箱子層疊在一起的情況下,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在位置上可以容易地匹配,并沿縱向上可以容易地相互配合。這提供了優越的層疊效果,其中所層疊箱子幾乎不受運動、搖晃和裝載振動的影響,從而避免運輸期間載荷漂移的出現。通過對任意型式箱子的帶狀凹部和帶狀凸起的寬度、深度和高度尺寸引入規定標準,能夠容易地實施本發明。所以,能夠在不同尺寸和形狀的箱子之間建立穩定的堆放關系。
由于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髓或本質特征前提下,本發明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實施,所以本實施例是示意性的和非限制性的,因為發明的范圍是由權利要求書而非說明書限定的,因此所有落入權利要求的邊界或范圍內以及落入等同的邊界或范圍內的變化應由權利要求包涵。
權利要求
1.一種手提箱,包括底板(1),在其外圍端部具有框架(1a);頂板(2),在其外圍端部具有框架(2a),該頂板鉸接到底板上而形成能自由地開或關的外殼;手柄(4),其與頂板或底板的框架連接;以及至少一個鎖閉機構(5),其設置成與頂板的框架或底板的框架相連接,其特征在于,帶狀凹部(11)在底板的外表面上形成,并沿縱向延伸,而帶狀凸起(21)在頂板的外表面上形成,并沿縱向延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帶狀凹部以規定的尺寸形成,以便當層疊配合時基本上與帶狀凸起匹配。
3.一種手提箱,包括一對互相鉸接形成能自由開或關的外殼的板(1、2);形成于一個板的外表面上并沿縱向延伸的帶狀凹部(11);以及形成于另一個板的外表面上并沿縱向延伸的帶狀凸起(21),其特征在于,帶狀凹部以規定的尺寸形成,以便當在層疊配合時基本上與帶狀凸起匹配。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該帶狀凹部與帶狀凸起設置在板的規定位置處,以相對于通過外殼重心的中心線Xg形成對稱。
5.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兩塊板用鉸鏈(3)組合在一起,且鄰近兩塊板的框架(1a,2a)設置與鉸鏈對置的手柄(4)和鎖閉機構(5)。
6.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帶狀凹部在縱向上具有開口端。
7.如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帶狀凹部具有與帶狀凸起的寬度和高度匹配的規定的寬度和規定的深度。
8.如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手提箱,其特征在于,外殼成形為容納規定的樂器。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尤其用于容納規定樂器的手提箱,其基本上由一對底板(1)和頂板(2)構成,底板和頂板用鉸鏈(3)組裝在一起而形成能自由開或關的外殼。底板具有在縱向上伸長的帶狀凹部(11),而頂板具有在縱向上伸長的帶狀凸起(21),它們以預定尺寸形成,以便一個箱子與另一個箱子層疊時相互配合。于是,不論箱子的大小和形狀如何,可以在手提箱之間建立穩定的層疊關系。
文檔編號A45C11/00GK1468566SQ0216065
公開日2004年1月21日 申請日期2002年12月16日 優先權日2002年7月15日
發明者長谷部衛 申請人:雅馬哈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