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利用廢次煙葉及梗桿生產香煙的方法及產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香煙的生產,特別是無毒香煙的生產。
我國現有廣闊肥沃良田種植煙葉,而且隨著煙草工業的發展,煙草種植大有增加勢頭。如果繼續占用糧田種植煙草,會影響糧食的生產,從而危脅到眾多人口的生存。另一方面,由于現有的煙草加工技術的局限,尚不能利用煙梗、煙桿等生產香煙,這些物料被白白地扔掉或當柴燒。僅東北地區煙梗、煙桿、廢次煙葉的量就達到年10萬噸以上。這些廢料如果能得到有效利用,必將產生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利用廢次煙葉及煙梗、煙桿等生產香煙的方法。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上述方法生產的無毒香煙。
本發明的方法包括下述步驟(1)將煙桿、煙梗等角料切碎;(2)攪拌成漿;(3)用造紙的方法制成片;(4)烤干;(5)加入香料;(6)切絲;(7)卷制成香煙。
所述方法可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原料切碎后,提取出焦油和煙堿,將所述煙堿分離出,并加入到所制成的片中的步驟,以除去原料中的焦油,制成無毒香煙。
本發明的方法特別包括將煙桿、煙梗、廢次煙葉或其任意兩種以上切碎后,用浸取液浸泡,然后分出浸泡液,將浸泡液蒸餾使焦油與煙堿分離,分離后的煙堿是與水的混合物,經離子交換得硫酸煙堿,再經強堿中和分離得煙堿;浸泡后的固形物加水攪拌成漿,再用造紙的方法制成片,加入所得到的煙堿,烤干,加入香料、切絲,卷制成香煙。
本發明的方法中的浸取液可為水或任何可浸取原料中的煙焦油的液體。浸泡時間優選12-24小時。所述浸泡步驟還可在升高的溫度下進行,如30-100℃。
本發明的方法中在將所述原料切碎后,還可進行蒸煮,將蒸煮液取出后進行蒸餾使焦油與煙堿分離,分離后的煙堿是與水的混合物,經離子交換得硫酸煙堿,再經強堿中和分離得煙堿;將所述蒸煮后的固形物加水攪拌成漿,再用造紙的方法制成片,加入所得到的煙堿,烤干,加入香料、切絲,卷制成香煙。
本發明的方法中,所述浸取或蒸煮后分離出的固形物還可進行水洗步驟。
在本發明的一個特別優選的方案中,在香煙的過濾嘴中含有分子篩,以除去點燃的香煙的煙氣中的一氧化碳、氧化氮。所述分子篩可用蛋白土和活性炭制成。
按照本發明的方法,煙梗、煙桿、廢次煙葉經過處理除去其中的有害物質(致癌物)煙焦油,焦油在燃燒后產生致癌物質1,2苯并芘及3,4苯并芘,所以用處理后的原料制成的香煙為無毒香煙。由于在所述處理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同時除去了其中的煙堿,而煙堿是人們之所以抽煙的必不可少的物質,所以將提取出的焦油與煙堿分開,制得的煙堿重新加入到煙料中。本方法中煙堿加入量可以改變,以制成各種香煙。
本發明的方法利用香煙生產的下邊角料(煙梗、煙桿、廢次煙葉等)經過加工制得無焦油香煙,該方法利國利民,可節省煙田,變為糧田,特別是變廢為寶,避免了浪費,有極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下面通過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發明。
實施例1將煙桿和煙梗切碎,加水蒸煮1小時后分出蒸煮液和固形物,將蒸煮液蒸餾使焦油與煙堿分離,分離后煙堿是與水的混合物,經離子交換得硫酸煙堿,再經NaOH中和分離得純煙堿;將所述蒸煮后的固形物水洗后加水攪拌成漿,再用造紙的方法制成薄片,按需要量加入所得到的煙堿,在140℃烤干,加入香料如烤煙香味香料、消除紙葉香料、甘油、干草、蜂蜜等,切絲,卷制成香煙。
所制得的香煙基本上無焦油。
實施例2將廢次煙葉用水浸取20小時,取出浸泡液,該液含煙焦油約4%,煙堿約0.2%,經蒸餾使焦油與煙堿分離,分離后的煙堿是與水的混合物(含煙堿0.5%),經離子交換得硫酸煙堿,再經強堿中和分離得純煙堿,將浸泡后的煙葉進行水洗、漂洗后干燥,切絲,按需要量加入所得煙堿,烤制,加入香料,烤制到要求的水含量,卷制成香煙。
實施例3按實施例2或1的方法制備煙絲,在過濾嘴中加入小型的由蛋白土和活性炭制成的分子篩,制成香煙。
上述方案僅作為實例給出,并不以任何方式限制本發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根據本發明進行各種改變或改進,如選用具體的浸取液以及煙堿回收方法,但均不脫離本發明的實質和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香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下述步驟(1)將煙桿、煙梗、廢次煙葉或其任意兩種以上切碎;(2)攪拌成漿;(3)用造紙的方法制成片;(4)烤干;(5)加入香料;(6)切絲;(7)卷制成香煙。
2.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進一步包括將所述原料切碎后提取出焦油和煙堿,分離出煙堿,將煙堿加入所制成的片中的步驟。
3.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包括將所述原料切碎后,用浸取液浸泡,將浸泡液蒸餾使焦油與煙堿分離,分離后的煙堿是與水的混合物,經離子交換得硫酸煙堿,再經強堿中和分離得煙堿;所述侵泡后的固形物加水攪拌成漿,再用造紙的方法制成片,加入所得到的煙堿,烤干,加入香料、切絲,卷制成香煙。
4.如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是包括將所述原料切碎后,進行蒸煮,將蒸煮液取出后進行蒸餾使焦油與煙堿分離,分離后的煙堿是與水的混合物,經離子交換得硫酸煙堿,再經強堿中和分離得煙堿;將所述蒸煮后的固形物加水攪拌成漿,再用造紙的方法制成片,加入所得到的煙堿,烤干,加入香料、切絲,卷制成香煙。
5.如權利要求3的方法,其特征是浸取液為水。
6.如權利要求3或5的方法,其特征是浸泡時間為12-24小時。
7.如權利要求3或5的方法,其特征是浸泡溫度為30-100℃。
8.如權利要求3或4的方法,其特征是經所述浸取或蒸煮后分離出的固形物進行水洗。
9.如權利要求1至5之一的方法,其特征是在香煙的過濾嘴中加有分子篩。
10.一種香煙,其特征是按權利要求1至9之一的方法制備。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利用煙梗、煙桿、廢次煙葉生產無毒香煙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將所述原料切碎,提取出焦油和煙堿,加水攪拌成漿,按造紙的方法制成片,烤干,加入香料等,切絲,卷制成香煙。本發明的方法有效地利用了煙草工業廢棄的物料,變廢為寶,利國利民,而且制得的香煙基本不含焦油這種有害物質,有極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文檔編號A24B15/18GK1134799SQ9510344
公開日1996年11月6日 申請日期1995年5月3日 優先權日1995年5月3日
發明者王國寰, 何成才 申請人:王國寰, 何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