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膨脹煙草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膨脹煙絲或碎煙葉絲的方法。特別是涉及一種用輔助膨脹劑(膨脹介質),如二氧化碳,浸透碎煙葉絲,然后迫使輔助膨脹劑膨脹,從而使碎煙葉絲膨脹的方法,其特征是,這種方法可防止膨脹過的煙草收縮,而且提高了最終產品的膨脹程度。通用的作法是,在高壓和低溫下,用一種輔助膨脹劑,如二氧化碳,浸透干的細碎煙絲,然后,使浸透膨脹劑的煙絲受到低壓/高溫的作用,從而迫使輔助膨脹劑膨脹,這樣就膨脹了碎煙葉絲。然后把膨脹的碎煙葉絲,與未膨脹的煙絲進行適當的混合,再用卷煙紙把這種煙草的混合物卷裹起來制成香煙。含有膨脹碎煙葉絲的煙草混合物,具有柔和且適宜的口味。除此之外,使用膨脹的煙草,可以減少一支香煙所需的煙草數量,從而節省了煙葉的消耗,并且降低了香煙生產的價格,因此,在把煙絲用來制成香煙產品之前,最好是,使碎煙葉絲盡可能地膨脹。在膨脹煙絲時,煙絲失去其水分,變得非常干燥。因此,通常要對膨脹的煙絲進行回潮(經受含水量的調整處理),使它含有占重量12%至13%的水分,這個水分就是經常所指的標準含水量。然而,回潮的煙草(已經經受含水量調整處理)很容易收縮,以致部分地或基本上失去了膨脹處理的效果。當把煙草放在特殊溫度的潮濕空氣中,如在20℃溫度、60%的相對濕度的空氣中,可以減少在水分調整處理過程中膨脹煙絲的收縮程度。這樣,煙絲可逐漸地吸收這種空氣中的水分,直到達到一個所謂保持平衡的狀態。在該狀態,煙絲的含水率與空氣的含水率是相等的。然而,上述含水量調整過程,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并且在商業上是行不通的。因此,在Tokkoushou日本專利公開第47-22800和第49-1879號中,公開了一種在商業化香煙生產中已被廣泛采用的方法。在上述專利公開中公開的方法,包括在膨脹的煙絲上噴灑霧狀小水滴,使煙草可快速吸收水分。然而,這種加速煙草水分吸收率的方法,不能圓滿地解決煙草的收縮問題,并且不可避免地限制了成品香煙中煙絲的膨脹度。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商業上可行的方法,該方法在回潮處理過程中,可以廉價地限制膨脹碎煙葉絲的收縮,以便提高成品中煙絲的膨脹度。按照本發明,利用提供的一種回潮膨脹碎煙葉絲的方法,來實現本發明的上述目的。該方法包括兩個步驟,一個步驟是把含有占重量10%左右的相對低含水量的煙草,至少閑置儲存7天或7天以上,另一個步驟是把儲存過的煙草回潮到含水量為重量的12%或12%以上。用本發明的方法,在閑置儲存煙絲的同時,煙絲的組織進入穩定狀態,而且在進行含水量調整處理(煙絲被回潮)之后,煙絲變得不易收縮。這樣,在使用這種煙絲制備的香煙成品中,這種煙絲的膨脹度高。已經發現,低含水量的煙絲儲存期大約為7天,在這段時間間隔內,通常為香煙生產提供了存放的原料,并且也可以用于容器運輸。因此,這段儲存期對香煙生產,并不構成任何附加的費用。碎煙葉絲在低含水量下儲存,并延長儲存期,可提高香煙成品中煙絲的膨脹度。但是,含水量過份低的煙絲,其組織容易破碎,而且不適當的延長煙絲的閑置儲存期,可能提高所生產的香煙的費用。因此,根據本發明的膨脹煙絲的方法,若要實現商業目的,該方法必然要在煙絲的含水量和儲存期兩方面加以限制。儲存含水量低于重量的10%的煙絲,需要至少七天,香煙成品的膨脹度才可高于常規可達到的膨脹度。然而已經發現,這些條件是在上述商業限制的范圍之內。如果要生產出令人滿意的膨脹煙絲,如上所述,在溫度為20℃、相對濕度為60%的這種特殊條件下回潮煙絲,應當嚴格的維持這種特殊條件大約10天。但是,這在商業上可能行不通。另一方面,根據本發明的回潮煙絲的方法,不受這種嚴格限制,能夠滿意地加以完成。根據本發明的方法,只需要儲存如上所述的、含水量大約為重量的10%相對低的含水量的煙絲,而且在儲存期間無需控制周圍的空氣。回潮經儲存煙絲的方法,可通過噴灑小水滴的方式簡單地加以實施。因此,根據本發明的方法,完全不受上述的商業上的限制。為本發明目的儲存的煙絲,其含水量最好保持在重量的5%或5%以上。對本發明的目的而言,把膨脹的幾乎完全干的煙絲,與未膨脹的煙絲混合成預定的比例,以便在這種混合物儲存某段時期之后,未膨脹煙絲中的水分可被膨脹的干煙絲吸收,使該混合物具有期望的含水量。本發明的附加目的和優點,將在下面的說明中顯示出來,而且有一部分從說明中可顯而易見地看出,或者通過實踐本發明而加以了解。通過各種手段和各種組合,特別是在權利要求中指出的那些手段和組合,可以實現和得到本發明的目的和優點。附圖是說明書的一部分,它們說明了本發明的最佳實施例。把上面給出的一般性說明和下面給出的最佳實施例的詳細說明結合起來,可起到解釋本發明的原理的作用。圖1是本發明第一個實施例的流程圖,它用圖解的方式,示出了第一個實施例包括的步驟。圖2是本發明第二個實施例的流程圖,它用圖解的方式,示出了第二個實施例包括的步驟。圖3A是本發明第三個實施例的流程圖,它用圖解的方式,示出了第三個實施例包括的步驟。圖3B是本發明第四個實施例的流程圖,它用圖解的方式,示出了第四個實施例包括的步驟。圖4是一個容器的分解立體圖,該容器可用于本發明方法的儲存步驟。圖5是一曲線圖,它示出了為本發明的目的儲存的煙絲的含水量、儲存期和表觀密度之間的關系。圖6是一曲線圖,它示出了為本發明的目的儲存的煙絲的含水量、儲存期和松密度之間的關系。圖7是一曲線圖,它示出了儲存的煙絲的含水量和顆粒尺寸和用該煙絲生產出的香煙口味等級之間的關系。現在,將以實施例的方式來說明本發明。圖1是本發明第一個實施例的流程圖,它用圖解的方式示出了它所包括的步驟。圖1中的標號1指示膨脹步驟。在該膨脹步驟1中煙絲碎片被膨脹,更準確地說,碎煙葉絲在高壓和低溫下,用液體二氧化碳浸沒并浸透。然后,在低壓下加熱浸透了二氧化碳的煙絲,以迫使二氧化碳膨脹,以致經過變化的膨脹的二氧化碳來膨脹碎煙葉絲。在膨脹步驟1中,除去煙絲中含的水分,直到步驟1完成后,煙絲的含水量變成大約為重量的3%,因此,煙絲幾乎是完全干燥的。然后,在預回潮步驟2中,給膨脹的干煙絲增加水分,直到煙絲的含水量達到一給定值。該回潮步驟2,例如可用把霧狀小水滴噴灑到干煙絲上的方法來進行。該預回潮步驟2的目的在于,防止煙草在隨后的步驟中出現不希望的破碎。經過預回潮步驟2處理的干煙草碎片非常脆,當運輸它們或對它們進行其它處理時,可能引起各種麻煩。如果直到后回潮步驟都注意防止煙絲破碎,這樣,雖然可以使含水量低于重量的5%或完全不含水,但最好是使煙絲的含水量保持在重量的5%以上,這樣可避免出現破碎問題。另一方面,在膨脹煙絲與未膨脹煙絲混合之前,用噴灑霧狀小水滴的方法使膨脹煙絲回潮,在以后的步驟中,使膨脹煙絲的含水量大約為重量的12%。因此,在儲存步驟中,煙絲的含水量不應大于重量的12%。所以,當煙絲到達儲存步驟3時,煙絲應當含有重量的5%至12%的水分。但是,如前所述,在儲存步驟3期間,煙絲的含水量越低,在香煙成品中的煙絲的膨脹程度就越大。鑒于這個事實,為了生產出含有令人滿意的膨脹煙絲的香煙,在儲存步驟3中,煙絲的含水量應保持在重量的10%以下。因此,應當強調的是,在香煙成品中,為了使煙絲碎片的膨脹度達到最大,并選擇處理碎煙葉絲的最佳條件,在儲存步驟3中,煙絲的含水量最好維持在重量的5%和10%之間。在預回潮步驟2之后,在儲存步驟3中,把回潮了的煙絲儲存一段給定的時間。在儲存步驟3中,這段儲存期為7天至30天之間。在這段時間內,煙絲在膨脹狀態下儲存,直到煙絲的組織在這一狀態下穩定存在,以致在把煙絲卷在煙紙中制成香煙之前,煙絲可經過后回潮步驟,使其具有最小的收縮度。在這里應當指出的是,煙絲的含水量越低,在儲存步驟3中儲存的時間就越長,煙絲組織的穩定度就越高,并且在隨回的后回潮步驟中,煙絲的收縮程度就越小。為了使香煙成品中,碎煙葉絲的膨脹度達到最大,并選擇處理碎煙葉絲的最佳條件,在儲存步驟3中,煙絲的含水量,在該實施例中最好維持在重量的5%至10%之間。如果儲存煙絲的儲存步驟持續很長,必然使得用這種煙絲制成的香煙的價格增加。另一方面,如果儲存步驟的期間很短,則經儲存的煙絲的組織,將達不到令人滿意的穩定程度。在本實施例中,把儲存步驟的期限選定為7天至30天之間。圖4表示出為了本發明目的,在儲存步驟3中,用來儲存煙絲的儲存容器。該儲存容器包括一個容器主體10和蓋子11。當閉合容器時,該容器實際上,是一個具有棱邊的立方體,其棱邊長大約1米。在容器主體10內,放有一個防潮袋14。所述的防潮袋14由防潮材料,如合成樹脂薄膜制成,并用于裝煙絲。防潮袋的上部,有許多能打結的帶子15,這樣,當把袋子的上部折疊并把成對的帶子打結在一起時,袋子就被密封起來。容器主體10的底部為一托板12,該托板12與容器主體10成一整體,以便可用叉車或類似的運輸工具,輕而易舉地搬動這種儲存容器。凸塊16裝在蓋子11的四個角上,用來支承放在其上的另一個容器的底部。在儲存步驟3期間,上述結構的儲存容器可用來運輸煙絲,這樣,可有效地消除煙絲任何延長的儲存期。用于膨脹煙絲的步驟1的裝置可能是非常大的,當該裝置包括有用二氧化碳膨脹煙絲的設備時,尤其是這樣。如果在經濟可行的基礎上進行操作,煙絲應在該裝置中進行高速處理。然后,把由這種裝置生產出的大量的膨脹煙絲,分發到可能需要的幾個相距遙遠的工廠。在這些工廠里,用煙紙卷裹煙絲生產香煙。如果是這種情況,那么上述容器可同時有效地用于儲存和運輸膨脹的煙絲。運輸所需的時間,構成了儲存步驟3的一部分儲存期,從而減少了為本發明的目的,閑置儲存煙絲所需的總期限。然后,把在儲存步驟3中已經儲存給定時間的煙絲,送入后回潮步驟4,在該步驟中回潮煙絲,使其含水量達到所謂的標準平衡含水量,其典型值為重量的12%。在該后回潮步驟4中,用把霧狀小水滴噴灑到煙絲上的方式回潮煙絲。在儲存步驟3中儲存給定時間的煙絲,可防止在后回潮步驟4中不希望的收縮,這樣,當用卷煙紙卷裹煙絲生產香煙成品時,碎煙葉絲仍就保持著膨脹狀態。用根據本發明的方法進行處理,生產的單位產量的煙絲,在松密度上遠遠大于用普通方法處理的可比單位產量的煙絲。然后,把經過后回潮步驟4的煙絲送入混合步驟5,在該步驟中,與未膨脹的煙草(通常稱為基料煙絲)混合,典型的比率為20%∶80%(重量百分比)然后,用普通方式處理煙草混合物或合成的煙絲來生產香煙。現在,將討論由本發明的發明人,為證實本發明的效果,所進行的一系列實驗的某些結果。在這里應當注意的是,由于煙草是一種農產品,并且種植煙草的各種參數不可能加以嚴格控制,因此,在任何實驗中,煙絲樣品的質量不可避免地出現某些偏差。所以,用這樣的樣品所得的實驗結果數據,不能完全沒有誤差。首先,準備含有幾個品種煙草的標準煙絲配方的樣品,并以上述方式用二氧化碳使樣品膨脹。膨脹煙絲樣品含有大約重量的3%的水分,因此,這些樣品很干燥。然后,把這些干的樣品分為三組一組基本上不進行回潮;一組基本上回潮到含水分為重量的6%;一組回潮到含水分為重量的12%。然后儲存這三組樣品,此后,用噴灑霧狀小水滴的方法回潮樣品,直到三組樣品都含有占重量12%的水分為止。此后,對每組樣品的表觀密度O進行測量,并將測得的值與一對照物的表觀密度O0進行比較。該對照物的制備方法是,把給定量的膨脹煙草,在溫度為20℃、相對濕度為60%的空氣中放置大約10天,然后,將其回潮到所謂的標準平衡含水量。下面的表1示出不同組的O0/O值和儲存步驟3的不同階段的O0/O值。圖5是表1中數值的曲線圖。測定每種樣品的表觀密度的方法是把樣品煙絲放入一個給定體積的容器內,然后用一種不使煙絲濕潮的液體充滿容器,以找出煙絲本身的體積,再用該體積除樣品的重量,確定每單位體積樣品的重量。注意在表1中含水量為重量的12%且不經過儲存的樣品煙絲,相當于用噴灑霧狀小水滴的方法把煙絲回潮到含水量為重量的12%,而不經儲存步驟的煙絲。表1</tables>正如從表1和圖5中明顯示出的那樣,不管在儲存期煙絲的含水量如何,經過儲存步驟的任何樣品,其表觀密度小于用普通方式處理的煙草的表觀密度。然而,這里應當注意的是,在用煙紙卷裹煙絲生產香煙之前,為了使煙絲含有要求的含水量,應把任何煙絲回潮到含有占重量12%至13%的水分。因此,在儲存煙絲之前,把煙絲回潮到含有大于重量的12%的含水量是無意義的。同時,如從圖5中看到的那樣,在儲存步驟期間,煙絲這樣高的含水量可能導致煙絲具有小的表觀密度。因此,在儲存步驟中,煙絲的含水量應保持小于重量的12%。還可以從圖5中看出,煙絲的含水量越低,在儲存步驟中儲存的期限越長,煙絲的表觀密度就越小。特別是當煙絲含有占重量3%的水分,并在儲存步驟中儲存30天時,00/0的值大于1,這說明這種煙絲的表觀密度小于對照物的表觀密度。另一方面,還應當注意的是,在儲存步驟中,煙絲的含水量越低,在隨后的處理步驟中,煙絲的破碎危險就越大。因此,為了把煙絲的破碎危險減至最小,在實際應用中,希望在儲存步驟期間,煙絲的含水量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并且延長儲存步驟的期限,以補償由于含水量的增大所引起的表觀密度的減小。從圖5可以看出,徑長期儲存的煙絲,其00/0值線有很陡的下傾部分,其中00/0值是儲存步驟中煙絲含水量的函數。雖然儲存期為幾天的煙絲,其00/0值線的下傾不陡,但儲存期為7天或大于7天的煙絲,其00/0值線的下傾變得明顯地陡起來。因此,在實際應用中,儲存步驟的期限應等于或大于7天。雖然在以上的實驗中,對每種樣品確定了煙絲本身的表觀密度,但是,考慮到在每支香煙中,煙草碎片間存在著大量的空隙,如果要使單位數量香煙的煙絲消耗率減至最小,顯然每單位重量的煙絲的松密度,在香煙的商業生產中,將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通常用從單位重量,如1千克的煙絲中能生產出的標準香煙的根數來表達煙絲的松密度。下面的表2示出了以類似于表1的處理煙絲的方式,制備的樣品的松密度。在表2的每欄中,上面的數字表示由單位重量的樣品生產出的香煙根數,上面的數字被2.397除,就得到下面的數字,其中的2.397為由儲存期內含水量占重量的12.1%的單位重量煙絲生產的香煙的平均根數。圖6是表2中數值的曲線圖。表2</tables></tables>正如從表2和圖6中清楚地看到那樣,用根據本發明的方法膨脹并回潮的煙絲,其松密度有類似上面討論的表觀密度或者更為明顯的趨向。除此之外,應當注意到含有占重量1.1%水分的煙絲,若延長其儲存期限,其松密度沒有任何顯著的改善。這就意味著,應當儲存含水量低于重量的12%的煙絲,12%為標準平衡值。如果要使煙絲的松密度達到令人滿意的改善,則煙絲的含水量最好低于重量的10%。表3至表5示出了在最后的步驟中,含有占重量12%的水分煙絲的松密度,但是,該煙絲在儲存步驟期間具有不同的含水量。表3儲存期間煙絲的含水量為重量的3.0%</tables>表4儲存期間煙絲的含水量為重量的4.4%</tables>表5儲存期間煙絲含水量為重量的5.7%</tables>上面各表中使用的煙絲,是在溫度為20℃、相對濕度為60%的空氣中,或者用噴灑霧狀小水滴的方式加以回潮。表3、表4和表5分別表示在儲存步驟中煙絲的含水量為重量的3.0%、4.4%和5.7%。從這些表中可明顯地看出,雖然把煙絲放在相對濕度為60%的空氣中慢慢地回潮,需要耗費時間,因此在商業應用中是行不通的,但是,經過這種回潮處理的煙絲,其松密度很高。下面的表6和表7示出了用兩種不同類型的煙草進行實驗的一些結果。表6中使用的煙絲,僅由黃色BL2制備,而表7中使用的煙絲為白肋煙LB4。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是把煙絲放在相對濕度高的潮濕空氣中緩慢地回潮,因此煙絲的松密度較高。表6黃色LB2儲存期間煙絲的含水量為重量的5.0%</tables>圖2為本發明第二個實施例的流程圖,它用圖解的方式說明第二個實施例包括的步驟。該實施例不像在第一個實施例的情況那樣包括有后回潮步驟4,因此,經儲存步驟的煙絲直接與未膨脹的煙草混合,以致未膨脹煙草所含的水分,部分地傳遞給經儲存步驟的煙絲。由于本發明方法的第二個實施例去掉了后回潮步驟,所以它是經濟優越的。此外,由于該實施例中的煙絲,是以一種較用噴灑水滴回潮煙草為慢的方式加以回潮的,因此煙絲松密度的提高度將是顯著的。然而,用該實施例的方法處理的煙絲可能被破碎,因此當它以未回潮的干燥狀態經過進料器和攪拌器時,就減小了它的松密度。此外,煙絲可能受到低水分儲存步驟以及使其香味變壞的卷煙機的有害的影響,并且在該煙絲與未膨脹的煙草混合之后,會降低用此混合物生產的香煙成品的等級。如果使用第二個實施例,為了避免出現上述情況和其它問題,應當注意的是,在預回潮步驟中,煙絲的含水量最好保持在重量的5%以上,并且經儲存步驟的膨脹煙草和未膨脹煙草混合物的含水量大約為重量的12%。現在將討論使用本發明方法的第二個實施例,進行的一系列實驗的一些結果。在表8中,比較了通過進料器和混合器前后的煙絲樣品的含水量、顆粒尺寸和松密度,這些煙絲樣品在儲存步驟中具有不同的含水量。該表示出,當把每種樣品放在篩孔為1.5平方毫米的篩網上時,如果在儲存步驟煙絲的含水量越低,那么通過篩網的樣品部分與留在篩網上的樣品部分之比就越大。這就意味著,在儲存步驟中,以低含水量儲存的煙絲,在儲存和隨后的步驟中容易破碎。這也表明,通過進料器和混合器后,已經破碎的煙絲,其松密度有顯著的減小。另一方面,顯而易見的是在儲存步驟中,煙絲含有低的含水量對改善由該煙絲生產的香煙的松密度,起著重要的作用。這就意味著,若使用第二個實施例生產香煙,煙絲的含水量最好低些。表8<tablesid="table9"num="009"><tablealign="center">回潮(重量百分比)通過篩孔為1.5毫米的煙絲部分(%)松密度(香煙根數/千克)前后前后前后4.55.633.040.32.6302.5407.58.231.033.02.5342.5069.510.329.229.52.5112.48311.512.226.726.82.3792.381</table></tables>在實際的香煙生產中,卷煙機的性能和所生產的香煙的香味,構成評價的重要因素。下面的表9示出根據這些因素,進行實驗的一些結果。把具有不同含水量的煙絲樣品與回潮到含水量占重量的12%的普通未膨脹煙絲進行混合,混合成占重量20%∶80%的標準比例之后,再用卷煙機把該混合物的樣品包卷在卷煙紙中,從而制成香煙。然后,以10個分值為基礎,由10名煙草行家組成的專門小組,對生產的香煙進行評價。正如從表9中明顯看出的那樣,在儲存步驟中,煙絲的含水量越低,煙絲的廢品率越高,成品中不合格的香煙數也越大。由在儲存步驟中含水量為重量的4.8%的煙絲制成的香煙,被評定為8.0。通常,市場上銷售的香煙應當為8或8以上。圖7是為第二實施例的目的,所做實驗的一些實驗結果的曲線圖。正如從圖7中看到的那樣,由在儲存步驟中含水量為重量的4.5%的膨脹煙草制成的香煙,其等級為8級或者低于8級,因此,這種膨脹煙草極易成碎片。所以,最好把含水量為重量5%左右的膨脹煙草,用于第二個實施例的目的。如在第一個實施例中的情況,在儲存步驟期間,膨脹煙草的含水量的上限占重量的12%,但對于第二個實施例的目的來說,就不需要注意這個上限要求。圖3A和圖3B,分別表示本發明的第三和第四個實施例。在這兩個實施例中的每一個實施例中,在膨脹步驟1中膨脹過的煙絲,在膨脹步驟1之后的預回潮步驟2b或2c中,與未膨脹的煙絲混合成預定的比例,以致在隨后的儲存步驟中,未膨脹煙絲的水分可以部分地轉移到膨脹的煙絲中。在混合步驟5或5a中,加到混合物中的未膨脹煙絲的數量,為供入混合周期的未膨脹煙絲的單位數量。該量小于在預回潮步驟2b或2c中消耗的膨脹煙絲。第三和第四個實施例的剩余部分,與第一和第二個實施例的剩余部分相同,因此,在這里不作進一步的說明。在第三和第四個實施例的任一個實施例中,通過把膨脹煙絲與未膨脹的煙絲加以混合,來實現預回潮步驟,因此預回潮步驟非常簡單。本發明并不限于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在本發明的范圍內,這些實施例可作適當的改變。例如,在膨脹步驟中,可以使用輔助膨脹劑,而不使用二氧化碳。盡管在上述說明中的任何一個實施例中,膨脹煙絲的含水量最好等于或高于重量的5%,但是,如果在儲存步驟和隨后的步驟中,對煙絲進行適當地處理,煙絲的含水量可以低于重量的5%。如果把煙絲的含水量調整到低于重量的5%,則可以去掉預回潮步驟。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將容易引出其它的優點和變化。因此,本發明在其主要的方面不受具體細節、給出的實例以及說明的限制。此外,在不脫離由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的總的發明構思的精神或范圍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各種各樣的改變。權利要求1.一種膨脹煙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它包括膨脹步驟(1);閑置儲存步驟(3)和回潮煙絲步驟(4,5a,5b),其中,在膨脹步驟(1)中,為了膨脹煙絲的組織,將所述的煙絲放在輔助膨脹劑中,用輔助膨脹劑浸透煙絲的組織,并迫使輔助膨脹劑膨脹;在膨脹步驟(1)之后的閑置儲存步驟(3)中,把含水量少于重量10%的膨脹煙絲至少閑置儲存7天;在閑置儲存步驟(3)之后,在回潮煙絲步驟(4,5a,5b)中,增加煙絲的水分,使其達到預定的含水量。2.按照權利要求1的膨脹煙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膨脹步驟(1)之后和所述閑置儲存步驟(3)之前,還包括一個預回潮步驟(2,2b,2c),以及在所述閑置儲存步驟(3)之后,還包括一個后回潮步驟(4,5a,5b),其中預回潮步驟(2,2b,2c),用來把煙絲的含水量調整到適合于所述閑置儲存步驟(3)的第一個含水量值,而后回潮步驟(4,5a,5b),用來把煙絲的含水量調整到等于成品香煙的含水量的第二個含水量值。3.按照權利要求2的膨脹煙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為了使未膨脹煙絲中的水分部分地轉移到膨脹的煙絲中,至少在所述的預回潮步驟(2,2b,2c)中,或者所述的后回潮步驟(4,5a,5b)中,把所述的膨脹煙絲與未膨脹的煙絲加以混合。4.按照權利要求2的膨脹煙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的預回潮步驟(2,2b,2c),或者所述的后回潮步驟(4,5a,5b),在于把霧狀小水滴噴灑到膨脹煙絲上。5.按照權利要求2的膨脹煙絲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預回潮步驟(2,2b,2c)中,把所述煙絲的含水量調整到等于或者大于重量的5%。全文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膨脹煙絲的方法,它包括膨脹煙絲步驟(1)、閑置儲存含水量低的膨脹煙絲的閑置儲存步驟(3)和回潮煙絲的步驟(4)。在膨脹煙絲步驟(1)中,用輔助膨脹劑浸透煙絲,并迫使輔助膨脹劑膨脹,以便膨脹煙絲的組織。在閑置儲存步驟之后,通過向煙絲中加水的方式使煙絲達到預定的最終含水量,來使煙絲回潮。在煙絲用于香煙生產之前,用這種方法,可以使煙絲得到顯著地膨脹。文檔編號A24B3/18GK1061896SQ9111083公開日1992年6月17日申請日期1991年10月4日優先權日1990年10月4日發明者小川高志,佐久間雅,仲村正巳,菅克彥,中條滿申請人:日本煙草產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