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屬于電子霧化裝置,尤其涉及一種霧化器和電子霧化裝置。
背景技術:
1、爆珠是可擠破的珠子,里面包裹含香料的液體,擠破時具有爆開的感覺。一些電子霧化裝置內設置有壓爆珠裝置,使爆珠的溶劑融入霧化器內的氣溶膠基質中。傳統壓爆珠裝置只考慮如何把爆珠壓入霧化器,使爆珠的溶劑融入霧化器內的氣溶膠基質中,但沒有考慮到將爆珠內的溶劑擠入的同時也擠入了空氣,這時候油倉內部的氣壓增加,有把霧化器內的氣溶膠基質擠出的風險。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實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霧化器和電子霧化裝置,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將爆珠內的溶劑擠入的同時也擠入了空氣,導致有把霧化器內的氣溶膠基質擠出的風險的技術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申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3、本申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種霧化器,包括:
4、油杯,內部形成有油容納腔和放置腔,放置腔的一端開至油杯的外表面,放置腔的另一端與油容納腔相連通,且放置腔的另一端設置有密封件;
5、加香組件,放置于放置腔,加香組件與放置腔之間形成有排氣通道,加香組件與密封件的配合包括第一配合關系和第二配合關系,當加香組件與密封件處于第一配合關系時,加香組件與密封件之間存在以用于形成臨時排氣通道的間隙,當加香組件與密封件處于第二配合關系時,加香組件與密封件密封配合。
6、可選地,加香組件包括殼體、推桿和爆珠,殼體內形成有連通兩端的內腔體,爆珠位于內腔體內,推桿通過殼體的一端插入內腔體,推桿與殼體密封配合,推桿能在外力作用下向插入殼體的方向移動以擠壓爆珠。
7、可選地,殼體的周向外側面上設置有側凹槽,側凹槽的兩端分別延伸至殼體的兩端,以用于形成排氣通道;或者/和,放置腔的內側面上形成有以用于形成排氣通道的側凹槽。
8、可選地,密封件的中間區域形成有開孔,開孔的直徑大于殼體上注料端的直徑,當加香組件與密封件處于第一配合關系時,殼體的注料端位于開孔。
9、可選地,密封件上設置有用于封堵開孔的薄膜結構。
10、可選地,殼體包括第一區段和第二區段,第一區段與第二區段的一端相連接,第二區段遠離第一區段的一端為殼體的注料端,第一區段外表面的直徑大于第二區段外表面的直徑,沿遠離第一區段的方向,第二區段的直徑逐漸減小。
11、可選地,第一區段內設置第一孔,第二區段內設置與第一孔相連通的第二孔,第二孔的直徑小于第一孔的直徑,第一孔與第二孔形成臺階面,爆珠設置于第一孔內且支撐于臺階面上,推桿插入第一孔。
12、可選地,推桿包括第一桿段和第二桿段,第一桿段與第二桿段相連接,第一桿段的直徑大于第二桿段的直徑,第二桿段插入第一孔。
13、可選地,第一桿段的周向側面上設置有排氣凹槽,排氣凹槽的一端開至第一桿段靠近第二桿段的一端,且排氣凹槽與殼體上的凹槽沿平行于爆珠組件的軸向方向依次設置。
14、可選地,第一桿段上設置用以與放置腔內側壁相密封配合的第一密封圈,排氣凹槽的另一端靠近第一密封圈。
15、可選地,第二桿段的周向側面上設置有環形凹槽,環形凹槽內設置有用以與殼體相密封配合的第二密封圈。
16、可選地,第一區段靠近第二區段的外端面上設置底凹槽,底凹槽與殼體上的側凹槽相連通。
17、可選地,殼體與推桿兩者其中之一的周向側面上設置配合凹槽、另一設置凸點,凸點位于配合凹槽。
18、可選地,油杯包括外殼部和弧形板部,弧形板部的兩端與外殼部的內側面相連接,弧形板部與外殼部之間形成放置腔,弧形板部沿軸線方向的一端延伸至外殼部的端面且與外殼部的端面相平齊,弧形板部沿軸線方向的另一端設置有密封件。
19、可選地,密封件卡接在油杯上。
20、可選地,霧化器還包括隔油硅膠和吸嘴,隔油硅膠設置在油杯與吸嘴之間,放置腔的一端開至油杯安裝隔油硅膠一側的端面上,加香組件能限位在隔油硅膠與密封件之間。
21、本申請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種電子霧化裝置,包括煙桿和如上述任一技術方案提供的霧化器,煙桿與霧化器為可拆卸連接或者煙桿與霧化器為一體結構。
22、本申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實施例提供的霧化器,加香組件與密封件的配合情況隨著加香組件向油容納腔加入爆珠溶劑的過程中會存在不同的配合情況,某一時間或某段時間加香組件與密封件之間存在間隙,兩者的間隙形成臨時排氣通道,使得通過加香組件向油容納腔加入爆珠溶劑使得氣體被擠入到油容納腔內部時,油容納腔內多余的氣體可通過臨時排氣通道排至放置腔,并隨后通過加香組件與放置腔之間的排氣通道排出油容納腔外;當爆珠溶劑已加入油容納腔內且油容納腔內的多余氣體排出后,隨著加香組件的動作情況,加香組件與密封件之間形成密封,即加香組件與密封件之間不存在間隙,臨時排氣通道消失。即本實施例提供的霧化器,通過排氣通道以及臨時排氣通道,以便于通過加香組件向油容納腔加入爆珠溶劑的過程中,氣體可通過臨時排氣通道和排氣通道排出油容納腔外,避免油容納腔內部的氣壓增加,存在有把霧化器內的氣溶膠基質擠出的風險。
1.一種霧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加香組件包括殼體、推桿和爆珠,所述殼體內形成有連通兩端的內腔體,所述爆珠位于所述內腔體內,所述推桿通過所述殼體的一端插入所述內腔體,所述推桿與所述殼體密封配合,所述推桿能在外力作用下向插入所述殼體的方向移動以擠壓所述爆珠。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周向外側面上設置有側凹槽,所述側凹槽的兩端分別延伸至所述殼體的兩端,以用于形成所述排氣通道;或者/和,所述放置腔的內側面上形成有以用于形成所述排氣通道的側凹槽。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件的中間區域形成有開孔,所述開孔的直徑大于所述殼體上注料端的直徑,當所述加香組件與所述密封件處于所述第一配合關系時,所述殼體的注料端位于所述開孔。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件上設置有用于封堵所述開孔的薄膜結構。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第一區段和第二區段,所述第一區段與所述第二區段的一端相連接,所述第二區段遠離所述第一區段的一端為所述殼體的注料端,所述第一區段外表面的直徑大于所述第二區段外表面的直徑,沿遠離所述第一區段的方向,所述第二區段的直徑逐漸減小。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區段內設置第一孔,所述第二區段內設置與所述第一孔相連通的第二孔,所述第二孔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一孔的直徑,所述第一孔與所述第二孔形成臺階面,所述爆珠設置于所述第一孔內且支撐于所述臺階面上,所述推桿插入所述第一孔。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桿包括第一桿段和第二桿段,所述第一桿段與所述第二桿段相連接,所述第一桿段的直徑大于所述第二桿段的直徑,所述第二桿段插入所述第一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段的周向側面上設置有排氣凹槽,所述排氣凹槽的一端開至所述第一桿段靠近所述第二桿段的一端,且所述排氣凹槽與所述殼體上的凹槽沿平行于所述爆珠組件的軸向方向依次設置。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桿段上設置用以與所述放置腔內側壁相密封配合的第一密封圈,所述排氣凹槽的另一端靠近所述第一密封圈。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桿段的周向側面上設置有環形凹槽,所述環形凹槽內設置有用以與所述殼體相密封配合的第二密封圈。
12.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區段靠近所述第二區段的外端面上設置底凹槽,所述底凹槽與所述殼體上的側凹槽相連通。
13.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與所述推桿兩者其中之一的周向側面上設置配合凹槽、另一設置凸點,所述凸點位于所述配合凹槽。
14.如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油杯包括外殼部和弧形板部,所述弧形板部的兩端與所述外殼部的內側面相連接,所述弧形板部與所述外殼部之間形成所述放置腔,所述弧形板部沿軸線方向的一端延伸至所述外殼部的端面且與所述外殼部的端面相平齊,所述弧形板部沿軸線方向的另一端設置有所述密封件。
15.如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件卡接在所述油杯上。
16.如權利要求1-13中任一項所述的霧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霧化器還包括隔油硅膠和吸嘴,所述隔油硅膠設置在所述油杯與所述吸嘴之間,所述放置腔的一端開至所述油杯安裝所述隔油硅膠一側的端面上,所述加香組件能限位在所述隔油硅膠與所述密封件之間。
17.一種電子霧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煙桿與權利要求1-16中任一項所述的霧化器,所述煙桿與所述霧化器為可拆卸連接或者所述煙桿與所述霧化器為一體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