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包括帶容納腔的盒體以及安裝在所述盒體上的用于蓋住所述容納腔的盒蓋,還包括用于感應煙灰盒外光照強度的亮度傳感器、控制器、電源以及照明燈,所述亮度傳感器、控制器、照明燈分別與所述電源電連接,所述亮度傳感器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所述照明燈安裝在所述盒蓋的內側壁上。通過在盒蓋內側壁上安裝照明燈,且該煙灰盒還設置有亮度傳感器、控制器以及電源,通過亮度傳感器實時感應盒外光線強度,并將光線強度參數傳輸給控制器,用戶打開盒蓋后控制器判斷當前光線強度是否低于預設值,如果是則控制電源為照明燈供電,實現按照環境光強自動化按需點亮照明的目的。
【專利說明】
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車用配套工具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
【背景技術】
[0002]煙灰盒常用于收集掉落的煙灰,現有技術中,煙灰盒一般分為固定式和可移動便攜式的,固定式的煙灰盒可以是安裝在車上,使用時更平穩一些。便攜式煙灰盒則一般體積小方便攜帶,積滿煙灰后也方便清理。
[0003]相關技術中,便攜式煙灰盒上沒有設計照明裝置,用戶在光線暗淡的環境下使用十分不方便,并且,在自動化技術越來越成熟的今天,客戶期望能夠在低于設定光照強度時自動化照明。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能夠在光線暗淡的環境下進行自動化照明的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
[0005]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包括帶容納腔的盒體以及安裝在所述盒體上的用于蓋住所述容納腔的盒蓋,還包括用于感應煙灰盒外光照強度的亮度傳感器、控制器、電源以及照明燈,所述亮度傳感器、控制器、照明燈分別與所述電源電連接,所述亮度傳感器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所述照明燈安裝在所述盒蓋的內側壁上。
[0006]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有益效果為:通過在盒蓋內側壁上安裝照明燈,且該煙灰盒還設置有亮度傳感器、控制器以及電源,通過亮度傳感器實時感應盒外光線強度,并將光線強度參數傳輸給控制器,用戶打開盒蓋后控制器判斷當前光線強度是否低于預設值,如果是則控制電源為照明燈供電,實現按照環境光強自動化按需點亮照明的目的。
[0007]進一步地,所述盒蓋包括頂蓋和安裝在所述頂蓋內側的內蓋,所述頂蓋和所述內蓋之間留有空腔,所述照明燈安裝在所述內蓋上。
[0008]進一步地,所述內蓋上設置有照明燈卡塊以及靠近所述照明燈卡塊設置的貫通的透光孔,所述照明燈卡放在所述照明燈卡塊上且所述照明燈的燈頭置于所述透光孔處。
[0009]進一步地,所述內蓋為透明蓋。
[0010]進一步地,所述亮度傳感器安裝在所述盒蓋的頂部,或者,所述亮度傳感器安裝在所述盒體的外側壁上。
[0011 ]進一步地,所述盒體的頂部邊緣處設置有缺口,當所述盒蓋為合上狀態時,所述缺口正對所述盒蓋的邊緣部的內側壁。
[0012]進一步地,所述盒體包括底盒體以及中通的上盒體,所述上盒體可拆卸安裝于底盒體的頂端。
[0013]進一步地,所述盒蓋的一端鉸接在所述盒體上,或者,所述盒蓋滑動安裝于所述盒體上。
[0014]進一步地,所述電源為紐扣電池或可充電電池。
【附圖說明】
[0015]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6]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的結構圖;
[0017]圖2是一種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的電連接圖;
[0018]圖3是盒體的結構圖;
[0019]圖4是盒蓋的結構圖。
[0020]其中,附圖標記為:
[0021]1、盒體,la、容納腔,lb、底盒體,lc、上盒體,2、盒蓋,2a、頂蓋,2b、內蓋,3、亮度傳感器,4、控制器,5、電源,6、照明燈,7、照明燈卡塊,8、缺口,9、透光孔。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23]請參閱圖1?4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包括帶容納腔Ia的盒體I以及安裝在盒體I上的用于蓋住容納腔Ia的盒蓋2,還包括用于感應煙灰盒外光照強度的亮度傳感器3、控制器4、電源5以及照明燈6,其中,亮度傳感器3、控制器4、照明燈6分別與電源5電連接,亮度傳感器3與控制器4電連接,照明燈6安裝在盒蓋2的內側壁上。
[0024]具體地,本實施例中,通過在盒蓋2的內側壁上安裝照明燈6,且該煙灰盒還設置有亮度傳感器3、控制器4以及電源5,通過亮度傳感器3實時感應盒外光線強度,并將光線強度參數傳輸給控制器4,用戶打開盒蓋2后控制器4判斷當前光線強度是否低于預設值,如果是則控制電源5為照明燈6供電,實現按照環境光強自動化按需點亮照明的目的。在煙灰盒的控制電路中,其中一種方式是可以加入電控開關和盒蓋位移狀態檢測器,電控開關、盒蓋位移狀態檢測器分別與控制器電連接,電控開關又與亮度傳感器3串聯,當盒蓋位移狀態檢測器感應到盒蓋2打開到預定位置后,由控制器4控制電控開關打開,進而使得亮度傳感器3在盒蓋2打開的狀態下,及時感應盒外光強并按照預設邏輯控制照明燈6的開啟,當檢測器感應到盒蓋2關閉后,則斷開電控開關進行省電。在又一種設計方式中,盒蓋2是鉸接在盒體I上,我們還可以在盒蓋2的鉸接轉軸處設置觸片,盒蓋2打開時由觸片接通亮度傳感器3的回路進行照明感應控制,盒蓋2合上時則觸片2斷開傳感器的回路。
[0025]在其中一種實現方式中,盒蓋2包括頂蓋2a和安裝在頂蓋2a內側的內蓋2b,頂蓋2a和內蓋2b之間留有空腔,照明燈6安裝在內蓋2b上。
[0026]具體地,在這種實現方式中,空腔可以作為一個相關零件的安裝空間,上述控制器
4、電源5和照明燈6都可以放置在這個空腔中,并且固定在內蓋2b上。
[0027]在另一種實現方式中,內蓋2b上設置有照明燈卡塊7以及靠近照明燈卡塊7設置的貫通的透光孔9,照明燈6卡放在照明燈卡塊7上且照明燈6的燈頭置于透光孔9處。優選地,內蓋2b為透明蓋。
[0028]可選地,在第一種安裝方式中,亮度傳感器3可以是安裝在盒蓋2的頂部,或者,在第二種安裝方式中,亮度傳感器3安裝在盒體I的外側壁上。
[0029]優選地,本實施例中,盒體I的頂部邊緣處可以設置有缺口8,當盒蓋2為合上狀態時,缺口 8正對盒蓋2的邊緣部的內側壁。
[0030]其中,缺口8的設計目的在于,當盒蓋2為合上狀態時,用戶的手指可以通過缺口8處接觸盒蓋2的底部側壁,方便施加力度將整個盒蓋2向上抬起打開。
[0031]作為本實施例的其中一種改進,盒體I可以包括底盒體Ib以及中通的上盒體lc,上盒體Ic可拆卸安裝于底盒體Ib的頂端。
[0032]具體地,在這種實現方式中,整個盒體I可以分為上下可拆卸連接的兩部分,既方便清理煙灰也方便在故障時修理煙灰盒。
[0033]在其中一種安裝方式中,盒蓋2的一端可以使鉸接在盒體I上,或者,在另一中安裝方式中,盒蓋2可以是滑動安裝于盒體I上。
[0034]可選地,電源5可以為紐扣電池或可充電電池。
[0035]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僅局限于上述實施例,凡屬于本實用新型思路下的技術方案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包括帶容納腔(Ia)的盒體(I)以及安裝在所述盒體(I)上的用于蓋住所述容納腔(Ia)的盒蓋(2),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感應煙灰盒外光照強度的亮度傳感器(3)、控制器(4)、電源(5)以及照明燈(6),所述亮度傳感器(3)、控制器(4)、照明燈(6)分別與所述電源(5)電連接,所述亮度傳感器(3)與所述控制器(4)電連接,所述照明燈(6)安裝在所述盒蓋(2)的內側壁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蓋(2)包括頂蓋(2a)和安裝在所述頂蓋(2a)內側的內蓋(2b),所述頂蓋(2a)和所述內蓋(2b)之間留有空腔,所述照明燈(6)安裝在所述內蓋(2b)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蓋(2b)上設置有照明燈卡塊(7)以及靠近所述照明燈卡塊(7)設置的貫通的透光孔(9),所述照明燈(6)卡放在所述照明燈卡塊(7)上且所述照明燈(6)的燈頭置于所述透光孔(9)處。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蓋(2b)為透明至ΠΠ ο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亮度傳感器(3)安裝在所述盒蓋(2)的頂部,或者,所述亮度傳感器(3)安裝在所述盒體(I)的外側壁上。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I)的頂部邊緣處設置有缺口( 8),當所述盒蓋(2)為合上狀態時,所述缺口( 8)正對所述盒蓋(2)的邊緣部的內側壁。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體(I)包括底盒體(Ib)以及中通的上盒體(Ic),所述上盒體(Ic)可拆卸安裝于底盒體(Ib)的頂端。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盒蓋(2)的一端鉸接在所述盒體(I)上,或者,所述盒蓋(2)滑動安裝于所述盒體(I)上。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亮度傳感型手持煙灰盒,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源(5)為紐扣電池或可充電電池。
【文檔編號】A24F19/10GK205728049SQ201620680112
【公開日】2016年11月30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8日
【發明人】吳志光, 汪碧宏
【申請人】寧波帥特龍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