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非尼古丁戒煙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非尼古丁戒煙器,由煙桿(1)、有孔煙嘴(4)、信息功能填料艙(2)、信息功能填料包(3)與煙嘴帽蓋(5)組合連接而成。可替代尼古丁與口服藥物戒煙,可避免尼古丁成癮與毒副作用及非尼古丁戒煙藥物進入人體的毒副作用。戒煙療效顯著。
【專利說明】一種非尼古丁戒煙器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醫療器械,具體涉及一種非尼古丁戒煙器械的制造和用途。
【背景技術】
[0002]戒煙是一個世界醫學難題。現已公開的戒煙技術包括兩個方面的技術:一是尼古 丁替代戒煙技術,包括含尼古丁的各種藥劑、貼劑、聞劑、電子煙、口香糖、食品等;二是口服 藥物,如口服抗癲癇藥物伐尼克蘭、托吡酯等戒煙。尼古丁替代療法戒煙技術缺陷有 :1.吸 煙戒斷率很低。2.尼古丁本身可成癮;3.尼古丁本身有很強毒性。口服非尼古丁藥物,包 括抗癲癇藥物伐尼克蘭、托吡酯等有很大毒副作用,甚至有抑郁、自殺傾向。在戒煙器械方 面,已有的電子煙技術,都用電池自流電加熱配尼古丁煙彈,加熱尼古丁使其變成煙霧吸入 人體。這種含尼古丁的戒煙器械的技術缺陷已如上所述。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為了克服現有戒煙器械的技術缺陷,對戒煙原理與產品進行了原始創新, 用非尼古丁材料替代含尼古丁的材料制備戒煙器其技術方案如下:
[0004]本發明由煙桿(1)、有孔煙嘴(4)、信息功能填料艙(2)、信息功能填料包(3)與煙 嘴帽蓋(5)連接組合而成。所述的煙桿(丨)是圓柱形,直徑ncm,長度2_2〇cm ;用塑料或橡 膠或者金屬或陶瓷材料制作。所述的有孔煙嘴(4)頭是圓弧形,直徑與煙桿(1)相同,長度 l-5cm,在煙嘴頭布有2-200個孔隙,孔隙直徑〇·卜 2_,用塑料或橡膠或陶瓷或金屬材料制 作。所述的信息功能填料艙(2)在煙桿(1)與有孔煙嘴(4)中間,長度2-lOcm,形狀與直 徑與煙桿(1)相同,用塑料橡膠或金屬或陶瓷材料制作。所述的煙嘴帽蓋(5)內徑與有孔 煙嘴(4)外徑相同,長度l-5cm,制作材料相同。所述的信息功能填料是一年內新合成的非 尼古丁化合物經過表面處理的粉體;所述的信息功能填料包( 3)是用微孔透氣紙袋(孔徑 0· 3-3um)包袋后裝入信息功能填料艙(4)的袋體。每包重量1-1〇克。
[0005]本發明的制備方法是:①根據設計形狀尺寸常規制作模具;②用通用塑料或橡膠 或陶瓷或金屬工藝成型制作煙桿(1)、有孔煙嘴(4)、信息功能填料艙(2)備用;③取一年內 新合成的非尼古丁化合物原料粉體,在常溫常壓下混合充分,使用粉體分裝機,采用微孔透 氣紙袋(孔徑〇· 3_3um),分裝成每袋1-10克的信息功能填料包(3);④將信息功能填料包 (3 )裝入信息功能填料艙⑵;⑤將煙桿(1 )、信息功能填料艙(2 )、有孔煙嘴⑷粘接成為- 根整體非尼古丁戒煙器;所述的粘接使用通用塑料粘接劑;⑥在有孔煙嘴(4)上蓋上煙嘴 帽蓋(5),裝入包裝盒。
[0006]本發明的使用方法:將本發明有孔隙的煙嘴一頭叼含在嘴上,或者用口含住有孔 煙嘴(4)即可開始戒煙治療,每次6〇分鐘,每日一次,或者每次8-10分鐘,每日5-8次。 [000 7]本發明除用于戒煙用途外,還可以通過變換信息功能填料包⑶,分別用于人體各 種不同疾病的康復治療。
[0008]本發明顯著特點是:使用時口叼或口含本發明時,信息功能填料艙(2)內的化合 物不接觸人體,其化合物是隔離人體皮膚或口腔粘膜距離的懸空狀態下,利用其材 料生物電反應信息氣場感應,粘膜經穴傳導、信息干預發揮作用。
[0009] 本發明的技術進步在于:
[0010] 1、本發明不用尼古丁,可避免尼古丁成癮與毒副作用。
[0011] 2、本發明沒有藥物物質進入人體,可避免非尼古丁戒煙藥物的毒副作用。
[0012] 3、本發明創新治療原理,通過粘膜感應,信息干預脫癮,戒煙效果快。
[0013] 4、本發明采用雪茄煙形態,使用攜帶方便,符合吸煙者的習慣,易于接受戒煙。
[0014] 本發明不用電,即不用交流電,也不用直流電(電池),也不用磁,不含放射性物質, 安全、綠色。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_5] 圖1非尼古丁戒煙器示意圖
[0016] 1、煙桿
[0017] 2、信息功能填料艙
[0018] 3、信息功能填料包
[0019] 4、有孔煙嘴
[0020] 5、煙嘴帽蓋
【具體實施方式】
[0021] 按下列尺寸設計制作塑料模具,煙桿(1)長9cm,直徑2cm ;信息功能填料艙(2)長 3cm,直徑2cm,有孔煙嘴(4)頭圓弧形,長1.5cm,圓弧形頭上布設1mm直徑空隙24個;煙嘴 帽蓋(5)直徑與有孔煙嘴(4)相同,高度2cm。用注塑技術生產出上述配件60套。稱取新 合成的KLD粉體原料60克,TBZ粉體原料60克,TML粉體60克,混合充分并做表面處理, 裝入粉體分裝機,用微孔(空隙lum)透氣紙袋分包每袋3克重量的信息功能填料包( 3) 60 個。
[0022] 將每包信息功能填料包(3)卷緊裝入信息功能填料艙(2),用粘膠劑將煙桿(〇與 有孔煙嘴(4)粘接成一根完成的雪茄煙形狀物體,在有孔煙嘴(4)上蓋上煙嘴帽蓋(5),即 制成本發明產品。
[0023] 非尼古丁戒煙器臨床療效觀察
[0024] 1、臨床資料
[0025] 自2011年3月北京市與中央機關志愿生態戒煙者。納入標準1.煙齡超過1年; 2.每天吸煙15支以上;3.年齡1S_65歲;4.無嚴重肝腎功能異常;5. Fagstram評分大 于5分。排除標準:1.煙齡小于1年;2.每天吸煙15支以下;3.年齡大于65歲;4.嚴 重肝腎功能異常;5. Fagstram評分小于5分;6·嚴重皮膚過敏;7酒精依賴;8.不能完成 隨訪計劃者。剔除標準治療第一周依從性小于7〇%;2·拒絕繼續參與戒煙。
[0026] 2、研究方法
[0027] 隨機選擇60例符合入選標準的吸煙患者,試驗前進行常規體檢,記錄血壓、心率、 體重等,每例患者進行Fagstram評分,并對戒煙信心進行評定。治療使用非尼古丁戒煙器 叼含在嘴上,每次治療5-10分鐘,每日5-8次。于第一、二、四、六、八周及第十二周進行電 話咨詢及隨訪。記錄戒煙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周戒斷癥狀、吸煙量、體重。主要計 算第7周及第I2周戒斷率及復吸率。戒斷率計算以每日用非尼古丁戒煙器前提下不吸煙 一支煙為標準。復吸率計算以戒斷后重新吸煙為標準。
[0028] 3、統計分析
[0029]計算治療組的戒煙人數及戒煙率(目標戒煙日后第7、12周),統計分析采用SPSS 軟件包,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X2檢驗。
[0030] 4、結果:
[0031] (1)患者一般資料:參加戒煙的60例患者中,男性58例,女性2例。詳見表1。
[0032] (2)戒斷率及復吸率:治療七周及12周的戒斷率為80% (48/60)及75% (45/60)。 復吸率20%(9/45))。見表2。
[0033] (3)戒斷癥狀:常見的戒斷癥狀如煩躁不安約、感到手和腳怎么放都不舒服、肌肉 或關節疼痛約、全身有說不出的難受約。在使用非尼古丁戒煙器3天后,基本消失。
[0034] 5、結論:
[0035] 煙癮戒斷是一個世界醫學難題,世界衛生組織推廣的尼古丁替代療法戒斷率不理 想,且有毒副作用。非尼古丁藥物如伐蘭克尼有較多的毒副作用,健康風險大。非尼古丁戒 煙器療效優于這兩類戒煙技術,且無毒副作用,值得推廣。
[0036] 表1.戒煙患者一般資料
[0037] _
【權利要求】
1. 一種非尼古丁戒煙器,其特征是由煙桿(1)、有孔煙嘴(4)、信息功能填料艙(2)、信 息功能填料包(3)與煙嘴帽蓋(5)組合連接而成;所述的煙桿(1)是圓柱形,直徑l-3cm,長 度2-20cm ;所述的有孔煙嘴(4),頭是圓弧形,直徑與煙桿(1)相同,長度l-5cm,在煙嘴頭 部有2-200個孔隙,孔隙直徑0. l-2mm ;所述的信息功能填料艙()2在煙桿(1)與有孔煙嘴 (4)中間,長度2-lOcm,形狀與直徑煙桿(1)相同;所述的煙嘴帽蓋(5)內徑與有孔煙嘴(4) 外徑相同,長度l-5cm ;所述的信息功能填料包(4)是用微孔透氣紙(孔徑0. 3-3um)分包信 息功能填料而成的袋體,重量1-10克;所述的信息功能填料是非尼古丁化合物經過了表面 處理的粉體;所述的煙桿(1)、信息功能填料艙(2)、有孔煙嘴(4)、煙嘴帽蓋(5)是用塑料或 橡膠或金屬材料或陶瓷材料制成。
2. -種非尼古丁戒煙器的制造方法,其特征是:①根據設計形狀尺寸常規制作模具; ②用通用塑料或橡膠或陶瓷或金屬工藝成型制作煙桿(1)、有孔煙嘴(4)、信息功能填料艙 (2)備用;③取一年內新合成的非尼古丁化合物原料粉體,在常溫常壓下混合充分,使用粉 體分裝機,采用微孔透氣紙袋(孔徑0. 3-3um),分裝成每袋1-10克的信息功能填料包(3); ④將信息功能填料包(3)裝入信息功能填料艙(4);⑤將煙桿(1 )、信息功能填料艙(2)、有 孔煙嘴(4)粘接成為一根整體非尼古丁戒煙器;⑥在有孔煙嘴(4)上蓋上煙嘴帽蓋(5),裝 入包裝盒。
3. -種非尼古丁戒煙器的用途,其特征是用于口叼或口含,內置化合物距口腔粘膜 或皮膚1-10_,不接觸人體粘膜或皮膚,懸空通過信息氣場感應,粘膜經穴傳導,信息干預 用途戒煙;還通過變換信息功能填料包(3)后,用于口叼或口含,但化合物距粘膜或皮膚 1-10_,不接觸粘膜皮膚,通過生物電反應信息氣場感應,粘膜經穴傳導,信息干預用途,分 別用于人體各種疾病的康復治療。
【文檔編號】A24F47/00GK104248042SQ201310268789
【公開日】2014年12月31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28日
【發明者】楊孟君 申請人:北京中衛神農慢性病醫學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