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吸入式煙霧產生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煙霧式產生器,尤其涉及一種具有煙斗的外型的吸入式煙霧
產生器,其外型如同煙斗般且可產生具有各種口味的煙霧。
背景技術:
隨著科技的進步,許多用品、產品均進入電子化的時代,不但改善了原先的缺點亦 有了更好的效能。例如數字相機、數字音樂等等,不但可幫助人們能夠更輕易的使用,也可 減少污染如電能汽車等等。 現有煙斗在攜帶上因其造型非常占空間,使用者常常費心于攜帶煙斗與煙草問 題。在使用上也需要填充煙草并使用火源來點燃,使用后會制造煙灰的廢棄物需要有煙灰 缸或專用的垃圾桶來丟棄以免發生火災意外。再加上煙斗需要清潔保養等等的問題時常困 擾著煙斗的愛好者。 如今有越來越多國家實施公共及室內場所全面禁煙的政策,再加上健康意識的抬 頭,許多煙癮者逐漸產生了戒煙的念頭。但是各種戒煙的方式或坊間販售的戒煙產品往往 無法勝過煙癮者對于尼古丁的需求或者吸煙時吞云吐霧的特殊感受,使得戒煙成為一種不 可能的任務。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吸入型電子煙霧產生器具有煙斗的造型,
可供使用者實現真實抽煙的活動但不需使用含有各種缺點的燃燒式煙斗。 本實用新型的次要目的,在于提供使用者可依喜好替換不同風味的香料,以達變
換不同口味的需求。 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優點為可產稱煙霧,讓使用者如同真實抽煙的情況。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吸入式煙霧產生器,為一具有煙斗的外
型的構造,包含 —殼體,所述殼體的一端裝設有至少一指示燈;其中所述殼體的造型同于一煙 斗; 至少一電池,所述電池含有一控制芯片,所述控制芯片能通過電池的電力運作;所
述指示燈能通過電池電力發出光亮;所述電池設置于所述殼體內部; —煙霧產生裝置,所述電池的控制芯片的一端接上所述煙霧產生裝置, —濾嘴,所述煙霧產生裝置后方連接所述濾嘴,所述濾嘴內含有香料;其中所述煙
霧產生裝置能位于所述殼體或所述濾嘴中; 其中整體組成的外型同于一支煙斗;使用時,使用者可由濾嘴吸氣,連接于電池控
制芯片的煙霧產生裝置即作動將濾嘴內的液體香料變成霧化的氣體被吸入使用者口中,同
時指示燈亦可產生燈光仿佛真實的煙斗。 優選的,所述濾嘴內含的香料為一液體型態。
3[0015] 優選的,所述電池為一充電電池,能通過電腦的USB、一般電源插座或汽車點煙器 充電。 優選的,所述電池設置于外型如煙斗殼體的握持部內。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 型所述的吸入式煙霧產生器,其外型如同煙斗般且可產生具有各種口味的煙霧。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的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的分解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的透視圖。 附圖標記說明電池-10 ;控制芯片-11 ;指示燈-20 ;煙霧產生裝置_30 ;濾 嘴-40 ;液體香料-41 ;殼體-50。
具體實施方式茲再配合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圖式進一步詳細說明,以期能使熟悉本實用新
型相關技術的人士,得依本說明書的陳述據以實施。 首先,參考圖l至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示意圖,一吸入式煙霧產 生器包含一電池10、指示燈20、煙霧產生裝置30、濾嘴40、以及殼體50。所述電池10為一 充電電池,可置入殼體50內部,所述電池含有一控制芯片11 ;殼體50的一端裝設有指示燈 20,所述指示燈20可通過電池電力發出光亮。電池10的控制芯片11可接上所述煙霧產生 裝置30,煙霧產生裝置30后方可連接所述濾嘴40,所述濾嘴40內含有液體香料41 ,整體組 成的外型如同一支煙斗一般。 使用時,使用者可如吸煙一般由濾嘴40吸氣,連接于電池10的控制芯片11的煙 霧產生裝置30即作動將濾嘴40內的液體香料41變成霧化的氣體被吸入使用者口中,同時 指示燈20亦可產生燈光仿佛真實的煙斗。使用者可依喜好替換不同風味的液體香料41,并 透過指示燈20產生明滅而營造一種模擬真實抽煙的情境。 另外,本實用新型的電池IO可利用多種方式充電,如經由一轉接座連接USB或市
電插座進行充電,可省去購置電池的費用。 由是,本實用新型的將可提供下述優點 使用煙霧產生裝置將液態香料氣化產生具有香味的煙霧可避免傳統煙斗燃燒煙 草時產生的各種有害物質,可減少對人體產生的傷害。 使用本實用新型不需使用火源如打火機等點燃,而且不靠燃燒的方式即可產生煙
霧,將可避免各種因火源產生的危險,同時更減少了煙灰的污染以及清理煙斗的動作。 通過本實用新型接近真實抽煙情境的功能,可幫助吸煙者逐步戒除煙癮。 綜上所陳,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實施的
范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做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為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
所涵蓋。
權利要求一種吸入式煙霧產生器,其特征在于,為一具有煙斗的外型的構造,包含一殼體,所述殼體的一端裝設有至少一指示燈;其中所述殼體的造型同于一煙斗;至少一電池,所述電池含有一控制芯片,所述控制芯片能通過電池的電力運作;所述指示燈能通過電池電力發出光亮;所述電池設置于所述殼體內部;一煙霧產生裝置,所述電池的控制芯片的一端接上所述煙霧產生裝置,一濾嘴,所述煙霧產生裝置后方連接所述濾嘴,所述濾嘴內含有香料;其中所述煙霧產生裝置能位于所述殼體或所述濾嘴中。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入式煙霧產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濾嘴內含的香料為一液體型態。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入式煙霧產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為一充電電池,能通過電腦的USB、一般電源插座或汽車點煙器充電。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吸入式煙霧產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設置于外型如煙斗殼體的握持部內。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吸入式煙霧產生器為一具有煙斗的外型的構造包含一殼體裝設有至少一指示燈;其中所述殼體的造型同于一煙斗;至少一電池,所述電池含有一控制芯片;所述指示燈可通過電池電力發出光亮;所述電池設置于的殼體內部;一煙霧產生裝置,電池的控制芯片接上所述煙霧產生裝置,一濾嘴,所述煙霧產生裝置后方連接所述濾嘴,所述濾嘴內含有香料;其中所述煙霧產生裝置可位在所述殼體或濾嘴中;其中整體組成的外型同于一支煙斗;使用時,使用者可由濾嘴吸氣,連接于電池的煙霧產生裝置內的控制芯片即作動將濾嘴內的液體香料變成霧化的氣體被吸入使用者口中,同時指示燈亦可產生燈光仿佛真實的煙斗。
文檔編號A24F47/00GK201536622SQ20092022010
公開日2010年8月4日 申請日期2009年10月22日 優先權日2009年10月22日
發明者凃文昌 申請人:凃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