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煙草臭氣消臭劑、及副流煙臭氣少的香煙和煙草包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關于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煙草臭氣消臭劑、以及副流煙臭氣少的香煙和煙草包裝。
背景技術:
一般講,從香煙等煙草的吸煙制品中釋放出的副流煙等煙草臭氣,對于非吸煙者是一種很不愉快的味道。特別是,在吸煙中,降低向周圍環境釋放副流煙臭氣已成為極大關注的事。
減輕煙草副流煙臭氣的對策之一,是對吸煙中從煙草制品釋放到室內等周圍環境中的副流煙臭氣進行消臭。一般講,為消除釋放到周圍環境中的惡臭,將具有非常強芳香味的物質用作消臭劑,這樣使強烈的芳香味與惡臭混合,主要是采取了隱蔽惡臭的方法《周知·慣用技術集》(香料)第I部,香料一般平成11年1月29日發行。
然而,以前的這種消臭劑,由于使用了比惡臭強度更強的芳香物質,所以,與惡臭混合后,作為總體的臭味強度,比混合前惡臭的強度更強,結果是多數情況感到極不愉快。另外,即使混合前能夠隱蔽,但多數情況是混合后仍感到另一種新型不愉快的臭味。這樣,使用以前的消臭劑,根本就不可能改善不愉快的臭味。
作為減輕煙草副流煙臭氣的另一對策是向煙草制品中添加掩蔽副流煙臭氣的香料,使副流煙臭氣不能從煙草制品中釋放出。例如,為了改善香煙自燃時向周圍釋放出的煙草副流煙臭氣,提出的方法是向卷煙紙中添加掩蔽不愉快臭味的香料。
然而,以前的副流煙臭氣掩蔽香料,確實減輕了煙草副流煙臭氣,但是,作為煙草的主流煙,不僅也減輕了品嘗煙草滋味的香氣,而且,該香料自身的香味比較強烈,所以,在香煙自行燃燒時,又增加了產生臭氣的整體強度。
因此,本發明的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能掩蔽煙草臭氣的消臭組合物和煙草臭氣消臭劑。其香味與吸煙中釋放到周圍的副流煙臭氣混合后,總體臭味不會增強到不愉快的水平,而且,與副流煙臭氣混合后的臭味,不會變成另一種新型的不愉快臭味。
本發明的再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香煙,該香煙在自行燃燒時產生的臭氣總體強度不會明顯增加,而且也降低了副流煙臭氣。
發明的公開本發明者們為了達到上述目的,進行了深入研究,結果發現實質上去除了萜烯烴的柑桔橙精油級分對于消除煙草臭氣特別有效,而且發現含有從該級分的構成成分中選出的5種成分中至少2種成分的混合物,其香味與吸煙時向周圍釋放出的副流煙臭氣混合后,其總體臭味不會增強到不愉快的水平,而且,與副流煙臭氣混合后的臭味不會變成另一種新的不愉快臭味,從而可掩蔽住煙草臭氣。另外,還知道含有從柑桔橙精油級分的構成成分中造出5種成分中至少2種成分的混合物,不會增加香煙自行燃燒時發出臭氣的總體強度,并能減輕從香煙自身發出的副流煙臭氣。本發明就是基于這些見解。
即,根據本發明的第1個方面,提供一種含有以下(I)~(V)5個成分組中至少2種成分組成分的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即(I)辛醛、壬醛和/或癸醛(II)沉香醇(III)香芹酮(IV)氨茴酸甲酯和/或N-甲基氨茴酸甲酯(V)甜橙醛和/或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
根據本發明的第2個方面,提供一種由本發明的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和擔載該消臭組合物的載體所形成的煙草消臭劑。
根據本發明的第3個方面,提供一種以0.0005~20質量%的比率含有本發明煙草臭氣消臭劑的香料化妝品類、飲食品類、皮膚外用劑、口腔用組合物,或衛生材料。
根據本發明的第4個方面,提供一種香煙,其具有包含煙草填料和卷裝在該煙草填料周圍的卷煙紙的煙草棒,載帶有含以下(I)~(V)5種成分組中的至少2種成分組成分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即(I)辛醛、壬醛和/或癸醛(II)沉香醇(III)香芹酮(IV)氨茴酸甲酯和/或N-甲基氨茴酸甲酯(V)甜橙醛和/或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
根據本發明的第5個方面,提供一種煙草包裝,該包裝是盛放含有煙草填料和卷繞在該煙草填料周圍的卷煙紙的煙草棒,該煙草包裝中,盛放有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
實施本發明的最佳方案以下對本發明作詳細說明。
本發明的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含有以下5種成分組(I)~(V)中至少2種組成成分,即,(I)(a)辛醛、(b)壬醛和/或(c)癸醛(II)沉香醇(III)香芹酮(IV)(a)氨茴酸甲酯和/或(b)N-甲基氨茴酸甲酯(V)(a)甜橙醛和/或(b)桔皮精油甜橙油級分。
上述成分中,沉香醇可以是d體、l體或外消旋體中的任何一種,香芹酮也可以是l體、d體或外消旋體中的任何一種,而甜橙醛可以是α體、β體或它們的混合物中的任何一種。所謂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是指在冷時或常溫下采取柑桔類果皮油(皮油)的精油(一般叫作冷軋油),通過分餾得到的α,β-甜橙醛(特有成分)或α,β-甜橙醛成分的富油餾分。例如,可使用R.C.Treat社的甜橙醛20/10A National(商品名)等。構成成分組(I)~(V)成分的有所謂下列特定成分。
成分組(I)中的成分(a)~(c),以任何2種以上的混合物形態含有時,將該混合物看作1成分,在消臭組合物中,以成分組(IV)中成分(a)和(b)的混合物形態含有時,將該混合物看作1成分,在消臭組合物中,以成分組(V)中成分(a)和(b)的混合物形態含有時,將該混合物看作1成分時(本發明中,相同),本發明的煙草臭氣消臭香料組合物,含有下列2種特定成分系~5種特定成分系。
2種特定成分系(I)(a)、(I)(b)和/或(I)(c)和,(II)、(III)、(IV)(a)和/或(IV)(b)或(V)(a)和/或(V)(b)的組合;(II)和,(III)、(IV)(a)和/或(IV)(b)或(V)(a)和/或(V)(b)的組合;(III)和,(IV)(a)和/或(IV)(b)或(V)(a)和/或(V)(b)的組合;或者(IV)(a)和/或(IV)(b)和,(V)(a)和/或(V)(b)的組合。
2種特定成分系中,最好的組合是(I)(a)、(I)(b)和/或(I)(c)和(II)的組合;(I)(a)、(I)(b)和/或(I)(c)和(III)的組合;(I)(a)、(I)(B)和/或(I)(c)和(IV)(a)和/或(IV)(b)的組合;(I)(a)、(I)(b)和/或(I)(c)和(V)(a)和/或(V)(b)的組合;(II)和(IV)(a)和/或(V)(b)的組合;(III)和(IV)(a)和/或(IV)(b)的組合;(III)和(V)(a)和/或(V)(b)的組合;以及,(IV)和(V)(a)和/或(V)(b)的組合。
3種特定成分系(I)(a)、(I)(b)和/或(I)(c)和,(II)和,(III)、(IV)(a)和/或(IV)(b)或(V)(a)和/或(V)(b)的組合;(I)(a)、(I)(b)和/或(I)(c)和,(III)和,(IV)(a)和/或(IV)(b)或(V)(a)和/或(V)(b)的組合;(II)和,(III)和,(IV)(a)和/或(IV)(b)或(V)(a)和/或(V)(b)的組合;(I)(a)、(I)(b)和/或(I)(c)、(II)和/或(III)和,(IV)(a)和/或(IV)(b)和,(V)(a)和/或(V)(b)的組合。
4種特定成分系(I)(a)、(I)(b)和/或(I)(c)和,(II)和,(III)和,(IV)(a)和/或(IV)(b)或(V)(a)和/或(V)(b)的組合;(II)和,(III)和,(IV)(a)和/或(IV)(b),(V)(a)和/或(V)(b)的組合;或者(I)(a)、(I)(b)和/或(I)(c)和,(II)和/或(III)和,(IV)(a)和/或(IV)(b)和,(V)(a)和/或(V)(b)的組合。
5種特定成分系(I)(a)、(I)(b)和/或(I)(c)和(II)和(III)和,(IV)(a)和/或(IV)(b)和,(V)(a)和/或(V)(b)的組合。
然而,在最好的實施方案中,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含有從辛醛、沉香醇、香芹酮、氨茴酸甲酯、和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或甜橙醛中選擇的至少2種成分,優選至少3種成分。
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其特定成分數越多,所獲得的預期效果也越發顯著。即,3種特定成分系的消臭組合物比2種特定成分系的消臭組合物要好,4種特定成分系的消臭組合物比3種特定成分系的消臭組合物要好。最好的消臭組合物是5種特定成分系。
構成本發明消臭組合物的5種特定成分,最好以(I)∶(II)∶(III)∶(IV)∶(V)=2~6∶3~10∶0.5~2.5∶0.5~20∶0.1~3的重量比進行配合。此處,2種特定成分系中的2種特定成分的重量比、3種特定成分系中的3種特定成分的重量比、4種特定成分系中的4種特定成分的重量比,上述重量比數值照樣適用(以下特定成分比相同)。即,現在為了簡便起見,將(I)∶(II)∶(III)∶(IV)∶(V)的上述重量比,用A∶B∶C∶D∶E表示時,例如,(II)和(III)的2種成分系中的(II)和(III)比,最好為B∶C,(I)和(IV)的2種成分系中的(I)和(IV)比,最好為A∶D。同樣,例如,(I)和(II)和(III)的3種成分系中的(I)和(II)和(III)比,最好為A∶B∶C,(II)和(IV)和(V)的3種成分系中的(II)和(IV)和(V)比,最好為B∶D∶E。例如,(I)和(II)和(III)和(IV)的4種成分系中的(I)和(II)和(III)和(IV)比,最好為A∶B∶C∶D。(II)和(III)和(IV)和(V)的4種特定成分系中的(II)和(III)和(IV)和(V)比,最好為B∶C∶D∶E。
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中,特別好的成分配比,是把柑桔橙精油中的上述各特定成分存在比實質上保持為重量比(特定成分(V)中,V(b)的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雖不原樣含在柑桔橙精油中,但由于與(V)(a)的甜菜醛均等,所以,成分(V)與柑桔精油中的甜菜醛的存在比相同)。即,在特別好的消臭組合物中特定成分的重量比(I)∶(II)∶(III)∶(IV)∶(V)等于3~5∶7~10∶1.0~2.0∶1.0~3.0∶0.5~1.5。
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除上述特定成分外,還可含有其他成分。作為這種其他的成分,可列舉出上述特定成分以外的柑桔橙精油成分。本發明消臭組合物中可含有的其他柑桔橙精油成分的實例,可以舉出4-松油醇、α-松油醇、辛醇、茴香油、庚醇、反式-香芹烯醇、紫蘇醇、P-烷1,8-二醇等醇成分;檸檬醛、香茅醛、十二碳醛等醛成分;其他的檸檬烯氧化物等。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特定成分合計,優選含有0.1質量%以上的比率,更優選含有5質量%以上的比率,尤其優選含30質量%以上的比率。
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原樣裝入適當的容器內,作為煙草消臭劑放置于室內。
然而,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通過擔載在適宜的載體上,還可提供一種煙草臭氣消臭劑。
這時,在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中,還可添加通常使用的有消臭效果的香料成分。作為這樣的消臭性香料,可列舉出各種合成香料、天然香料、合成精油、天然精油、柑桔油。具體講,可使用,例如《周知慣用技術集(香料)》第I部、香料一般2·6·16隱蔽劑230~250頁(1999年)中記載的廣范圍的消臭性香料。
作為本發明煙草臭氣消臭劑的劑形,可舉出液體狀基劑、固體狀基劑、粉末狀基劑、凝膠狀基劑、霧狀(ミルト)基劑、或氣溶膠狀基劑等。
也可根據載體,例如使用液體狀基劑、固體狀基劑、粉末狀基劑、凝膠狀基劑、霧狀基劑、或氣溶膠狀基劑。
本發明中,作為將消臭組合物載帶到載體上的方法,例如,液體狀基劑、凝膠狀基劑、霧狀基劑時,可將表面活性劑、凝膠劑、水溶性高分子等作為載體,在由它們形成的膠囊或凝膠的內部保持消臭組合物;而為固體狀基劑、粉末狀基劑、氣溶膠狀基劑時,可將消臭組合物保持在硅膠等粉末或粒狀成型物的表面上。
本發明中,作為液體狀基劑,例如有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單油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單硬脂酸酯、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等非離子性表面活性劑;聚氧月桂醚磷酸鈉等陰離子性表面活性劑等。
作為凝膠狀基劑,可以舉出角叉菜膠、杜南(ジュラン)膠、龍須膠、球脂、明膠、果膠等從各種植物、動物、藻類、微生物等中提取的凝膠劑;硬脂酸鈉、12-羥基硬脂酸鈉等用作凝膠劑的金屬皂堿;聚乙烯醇、纖維素衍生物、淀粉、淀粉衍生物等由水溶性有機高分子形成物等。
作為固體基劑,可以舉出硅膠、氧化鋁、沸石、硅藻土、硅酸鈣、紙漿、纖維素等粉末或粒狀成型物等。
作為霧狀基劑,可以舉出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單油酸酯、聚氧乙烯山梨糖醇酐單硬脂酸酯、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等非離子性表面活性劑;聚氧月桂醚磷酸鈉等陰離子性表面活性劑等。
作為氣溶膠狀基劑,可以舉出球狀硅膠等球狀成型物。
本發明的液體狀消臭劑、固體狀消臭劑、粉末狀消臭劑、凝膠狀消臭劑、霧狀消臭劑、氣溶膠狀消臭劑等煙草臭氣消臭劑,可根據各自所要求的效果·作用隨意加減,但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的含量比率一般為0.005~50質量%是所希望的。
當實際應用本發明的消臭劑時,可采用添加到香料化妝品類、飲食品類、皮膚外用劑、口腔用組合物或衛生材料中的形態。
作為香料化妝品類,例如有柔軟化妝水、收斂化妝水、擦拭用化妝水、乳液、洗澡液、刮臉后洗液和胨(ジエル)、按摩乳脂、凈化乳脂和胨、制汗劑、眼部美容劑、香波類、發乳類、生發水類、香脂類、染發液類、調節劑類、生發洗液、其他的毛發用化妝品基劑;香粉、口紅、其他化妝料基質材料和化妝料洗劑等。
作為飲食品類,例如有果汁飲料類、果酒類、乳飲料類、碳酸飲料、保健飲料等飲料類;冰糕類、果子露類、冰果類等冷點心;日本·西洋點心類、果醬類、糖果類、果膠類、口香糖類、面包類、咖啡類、可可類、紅茶類烏龍茶類、綠茶類等日常飲料類;日本風味的肉汁、西洋風味的肉汁、中國風味的肉汁等肉汁類、調味料、各種速用飲料和食品類、各種快餐食品類等。
作為皮膚外用劑,例如有氣溶膠制劑、緩沖劑、軟膏劑、入浴劑等。
作為口腔用組合物,例如有牙粉、口腔洗潔料、漱口劑、口香糖類等。
作為衛生材料,例如有洗滌用洗滌劑類、消毒用洗滌劑類、防臭洗滌劑類、室內芳香劑(室內消臭劑)、肥皂、器皿洗滌劑、軟化劑類、家具清洗劑、其他保健衛生洗滌劑類;餐巾紙、衛生紙等各種保健衛生材料類,使藥品易于服用的矯味品、賦香劑等保健、衛生、醫藥品類等。
本發明的煙草臭氣消臭劑,含有作為必需成分的2種以上,最好3種以上的上述特定成分和載帶該特定成分的載體,可根據使用目的選用以下形態,即,將這些特定成分用于香料化妝品、飲食品、皮膚外用劑、口腔用組合物、衛生材料等中時,使用原有狀態;或者,例如將這些特定成分溶解在醇類、丙二醇、甘油等多元醇類中,使用液體形態;用阿拉伯膠、龍須膠等天然膠質類;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等乳化劑進行乳化的乳化形態;用阿拉伯膠等天然膠質類、明膠、糊精等賦形劑進行被膜的粉末形態;使用表面活性劑,例如非離子表面活性劑、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非離子表面活性劑-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兩性表面活性劑等,形成可溶化或分散的可溶化狀態或分散形態;或者用膠囊化劑處理得到的微型膠囊形態等。
而且,以環糊精等包接劑進行包接,使本發明的煙草消臭劑達到穩定化。并慢慢釋放進行使用。這些適宜最終制品的形態,例如液體狀、固體狀、粉末狀、凝膠狀、霧狀、氣溶膠狀等形態,可適當選擇使用。
本發明的煙草臭氣消臭劑經常與其他防臭·消臭劑并用,例如,香料、氧化劑、還原劑、中和劑、無機系消臭劑(無機堿、無機酸、金屬氧化物、氯化物、臭氧、多孔物質等)、表面活性劑(非離子系、陰離子系、陽離子系、非離子系、兩性系等)等。
煙草臭氣消臭劑向香料化妝品、飲食品、皮膚外用劑、口腔用組合物、衛生材料等最終制品中的添加量,按照各種情況,可根據所要求的效果·作用隨意增減,但一般講,對于最終制品的總質量,約為0.0005~20質量%。
而且,本發明的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可提供一種用于減輕香煙本身產生的煙草副流煙臭氣的煙草副流煙降低劑。
本發明的副流煙降低劑載帶在香煙中。香煙包括含有煙草填料和卷裝該煙草填料周圍的卷煙紙的煙草棒。煙草填料含有煙絲,這種煙絲也可以是膨化的。作為煙絲的膨化方法,可采用人們已知的。作為卷煙紙,可以使用任何一種卷繞在煙草填料周圍制成香煙的各種適宜的卷紙。本發明的香煙,可在該煙草棒的一端具有過濾咀。
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可以各種形態載帶在香煙中。例如,通過添加到煙草填料中,通過涂布在卷煙紙上,或通過添加到與卷煙紙接合的粘接糊中,將本發明的副流煙降低劑載帶到香煙中。副流煙臭氣減輕效果,不依賴于本發明副流煙臭氣降低劑的適用部位(煙絲、卷煙紙、粘接糊等)。然而,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由于能利用通常的煙絲賦香技術添加到煙草填料中,所以最為理想。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都能很好地、均勻地分布在使用部位上。本發明的香煙,當煙草棒的一端具有過濾咀時,一般是利用所謂的切片紙將過濾咀連接在煙草棒上,所以既可將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涂布在該切片紙上,也可涂布在過濾物卷紙上。
本發明的香煙載帶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時,每1支香煙含有本發明特定成分的合計量至少為0.01mg,最好0.02~0.2mg。
另外,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也可裝入煙草包裝內。這種煙草包裝可以盛放數支,例如20支香煙,該香煙包括含有煙草填料和卷繞在該煙草填料周圍的卷煙紙的煙草棒,同時盛放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將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在包裝內盛放時,例如可向鋁箔加香味。裝入包裝內的本發明副流煙臭氣降低劑,在直到包裝開封前,轉移到香煙中,減輕吸煙時的副流煙臭氣。
下面利用實施例說明本發明,但本發明既不受這些實施例所限定,又不只限于這些實施例。
下列實施例中使用的感官評價方法(臭氣袋法和房間法)如下所述。
A.臭氣袋法(消臭組合物)準備內側壁上部安裝有與外部連通的帶空氣袋的管子,內側壁下部具有插入內部空氣吸入孔用的貫通孔,內側壁上具有香煙安裝器的容積405L的長方體腔室(以下稱作副流煙室)和市售的大氣采集箱。大氣采集箱的內容積稍大于10L,在其內側壁下部具有內部空氣吸入孔,在其相對的內側壁下部具有排氣孔。
在副流煙室的帶空氣袋的管子上,安裝內容積10L的空氣袋,將內容積10L采集袋安裝在大氣采集箱的吸入孔上后,將大氣采集箱的吸入孔插在副流煙室的貫通孔中。接著,抽吸大氣采集箱內部的空氣,可將被抽吸的空氣排至安裝在室內的空氣袋中,通過真空泵,用軟管將大氣采集箱的排氣孔和副流煙室的帶空氣袋的管子連接好,形成封閉體系。
隨后,將香煙安裝在室內的香煙安裝器上,使其自行燃燒,產生副流煙。
在香煙自行燃燒結束后,驅動真空泵,將大氣采集箱內形成負壓,同時,對副流煙室內進行加壓,利用向空氣袋內排氣,由采集箱內的采集袋收集副流煙室內含副流煙的空氣。
從副流煙室內取出內部盛放有收集含副流煙空氣的采集袋的采集箱,與稀釋管道連接。稀釋管道包括利用泵將脫臭空氣送入與后流末端連接的臭氣袋(容量3L)中的管道和,在該管道中間形成分支、與采集箱吸入孔連接的支管;各管道具有流量調節閥。利用加壓泵,對采集箱進行加壓,通過支管道將采集袋內的空氣送入臭味袋中。
利用注射器向如此準備的臭氣袋(每17m3稀釋到和燃燒1支香煙時相同的濃度)中,注入評價對象的消臭組合物使其揮發,和沒有注入消臭組合物的臭味袋形成2個為一組,在暗處,出示給受試者。利用一對比較法(強制2者擇一法),對以下評價項目作出結果報告。
1.臭味總體強度的是哪一個臭氣袋2.臭味程度好的是哪一個臭氣袋3.煙草臭味強的是哪一個臭氣袋。
其結果,在各個評價項目1~3中,對與評價對象的臭氣袋作出應答的受試人員數,用人員總數除的值,作為評價結果。因此,對于臭氣總體強度和煙草臭氣,數值越小越好,對于臭味程度的好壞,數值越大越好。人員是隨意抽取的成人,是對煙草臭氣沒有經受專門訓練的普通人。
B.臭氣袋法(香煙)香煙的副流煙臭氣,和上述臭氣袋法(消臭組合物)一樣進行收集稀釋。將對照香煙的臭氣袋和評價對象香煙的臭氣袋,2個作為一組,在暗處,出示給5個專門人員,從0點(無臭氣)開始至4點為最高,以五級標準進行感官性評價。
C.房間法除了一個供人出入的門外,準備2個密閉房間(A室、B室,面積31m2,容積85m3)。在關閉門的狀態下,在A室內自行燃燒5支對照的香煙。另一方面,在關閉門的狀態下,在B室內自行燃燒5支評價對象的香煙。將受試人員分成2組,一組人員全部同時進入A室,從A室出來后,進入B室,再從B室出來,對以下項目作出結果報告。另一組人員全部同時進入B室,從B室出來后,進入A室,再從A室出來,對以下評價項目作出結果報告。
1.臭味總體強度強的是哪一個房間2.臭味程度好的是哪一個房間3.煙草臭味強的是哪一個房間。
其結果,在各個評價項目1~3中,對B室(評價對象香煙自行燃燒的房間)作出應答的人數,用總人員數除的值作為評價結果。因此,對于臭氣總體的強度和煙草臭氣,數值越小越好,對于臭味程度的好壞,數值越大越好。人員是隨意抽取的成人,對于煙草臭氣是沒有經受專門訓練的普通人。制造例1~18按下述表1~表3中所示比率配合該表中的成分,制造本發明的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表1
<表中的記號說明>
OCTn-辛醛;LIN沉香醇;CAR1-香芹酮;MAN氨茴酸甲酯;SIN甜橙醛。注*向臭氣袋的添加量表2
<表中的記號說明>
OCTn-辛醛;LIN沉香醇;CAR1-香芹酮;MAN氨茴酸甲醋;SIN甜橙醛注*向臭氣袋的添加量表3
<表中的記號說明>
OCTn-辛醛;LIN沉香醇;CAR1-香芹酮;MAN氨茴酸甲酯;N-MANN-甲基氨茴酸甲酯;SIN甜橙醛;4-TER4-松油醇;α-TERα-松油醇;NON壬醛;GER檸檬醛;LMO反式-苧烯烴氧化物;OEO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注*向臭氣袋的添加量消臭效果試驗利用上述臭氣袋法(消臭組合物)評價制造例1~18中制造的消臭組合物的煙草臭氣消臭效果。評價結果示于下表4。表4
從表4可知,本發明的消臭組合物,即使和煙草臭氣混合,也不會增加總體的臭體強度,煙草臭氣得到有效消除。
(II)攪拌溶解下表18所示(A),填充至氣溶膠罐內,密封后,注入(B),得到氣溶膠狀消臭劑,對于噴射劑,一般使用氣溶膠狀消臭劑中使用的液化丙烷氣。表18氣溶膠狀消臭劑成分配合量(質量份)(A)實施例9(I)的消臭組合物1.095%香葉醇變成乙醇 48.5球狀氧化硅 0.5(B)噴射劑(液化丙烷氣)50.0計 100.0實施例10氣溶膠狀消臭劑攪拌溶解下表19中所示(A),填充至氣溶膠罐中,密封后,注入(B),得到氣溶膠狀消臭劑,對于噴射劑,一般使用氣溶膠狀消臭劑中使用的液化丙烷氣。表19氣溶膠狀消臭劑成分 配合量(質量份)(A)制造例17的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 1.095%香葉醇變成乙醇 48.5球狀氧化硅 0.5(B)噴射劑(液化丙烷氣)50.0計 100.0實施例11香波(洗發劑)(I)使用制造例13中制造的消臭組合物,制成下表20所示組成的香波用消臭組合物。表20香波用消臭組合物成分配合量(質量份)十二碳醛4醋酸芐酯40α-二氫大馬酮 10丁香酚 30ガラクソリド(IFF社制、商品名)1) 170二氫茉莉酮酸甲酯100ヘリオブ一ケ(高砂香料工業株式會社制、商品名)2) 80コバノ一ル(高砂香料工業株式會社制、商品名)3)70檸檬油 150レボサンド一ル(高砂香料工業株式會社制、商品名)4)50p-叔丁基-α-甲基氫化肉桂酸乙醛 80制造例13的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30巴西二酸乙烯酯 35苯乙醇 100松油醇 50香子蘭醛1計 1000注1)1,3,4,6,7,8-六氫-4,6,6,7,8,8-六甲基環戊-γ-2-苯并吡喃2)2-甲基-3-(3,4-亞甲基二氧苯基)-丙醛3)4(3)-(4-羥基-4-甲基戊基)-3-環己烯-1-羧甲醛4)(E)-(R)-2-乙基-4-(2,2,3-三甲基-3-環戊烯-1-基)-2-丁烯-1-醇(II)在80℃下攪拌下表21中所示成分,形成懸濁液,隨后冷卻到35℃,得到香波。表21香波成分 配合量(質量份)月桂基硫酸鈉 40.00N-椰子油脂肪酸酰基-N-羧甲氧基乙基-N-羧甲基乙烯二胺二鈉10.00椰子油脂肪酸二乙醇酰胺(2) 2.00丁二醇2.00檸檬酸0.35氯化鈉0.10對羥基苯甲酸甲酯 0.20對羥基苯甲酸丙酯 0.10依他酸四鈉0.10精制水44.65實施例11(I)的消臭組合物 0.50計100.00
(II)使用實施例17(I)中制造的酸奶糖香料,調制下表30中所示組成的酸奶糖。表30酸奶糖成分 配合量(質量份)砂糖 540.0水飴 480.0精制水160.0植物性硬化油 20.0卵磷脂0.2全脂煉乳 50.0發酵乳漿 25.0實施例17(I)的酸奶香料 1.0
(II)使用實施例18(I)中制造的漱口劑香料,制成下表33中所示組成的漱口劑。表32漱口劑成分配合量(質量份)95%乙醇15.0070%山梨糖醇液 10.00聚氧乙烯硬化蓖麻油(EO60)2.00實施例18(I)的漱口劑香料 0.10安息香酸鈉 0.05糖精鈉 0.02精制水 72.83計 100.00
對于如此制作的香煙,利用上述房間法評價副流煙臭氣,結果一并示于表43中。表43
表中的記號說明OCTn-辛醛;LIN沉香醇;CAR1-香芹酮;MAN氨茴酸甲酯;SIN甜橙醛OEO桔皮精油甜橙醛組分從表43所示結果可知載帶本發明副流煙臭氣降低劑的香煙,與對照香煙比較,總體臭味強度沒有增加,改善了臭味,減輕了煙草臭氣強度。
除了不添加上述調合香料外,其他完全一樣,制作所要求支數的對照香煙。
對如此制作的香煙,利用上述房間法評價副流煙臭氣,結果一并示于表44中。表44
注)*每支香煙的添加量從表44所示結果可知,本發明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不僅添加到煙絲中,而且添加到粘接糊和卷煙紙中,也能發揮所期望的效果。實施例49對于實施例41中得到的香煙,就煙草的臭味,由5名專門受過訓練的專門人員,利用臭氣袋法(香煙)對表45中所示項目進行感官性能評價。結果一并示于表45。表45中的結果是5人評價結果的平均值。表45
注)*每支香煙的添加量從表45中所示結果可知,本發明的香煙,與對照香煙比較,不僅減輕了總體臭味,煙草臭味,而且也減輕了焦油臭味、刺激臭味、煙臭味,并且提高了爽快程度。
權利要求
1.一種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其中至少含有以下5種成分組(I)~(V)中的2組成分組中的成分(I)辛醛、壬醛和/或癸醛(II)沉香醇(III)香芹酮(IV)氨茴酸甲酯和/或N-甲基氨茴酸甲酯(V)甜橙醛和/或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
2.根據權利要求1中記載的組合物,其中,含(I)∶(II)∶(III)∶(IV)∶(V)成分組成分的質量比為2~6∶3~10∶0.5~2.5∶0.5~20∶0.1~3。
3.根據權利要求1中記載的組合物,其中,含有該成分組(I)~(V)中的至少3種成分組的成分。
4.根據權利要求1中記載的組合物,其特征是含有辛醛、沉香醇、香芹酮、氨茴酸甲酯和甜橙醛或桔皮精油的甜橙醛級分。
5.一種煙草臭氣消臭劑,其特征是,由含有以下5種成分組(I)~(V)中至少2組成分組成分的消臭組合物和載帶該消臭組合物的載體形成(I)辛醛、壬醛和/或癸醛(II)沉香醇(III)香芹酮(IV)氨茴酸甲酯和/或N-甲基氨茴酸甲酯(V)甜橙醛和/或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
6.根據權利要求5中記載的消臭劑,其中,該消臭組合物含有的(I)∶(II)∶(III)∶(IV)∶(V)成分組的成分質量比為2~6∶3~10∶0.5~2.5∶0.5~20∶0.1~3。
7.根據權利要求5中記載的消臭劑,其中,該消臭組合物含有該成分組(I)~(V)中的至少3種成分組的成分。
8.根據權利要求5中記載的消臭劑,其特征是,該消臭組合物含有辛醛、沉香醇、香芹酮、氨茴酸甲酯和甜橙醛或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中的至少2種以上成分。
9.根據權利要求5中記載的消臭劑,其特征是,該消臭組合物的辛醛、沉香醇、香芹酮、氨茴酸甲酯和甜橙醛或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的含量比率為3~5∶5~10∶0.5~1.5~1~10∶0.5~2。
10.根據權利要求5中記載的消臭劑,其形態為液體狀消臭劑、固體狀消臭劑、粉末狀消臭劑、凝膠狀消臭劑、霧狀消臭劑或氣溶膠狀消臭劑形態。
11.根據權利要求10中記載的消臭劑,其中,消臭組合物的含有比率為0.005~50重量%。
12.一種香料化妝品類、飲食品類、皮膚外用劑、口腔用組合物或衛生材料,其中含有權利要求5中記載的煙草臭氣消臭劑的比率為0.0005~20質量%。
13.一種香煙,其中具有含有煙草填料和卷裝在該煙草填料周圍的卷煙紙的煙草棒,載帶了含有以下5種成分組(I)~(V)中至少2種成分組成分的副流煙臭氣降低劑(I)辛醛、壬醛和/或癸醛(II)沉香醇(III)香芹酮(IV)氨茴酸甲酯和/或N-甲基氨茴酸甲酯(V)甜橙醛和/或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
14.根據權利要求13中記載的香煙,其中含有成分組(I)∶(II)∶(III)∶(IV)∶(V)的質量比為2~6∶3~10∶0.5~2.5∶0.5~20∶0.1~3。
15.根據權利要求13中記載的香煙,其特征是,該副流煙臭氣降低劑含有該成分組(I)~(V)中的至少3種成分組的成分。
16.根據權利要求13中記載的香煙,其特征是,上述副流煙臭氣降低劑含有辛醛、沉香醇、香芹酮、氨茴酸甲酯和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
17.根據權利要求13中記載的香煙,其中載帶的上述副流煙降低劑能使每支香煙的上述成分合計至少達到0.01mg。
18.根據權利要求13中記載的香煙,其中,上述副流煙臭氣降低劑載帶在上述煙草填料上。
19.根據權利要求13中記載的香煙,其中,上述副流煙臭氣降低劑載帶在上述卷煙紙上。
20.根據權利要求13中記載的香煙,其中,上述卷煙紙用粘接糊粘接。
21.根據權利要求20中記載的香煙,其中,上述副流煙臭氣降低劑載帶在上述粘接糊中。
22.根據權利要求13中記載的香煙,其中,上述煙草棒的一端具有過濾咀。
23.一種盛放煙草的包裝,該包裝是盛放含有煙草填料和卷裝在該煙草填料周圍的卷煙紙煙草棒的包裝,該包裝盛放含有以下5種成分組(I)~(V)中至少2種成分組成分的副流煙臭降低劑(I)辛醛、壬醛和/或癸醛(II)沉香醇(III)香芹酮(IV)氨茴酸甲酯和/或N-甲基氨茴酸甲酯(V)甜橙醛和/或桔皮精油的甜橙醛級分。
全文摘要
煙草臭氣消臭組合物含有以下5種成分組中至少2種成分組的成分(I)辛醛、壬醛和/或癸醛;(II)沉香醇;(III)香芹酮;(IV)氨茴酸甲酯和/或N-甲基氨茴酸甲酯;(V)甜橙醛和/或桔皮精油甜橙醛級分。
文檔編號A24D1/02GK1473011SQ01818441
公開日2004年2月4日 申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優先權日2000年11月6日
發明者東信和, 大森史裕, 物部朋子, 小宮順, 國枝里美, 江村誠, 西澤陽一郎, 石塚健, 有吉隆浩, 一郎, 子, 浩, 美, 裕 申請人:日本煙草產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