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香蕉沙琪瑪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香蕉沙琪瑪,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30?40份,黃豆粉15?20份,香蕉14?18份,花生6?9份,雞蛋8?12份,花生粕10?15份,豆腐渣4?7份,板粟5?8份,麥芽糖7?11份,蜂蜜6?10份,玉米胚芽油5?10份,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香蕉沙琪瑪,具有口味清香、營養豐富、低糖低脂,還有美容美顏的效果。
【專利說明】
一種香蕉沙琪瑪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食品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香蕉沙琪瑪。
【背景技術】
[0002]沙琪瑪也可叫做薩其馬,是中國的特色糕點,滿族的一種食物,清代清朝三陵祭祀的祭品之一,原意是"狗奶子蘸糖",將面條炸熟后,用糖混合成小塊,沙琪瑪是北京著名京式四季糕點之一,過去在北京亦曾寫作"沙其馬"、"賽利馬"等等。薩其馬具有色澤米黃,口感酥松綿軟,香甜可口,桂花蜂蜜香味濃郁的特色。目前,市售的沙琪瑪糖和脂肪含量高,很少具有養胃的保健功效,口味過甜,營養不均衡,不能滿足人們對營養和保健的需求。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香蕉沙琪瑪,具有口味清香、營養豐富、低糖低脂,還有美容美顏的效果。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提供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香蕉沙琪瑪,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30-40份,黃豆粉15-20份,香蕉14-18份,花生6_9份,雞蛋8_12份,花生柏10-15份,豆腐渣4-7份,板粟5-8份,麥芽糖7-11份,蜂蜜6-10份,玉米胚芽油5-10份。
[0005]優選地,所述香蕉沙琪瑪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30份,黃豆粉15份,香蕉14份,花生6份,雞蛋8份,花生柏10份,豆腐渣4份,板粟5份,麥芽糖7份,蜂蜜6份,玉米胚芽油5份。
[0006]優選地,所述香蕉沙琪瑪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40份,黃豆粉20份,香蕉18份,花生9份,雞蛋12份,花生柏15份,豆腐渣7份,板粟8份,麥芽糖11份,蜂蜜10份,玉米胚芽油10份。
[0007]優選地,所述香蕉沙琪瑪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35份,黃豆粉18份,香蕉16份,花生8份,雞蛋10份,花生柏12份,豆腐渣5份,板粟6份,麥芽糖9份,蜂蜜8份,玉米胚芽油7份。
[0008]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09]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香蕉沙琪瑪,具有口味清香、營養豐富、低糖低脂,還有美容美顏的效果。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1]實施例1:
[0012]一種香蕉沙琪瑪,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30份,黃豆粉15份,香蕉14份,花生6份,雞蛋8份,花生柏10份,豆腐渣4份,板粟5份,麥芽糖7份,蜂蜜6份,玉米胚芽油5份。
[0013]實施例2:
[0014]一種香蕉沙琪瑪,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40份,黃豆粉20份,香蕉18份,花生9份,雞蛋12份,花生柏15份,豆腐渣7份,板粟8份,麥芽糖11份,蜂蜜1份,玉米胚芽油1份。
[0015]實施例3:
[0016]一種香蕉沙琪瑪,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35份,黃豆粉18份,香蕉16份,花生8份,雞蛋10份,花生柏12份,豆腐渣5份,板粟6份,麥芽糖9份,蜂蜜8份,玉米胚芽油7份。
[0017]上述實施例為本發明較佳的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離本發明的精神實質與原理下所作的改變、修飾、替代、組合、簡化,均應為等效的置換方式,都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香蕉沙琪瑪,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30-40份,黃豆粉15-20份,香蕉14-18份,花生6-9份,雞蛋8_12份,花生柏10_15份,豆腐渣4_7份,板粟5-8份,麥芽糖7-11份,蜂蜜6-10份,玉米胚芽油5-10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香蕉沙琪瑪,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30份,黃豆粉15份,香蕉14份,花生6份,雞蛋8份,花生柏10份,豆腐渣4份,板粟5份,麥芽糖7份,蜂蜜6份,玉米胚芽油5份。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香蕉沙琪瑪,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40份,黃豆粉20份,香蕉18份,花生9份,雞蛋12份,花生柏15份,豆腐渣7份,板粟8份,麥芽糖11份,蜂蜜10份,玉米胚芽油10份。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香蕉沙琪瑪,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按照重量份的原料組成:小麥面粉35份,黃豆粉18份,香蕉16份,花生8份,雞蛋10份,花生柏12份,豆腐渣5份,板粟6份,麥芽糖9份,蜂蜜8份,玉米胚芽油7份。
【文檔編號】A23G3/48GK106035937SQ201610718112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8月24日
【發明人】龍劍峰
【申請人】龍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