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移動M。與圖4b的不同之處在于,現在在方向M上的移動不是由托架上的家禽部分的外曲率引起的而是由安全臂50的移動引起的。
[0093]—般而言,托架傳感器被設置用于檢測空的托架,該傳感器被設置成與支撐框架定位機構連接。此傳感器可以是電子傳感器。在圖5中示出的實施方案中,托架傳感器被機械地實施,被具體呈現為安全臂50。
[0094]安全臂50經由轉軸50c安裝到一個底座,該安全臂可圍繞該樞軸樞轉,用箭頭P指示。安全臂50包括鄰近托架設置的一個端部50a和鄰近支撐框架定位機構(在此彈性地安裝的框架部分42b)設置的一個端部50b。如在圖5a中可見的,當在方向C上運輸托架48時,該安全臂的端部50a接觸該托架。在托架48、具體地托架部分48a接觸剝皮輥43和鞋狀物44之前,通過托架48迫使端部50a在如圖5c中可見的方向P2上向下。由于安全臂50的此樞轉移動,該臂的另一端部50b接觸連接到彈性安裝的框架部分42b的框架部分42x,且從而使支撐框架42從圖5a中示出的操作位置移動到圖5b的非操作縮回位置,在該操作位置中,剝皮輥和鞋狀物被定位成鄰近傳送器,以便允許通過皮膚夾緊間隙夾緊正運送的家禽部分的皮膚;在該非操作縮回位置中,剝皮輥和鞋狀物被定位成與傳送器相隔一距離以防止剝皮輥和鞋狀物接觸空的托架。
【主權項】
1.適于從已被屠宰的家禽部分(例如從包括胸部的部分)去除皮膚的剝皮裝置(I),該剝皮裝置包括一個剝皮設備,該剝皮設備包括: -一個支撐框架(2); -一個有齒的剝皮輥(3),其由該支撐框架(2)可旋轉地支撐,并具有夾緊該皮膚的齒; -一個剝皮輥驅動器,其適于在一個旋轉方向上驅動該剝皮輥; -一個細長的鞋狀物(4),其具有相對的端部(4a,4b),所述相對的端部中的至少一個被緊固到該支撐框架(2),所述鞋狀物鄰近且基本上平行于該有齒的剝皮輥延伸, 其特征在于,該鞋狀物包括: ο—個中心鼻部分(4d),該中心鼻部分被定向成與該剝皮輥的旋轉方向相反,并具有兩個側邊緣(4y,4z)和一個前皮膚夾緊邊緣(4x),其中該鼻部分的面向該剝皮輥的一側包括一個弓形表面,該弓形表面具有的曲率基本上對應于該剝皮輥的曲率,其中一個皮膚夾緊間隙(G)被限定在該中心鼻部分(4d)的該弓形表面與該剝皮輥(3)之間; ο至少一個橋接部分(4e,4f),其在該中心鼻部分(4d)與該鞋狀物(4a,4b)的被緊固到該支撐框架的一端之間,當在該剝皮輥(3)的旋轉方向(R)上看時,所述至少一個橋接部分被布置在該前皮膚夾緊邊緣(4x)的下游,其中一個橋空隙(BI,B2)被限定在該橋接部分(4e,4f)與該剝皮輥(3)之間。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所述橋空隙中的至少一個大于該皮膚夾緊間隙,從而允許其上具有厚塊(例如脂肪厚塊)的皮膚連同該剝皮輥一起旋轉通過較大的橋空隙。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該剝皮輥包括一個或多個推動突出物(3z),所述一個或多個推動突出物被設置成與該鞋狀物的對應的橋空隙(BI)相對,所述一個或多個推動突出物是在所述對應的橋空隙內可旋轉的。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該剝皮輥和該鞋狀物被布置成基本上豎向,且其中優選地該鞋狀物包括兩個橋接部分,其中上橋空隙(BI)大于下橋空隙(B2)。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該剝皮輥(3)的下部分和該細長的鞋狀物(4)的下端(4b)經由一個支撐框架轉向部(2e)連接,使得該鞋狀物與該剝皮輥之間的區域(A)、且還優選地在該剝皮輥的旋轉方向下游的一個區域沒有支撐框架,從而創建用于已被去除的皮膚降落通過的一個空區域。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該有齒的剝皮輥被設置有在該輥的旋轉方向(R)上延伸的一個或多個周向凹槽(3x,3y),所述凹槽具有的深度優選地超過所述齒的深度,且其中一個或多個最終釋放凸輪(7a,7b)還被設置在該剝皮輥(3)附近,從該旋轉方向(R)上來看,在該鞋狀物(4)的下游,每個最終釋放凸輪(7a,7b)均延伸到一個周向凹槽(3x,3y)內。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一個最終釋放凸輪(22)設置有一個通路(22d,22c),該通路具有一個用于排放液體和/或氣體的出口(22e),以在該皮膚與該剝皮輥(3)之間提供液體和/或氣體。8.根據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剝皮裝置,沒有周向凹槽(3x,3y)被設置成在該鞋狀物的中心鼻部分的中心下面經過,其中所述周向凹槽(3x,3y)優選地被設置成與該鞋狀物的中心鼻部分的中心相隔的距離為至少10mm。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剝皮裝置,還包括一個用于已被屠宰的家禽部分的傳送器,該傳送器適于與該剝皮設備相互作用,該傳送器具有在皮膚夾緊邊緣(4x)處與該剝皮輥(3)的旋轉方向(R)基本上相切的傳送方向(C)。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該支撐框架被彈性地安裝到該支撐框架的底座,從而允許該鞋狀物與該剝皮輥遵循正通過該傳送器運輸的每個家禽部分的輪廓。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該鞋狀物(4d)的中心鼻部分的與該弓形表面相對的外表面包括一個相對于所述橋接部分(4e,4f)的凹處(4h),從而允許通過該傳送器傳送的家禽部分之間的減小的間隔。12.根據權利要求9-11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該傳送器包括一個軌道和沿著所述軌道被驅動的多個托架,每個托架適于支撐一個已被屠宰的家禽部分,且其中一個托架傳感器還被設置用于檢測空的托架,且其中一個支撐框架定位機構(50)被設置成與該托架傳感器連接,該支撐框架定位機構適于使該支撐框架在操作位置與非操作縮回位置之間移動,在該操作位置中,該剝皮輥和該鞋狀物被定位成鄰近該傳送器以便允許該皮膚夾緊間隙夾緊正傳送的家禽部分的皮膚,且在該非操作縮回位置中,該剝皮輥與該鞋狀物被定位成與該傳送器相隔一距離以防止該剝皮輥和該鞋狀物接觸空的托架。1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剝皮裝置,其中該鞋狀物的相對的端部(4a,4b)都被緊固到該支撐框架(2 ),且其中優選地該鞋狀物包括兩個橋接部分(4e,4f),每個橋接部分處在該中心鼻部分(4d)與該鞋狀物的端部(4a,4b)中的一個之間,當在該剝皮輥(3)的旋轉方向(R)上看時,每個橋接部分被布置在該前皮膚夾緊邊緣(4x)的下游,其中一個橋空隙(BI,B2)被限定在每個橋接部分(4e,4f)與該剝皮輥(3)之間。14.一種用于從已被屠宰的家禽部分(例如從胸部)去除皮膚的方法,其中使用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或多項所述的剝皮裝置。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適于從已被屠宰的家禽部分(例如從包括胸部的部分)去除皮膚的剝皮裝置(1)以及一種用于從已被屠宰的家禽部分(例如從胸部)去除皮膚的方法,其中使用這樣的剝皮裝置。該裝置包括:一個有齒的剝皮輥(3)和一個鄰近且基本上平行于該有齒的剝皮輥延伸的細長的鞋狀物(4)。根據本發明,該鞋狀物包括一個中心鼻部分(4d),該中心鼻部分被定向成與該剝皮輥的旋轉方向相反,并具有兩個側邊緣(4y,4z)和一個前皮膚夾緊邊緣(4x),其中該鼻部分的面向該剝皮輥的一側包括一個弓形表面,該弓形表面具有的曲率基本上對應于該剝皮輥的曲率,其中一個皮膚夾緊間隙(G)被限定在該中心鼻部分的該弓形表面與該剝皮輥之間。該鞋狀物還包括至少一個橋接部分(4e,4f),所述橋接部分在該中心鼻部分與該鞋狀物(4a,4b)的被緊固到該支撐框架的一端之間,當在該剝皮輥的旋轉方向上看時,所述橋接部分被布置在該前皮膚夾緊邊緣的下游,其中一個橋空隙(B1,B2)被限定在該橋接部分與該剝皮輥之間。
【IPC分類】A22C21/00
【公開號】CN105636449
【申請號】CN201480048268
【發明人】J·A·弗洛高普, M·E·T·范埃斯布洛克, E·H·W·彼得斯
【申請人】馬雷爾斯托克家禽加工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1日
【申請日】2014年8月26日
【公告號】EP3041361A1, WO2015030579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