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甜或咸餅的深凍半成品的方法及所得到的半成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用于甜或咸餅的深凍半成品的制造。此處所用的術語“甜或咸餅”意思為通常稱為餡餅、小果餡餅、法式蛋餅,或者果餡餅的產品,其包括餅胚,尤其是油酥面制食品、油酥點心,或松餅點心,餡料,尤其是奶油、果醬、法式蛋餅餡料等,以及例如水果、各10種形式的巧克力、干酪、煙肉粒、蔬菜、肉、家禽,或片狀海物的裝飾菜,任意地用裝飾品裝飾。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可購得的餡餅或法式蛋餅是以僅僅需要在食用前解凍的深凍成品的形式。這種選擇具有局限性,且沒有給使用者提供將消費產品個性化的機會。
[0003]在室溫下保存未烘烤的深凍餅胚或烘烤的餅胚也是公知的,該餅胚必須在加熱之前裝滿餡料并制作餡料和布置裝飾菜可以對這些產品進行個性化但是要制作出餅皮保持松脆的完全烘烤的餡餅,尤其是在通風烤爐或旋轉烤爐(rototherm oven)中烘烤的,是十分困難的,20還包括裝滿烘烤餡料的烘烤餅胚,且該配套品為深凍形式的制備情況,現存在大量關于深凍的預烘烤過的比薩胚制備的現有技術然而用于比薩的技術不能推定地轉用于甜或咸餅實際上比薩生面團的組成不同于油酥面制食品油酥點心或松餅點心的組成,對于比薩不需要完全松脆的生面團,即使表面是松脆的,其應該具有一定程度的軟度,在這方面可以參考美國專利US-A-6365210其介紹在預烘烤之前潤濕未烘烤的比薩生面團以防止其表面太快形成金黃色外觀與咸或甜餅相比較,就生面團而言,比薩包括少得多的配料量使得烘烤受裝飾菜影響較小,相比之下咸或甜餅的一個困難就是在相對大量液體餡料(奶油、果醬、蛋奶火腿餡餅餡料)存在的情況下,獲得松脆的餡餅。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目的是提供用于甜或咸餅的深凍半成品的制造方法,該方法提供了非常容易將成品個性化的可能性,以及與現有技術產品相比較,可以使用具有改良的耐久餅皮的餡餅生面團來生產成品餅通過包括以下步驟的方法來達到所述目的。
[0005]制備餡餅生面團在烤爐中部分烘烤定形在模子中的餡餅生面團,得到部分烘烤的餅胚;制備焰料;
將餡料與部分烘烤的餅胚配套,得到包括放置在餅胚上的餡料的深凍半成品;以及包裝所得的制品。
[0006]本發明的方法值得注意的是在餡餅生面團深凍之前,當使其定形在模子中時,是單獨進行預先烘烤的,所述部分烘烤具有防止任何水分從餡料中明顯轉移,以及因此在減少了最終烘烤的持續時間的同時,在最終烘烤之后獲得松脆餡餅的優點,有利地,通過使其在模子和餅胚里穿孔逆轉模之間保持定形來進行餡餅的部分烘烤,在這種方式中蒸汽可以從反模的孔口中逸出。
[0007]根據一個實施方案,餡料是在配套品深凍之前灌注或澆注在部分烘烤的餅胚上。
[0008]根據進一步的實施方案,在將餡料以冷凍狀態放置在部分烘烤的餅胚上之前,將其裝模且深凍,因此在再次加熱和最終烘烤之前,餡料不會以漿狀或液體狀態與部分烘烤的餅胚接觸,在這種情況下,深凍的餡料可以放置在部分烘烤的深凍餅胚上,或者其可以放置在部分烘烤且未深凍,及其隨后將進行深凍的餅胚上。
【主權項】
1.一種制作甜或咸餅的深凍半成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制備餡餅生面團; 在烤爐中部分烘烤定形在模子中的餡餅生面團得到部分烘烤的餅胚; 制備焰料; 將餡料與部分烘烤的餅胚配套得到包括放置在餅胚上的餡料的深凍半成品以及包裝所得到的制品。2.根據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餡餅生面團的部分烘烤是通過保持其在模子和餅胚中的穿孔反模之間的形狀而進行的。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餡餅生面團的部分烘烤時間通常在餅胚烘烤總時間的30%-70%的范圍內。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深凍配套品之前將餡料灌注或澆注到部分烘烤的餅胚上。5.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將餡料以深凍狀態放置于部分烘烤的餅胚上之前,將其模制以及深凍。6.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深凍的餡料放置在部分烘烤25的深凍餅胚上。7.根據權利要求5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深凍的餡料放置在部分烘烤的未深凍的餅胚上,并深凍配套品; 一種甜或咸餅的深凍半成品,其包括含有餡料的部分烘烤餅胚。8.一種制作甜或咸餅的方法,包括使用根據權利要求或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獲得半成品加入裝飾菜和最終烘烤來完成烘烤餅胚。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包括以下步驟的方法:制備生面團,在烤爐中部分烘烤定形在餡餅模子中的生面團,從而獲得部分烘烤的餅皮,制備如奶油或法式蛋餅內餡的餡料,將部分烘烤的餅皮與餡料配套,得到包括安置在餅皮上的餡料的深凍制品,并包裝所得到的半成品。本發明能夠通過加入餡料以及最終完全烘烤餅皮來制備甜或咸餅。
【IPC分類】A21D13/08
【公開號】CN105432735
【申請號】CN201410500516
【發明人】徐聰
【申請人】青島誠一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30日
【申請日】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