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清熱降火飲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飲料領域,涉及一種清熱降火飲料。
【背景技術】
[0002]飲料,指經加工制成的適于供人或牲畜飲用的液體,尤指用來解渴、提供營養或提神的液體。飲料都具有一定的滋味和口感,而且十分強調色、香、味,它們或保持天然原料的色、香、味,或經過加工調配加以改善,其種類繁多,風味各異,是人們日常生活中普遍需要的飲品。通過添加或調整飲料中天然營養素的成分和含量,還有可以制備得到具有特殊功效的功能飲料。
【發明內容】
[0003]針對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清熱降火飲料。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5]—種清熱降火飲料,原料成分的重量份數如下:胖大海3?5份、蓮子I?3份、荸養3?5份、香燕I?3份、蘋果酸3?5份、金銀花3?5份、甘草5?7份、甘鹿10?20份、水200?400份。
[0006]進一步,所述清熱降火飲料,按照重量份數包括如下配方成分:胖大海3份、蓮子I份、荸薺3份、香菇I份、蘋果酸3份、金銀花3份、甘草5份、甘鹿10份、水200份。
[0007]進一步,所述清熱降火飲料,按照重量份數包括如下配方成分:胖大海4份、蓮子2份、荸薺4份、香菇2份、蘋果酸4份、金銀花4份、甘草6份、甘鹿15份、水300份。
[0008]進一步,所述清熱降火飲料,按照重量份數包括如下配方成分:胖大海5份、蓮子3份、荸薺5份、香菇3份、蘋果酸5份、金銀花5份、甘草7份、甘鹿20份、水400份。
[0009]本發明有益效果:本發明的清熱降火飲料,口感佳,具有明目生津利尿,清熱降火解毒,治療口糜舌瘡等功效,更有利于人們的新陳代新,促進身體健康。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11]實施例一:
[0012]—種清熱降火飲料,原料成分的重量份數如下:胖大海3?5份、蓮子I?3份、荸養3?5份、香燕I?3份、蘋果酸3?5份、金銀花3?5份、甘草5?7份、甘鹿10?20份、水200?400份。
[0013]實施例二:
[0014]—種清熱降火飲料,按照重量份數包括如下配方成分:胖大海3份、蓮子I份、荸薺3份、香菇I份、蘋果酸3份、金銀花3份、甘草5份、甘鹿10份、水200份。
[0015]實施例三
[0016]—種清熱降火飲料,按照重量份數包括如下配方成分:胖大海4份、蓮子2份、荸薺4份、香菇2份、蘋果酸4份、金銀花4份、甘草6份、甘鹿15份、水300份。
[0017]實施例四
[0018]—種清熱降火飲料,按照重量份數包括如下配方成分:胖大海5份、蓮子3份、荸薺5份、香菇3份、蘋果酸5份、金銀花5份、甘草7份、甘鹿20份、水400份。
[0019]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清熱降火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清熱降火飲料的原料成分的重量份數為:胖大海3?5份、蓮子1?3份、荸養3?5份、香燕1?3份、蘋果酸3?5份、金銀花3?5份、甘草5?7份、甘蔗10?20份、水200?400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清熱降火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清熱降火飲料的原料成分的重量份數為:胖大海3份、蓮子1份、荸薺3份、香菇1份、蘋果酸3份、金銀花3份、甘草5份、甘蔗10份、水200份。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清熱降火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清熱降火飲料的原料成分的重量份數為:胖大海4份、蓮子2份、荸薺4份、香菇2份、蘋果酸4份、金銀花4份、甘草6份、甘蔗15份、水300份。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清熱降火飲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清熱降火飲料的原料成分的重量份數為:胖大海5份、蓮子3份、荸薺5份、香菇3份、蘋果酸5份、金銀花5份、甘草7份、甘蔗20份、水400份。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清熱降火飲料,所述清熱降火飲料的原料成分的重量份數為:胖大海3~5份、蓮子1~3份、荸薺3~5份、香菇1~3份、蘋果酸3~5份、金銀花3~5份、甘草5~7份、甘蔗10~20份、水200~400份;本發明的清熱降火飲料,口感佳,具有明目生津利尿,清熱降火解毒,治療口糜舌瘡等功效,更有利于人們的新陳代新,促進身體健康。
【IPC分類】A23L2/02, A23L33/00
【公開號】CN105249080
【申請號】CN201510818824
【發明人】劉書元
【申請人】劉書元
【公開日】2016年1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