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及其制備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食品加工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及其制備方法。
[0002]
【背景技術】
[0003]我國是世界上養鴨最多的國家,養殖的家鴨包括肉用型、蛋用型和肉蛋兼用型三類,并有北京鴨、紹興鴨和高郵鴨等多個代表性品種。除鴨蛋、鴨毛外,鴨被廣泛應用于烹飪與加工食品。鴨不僅可以整只利用,也可被分割為頭、頸、脊背、翅膀、胸脯、腿、爪以及內臟、血液等分別加以利用。我國鴨肉制品加工工藝繁多,但傳統加工存在著許多問題,例如,生產技術落后、產品品種單一、產品質量各異缺乏統一的標準等,且即食鴨肉制品少,因此,制造出一種保存時間長的即食鴨肉制品成為了亟待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所要解決的問題是提供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及其制備方法。
[0005]本發明的目的可以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以鴨肉為原料,食鹽、丙三醇、乙醇、復合磷酸鹽為輔料制成。
[0006]優選的,按重量份計,鴨肉100份、食鹽30份、丙三醇40份、乙醇15份、復合磷酸鹽4份為輔料制成。
[0007]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的制備方法,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a.混合入味:將食鹽、丙三醇、乙醇、復合磷酸鹽依次加入鴨肉;
b.熱風干燥:采用60°C熱風風干至含水量65%;
c.微博烘干:采用5W/g微波干燥至含水量35%;
d.真空包裝:用鋁箔真空袋進行包裝,真空機真空度一0.1MPa,熱封溫度170?220 0C ;
θ.殺囷:殺囷溫度100 C,殺囷時間20min ;
f:冷卻成品:殺菌后產品及時在流動水冷卻50min左右,至中心溫度降到25°C以下方可。
[0008]采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以鴨肉為原料,食鹽、丙三醇、乙醇、復合磷酸鹽為輔料制成,通過聯合加熱工藝使鴨肉風味最佳,保質期大大延長,真空包裝可以有效防止細菌滋生,有利于消費者的健康,提高了鴨腿類產品的檔次,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0009]
【具體實施方式】
[0010]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0011]實施例1: 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按重量份計,鴨肉100份、食鹽30份、丙三醇40份、乙醇15份、復合磷酸鹽4份為輔料制成。
[0012]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的制備方法,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a.混合入味:將食鹽、丙三醇、乙醇、復合磷酸鹽依次加入鴨肉;
b.熱風干燥:采用60°C熱風風干至含水量65%;
c.微博烘干:采用5W/g微波干燥至含水量35%;
d.真空包裝:用鋁箔真空袋進行包裝,真空機真空度一0.1MPa,熱封溫度170?220 0C ;
θ.殺囷:殺囷溫度100 C,殺囷時間20min ;
f:冷卻成品:殺菌后產品及時在流動水冷卻50min左右,至中心溫度降到25°C以下方可。
[0013]基于上述,本發明以鴨肉為原料,食鹽、丙三醇、乙醇、復合磷酸鹽為輔料制成,通過聯合加熱工藝使鴨肉風味最佳,保質期大大延長,真空包裝可以有效防止細菌滋生,有利于消費者的健康,提高了鴨腿類產品的檔次,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0014]顯然本發明具體實現并不受上述方式的限制,只要采用了本發明的方法構思和技術方案進行的各種非實質性的改進,或未經改進將本發明的構思和技術方案直接應用于其它場合的,均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其特征在于,以鴨肉為原料,食鹽、丙三醇、乙醇、復合磷酸鹽為輔料制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其特征在于:按重量份計,鴨肉100份、食鹽30份、丙三醇40份、乙醇15份、復合磷酸鹽4份為輔料制成。
3.一種制備權利要求1-2任意一項所述的即食半干鴨肉粒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a.混合入味:將食鹽、丙三醇、乙醇、復合磷酸鹽依次加入鴨肉; b.熱風干燥:采用60°C熱風風干至含水量65%; c.微博烘干:采用5W/g微波干燥至含水量35%; d.真空包裝:用鋁箔真空袋進行包裝,真空機真空度一0.1MPa,熱封溫度170?.220 0C ; θ.殺囷:殺囷溫度100 C,殺囷時間20min ; f:冷卻成品:殺菌后產品及時在流動水冷卻50min左右,至中心溫度降到25°C以下方可。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及其制備方法,涉及食品加工領域,一種即食半干鴨肉粒,以鴨肉為原料,食鹽、丙三醇、乙醇、復合磷酸鹽為輔料制成,本發明通過聯合加熱工藝使鴨肉風味最佳,保質期大大延長,真空包裝可以有效防止細菌滋生,有利于消費者的健康,提高了鴨腿類產品的檔次,滿足消費者的需求。
【IPC分類】A23L1-311, A23L1-315
【公開號】CN104856081
【申請號】CN201510207225
【發明人】葉鍵
【申請人】安徽先知緣食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26日
【申請日】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