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即食水餃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快餐即食水餃的制作方法。
現有技術中速凍餃子已相當流行,它解決了長期保存和保鮮的問題,但運輸和外出食用很不方便。中國專利CN1158709A公開了油炸制作的水餃作為即食水餃食品,還解決了包裝運輸和外出食用問題,但是加工工藝條件要求較高,特別是要消耗大量的食油,不易保證柔軟的水餃外皮,進而失去餃子本身的獨有口感和味道。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即食水餃的制作方法,它是采用了與現有加工餃子完全不同的工藝方法,使用油水合面、干調餡法和微波新技術制作,本發明克服了現有技術的不足,它是一種外出作業和旅行的理想方便食品。
本發明是選擇適合于包餃子的面粉,將面粉分別加工成水合面和油面,然后混合,干調餡料后進行人工包合,在微波爐中進行烘烤,冷卻后滅菌真空封裝,即為即食餃子產品。
現將本發明詳細描述如下本發明選用中筋面粉或者餃子粉,面粉符合GB1135-86、SB/T 16138-93的要求。本發明的合面方法是將計量四分之三的面粉與水混合制成水合面,面水之比為100∶48~52,另外四分之一的面粉與食油(如色拉油或者棕櫚油)混合調勻成油面,面油比為100∶20~25,將合好的水面和油面均勻混合制得餃子面皮基面。
本發明使用的餃子餡是采用干調法制成,餡料采用通常的原料包括鮮解肉類、海鮮類和蔬菜等,再加入調味品如醬油、蔥、姜、味素、麻油、鹽等;各種餡料放在一起均勻混合,液體佐料不得超過餡料重量的10%。
本發明采用人工包合成慣常形狀的餃子,餃子口要攝緊,留4~6個褶,包好的餃子采用微波爐烘烤加熟方法,使用700~750W功率的微波爐,全火加熱烘烤7~8分鐘,自然冷卻,真空包裝和滅菌,制成即食餃子,常溫下保存和運輸,食用時可用75℃以上開水浸泡10~20分鐘直接即食,也可經過短時間的煮、煎、炸或蒸即食。本發明制作工藝還適用于制作云吞和混鈍。
本發明選用中筋面粉是為在后續微波爐烘烤過程中不易破損,采用油水面經微波爐烤熟后,餃子皮外感硬,實質松軟,易于長期儲存,用熱水浸泡后不會產生硬皮層,采用干調餡方法也是防止微波爐烘烤時由于餡內水份過多而導致餃子皮破損,減少餃子餡內水份,有利于延長保鮮時間。本發明采用了與現有技術不同的加工工藝,儲存時間長,保鮮久,即食方便,省時省力,風味獨特,營養豐富,特別適用于野外作業人員和旅游觀光人士方便食用。
本發明結合下述實施例予以詳仔細說明,但它們并不是對本發明作任何限制實施例取1000克統一牌中筋面,100克作為面醭,取出675克加入水330克制作成水合面,剩余的225克面粉加50克色拉油調均成油面,水面與油面均勻混合后做出180個餃子皮;選精豬肉餡500克,雞蛋450克(炒熟切成5毫米小塊)和蝦仁150克(水擠干切成5毫米小塊),先在肉餡中放入少許蔥、姜米、倒入25克高級醬油(老抽),攪拌至肉餡不發散,然后將雞蛋、蝦仁倒入,加入鹽、味精和40克麻油,攪拌均勻。
用上述做好的餃子皮人工包合,餃皮設5個褶,然后取40個放入700W微波爐中烤8分鐘,冷卻室溫,真空包裝,烘烤后的餃子餡內含水率小于10%,用餐時浸泡15分鐘食用,口感鮮美。
權利要求
1.一種即食水餃的制作方法,它是包含制作面皮、調制餡料、成型、烤熟和包裝步驟,其特征在于(1)分別將面粉與水、面粉與食油混合制成水合面和油面,合好的水面和油面再均勻混合制得餃子面皮基面;(2)在通用混合好的餡料中加入調味品,均勻混合干調法制成餃子餡料,其中液體佐料不得超過餡料重量的10%;(3)人工包合成慣常形狀的餃子,留4~6個褶;(4)放入微波爐中烤熟,自然冷卻,真空包裝和滅菌,制成即食餃子。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說的即食水餃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說的水合面是計量四分之三的面粉與水混合制成,面水之比為100∶48~52,所說的油面是另外計量四分之一的面粉與食油混合制成,面油比為100∶20~25。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說的即食水餃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微波爐為700~750W,加熱烘烤7~8分鐘。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說的即食水餃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說的食油是色拉油或棕櫚油。
5.按照權利要求1所說的即食水餃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說的面粉是中筋面粉或者餃子粉。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快餐即食水餃的制作方法。選用中筋面粉或者餃子粉,將計量面粉與水混合制成水合面,面粉與食油(如色拉油)混合調勻成油面,將合好的水面和油面混合制得餃子面皮基面,干調法制成餃子餡料,人工包合,采用700~750W功率的微波爐烘烤方法烤熟,自然冷卻,真空包裝和滅菌,制成即食餃子;常溫下保存和運輸,食用時用75℃以上開水浸泡10~20分鐘直接即食,也可經過短時間的煮、煎、炸或蒸即食。本發明可作為外出作業和旅行的理想方便食品。
文檔編號A23L1/48GK1227732SQ9910252
公開日1999年9月8日 申請日期1999年2月6日 優先權日1999年2月6日
發明者鄭雙誠, 張子元, 李祖軍 申請人:鄭雙誠, 張子元, 李祖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