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椰子液及其生產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屬于一種食品加工的生產工藝、產品。
現在,椰子汁是通過剝椰衣,去椰殼、除黑皮,提取椰子油,用椰子白果肉壓榨后得到鮮椰子汁,然后調配乳化、膠磨均質,脫氣、加熱、裝罐、密封,經高溫殺菌而制成。其只有飲料的味色,不具有酒的特色。而現有椰子酒是以椰肉、椰子汁為基料,接入椰子酒母,經過多次發酵而制成,其生產過程的工藝復雜,經過多次過濾而使椰子的很營養成份失去,沒有體現椰子的特色。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椰子和酒的特色的椰子液。
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用新鮮椰子,去椰衣和外殼,再削去椰肉上面的黑皮,將椰子肉粉碎,壓榨取汁和椰茸。
將糯米浸泡24-48小時,撈出,加入椰茸進行蒸煮30-50分鐘,涼一涼,加入米進行糖化2天,然后加入白酒進行7-30天二次發酵,過濾取得清液,在清液中加入椰子汁后進行均質,殺菌而成。
椰子液的原料配比是糯米15-30斤,米0.5-1斤白酒15-25斤,鮮椰汁75-85斤本發明的椰子液工藝簡單,既保留椰子汁的特色,又具有酒的特色。
實施例115斤糯米浸泡30小時后,撈出,加入椰茸進行蒸煮45分鐘,取出,涼后加入5兩米進行糖化2天,然后加入50°的15斤白酒進行10天的二次發酵,過濾,加入75斤鮮椰子汁進行均質,殺菌而成。
實施例230斤糯米浸泡45小時后,加入椰茸進行蒸煮40分鐘,涼后加入1斤米進行2天糖化,然后加入50°的25斤白酒進行25天的二次發酵,過濾加入85斤鮮椰子汁進行均質,殺菌而成。
權利要求
1.一種椰子液及其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椰子液是糯米加椰茸蒸煮,加入米發酵,再加入高度白酒勾兌,過濾,加入椰子汁均質進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椰子液及其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椰子液的原料配比是糯米15-30斤,米0.5-1斤50°白酒15-25斤,鮮椰子汁75-85斤
3.一種椰子液及其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椰子液的生產工藝是,將糯米浸泡24-48小時,撈出,加入椰茸進行蒸煮30-50分鐘,取出,涼一涼,加入米進行糖化2天,然后加入白酒進行7-30天的二次發酵,過濾取得清液,在清液中加入椰子汁后進行均質,殺菌而成。
全文摘要
本發明是一種椰子液及其生產工藝,其特征在于椰子液的原料是糯米、米、白酒、鮮椰子汁;椰子液的生產工藝是糯米,浸泡24—48小時后,撈出,加入椰茸。進行蒸煮45分鐘,取出,涼后加入米進行糖化2天,然后加入白酒進行7—30天的二次發酵,過濾得清液,在清液中加入鮮椰子汁進行均質,殺菌而成。本發明的工藝、原料簡單、椰子液具有椰子的特色,又具有酒的特色。
文檔編號C12G3/04GK1097023SQ9310805
公開日1995年1月4日 申請日期1993年6月29日 優先權日1993年6月29日
發明者李國芳 申請人:李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