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大豆磷脂食品的制取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是涉及食品的生產方法,主要是用于大豆磷脂食品的生產方法。
近年來發現大豆磷脂有降低血中膽固醇的作用,可以預防及治療動脈硬化、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肝臟病及神經疾病等多種病癥,因此,把大豆磷脂作為高級保健食品已風靡歐美及日本。
我國食油加工廠所分離出來的大豆磷脂(食油付產品,俗稱油腳)多被用作肥皂或肥料或被白白扔掉,僅有少部份經脫水處理的粗磷脂(含豆油30-40%)被用作添加劑用于糕點中,但加入的量最多不超過糕點總量的4%。
粗磷脂(含豆油30-40%)為深褐色、是粘稠膏狀物,且有豆腥味,不宜直接食用。國外采用丙酮等有機溶劑除掉粗磷脂中的豆油成份,然后制成粉末狀以供食用。但丙酮對人體有害,經處理后殘存在食品中的酮對人體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另外,這種處理手段所需的設備投資是巨大的,日本特公昭57-1213健康食品專利所介紹的不除油的粗磷脂制取食品的方法,是用糊精包接制成的,但糊精成本很高。上述的制取磷脂食品方法對我國國情不適宜的。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簡便適用、對食品無污染的大豆磷脂食品的制取方法。
本發明主要采用淀粉分別作為大豆磷脂的載體及附型劑(附型劑即淀粉漿湖、起包接作用),經烘烤而成,淀粉保護大豆磷脂在烘烤過程中熟而不變質,可消除大豆磷脂的大部份豆腥味,改善口感、適于食用。淀粉是正常食品,對人體毫無害處,另外,制取本食品所用設備及操作方法也極簡單,這樣就可實現本發明的目的,本發明的具體制法如下首先取1份大豆磷脂、1-2份淀粉;再取上述淀粉量的0.01-0.05的淀粉,再加入該淀粉量的5-10倍的水、加熱攪拌均勻制成淀粉糊;以上取量均以重量計,再將上述大豆磷脂、淀粉(已扣除(0.01-0.05的量)、淀粉糊均勻混合后,經烘烤(最多不超過110℃)然后制形成食品。(例如粉末狀、顆粒或其它形狀的食品)。
本發明的主要優點1、本方法簡便易行只要將配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再經烘干、成形而成。因此、工藝簡單,所需設備也簡單,主要設備是攪拌機,烘干機,成形機即可。
2、對食品無污染因制取本食品是采用對人體有益無害的食品為載體和附型劑,因此,本制法對食品毫無污染。
實施例1首先取1份磷脂、1.5份淀粉、0.5-1份糖(砂糖、綿糖均可、糖的主要作用是使口感好);再取上述淀粉量的0.02的淀粉,再加入該淀粉量5倍的水、加熱制成淀粉糊;以上取量均以重量計;再將上述大豆磷脂、淀粉(已扣除0.02的量)、淀粉糊、糖均勻混合后,經烘烤(溫度保持在100±10℃內)后,取出放涼;經制成塊狀后,再在塊狀食品表面掛上芝麻后,再烘烤1-2小時;取出放涼后,立即封裝,以防磷脂食品吸水而影響外觀質量及口感。添加芝麻主要是改善本食品的外觀質量及口感。
實施例2首先取1份磷脂、1.3份淀粉、糖精(其添加量可按國家標準、例如,0.15g/kg,以糖精取代糖,利于糖尿病人食用);再取上述淀粉量的0.03的淀粉、再加入該淀粉量8倍的水制成淀粉糊;以上取量均以重量計;再將上述的大豆磷脂、淀粉(已扣除0.03的量)、淀粉糊,糖精均勻混合后、經烘烤(溫度保持在100±10℃內)后,取出放涼;經制成顆粒狀后,再烘烤1-2小時,取出放涼后、立即封裝。
權利要求
1.大豆磷脂食品的制取方法,首先取1份大豆磷脂、1-2份淀粉;再取上述淀粉量的0.01-0.05的淀粉,再加入該淀粉量的5-10倍的水、加熱攪拌均勻制成淀粉糊;以上取量均以重量計;再將上述大豆磷脂、淀粉(已扣除0.01-0.05的量)、淀粉糊均勻混合后,經烘烤、然后制形成食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豆磷脂食品的制取方法,其特征在于取1份大豆磷脂、1.5份淀粉、0.5-1份糖;再取上述淀粉量的0.02淀粉、再加入該淀粉量5倍的水、加熱制成淀粉糊;以上取量均以重量計;再將上述大豆磷脂、淀粉(已扣0.02的量)淀粉糊、糖均勻混合。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大豆磷脂食品的制取方法,其特征在于經烘烤(溫度保持在100±10℃內)后、取出放涼;經制成塊狀后、再在塊狀食品表面掛上芝麻后,再烘烤1-2小時,取出放涼后立即封裝。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大豆磷脂食品的制取方法,其特征在于首先取1份磷脂、1.3份淀粉、糖精;再取上述淀粉量的0.03的淀粉,再加入該淀粉量8倍的水制成淀粉糊;以上取量勻以重量計;再將上述的大豆磷脂、淀粉(已扣除0.03的量)、淀粉糊、糖精均勻混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大豆磷脂食品的制取方法,其特征在于經烘烤(溫度保持在100±10℃內)后,取出放涼;經制成顆粒狀后,再烘烤1-2小時,取出放涼后、立即封裝。
全文摘要
大豆磷脂食品的制取方法是涉及食品的生產方法,主要是用于大豆磷脂食品的生產方法。本發明主要是以淀粉分別作為大豆磷脂的載體及賦形劑、經烘烤而成。淀粉保護大豆磷脂在烘烤過程中熟而不變質,可消除大部分豆腥味,改善口感、適于食用。淀粉是正常食品,對人體毫無害處,另外制取本食品所用的設備及操作方法也極簡單。
文檔編號A23L1/48GK1055863SQ9010509
公開日1991年11月6日 申請日期1990年4月26日 優先權日1990年4月26日
發明者姜樹秋, 吳小芳, 李偉 申請人:遼寧省衛生防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