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芝麻油加工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飲食方面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芝麻油是從芝麻中提煉處理,具有特別的香味,放入菜肴中能夠顯著提高其香味與口感,但是目前市面上的芝麻油因加工工藝簡單而且營養價值較低,吸收率較低,人們長期食用,不能夠起到改善人體體質的作用。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及其制備方法。
本發明是采取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所述黑芝麻10-50份,檸條米子6-30份,喜樹果5-25份,人面子6-24份,洋甘菊3-13份,大青葉4-20份,魚腥草6-24份,枸杞7-21份,麥冬8-24份,雞子黃3-17份,五味子5-25份,桂枝3-13份,大腹皮4-24份,紫云英提取物6-18份,白茯苓提取物4-20份,銀杏葉提取物7-21份,干地黃2-18份。
上述的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所述黑芝麻10-45份,檸條米子6-25份,喜樹果5-20份,人面子6-20份,洋甘菊3-10份,大青葉4-18份,魚腥草6-20份,枸杞7-18份,麥冬8-20份,雞子黃3-15份,五味子5-20份,桂枝3-11份,大腹皮4-20份,紫云英提取物6-16份,白茯苓提取物4-18份,銀杏葉提取物7-17份,干地黃2-16份。
上述的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所述黑芝麻30份,檸條米子18份,喜樹果15份,人面子15份,洋甘菊8份,大青葉12份,魚腥草15份,枸杞14份,麥冬16份,雞子黃10份,五味子15份,桂枝8份,大腹皮14份,紫云英提取物12份,白茯苓提取物12份,銀杏葉提取物14份,干地黃10份。
上述的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的制備方法,由以下步驟組成:
(1)稱取權利要求3中原料的組成份數,將黑芝麻,檸條米子,喜樹果,人面子,洋甘菊,大青葉,魚腥草,枸杞,麥冬,雞子黃,五味子,桂枝,大腹皮,紫云英提取物,白茯苓提取物,銀杏葉提取物和干地黃放入粉碎裝置中進行粉碎處理,粉碎時間為5h,過100目篩,得到混合料;
(2)將步驟1中得到的混合料放入反應釜中進行炒制處理,炒制時間為30min,得到混合料b;
(3)將步驟2中得到的混合料b放入蒸鍋中,控制溫度為100-120℃,蒸制時間為30min,取出蒸料;
(4)將步驟3中得到的蒸料進行壓榨處理,得到成品。
綜上所述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具有營養價值高、味道鮮美和加工方便等優點,長期食用可以有效的改善人體體質,而且能夠顯著改善菜肴口味,提升了口感。
具體實施方式
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所述黑芝麻10-50份,檸條米子6-30份,喜樹果5-25份,人面子6-24份,洋甘菊3-13份,大青葉4-20份,魚腥草6-24份,枸杞7-21份,麥冬8-24份,雞子黃3-17份,五味子5-25份,桂枝3-13份,大腹皮4-24份,紫云英提取物6-18份,白茯苓提取物4-20份,銀杏葉提取物7-21份,干地黃2-18份。
上述的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所述黑芝麻10-45份,檸條米子6-25份,喜樹果5-20份,人面子6-20份,洋甘菊3-10份,大青葉4-18份,魚腥草6-20份,枸杞7-18份,麥冬8-20份,雞子黃3-15份,五味子5-20份,桂枝3-11份,大腹皮4-20份,紫云英提取物6-16份,白茯苓提取物4-18份,銀杏葉提取物7-17份,干地黃2-16份。
上述的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所述黑芝麻30份,檸條米子18份,喜樹果15份,人面子15份,洋甘菊8份,大青葉12份,魚腥草15份,枸杞14份,麥冬16份,雞子黃10份,五味子15份,桂枝8份,大腹皮14份,紫云英提取物12份,白茯苓提取物12份,銀杏葉提取物14份,干地黃10份。
上述的一種祛濕養脾芝麻油的制備方法,由以下步驟組成:
(1)稱取權利要求3中原料的組成份數,將黑芝麻,檸條米子,喜樹果,人面子,洋甘菊,大青葉,魚腥草,枸杞,麥冬,雞子黃,五味子,桂枝,大腹皮,紫云英提取物,白茯苓提取物,銀杏葉提取物和干地黃放入粉碎裝置中進行粉碎處理,粉碎時間為5h,過100目篩,得到混合料;
(2)將步驟1中得到的混合料放入反應釜中進行炒制處理,炒制時間為30min,得到混合料b;
(3)將步驟2中得到的混合料b放入蒸鍋中,控制溫度為100-120℃,蒸制時間為30min,取出蒸料;
(4)將步驟3中得到的蒸料進行壓榨處理,得到成品。
本發明具有營養價值高、味道鮮美和加工方便等優點,長期食用可以有效的改善人體體質,而且能夠顯著改善菜肴口味,提升了口感。
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實施例,故凡依本發明申請范圍所述的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均包括于本發明專利申請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