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食品或食料,它們的制備或處理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花生酥的制作裝置。
背景技術:
花生酥,是選取上等花生仁、優質白砂糖、飴糖為主要原料精制而成,花生仁經過烘或炒而熟,再將白砂糖、飴糖(古話為麥芽糖、紅薯糖)加熱融化,熟花生仁與融化后的糖漿混合,將原料搓成花生酥團,然后在花生酥團上用手指按壓一個小凹坑,形成花生酥餅,然后再撒上芝麻,然后對其進行烘焙或油炸形成花生酥;但是現有技術烘焙的時候,人們不能夠隨時控制烘烤的情況,只能夠站在烤箱的旁邊,通過烤箱上的按鈕進行操作,非常不方便。
中國專利公開號為CN106207006A的專利文獻,公開了一種OLED玻璃基板烘烤裝置,包括四周封閉的加熱爐,所述加熱爐前端設置有進料爐門,加熱爐后端設置有活動隔離門,所述加熱爐內設置有至少一個烘烤單元,所述烘烤單元包括固定在加熱爐側壁的烘烤平臺及安裝在烘烤平臺上的滾輪和升降針,加熱爐底部和側壁均安裝有加熱電阻絲或者加熱管道,加熱爐內安裝有循環風機,所述滾輪、升降針、進料爐門、活動隔離門、加熱電阻絲均與控制電腦連接并受控制電腦控制。使操作人員能對烘烤裝置進行智能控制,使烘烤過程受控制,保證了烘烤的質量。
上述專利文獻雖然可以實現在電腦上控制烤箱,但是還存在以下問題:1、在花生酥成型前,按壓花生酥團仍然是采用人工手指按壓,手指按壓力道不均勻,容易按壓的太實,使得最后制作出來的花生酥不酥脆,口感不好;2、現有的花生酥制作過程中均采用手按壓的方式制作花生酥,制作的效率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花生酥的制作裝置,制作形成的花生酥非常酥脆,而且口感好,制作效率高。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基礎方案如下:
一種花生酥的制作裝置,包括制作箱和設置在制作箱上部的油煙導管,制作箱上設有取放花生酥的取放口,制作箱的下部為炸花生酥的油腔;制作箱內部設有按壓機和由電機帶動旋轉的轉軸,按壓機設置在轉軸的一側;轉軸周向設有多個轉軸支架,轉軸支架上鉸接有能漏油并保持水平狀態的置物板,置物板的中心線上設有一排放置花生酥的凹腔,凹腔內設有磁鐵;按壓機包括一端鉸接在制作箱壁上的支撐桿,支撐桿另一端上鉸接有按壓板,且支撐桿與制作箱壁之間還連接有彈簧;按壓板上設有多個能夠按壓凹腔上的花生酥的按壓凸起;按壓凸起的端部設有電磁鐵。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時,人站在取放口處,并將搓好的花生酥團分別放置在置物板上的凹腔內,同時打開電機,使得轉軸緩慢轉動,此時置物板也會轉動;當置物板移動到按壓板的下方的同時向電磁鐵通正向電流,按壓凸起上的電磁鐵會與凹腔中心的磁鐵逐漸相互吸引,支撐桿會在向下移動的同時拉伸彈簧,按壓凸起逐漸被吸引到凹腔處,此時按壓凸起會將花生酥團按壓形成花生酥餅,并在花生酥餅的中心形成一個小凹腔;此時向電磁鐵通入反向電流,按壓凸起上的電磁鐵會與凹腔內的磁鐵相互排斥,凹腔內的磁鐵會對按壓凸起上的電磁鐵產生反向的推力,使得整個按壓板向上移動,同時彈簧會將支撐桿拉回原位;此時此排置物板就會向下移動到油腔內,然后停止向電磁鐵通電;同上,下一排置物板上的花生酥團也會經過上述程序,最后形成花生酥餅,然后進入油腔內油炸;當此排花生酥旋轉一圈再次回到取放口處的時候,將花生酥取出即可。
本方案產生的有益效果是:
1、采用制作箱制作花生酥,可以使得放在置物板上的花生酥團的水分脫離一部分,然后再經過按壓機對花生酥團進行按壓,將花生酥團按壓成花生酥餅,此時能夠讓花生酥餅的四周有一定的裂紋;這樣再炸出來的花生酥會更加酥脆,口感很好;然后將按壓后的花生酥餅過油,使得制作成的花生酥的表面金黃,賣相很好,過油后的花生酥又會被轉動到制作箱的上部,此時就不會再與油接觸,而是在制作箱的上部進行烘烤,主要是因為油腔內的油溫會傳到制作箱的上部,使得花生酥的內部被烤熟;采用這種方法制作花生酥,不僅非常適合連續不斷的大批量生產,而且制作效率高;
2、轉軸的設置,主要是使得整個放置花生酥的轉軸支架能夠在制作箱內轉動;為了使得放置在轉軸支架上的花生酥不會亂動,而是一直保持在原先放置的位置上;在轉軸支架上鉸接有網狀的置物板,并且在置物板的中心設置一排凹腔,直接將搓好的花生酥團放入凹腔內,即可固定花生酥團,防止其滾動;同時置物板鉸接在轉軸支架上,由于置物板有重力,不論轉軸支架如何轉動,置物板都會保持水平狀態,因此可以保證放置在置物板上花生酥會一直在置物板上不會滑落。
3、置物板設置為網狀,主要是便于油能夠與放置在置物板上的花生酥接觸;
4、按壓機的設置主要是為了將置物板上的凹腔內的花生酥團進行按壓,而且在按壓時,花生酥團已經在制作箱內與高油溫接觸,此時按壓機對花生酥團進行按壓,能夠讓花生酥團的四周有一定的裂紋;這樣再炸出來的花生酥會更加酥脆,口感很好。
5、按壓機包括一端鉸接在制作箱壁上的支撐桿,支撐桿另一端上鉸接有按壓板,且支撐桿與制作箱壁之間還連接有彈簧;為了使得按壓凸起能夠進入到凹腔內,在按壓凸起上設置有電磁鐵,凹腔內設有磁鐵;當對按壓凸起上的電磁鐵通入正向電流的時候,如果凹腔經過凸起,此時凸起就會被吸引,進而使得凸起進入到凹腔內,實現對凹腔內的花生酥團的按壓;當對按壓凸起上的電磁鐵通入反向電流的時候,此時凸起又會被凹腔內的磁鐵排斥,此時,凹腔內的磁鐵會對按壓凸起上的電磁鐵產生反向的推力,使得整個置物板向上移動,同時彈簧會將支撐桿拉回原位,而被按壓后的花生酥則會進入到油腔中,最后再進入到制作箱的上部,回到取放口的位置,被取出。
優選方案一:作為對基礎方案的進一步優化,按壓板和按壓凸起均為中空結構且相互連通,所述按壓板上設有與中空結構連通的開口;按壓凸起的端部設有按壓時供芝麻漏出的芝麻孔。
按壓板和按壓凸起設置為中空結構,主要是為了放置芝麻;開口的設置,主要是為了將芝麻放入到中空結構中。由于花生酥的表面放置芝麻后吃起來會更香,因此按壓凸起在按壓花生酥團的時候,能夠將芝麻按壓到花生酥團的中心。另外,芝麻炒過后會更香,由于按壓板和按壓凸起都設置在制作箱內,因此按壓板和按壓凸起也會有一定的溫度,當按壓凸起對花生酥團進行按壓后,彈簧將其拉回的瞬間,能夠起到翻炒芝麻的作用。
優選方案二:作為對優選方案一的進一步優化,芝麻孔內設有頂桿,所述頂桿的上端伸入到按壓凸起內,且頂桿的上端固定連接有擋板,所述擋板與按壓凸起端部的內壁之間固定連接有拉簧。
主要是為了實現,當按壓凸起與花生酥團接觸的時候,按壓凸起內的芝麻才會出來;當按壓凸起與花生酥團接觸的時候,頂桿會朝著芝麻孔內部的方向移動,此時頂桿會拉動拉簧,并且將擋板頂起,使得芝麻孔整個露出來,此時芝麻就會從芝麻孔中漏出來,當按壓凸起離開花生酥團的時候,拉簧會將擋板拉回原位,并且將芝麻孔覆蓋,使得芝麻不會再從芝麻孔處漏出來。
優選方案三:作為對基礎方案的進一步優化,制作箱上部設有溫度計;所述油煙導管連通有空氣泵。
主要是為了便于觀察制作箱內的溫度,防止溫度過高,以免將花生酥烤糊或炸糊;當制作箱內的溫度過高的時候,可以打開空氣泵,將制作箱內的熱空氣以及油煙抽走一部分,來達到降低制作箱內的溫度的效果。
優選方案四:作為對優選方案二或優選方案三的進一步優化,取放口設置在制作箱的頂部。
取放口設置在制作箱頂部,主要是便于取放置物板上的花生酥;同時,還能夠讓放置到置物板上的花生酥團,在制作箱內運動一段時間后才被按壓凸起按壓;因為整個按壓機是設置在轉軸的一側的,因此可以實現放置到置物板上的花生酥團能夠在制作箱內運動一段時間,使得花生酥團內的水分被油溫烘干一部分,使得按壓凸起在按壓花生酥團的時候,花生酥團上就會出現裂紋。
優選方案五:作為對優選方案四的進一步優化,轉軸支架為四個,且均勻分布在轉軸的四周。
轉軸支架為四個,使得整個轉軸支架以轉軸為中心,呈十字形,防止制作箱內的轉軸支架過多,影響花生酥的制作。如果轉軸支架設置過密,不僅可能會擋住按壓機,還會對人們在取拿花生酥的速度有一定限定,必須要取放的速度夠快,對取放的人來說比較累。
優選方案六:作為對優選方案五的進一步優化,制作箱為空心的圓柱形狀。
主要是便于轉軸支架旋轉,同時制作箱為空心的圓柱形狀,使得制作箱下部的油腔為半弧狀的凹腔,便于盛放油,同時也使得轉軸支架的置物板上的花生酥能夠很好的在旋轉的過程中與油接觸。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花生酥的制作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中置物板的剖視圖;
圖3是圖1中按壓凸起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說明書附圖中的附圖標記包括:制作箱1、油煙導管11、取放口12、油腔13、轉軸2、轉軸支架21、置物板22、凹腔221、磁鐵222、網孔223、按壓機3、支撐桿31、按壓板32、彈簧33、按壓凸起34、電磁鐵341、芝麻孔342、頂桿343、擋板344、拉簧345。
參見圖1所示,一種花生酥的制作裝置,包括制作箱1和設置在制作箱1上部的油煙導管11,且制作箱1為圓柱狀,制作箱1的內部為空心結構。制作箱1上開有取放花生酥的取放口12,制作箱1的下部為油腔13,且油腔13的外壁(即:制作箱1下部的外壁)設置有加熱裝置(例:電熱絲、線圈等);制作箱1包括按壓機3和由電機帶動旋轉的轉軸2,按壓機3設置在轉軸2的一側;轉軸2周向均勻的固定連接有四個轉軸支架21,使得整個轉軸支架21以轉軸2為中心,呈十字形,防止制作箱1內的轉軸支架21過多,影響花生酥的制作。如果轉軸支架21設置過密,不僅可能會擋住按壓機3,還會對人們在取拿花生酥的速度有一定限定,必須要取放的速度夠快,對取放的人來說比較累。
參見圖2所示,轉軸支架21上鉸接有長方體形的置物板22;轉軸支架21的兩端均向下彎折90度,且轉軸支架21的兩端分別鉸接在置物板22沿著長邊的中心線的兩端,以此保證置物板22水平;且置物板22上均勻設置有漏油的網孔223;置物板22沿著長邊的中心線上設置一排放置花生酥的凹腔221,使用的時候,直接將搓好的花生酥團放入凹腔221內,即可固定花生酥團,防止其滾動;同時置物板22鉸接在轉軸支架21上,由于置物板22有重力,不論轉軸支架21如何轉動,置物板22都是垂直向下的,因此可以保證放置在置物板22上的花生酥全程都可以保持其原有的位置。
參見圖3所示,凹腔221的中心固定有磁鐵222;按壓機3包括一端鉸接在制作箱1壁上的支撐桿31,支撐桿31另一端上鉸接有按壓板32,且支撐桿31與制作箱1壁之間還連接有彈簧33。按壓板32上固定連接多個能夠按壓凹腔221上的花生酥的按壓凸起34;按壓凸起34的端部固定有電磁鐵341。當對按壓凸起34上的電磁鐵341通入正向電流的時候,如果凹腔221經過凸起,此時凸起就會被吸引,進而使得凸起進入到凹腔221內,實現對凹腔221內的花生酥團的按壓;當對按壓凸起34上的電磁鐵341通入反向電流的時候,此時凸起又會被凹腔221內的磁鐵222排斥,此時,凹腔221內的磁鐵222會對按壓凸起34上的電磁鐵341產生反向的推力,使得整個置物板22向上移動,同時彈簧33會將支撐桿31拉回原位,而被按壓后的花生酥則會進入到油腔13中,最后再進入到制作箱1的上部,回到取放口12的位置,被取出。
按壓板32和按壓凸起34內部為中空結構且相互連通,按壓板32上開有向按壓板32內放置芝麻的開口,且開口上設置了蓋子;按壓凸起34的端部開有芝麻孔342。按壓板32和按壓凸起34設置為中空結構,主要是為了放置芝麻;由于花生酥的表面放置芝麻后吃起來會更香,因此按壓凸起34在按壓花生酥團的時候,能夠將芝麻按壓到花生酥團的中心。另外,芝麻炒過后會更香,由于按壓板32和按壓凸起34都設置在制作箱1內,因此按壓板32和按壓凸起34也會有一定的溫度,當按壓凸起34對花生酥團進行按壓后,彈簧33將其拉回的瞬間,能夠起到翻炒芝麻的作用。
為了實現在按壓凸起34與花生酥團接觸的時候,按壓凸起34內的芝麻才會出來;芝麻孔342內設置頂桿343,頂桿343的上端伸入到按壓凸起34內,且頂桿343的上端固定連接有瓶蓋狀(例如,礦泉水瓶蓋)的擋板344,且擋板344的邊緣粘接有橡膠層,擋板344與按壓凸起34端部的內壁之間固定連接有拉簧345。當按壓凸起34與花生酥團接觸的時候,頂桿343會朝著芝麻孔342內部的方向移動,此時頂桿343會拉動拉簧345,并且將擋板344頂起,使得芝麻孔342整個露出來,此時芝麻就會從芝麻孔342中漏出來,當按壓凸起34離開花生酥團的時候,拉簧345會將擋板344拉回原位,并且將芝麻孔342覆蓋,使得芝麻不會再從芝麻孔342處漏出來。
制作箱1壁的上部固定連接有溫度計;油煙導管11與空氣泵連通。溫度計主要是為了便于觀察制作箱1內的溫度,防止溫度過高,以免將花生酥烤糊或炸糊;當制作箱1內的溫度過高的時候,可以打開空氣泵,將制作箱1內的熱空氣以及油煙抽走一部分,以及來達到降低制作箱1內的溫度的效果。
取放口12開設在制作箱1的頂部,置物板22可在取放口12處露出。主要是便于取放置物板22上的花生酥;同時,還能夠讓放置到置物板22上的花生酥團,在制作箱1內運動一段時間后才被按壓凸起34按壓;因為整個按壓機3是設置在轉軸2的一側的,因此可以實現放置到置物板22上的花生酥團能夠在制作箱1內運動一端時間,使得花生酥團內的水分被油溫烘干一部分,使得按壓凸起34在按壓花生酥團的時候,花生酥團上就會出現裂紋。
使用時,人站在取放口12處,打開電機,使得轉軸2緩慢轉動,當置物板22轉動到取放口12處的時候,將搓好的花生酥團分別放置在置物板22上的凹腔221內,當置物板22移動到按壓板32的下方的同時向電磁鐵341通正向電流,凸起上的電磁鐵341會與凹腔221中心的磁鐵222逐漸相互吸引,按壓板32會向下移動,同時,支撐桿31也隨著按壓板32移動,同時支撐桿31會拉伸彈簧33;按壓凸起34逐漸靠近凹腔221,此時按壓凸起34會將花生酥團按壓形成花生酥餅,并在花生酥餅的中心形成一個小凹腔221;此時向電磁鐵341通入反向電流,按壓凸起34上的電磁鐵341會與凹腔221內的磁鐵222相互排斥,凹腔221內的磁鐵222會對按壓凸起34上的電磁鐵341產生反向的推力,使得整個按壓板32向上移動,同時彈簧33會將支撐桿31拉回原位;此時此排置物板22就會向下移動到油腔13內,然后停止向電磁鐵341通電;同上,下一排置物板22上的花生酥團也會經過上述程序,按壓形成花生酥餅,然后進入油腔13內油炸,最后形成花生酥;當此排花生酥旋轉一圈再次回到取放口12處的時候,將花生酥取出即可。
以上所述的僅是本發明的實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體結構及特性等常識在此未作過多描述。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結構的前提下,還可以作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也應該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這些都不會影響本發明實施的效果和專利的實用性。本申請要求的保護范圍應當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中的具體實施方式等記載可以用于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