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寵物幼犬用食品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寵物食品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是一種寵物幼犬用食品。
【背景技術】
[0002]以前寵物只是單指人們為了消除孤寂或出于娛樂目的而豢養的動物,現今寵物定義為出于非經濟目的而豢養的動植物,寵物是為了精神的目的而豢養的動植物,一般為了消除孤寂,或娛樂而豢養,以前的寵物一般是哺乳綱或鳥綱的動物,因為這些動物腦子比較發達,容易和人交流,但是,現有的寵物幼犬用食品營養不夠豐富和均衡,有些甚至會有毒副作用。
【發明內容】
[0003]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寵物幼犬用食品。
[0004]—種寵物幼犬用食品,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組成成分及重量份數:魚肉18-29份,雞肉22-26份,碎米9-16份,牛乳10-17份,魚肝油6_10份,酵母3_8份,胡蘿卜粉8_12份,骨粉11-17份,雞蛋9-15份,苦參4-9份,蒼術2_6份,山豆根3-7份,貝母2_4份,紫菀1-3份,知母1-3份,甘草3-7份,麥芽8-15份,秋牡丹2_6份,土黃芪1_3份,貫眾1_4份。
[0005]進一步地,所述魚肉24份,雞肉24份,碎米12份,牛乳13份,魚肝油8份,酵母6份,胡蘿卜粉10份,骨粉14份,雞蛋12份,苦參6份,蒼術4份,山豆根5份,貝母3份,紫菀2份,知母2份,甘草5份,麥芽11份,秋牡丹4份,土黃芪2份,貫眾2份。本發明的優占.V.
[0006]1、食品營養豐富和均衡;
[0007]2、無毒副作用;
【具體實施方式】
[0008]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0009]實施例1
[0010]—種寵物幼犬用食品,包括如下組成成分及重量份數:魚肉18份,雞肉22份,碎米9份,牛乳10份,魚肝油6份,酵母3份,胡蘿卜粉8份,骨粉11份,雞蛋9份,苦參4份,蒼術2份,山豆根3份,貝母2份,紫菀I份,知母I份,甘草3份,麥芽8份,秋牡丹2份,土黃苗I份,貫眾I份。
[0011]實施例2
[0012]—種寵物幼犬用食品,包括如下組成成分及重量份數:魚肉21份,雞肉25份,碎米10份,牛乳15份,魚肝油7份,酵母7份,胡蘿卜粉9份,骨粉16份,雞蛋10份,苦參8份,蒼術3份,山豆根6份,貝母2份,紫菀2份,知母3份,甘草4份,麥芽13份,秋牡丹3份,土黃芪2份,貫眾I份。
[0013]實施例3
[0014]—種寵物幼犬用食品,包括如下組成成分及重量份數:魚肉24份,雞肉24份,碎米
12份,牛乳13份,魚肝油8份,酵母6份,胡蘿卜粉10份,骨粉14份,雞蛋12份,苦參6份,蒼術4份,山豆根5份,貝母3份,紫菀2份,知母2份,甘草5份,麥芽11份,秋牡丹4份,土黃芪2份,貫眾2份。
[0015]實施例4
[0016]—種寵物幼犬用食品,包括如下組成成分及重量份數:魚肉29份,雞肉26份,碎米16份,牛乳17份,魚肝油10份,酵母8份,胡蘿卜粉12份,骨粉17份,雞蛋15份,苦參9份,蒼術6份,山豆根7份,貝母4份,紫菀3份,知母3份,甘草7份,麥芽15份,秋牡丹6份,土黃芪3份,貫眾4份。
[0017]實施例結果:
[0018]取100只寵物幼犬檢測其進食量為20_30g之間的數量
[0019]實施例1的數量為92只;
[0020]實施例2的數量為94只;
[0021]實施例3的數量為97只;
[0022]實施例4的數量為95只。
【主權項】
1.一種寵物幼犬用食品,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組成成分及重量份數:魚肉18-29份,雞肉22-26份,碎米9-16份,牛乳10-17份,魚肝油6_10份,酵母3_8份,胡蘿卜粉8_12份,骨粉11-17份,雞蛋9-15份,苦參4-9份,蒼術2_6份,山豆根3-7份,貝母2_4份,紫菀1_3份,知母1-3份,甘草3-7份,麥芽8-15份,秋牡丹2-6份,土黃芪1_3份,貫眾1_4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寵物幼犬用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魚肉24份,雞肉24份,碎米12份,牛乳13份,魚肝油8份,酵母6份,胡蘿卜粉10份,骨粉14份,雞蛋12份,苦參6份,蒼術4份,山豆根5份,貝母3份,紫菀2份,知母2份,甘草5份,麥芽11份,秋牡丹4份,土黃芪2份,貫眾2份。
【專利摘要】一種寵物幼犬用食品,其技術要點是:包括如下組成成分及重量份數:魚肉18-29份,雞肉22-26份,碎米9-16份,牛乳10-17份,魚肝油6-10份,酵母3-8份,胡蘿卜粉8-12份,骨粉11-17份,雞蛋9-15份,苦參4-9份,蒼術2-6份,山豆根3-7份,貝母2-4份,紫菀1-3份,知母1-3份,甘草3-7份,麥芽8-15份,秋牡丹2-6份,土黃芪1-3份,貫眾1-4份;采用該技術方案,食品營養豐富和均衡,無毒副作用。
【IPC分類】A23K1/18, A23K1/14, A23K1/16, A23K1/10
【公開號】CN105707427
【申請號】CN201410733556
【發明人】李帆帆
【申請人】天津必佳藥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