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白質飲料及其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和一種制造它的方法涉及包含一種蛋白質的一種飲料,該蛋白質基本上不含酪蛋白酸鹽并且源自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并且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其中該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展現出范圍從約2.0至約4.6的pH。該蛋白質的巨大溶解度在該飲料組合物中得以維持,并且在包裝該蛋白質飲料時及包裝后至少一年的時期內該蛋白質飲料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專利說明】蛋白質飲料及其制造方法
[0001]相關申請
[0002]本申請涉及2005年8月30日作為美國專利申請號11/215,524提交、2007年4 月 17 日授權且名為 “Carbonated Protein Drink and Method of Making (蛋白質碳酸飲料和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號7,205,018,它涉及2004年10月7日提交且名為:“Carbonated Whey Protein Beverage (乳清蛋白碳酸飲料)”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60/617, 146 ;2OO5 年 I 月 3I 日提交且名為:“Carbonated Aqueous Whey Protein Beverageand Method of Making Same(水性乳清蛋白碳酸飲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 60/648,914 ;以及,2005 年 I 月 31 日提交且名為:“Dry Carbonated Whey ProteinBeverage and Method of Making Same (干乳清蛋白碳酸飲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60/648,974 ;2006年3月10日作為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11/373,412提交、2011 年3月 I 日授權且名為“High Energy Carbonated Protein Drink and Method ofMaking (高能量蛋白質碳酸飲料及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號7,897,192,它是美國專利號7,205,018的部分連續案專利申請;2007年3月7日作為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11/683,338提交、2010 年 9 月 14 日授權且名為“Protein Beverage and Method of Making the Same(蛋白質飲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號7,794,770,它是美國專利號7,205,018的部分連續案專利申請;2007年3月7日提交作為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11/683,375的,2011年3月 15 日授權且名為“Protein Beverage and Method of Making the Same (蛋白質飲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號7,906,160,它是美國專利號7,205,018的部分連續案專利申請;2007年3月7日作為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11/683,380提交、2010年9月21日授權且名為 “Protein Beverage and Protein Beverage Concentrate and Methods of Makingthe Same (蛋白質飲料和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號7,799,363,它是美國專利號7,205,018的部分連續案專利申請;2007年3月13日作為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 11/685,641 提交、2010 年 11 月 30 日授權且名為 “Carbonated Protein Drink andMethod of Making (蛋白質碳酸飲料及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號7,842,326,它是美國專利號7,205,018的連續申請(該專利號涉及2008年4月25日提交且名為“Protein Beverageand Method of Making The Same (蛋白質飲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12/110,263),所述文獻的每一篇通過引用以其全文結合在此。
[0003]本申請要求2011年4月I日提交且名為“Protein Beverage And Method OfMaking The Same (蛋白質飲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13/078,918的優先權,該序列號涉及并且要求2008年4月25日提交且名為“Protein Beverage and Methodof Making The Same (蛋白質飲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專利申請序列號12/110,263的優先權,該序列號12/110,263涉及2007年8月17日提交且名為:“Protein Beverage andMethod of Making the Same (蛋白質飲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60/956,663 和 2007 年 9 月 26 日提交且名為 “Protein Beverage and Method of Makingthe Same (蛋白質飲料及其制造方法)”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序列號60/975,500 ;這些專利申請的每一份通過引用以其全文特此結合。[0004]發明背景
1.發明領域
[0005]本發明涉及蛋白質飲料、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和在蛋白質飲料或蛋白質飲料濃縮物中使用的蛋白質組合物,并且涉及制造該蛋白質飲料、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和蛋白質組合物的方法。
[0006]2.背景摶術簡沭
[0007]這部分描述與披露的本發明實施例相關的背景主題。不存在明確的或隱含的以下意圖:這部分中討論的【背景技術】在法律上構成現有技術。另外,這份簡述不意在充分描述此領域的主題,誠邀讀者更徹底審查背景以便更好理解所披露內容。
[0008]乳包含兩個主要的蛋白質部分:可以占到按重量計約80%總蛋白的酪蛋白和可以占到按重量計約20%總蛋白的乳清蛋白。乳清蛋白部分是當將酪蛋白部分凝結(例如,如因酶或酸)并且作為干酪凝塊分離時仍可以保持可溶的蛋白質部分。乳清蛋白可以包括幾種蛋白質部分,包括例如β -乳球蛋白、α -乳球蛋白、乳白蛋白、免疫球蛋白(例如像IgGl、IgG2、IgAjP IgM)、乳鐵蛋白、糖巨肽和乳過氧化物酶。
[0009]與酪蛋白和大豆相比,乳清蛋白可以是高度可溶的。乳清蛋白典型地可以在約PH4.5至約pH5.5時可溶性最小,該pH可以是乳清蛋白的等電點(凈電荷是零時的pH)。在pH小于約4.5的更酸體系中,如在許多碳酸飲料中,乳清蛋白的酸溶解度可以是尤其重要的;然而,蛋白質沉淀可以在混合期間出現,此時典型具有約6至約7的pH的乳清蛋白的pH通過等電點區過渡。蛋白質溶解度可能受熱影響,并且因此巴斯德消毒期間遭遇的升高溫度也可能不利地影響溶解度和流動性,導致蛋白質沉淀或凝膠化。
[0010]乳清蛋白可以具有比酪蛋白更高的生物價值和/或蛋白質消化率校正氨基酸評分(PDCAAS)。乳清蛋白在消化道中的物理特性可以與酪蛋白的特性有明顯區別。酪蛋白可以在胃內形成凝塊,這些凝塊可以從胃緩慢離開并且這些凝塊可以在進入小腸之前增加它們的水解。可替代地,乳清蛋白可以幾乎立即抵達空腸;然而它們在腸內的水解可能比酪蛋白更慢,因此,它們的消化和吸收可以在腸的更大長度內發生。
[0011]蛋白質源的蛋白質功效比值(PER)測量在給定時期內幼齡動物增重/食入的每克蛋白質。將具有PER2.5的任何蛋白質視為品質良好。將乳清蛋白視為營養優異的蛋白質,因為它具有PER3.2。酪蛋白具有PER2.5,而許多常使用的蛋白質具有小于2.5的PER,如大豆蛋白(PER2.2)、玉米蛋白(PER2.2)、花生蛋白質(PER1.8)和小麥面筋(PER0.8)。乳清蛋白的較高PER可以部分歸因于乳清蛋白中高水平的含硫氨基酸。這種較高水平可以有助于乳清蛋白增強免疫功能和抗氧化狀態的能力。
[0012]乳清蛋白是支鏈氨基酸(BCAA)的豐富來源,包括任何天然食品來源的最高已知水平。BCAA對于運動員是重要的,因為不像其他必需氨基酸,它們是直接代謝進入肌肉組織并且是鍛煉和耐力訓練期間使用的首要氨基酸。亮氨酸可以對運動員是重要,因為它可以在肌肉蛋白質合成和瘦肌肉(lean muscle)支撐和生長中發揮重要作用。研究表明鍛煉的個體從高亮氨酸膳食中獲益并且可以比其膳食含有較低水平亮氨酸的個體具有更多的瘦肌肉組織和更少的身體脂肪。乳清蛋白分離物可以比大豆蛋白分離物具有多約45% (按重量計)的亮氨酸。[0013]采用可以具有范圍約1%至約99%乳清蛋白的制品,可以按幾種形式獲得乳清蛋白。乳清蛋白制品可以處于通過去除酪蛋白而產生的水性形式,但是經常采取幾種其他形式,例如像,但不限于乳清蛋白提取物、乳清蛋白濃縮物、乳清蛋白分離物或乳清蛋白水解物。
[0014]乳清蛋白濃縮物可以通過膜過濾從乳清中去除足夠的非蛋白質組分來制備,從而可以選擇干燥的成品以含有處于給定濃度的乳清蛋白,該給定濃度可以是按重量計約25%至按重量計約89.9%蛋白質。干酪乳清中的蛋白質是通過膜過濾、真空蒸發和噴霧干燥來濃縮以形成乳清蛋白濃縮粉末。蛋白質在乳清蛋白濃縮粉末中比在乳清中濃集得多,但α-乳白蛋白、β_乳白蛋白、免疫球蛋白、牛血清白蛋白、糖巨肽、乳鐵蛋白和乳過氧化物酶的相對量沒有顯著差異。
[0015]乳清蛋白分離物可以通過經膜過濾或離子交換吸收從乳清中去除足夠的非蛋白質組分來獲得,從而干燥的成品可以含有按重量計約90%或更多的乳清蛋白、和少許(如果有的話)脂肪、膽固醇或糖(例如,乳糖)。在濃縮和噴霧干燥之前,水性乳清蛋白分離物(WPIaq)可以具有按重量計約1%至按重量計約35%的乳清蛋白濃度,并且還可以基本上不含脂肪、膽固醇和糖。
[0016]乳清蛋白水解物是一種乳清蛋白制品,它可能已經經歷蛋白酶的酶消化或有限的酸水解或肽鍵的合適機械破壞以形成更小肽和多肽。乳清蛋白水解物的蛋白質濃度可以取決于起始材料。例如,從按重量計80%乳清蛋白濃縮物制備的乳清蛋白水解物可以具有按重量計80%的蛋白質濃度,并且從按重量計90%乳清蛋白分離物制備的乳清蛋白水解物可以具有按重量計90%的蛋白質濃度。并非全部水解的乳清蛋白均可以在食品配制中相似地發揮作用,并且因此一種水解的乳清蛋白可能與另一種不可互換。乳清蛋白水解物的功能和生物學特性可以取決于多種因素而變化,如水解程度和哪種蛋白酶酶用于水解。
[0017]雖然乳清蛋白的水解可以導致增加的溶解度,但是它也可以不利地影響味道。乳清蛋白一般具有新鮮、中性味道,這種味道可以允許它含于其他食品中,而沒有不利地影響味道。然而,乳清蛋白的水解可能導致極苦的味道,這可能對食品中可以使用的乳清蛋白水解物的量帶來實際限制。因此,用乳清蛋白水解物制作的高蛋白飲料可能需要大量增甜劑,或苦味掩蔽劑以蓋住苦味。然而,如此大量的增甜劑可能不是許多顧客希望的或對于一些應用,高蛋白飲料的苦回味可能難以或不可能掩蔽到令人滿意的程度。
[0018]乳清蛋白含有全部必需氨基酸,并且因此是一種高品質、完全蛋白質源,其中完全意指乳清蛋白含有用于身體組織生長的全部必需氨基酸。由于乳清蛋白以含有少許脂肪和糖的形式可獲得,因此對運動員和存在特殊醫療需要的個體(例如,乳糖不耐受個體),它可以是特別有價值的營養源,并且可以是膳食計劃的有價值組分。另外,由于乳清蛋白可以含有生物活性蛋白如免疫球蛋白、乳過氧化物酶和乳鐵蛋白,所以乳清蛋白可以提供勝過其他蛋白質源(如大豆蛋白)的優點。
[0019]乳血清蛋白(milk serum protein)基本上與干酪乳清中存在的蛋白質相同,除了它們是從乳中直接取出,沒有暴露于干酪制作過程、酶反應或化學反應之外。乳血清蛋白是乳清中存在的蛋白質,主要是α-乳球蛋白、α-乳白蛋白、牛血清白蛋白、乳鐵蛋白和免疫球蛋白。
[0020]乳和乳制產品可以為廣泛的微生物提供優異的生長和增殖環境。通過施加熱持續特定時間,巴斯德消毒法已經成為使用超過百年的阻止或減少微生物生長并且增加乳及乳制產品貨架期的傳統方法。巴斯德消毒法可能未殺死乳和乳產品中的全部微生物。然而,它的確減少它們的數目,從而它們不可能在消費那些產物的人群中造成疾病。非無菌性乳產品,包括巴氏消毒乳產品,典型地具有限于短時期如幾周的貨架期,原因在于因幸存于巴斯德消毒或由加工后微生物污染弓I入的微生物的生長所致的腐敗變質。
[0021]傳統的巴斯德消毒方法是槽式巴斯德消毒法,它涉及在大槽或罐中加熱液體成分至少30分鐘。已經開發了傳統巴斯德消毒方法的變型,如,高溫短時(HTST)巴斯德消毒、超級巴斯德消毒(UP)處理和超高溫(UHT)巴斯德消毒。這些基于傳統巴斯德消毒方法的變型使用更高溫度持續更短時間,并且可以導致在不冷藏下可超過3個月的增加的貨架期。然而,盡管使用巴斯德消毒方法,仍可能經常需要穩定劑和防腐劑以改進巴氏消毒產品的穩定性。
[0022]通過任何巴斯德消毒方法的熱處理可能對乳和乳制產品的感官特性及營養特性產生有害影響。因此,可能需要延長貨架期的更多非加熱方法,這些方法將不顯著地降低或改變乳和乳制產品的感官特性及營養特性。
[0023]巴斯德消毒的一種替代方案可以是可能尤其適合高酸含量食品的高壓處理(HPP)。HPP是一種食品加工方法,其中食品可以在熱存在或不存在下暴露于升高的壓力以滅活微生物。HPP還可以稱作高靜水壓處理(HPP)和超高壓處理(UHP)。
[0024]不加熱的HPP可以用來延長乳和乳制產品的貨架期,而并未有害地改變這些產品的感官特性及營養特性。不加熱的HPP可以消除熱降解,并且可以允許保護食品的‘新鮮’特征。可以從HPP實現與巴氏消毒產品相似的貨架期。
[0025]乳或乳制產品的HPP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實現:將產品放置在充水(或其他傳壓流體)的壓力容器內部的容器內,閉合壓力容器,并且通過泵送更多水至壓力容器中、借助外部增壓器來提高施加在該容器上的壓力。可以將升高的壓力保持一段特定時間,然后可以將它降低。典型地,在25°C約600MPa的壓力水平可足以滅活營養體形式的微生物,如不形成孢子的病原體、營養期細菌、酵母和真菌。
[0026]在2003 年 10 月 21 日授予 Maerz (梅爾茨)的名為 “Method for inactivatingmicroorganisms using high pressure processing (使用高壓處理滅活微生物的方法)”的美國專利6,635,223 B2中對HPP作了更詳細地解釋,其中披露了 一種使用高壓處理滅活產品中的微生物的方法。該方法涉及以下步驟:將產品裝填在柔性容器中,將產品加熱至預加壓的溫度,使產品在加壓的溫度經受壓力一段時間;并且在該段時間后降低壓力。該方法還可以進一步包括一個額外步驟:使產品經受預定量的氧持續一個時間間隔。這些方法可以適用于食品、化妝品或藥物產品。
[0027]已知二氧化碳(CO2)(生乳中隨生乳暴露于空氣或經巴氏消毒而減少的一種天然存在成分)具有抗微生物特性。CO2在食品中產生最小損害。因此,它是抑制食品腐敗微生物的適合物質。目前,存在(302借以抑制微生物的至少三種已知的一般機制。在J.H.Hotchkiss(霍奇基斯)等人,引自 Comprehensive Reviews in Food Science and Food Safety (《食品科學與食品安全綜述》)2006; 5:158-168,題名為:“Addition of carbon dioxide todairy products to improve quality:a comprehensive review (向乳產品添力口二氧化碳以改進品質:綜述)”的論文中更詳細地討論了以下簡要概述的這些機制。[0028]CO2可以借以抑制微生物生長的一種機制可以單純是O2被CO2替換。CO2可以借以抑制微生物生長的另一種機制可以是通過在食品的水相中借助以下平衡反應溶解CO2并且
形成碳酸而降低食品的
【權利要求】
1.一種制備一種蛋白質飲料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將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的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與一種pH調節劑混合,以提供在約2與約4.6之間的pH,由此獲得一種酸化的蛋白質混合物; 將所述酸化的蛋白質混合物在室溫儲存最多約10日或采用冷藏時儲存最多約30日,直至需要將所述酸化的蛋白質混合物用于制備所述蛋白質飲料; 將所述酸化的蛋白質混合物與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額外成分混合,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水、汁液、醇、碳酸化、濃縮的植物提取物、消泡劑、營養素、鈣或鈣衍生物、能量生成添加物、草藥補充物、調味劑、增甜劑、防腐劑和著色劑。
2.一種制備一種蛋白質飲料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將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的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與一種pH調節劑混合,以提供在約2與約4.6之間的pH,由此獲得一種酸化的蛋白質混合物; 將所述酸化的蛋白質混合物在室溫持續最多約10日或采用冷藏時持續最多約30日運輸至另一個地理位置,在該另一個地理位置處需要將所述酸化的蛋白質混合物用于制備所述蛋白質飲料; 將所述酸化的蛋白質混合物與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額外成分混合,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水、汁液、醇、碳酸化、濃縮的植物提取物、消泡劑、營養素、鈣或鈣衍生物、能量生成添加物、草藥補充物、調味劑、增甜劑、防腐劑和著色劑。
3.用于在一種蛋白質飲料或一種蛋白質飲料濃縮物中使用的一種蛋白質組合物,該蛋白質組合物包含:` 一種蛋白質,該蛋白質基本上不含酪蛋白酸鹽并且源自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并且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和 處于可將該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PH調節至約2.0與約4.6之間pH的量的一種pH調節劑。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蛋白質組合物,其中所述蛋白質組合物是用二氧化碳來處理以抑制微生物生長。
5.根據權利要求3或權利要求4所述的蛋白質組合物,其中可以將所述蛋白質組合物在用于一種蛋白質飲料或蛋白質飲料濃縮物中之前進行儲存或運輸。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蛋白質組合物,其中將該蛋白質組合物在用于一種蛋白質飲料或蛋白質飲料濃縮物中之前在不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10日或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30日的時期進行儲存或運輸;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維持該蛋白質在該蛋白質組合物中的巨大溶解度,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所述蛋白質組合物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7.—種適于人消費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包含:基本上不含酪蛋白酸鹽并且源自一種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蛋白質,該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并且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并且,由此所述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展現出范圍從約2.0至約4.6的pH,由此維持了該蛋白質在該飲料組合物中的巨大溶解度,并且由此在包裝該蛋白質飲料時及包裝后至少一年的時期內所述蛋白質飲料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新鮮收集或已經在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后儲存或運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將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在用于蛋白質飲料中之前在不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10日或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30日的時期進行儲存或運輸;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維持該蛋白質在該蛋白質組合物中的巨大溶解度,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所述蛋白質組合物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pH已經被調節至范圍從約2.0至約4.6的pH。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所述pH是用一種選自下組的酸來調節,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磷酸、氫氯酸、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是一種礦物酸,該礦物酸選自磷酸、氫氯酸或其組合。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15.根據權利要求8或權利要求10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用二氧化碳處理以抑制微生物生長。
16.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組合物被碳酸化。
17.根據權利要求7或權利要求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飲料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額外成分,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濃縮的植物提取物、消泡劑、營養素、鈣或鈣衍生物、能量生成添加物、草藥補充物、調味劑、增甜劑、防腐劑、著色劑、汁液和醇。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包含約0%至約98%的汁液。
19.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包含按體積計約0%的醇至按體積計約15%的醇。
20.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能量生成添加物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咖啡因、瓜氨酸蘋果酸鹽、含鎂化合物及它們的組合。
21.根據權利要求 20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含鎂化合物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天冬氨酸鎂、氧化鎂、乳酸鎂、檸檬酸鎂、碳酸鎂、葡糖酸鎂、乳清酸鎂、氯化鎂、氫氧化鎂、磷酸鎂、硫酸鎂及它們的組合。
22.根據權利要求7或權利要求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乳清蛋白、乳血清蛋白、乳白蛋白、血清白蛋白、糖巨肽、蛋清蛋白質、卵清蛋白、明膠、水解明膠、水解膠原蛋白、大豆蛋白、卡諾拉蛋白、菜籽蛋白、豌豆蛋白、稻米蛋白、小麥蛋白、大麻蛋白、玉米醇溶蛋白、馬鈴薯蛋白及它們的組合。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是乳清蛋白。
24.根據權利要求7或權利要求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是在顏色上澄清或透明的,基本上不展現濁度。
25.根據權利要求7或權利要求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含有按重量計約0.01%至按重量計約15%的蛋白質和余量的水。
26.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基本上不含活性微生物的條件是通過巴斯德消毒法、無菌包裝、碳酸化、臭氧化、輻射、紫外光、高壓處理、膜滲透、脈沖電場、超聲波處理或它們的組合滅活微生物來創造的。
27.一種制備一種蛋白質飲料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將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的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與一種PH調節劑混合,以提供在約2與約4.6之間的pH,由此獲得一種混合物。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新鮮收集或已經在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后儲存或運輸。
29.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在用于一種蛋白質飲料中之前在不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10日或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30日的時期進行儲存或運輸;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維持該蛋白質在該蛋白質組合物中的巨大溶解度,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所述蛋白質組合物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30.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pH已經被調節至范圍從約2.0至約4.6的pH。
31.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所述pH是用選自下組的酸來調節,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磷酸、氫氯酸、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32.根據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是一種礦物酸,該礦物酸選自磷酸、氫氯酸或其組合。
33.根據權利要求3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34.根據權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35.根據權利要求28或權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用二氧化碳處理以抑制微生物生長。
36.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組合物被碳酸化。
37.根據權利要求27或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飲料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額外成分,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濃縮的植物提取物、消泡劑、營養素、鈣或鈣衍生物、能量生成添加物、草藥補充物、調味劑、增甜劑、防腐劑、著色劑、汁液和醇。
38.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包含約0%至約98%的汁液。
39.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包含按體積計約0%的醇至按體積計約15%的醇。
40.根據權利要求3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能量生成添加物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咖啡因、瓜氨酸蘋果酸鹽、含鎂化合物及它們的組合。
41.根據權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含鎂化合物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天冬氨酸鎂、氧化鎂、乳酸鎂、檸檬酸鎂、碳酸鎂、葡糖酸鎂、乳清酸鎂、氯化鎂、氫氧化鎂、磷酸鎂、硫酸鎂及它們的組合。
42.根據權利要求27或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乳清蛋白、乳血清蛋白、乳白蛋白、血清白蛋白、糖巨肽、蛋清蛋白質、卵清蛋白、明膠、水解明膠、水解膠原蛋白、大豆蛋白、卡諾拉蛋白、菜籽蛋白、豌豆蛋白、稻米蛋白、小麥蛋白、大麻蛋白、玉米醇溶蛋白、馬鈴薯蛋白及它們的組合。
43.根據權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是乳清蛋白。
44.根據權利要求27或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碳酸飲料是在顏色上澄清或透明的,基本上不展現濁度。
45.根據權利要求27或權利要求2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包含按重量計約0.01%至按重量計約15%的蛋白質和余量的水。
46.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 的方法,其中一種基本上不含活性微生物的條件是通過巴斯德消毒法、無菌包裝、碳酸化、臭氧化、輻射、紫外光、高壓處理、膜滲透、脈沖電場、超聲波處理或它們的組合滅活微生物而在該蛋白質飲料中創造的。
47.一種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適合稀釋以產生適于人消費的一種飲料,該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包含: 按重量計約0%至按重量計約60%的汁液濃縮物,其中所述汁液濃縮物具有約20。Brix 至約 75° Brix 的 Brix 值; 按重量計約0.02%至按重量計約75%的蛋白質,該蛋白質源自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的并且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以及 由此在包裝該蛋白質飲料濃縮物時和在不采用冷藏時后續儲存期間,該蛋白質的巨大溶解度在該蛋白質飲料濃縮物中得以維持,并且由此在包裝該蛋白質飲料濃縮物時及在后續儲存期間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致病微生物。
48.根據權利要求4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新鮮收集或已經在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后儲存或運輸。
49.根據權利要求4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其中將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在用于一種蛋白質飲料濃縮物中之前在不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10日或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30日的時期進行儲存或運輸;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維持該蛋白質在該蛋白質組合物中的巨大溶解度,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所述蛋白質組合物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50.根據權利要求4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pH已經被調節至范圍從約2.0至約4.6的pH。
51.根據權利要求50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所述PH是用一種選自下組的酸來調節,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磷酸、氫氯酸、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52.根據權利要求51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是一種礦物酸,該礦物酸選自磷酸、氫氯酸或其組合。
53.根據權利要求51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54.根據權利要求53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55.根據權利要求48或權利要求50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用二氧化碳處理以抑制微生物生長。
56.根據權利要求47或權利要求4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范圍是從約兩倍濃縮物至約二十五倍濃縮物。
57.根據權利要求56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是約五倍濃縮物。
58.根據權利要求56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將一份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用四份液體稀釋以制備一種適于人消費的蛋白質飲料。
59.根據權利要求5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液體是水、果汁、蔬菜汁、茶、醇、咖啡、乳、豆漿、米漿、杏仁乳或它們的組合。
60.根據權利要求5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液體包含碳酸化。`
61.根據權利要求5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包含碳酸化。
62.根據權利要求47或權利要求48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源自乳清蛋白、乳血清蛋白、乳白蛋白、血清白蛋白、糖巨肽、蛋清蛋白質、卵清蛋白、明膠、水解明膠、水解膠原蛋白、大豆蛋白、卡諾拉蛋白、菜籽蛋白、豌豆蛋白、稻米蛋白、小麥蛋白、大麻蛋白、玉米醇溶蛋白、馬鈴薯蛋白及它們的組合。
63.根據權利要求4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基本上不含活性微生物的條件是通過巴斯德消毒法、無菌包裝、碳酸化、臭氧化、輻射、紫外光、高壓處理、膜滲透、脈沖電場、超聲波處理或它們的組合滅活微生物來創造的。
64.根據權利要求4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進一步包含按重量計約0%至按重量計約100%的填料。
65.根據權利要求64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填料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額外成分,該組包括水、增甜劑、調味劑、著色劑、消泡劑、營養素、鈣或鈣衍生物、能量生成添加物、草藥補充物、濃縮的植物提取物、防腐劑和醇。
66.根據權利要求65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能量生成添加物是咖啡因、瓜氨酸蘋果酸鹽、含鎂化合物或其組合。
67.根據權利要求4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可以由個人使用、在餐食服務飲料分配器中或在裝瓶廠中使用。
68.根據權利要求4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是一種蛋白質飲料濃縮糖漿。
69.根據權利要求4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其中通過凍干(冷凍干燥)、噴霧干燥、流化床干燥、滾筒干燥或它們的組合,將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干燥以形成一種蛋白質汁液飲料濃縮粉末。
70.一種制造一種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的方法,該蛋白質飲料濃縮組合物適合稀釋以產生一種適于人消費的飲料,該方法包括: 將一種汁液濃縮物和一種蛋白質混合,該汁液濃縮物具有約20° Brix至約75° Brix的Brix值,并實現汁液濃縮物按重量計的百分比為按重量計約0%至按重量計約60%汁液,該蛋白質源自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的并且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并實現在該混合物中蛋白質按重量計的百分比為按重量計約0.02%至按重量計約75%,由此獲得一種混合物;并且 將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包裝在一種可以儲存于室溫的容器中。
71.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新鮮收集或已經在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后儲存或運輸。
72.根據權利要求71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在用于一種蛋白質飲料濃縮物中之前在不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10日或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30日的時期進行儲存或運輸;并 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維持該蛋白質在該蛋白質組合物中的巨大溶解度,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所述蛋白質組合物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73.根據權利要求7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pH已經被調節至范圍從約2.0至約4.6的pH。
74.根據權利要求7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所述pH是用選自下組的酸來調節,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磷酸、氫氯酸、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75.根據權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是一種礦物酸,該礦物酸選自磷酸、氫氯酸或其組合。
76.根據權利要求7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組成。
77.根據權利要求7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78.根據權利要求70或權利要求7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用二氧化碳處理以抑制微生物生長。
79.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范圍是從約兩倍濃縮物至約二十五倍濃縮物。
80.根據權利要求7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是約五倍濃縮物。
81.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將一份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用四份液體稀釋以制備一種適于人消費的蛋白質飲料。
82.根據權利要求8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體是水、果汁、蔬菜汁、茶、醇、咖啡、乳、豆漿、米漿、杏仁乳或它們的組合。
83.根據權利要求8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體包含碳酸化。
84.根據權利要求8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包含碳酸化。
85.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源自乳清蛋白、乳血清蛋白、乳白蛋白、血清白蛋白、糖巨肽、蛋清蛋白質、卵清蛋白、明膠、水解明膠、水解膠原蛋白、大豆蛋白、卡諾拉蛋白、菜籽蛋白、豌豆蛋白、稻米蛋白、小麥蛋白、大麻蛋白、玉米醇溶蛋白、馬鈴薯蛋白及它們的組合。
86.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進一步包括混合一種填料以實現在該混合物中填料按重量計的百分比為按重量計約0%至約100%。
87.根據權利要求8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填料包括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額外成分,該組包括水、增甜劑、調味劑、著色劑、消泡劑、營養素、鈣或鈣衍生物、能量生成添加物、草藥補充物、濃縮的植物提取物、防腐劑和醇。
88.根據權利要求8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能量生成添加物是咖啡因、瓜氨酸蘋果酸鹽、含鎂化合物或其組合。
89.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可以由個人使用、在餐食服務飲料分配器中或在裝瓶廠中使用。
90.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是一種蛋白質飲料濃縮糖漿。
91.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通過凍干(冷凍干燥)、噴霧干燥、流化床干燥、滾筒干燥或它們的組合,將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干燥以形成一種蛋白質汁液飲料濃縮粉末。
92.根據權利要求70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蛋白質飲料濃縮物用一種液體稀釋以制備一種適于人消費的蛋白質飲料。
93.根據權利要求9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體是水、果汁、蔬菜汁、茶、醇、咖啡、乳、豆漿、米漿、杏仁乳或它們的組合。
94.根據權利要求9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液體包含碳酸化。
95.根據權利要求9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包含碳酸化。
96.一種蛋白質飲料,包含: 按重量計約0.01%至按重量計約15%的源自一種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蛋白質,該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并且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和余量的水; 由此在包裝該蛋白質飲料時和在包裝后不采用冷藏時持續至少18個月時期的任何后續儲存期間,該蛋白質的巨大溶解度在所述蛋白質飲料中得以維持并且所述蛋白質飲料基本上不含致病微生物。
97.根據權利要求96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新鮮收集或已經在從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后儲存或運輸。
98.根據權利要求9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將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在用于一種蛋白質飲料中之前在不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10日或采用冷藏時歷經最多約30日的時期進行儲存或運輸;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維持該蛋白質在該蛋白質組合物中的巨大溶解度,并且由此在整個儲存和運輸期間所述蛋白質組合物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99.根據權利要求9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pH已經被調節至范圍從約2.0至約4.6的pH。
100.根據權利要求99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的所述PH是用選自下組的酸來調節,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磷酸、氫氯酸、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101.根據權利要求100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是一種礦物酸,該礦物酸選自磷酸、氫氯酸或其組合。
102.根據權利要求100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103.根據權利要求100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酸是一種選自下組的天然酸,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104.根據權利要求96或權利要求9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已經用二氧化碳處理以抑制微生物生長。
105.根據權利要求96或權利要求97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乳清蛋白、乳血清蛋白、乳白蛋白、血清白蛋白、糖巨肽、蛋清蛋白質、卵清蛋白、明膠、水解明膠、水解膠原蛋白、大豆蛋白、卡諾拉蛋白、菜籽蛋白、豌豆蛋白、稻米蛋白、小麥蛋白、大麻蛋白、玉米醇溶蛋白、馬鈴薯蛋白及它們的組合。
106.根據權利要求105所述的蛋白質飲料組合物,其中所述水性蛋白質分離物是乳清蛋白。
107.一種用于人消費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包含:按重量計約0.01%至按重量計約15%的基本上不含酪蛋白酸鹽的蛋`白質;并且由此所述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展現出范圍從約2.5至約4.5的pH,由此該蛋白質的巨大溶解度在該飲料組合物中得以維持,并且由此在包裝該蛋白質飲料時及包裝后至少一年的時期內所述蛋白質飲料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108.根據權利要求107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是在顏色上澄清或透明的,基本上不展現濁度。
109.根據權利要求107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飲料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額外成分,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濃縮的植物提取物、消泡劑、營養素、鈣或鈣衍生物、能量生成添加物、草藥補充物、調味劑、增甜劑、防腐劑、著色劑、汁液和醇。
110.根據權利要求107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該飲料的這種基本上不含活性微生物的條件是通過巴斯德消毒法、無菌包裝、碳酸化、臭氧化、輻射、紫外光、高壓處理、膜滲透、脈沖電場、超聲波處理或它們的組合滅活微生物來創造的。
111.根據權利要求107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是一種粉狀的蛋白質濃縮物、一種粉狀的蛋白質分離物。
112.根據權利要求111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將所述粉狀的蛋白質復原以制備一種處于液體形式的蛋白質。
113.根據權利要求107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是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的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
114.根據權利要求112或權利要求113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在將所述蛋白質添加至該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之前,將所述蛋白質的PH用一種pH調節劑調節至范圍從約2.5至約4.5的pH。
115.根據權利要求114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該pH調節劑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磷酸、氫氯酸、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116.根據權利要求107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經水解。
117.根據權利要求107所述的蛋白質果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乳清蛋白、乳血清蛋白、乳白蛋白、血清白蛋白、糖巨肽、蛋清蛋白質、卵清蛋白、明膠、水解明膠、水解膠原蛋白、大豆蛋白、卡諾拉蛋白、菜籽蛋白、豌豆蛋白、稻米蛋白、小麥蛋白、大麻蛋白、玉米醇溶蛋白、馬鈴薯蛋白或其任意組合。
118.一種用于人類消費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 包含 按重量計約0.01%至按重量計約15%的基本上不含酪蛋白酸鹽的蛋白質;并且由此所述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具有范圍從約4.5至約7.0的pH,由此該蛋白質的巨大溶解度在該飲料組合物中得以維持,并且由此在包裝該蛋白質飲料時及包裝后至少一年的時期內所述蛋白質飲料基本上不 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119.根據權利要求118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是渾濁的。
120.根據權利要求118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包含至少一種詵自下組的額外成分,該組由以下各頂組成:濃縮的棺物提取物、消泡劑、營養素、鈣或鈣衍生物、能量生成添加物、草藥補充物、調味劑、增甜劑、防腐劑、著色劑和醇。
121.根據權利要求118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該飲料的所述基本上不含活性微生物的條件是通過巴斯德消毒法、無菌包裝、碳酸化、臭氧化、輻射、紫外光、高壓處理、膜滲透、脈沖電場、超聲波處理或它們的組合滅活微生物來創造的。
122.根據權利要求118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是一種粉狀的蛋白質濃縮物、一種粉狀的蛋白質分離物。
123.根據權利要求122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將所述粉狀的蛋白質復原以制備一種處于液體形式的蛋白質。
124.根據權利要求118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是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的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
125.根據權利要求123或權利要求124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在將所述蛋白質添加至該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之前,將所述蛋白質的PH用一種pH調節劑調節至范圍從約2.5至約7.0的pH。
126.根據權利要求125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pH調節劑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磷酸、氫氯酸、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127.根據權利要求118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經水解。
128.根據權利要求118所述的蛋白質巧克力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乳清蛋白、乳血清蛋白、乳白蛋白、血清白蛋白、糖巨肽、蛋清蛋白質、卵清蛋白、明膠、水解明膠、水解膠原蛋白、大豆蛋白、卡諾拉蛋白、菜籽蛋白、豌豆蛋白、稻米蛋白、小麥蛋白、大麻蛋白、玉米醇溶蛋白、馬鈴薯蛋白或其任意組合。
129.—種用于人消費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包含:按重量計約0.01%至按重量計約15%的基本上不含酪蛋白酸鹽的蛋白質;并且由此所述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具有范圍從約4.5至約7.0的pH,由此該蛋白質的巨大溶解度在該飲料組合物中得以維持,并且由此在包裝該蛋白質飲料時及包裝后至少一年的時期內所述蛋白質飲料基本上不含已知對人類健康有害的活性微生物。
130.根據權利要求129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是渾濁的。
131.根據權利要求129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赳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下組的額外成分,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濃縮的植物提取物、消泡劑、營養素、鈣或鈣衍生物、能量生成添加物、草藥補充物、調味劑、增甜劑、防腐劑、著色劑和醇。
132.根據權利要求129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中該飲料的所述基本上不含活性微生物的條件是通過巴斯德消毒法、無菌包裝、碳酸化、臭氧化、輻射、紫外光、高壓處理、膜滲透、脈沖電場、超聲波處理或它們的組合滅活微生物來創造的。
133.根據權利要求129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是一種粉狀的蛋白質濃縮物、一種粉狀的蛋白質分離物。
134.根據權利要求133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中將所述粉狀的蛋白質復原以制備一種處于液體形式的蛋白質。
135.根據權利要求129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是一種從蛋白質的膜過濾分離過程收集的沒有進行大幅度干燥的水性蛋白質分離物。
136.根據權利要求134或權利要求135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中在將所述蛋白質添加至該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之前,將所述蛋白質的PH用一種pH調節劑調節至范圍從約2.5至約7.0的pH。
137.根據權利要求136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中該pH調節劑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磷酸、氫氯酸、檸檬酸、蘋果酸、酒石酸、延胡索酸、乳酸、抗壞血酸、肉桂酸、戊二酸、葡糖酸、琥珀酸、馬來酸、己二酸或其兩者或更多者的組合。
138.根據權利要求129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所述蛋白質經水解。
139.根據權利要求129所述的蛋白質香草味碳酸飲料,其中所述蛋白質選自下組,該組由以下各項組成:乳清蛋白、乳血清蛋白、乳白蛋白、血清白蛋白、糖巨肽、蛋清蛋白質、卵清蛋白、明膠、水解明膠、水解膠原蛋白、大豆蛋白、卡諾拉蛋白、菜籽蛋白、豌豆蛋白、稻米蛋白、小麥蛋白、大麻蛋白、玉米醇溶蛋白、馬鈴薯蛋白或其任意組合。
【文檔編號】A23C9/152GK103747694SQ201280025275
【公開日】2014年4月23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30日 優先權日:2011年4月1日
【發明者】S·舍爾伍德, S·A·里特馬尼克, D·A·詹金斯 申請人:內克斯特蛋白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