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處理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的是一種魚的加工處理方法,具體地說涉及一種養殖暗紋東方鲀食用加工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暗紋東方鲀肉質細嫩、味道鮮美、營養豐富,歷來為日本、韓鮮及我國長江中下游一帶人們喜愛,但因其卵巢、肝臟等內臟有劇毒,容易引起食用中毒和死人事故,隨著人工養殖的發展,解決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成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且剖殺后產生的廢物、廢水因含有劇毒,若不進行處理將會造成環境污染,并嚴重威脅人們的身體健康。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處理方法,確保食用安全,并對剖殺后產生的廢物、廢水進行處理。
為實用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一種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處理方法,包括剖殺工序和廢物、廢水處理步驟,所述剖殺工序包括以下步驟,1)沖洗取鮮活的養殖暗紋東方鲀,用流水沖洗魚體,除去魚體表面污物和粘液;2)解剖沿下頜中央將下頜骨剪斷,將魚腹部向上,從泄殖孔處先后剪開腹部的皮和腹膜,不得剪斷內臟,逐項將內臟取清,清除淤血,去除鰓、眼球,將魚皮與魚體分開;3)二次沖洗將取出內臟的魚體立即流水沖洗,并排出體內積血,用流水沖洗,把魚體、魚皮、精巢浸在流水中漂洗15-30分鐘,直至附著的粘液、血液等完全去除,再用干布吸去體表附著的水份;4)保存將所述步驟3)二次沖洗后加工的產品保存;之后進行廢物、廢水處理。
所述保存的方法為在-4℃下保鮮或在在-18℃~-25℃下速凍后再在-16℃~-20℃下保存;所述廢物、廢水處理步驟為,
1)清理清點有毒廢棄物,密閉保存,并及時深埋,剖殺用器具用清水沖洗;2)廢水處理上述剖殺工序中的沖洗水全部放入處理池中用NaOH稀溶液處理5min-90min后排出。
用于毒素提取的所述廢物,在-18℃~-25℃下速凍后,在-16℃~-20℃下密閉獨立冷藏。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處理方法簡便,易操作,確保了食用安全,同時剖殺的廢棄物和廢水經處理無毒、無污染。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一種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處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驟(一)剖殺工序1)沖洗取鮮活的養殖暗紋東方鲀,用流水沖洗魚體,除去魚體表面污物和粘液;2)解剖沿下頜中央將下頜骨剪斷,將魚腹部向上,從泄殖孔處先后剪開腹部的皮和腹膜,不得剪斷內臟,逐項將內臟取清,清除淤血,去除鰓、眼球,將魚皮與魚體分開;3)二次沖洗將取出內臟的魚體立即流水沖洗,并排出體內積血,用流水沖洗,把魚體、魚皮、精巢浸在流水中漂洗15-30分鐘,直至附著的粘液、血液等完全去除,再用干布吸去體表附著的水份;4)保存將工序加工的產品加貼標簽,可立即烹飪或在-4℃下保鮮或在在-18℃~-25℃下速凍后再在-16℃~-20℃下保存;(二)廢物、廢水處理1)清理清點有毒廢棄物,要求數目準確,密閉并專人保存,及時深埋;若用于毒素提取,可在-18℃~-25℃下速凍后,在-16℃~-20℃下獨立冷藏;剖殺用器具用清水沖洗;2)廢水處理上述工序中的沖洗水全部放入處理池中用NaOH稀溶液處理45min-90min后排出。
權利要求
1.一種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處理方法,包括剖殺工序和廢物、廢水處理步驟,所述剖殺工序包括以下步驟,1)沖洗取鮮活的養殖暗紋東方鲀,用流水沖洗魚體,除去魚體表面污物和粘液;2)解剖沿下頜中央將下頜骨剪斷,將魚腹部向上,從泄殖孔處先后剪開腹部的皮和腹膜,不得剪斷內臟,逐項將內臟取清,清除淤血,去除鰓、眼球,將魚皮與魚體分開;3)二次沖洗將取出內臟的魚體立即流水沖洗,并排出體內積血,用流水沖洗,把魚體、魚皮、精巢浸在流水中漂洗15-30分鐘,直至附著的粘液、血液等完全去除,再用干布吸去體表附著的水份;4)保存將所述步驟3)二次沖洗后加工的產品保存;之后進行廢物、廢水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4)保存的方法為在-4℃下保鮮或在-18℃~-25℃下速凍后再在-16℃~-20℃下保存。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廢物、廢水處理步驟為,1)清理清點有毒廢棄物,密閉保存,并及時深埋,剖殺用器具用清水沖洗;2)廢水處理上述剖殺工序中的沖洗水全部放入處理池中用NaOH稀溶液處理5min-90min后排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廢物,在-18℃~-25℃下速凍后,在-16℃~-20℃下密閉獨立冷藏以便用于提取毒素。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養殖暗紋東方鲀安全食用加工方法,包括剖殺工序,經沖洗、解剖、二次沖洗、肝臟處理、保存和廢物、廢水處理,該工藝簡便,易操作,確保了食用安全,同時剖殺的廢棄物和廢水經處理無毒、無污染。
文檔編號A22C25/00GK1582679SQ200410044980
公開日2005年2月23日 申請日期2004年6月8日 優先權日2004年6月8日
發明者錢曉明, 朱永祥 申請人:錢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