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用于提供飲料的速溶干混合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速溶干混合組合物,尤其涉及一種當在熱液體中重新組成時能提供在其表面具有雙色調的速溶飲料的組合物。
背景技術:
近期的食品/飲料產業趨勢使一些提供在上表面具有泡沫的熱牛奶咖啡(cappuccino)和其它咖啡飲料的咖啡商店出現了。而且,這些商店經常提供上表面也具有泡沫的熱巧克力飲料和茶。真正的熱牛奶咖啡,以及其它來自機器的熱飲料是通過混合帶泡沫的牛奶和一種飲料制得的。當攪拌飲料時,飲料表面的白色泡沫趨向于呈現出雙色調,其中一部分是白色或淺色的,而另一部分是褐色或深色的。
隨著這類飲料進一步的普及,許多速溶熱牛奶咖啡飲料等在市場上出現了。通常,這些速溶飲料不能具有真正飲料的外觀,因為泡沫表面主要趨向于褐色。
一項最近的專利,即美國專利5881716,試圖克服速溶咖啡上褐色泡沫的缺陷,它公開了一種由可溶的含有氣體的增白劑粉末和延遲水溶性的可溶咖啡粉末制成的可溶飲料粉末。加入水,可溶的增白劑粉末首先溶解。咖啡然后溶解以使上表面的泡沫保持主要是白色,或非常淺的顏色。然而,這種飲料粉末的缺點是消費者在準備飲用飲料之前必須等待10秒鐘,或者可能更長。而且,上表面的泡沫還主要是白色,因而不能顯現出一般熱牛奶飲料的雙色調外觀。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速溶干混合飲料組合物,它在熱液體中重新組成時能在其表面產生雙色調泡沫。該組合物可被用于需要雙色調表面泡沫的巧克力飲料,茶,咖啡或任何其它飲料。當進行3-5下快速攪拌,也即相當于約2-3秒鐘,該飲料產生雙色調的表面泡沫,從而減少了延長飲料溶解或分散的需要。
發明概述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說顯而易見的上述的和其它的目的可以根據本發明這樣實現提供一種用以產生在其表面具有雙色調泡沫的飲料的速溶干混合組合物,包括用于在熱液體中重新組成時產生泡沫層的起泡奶精(creamer)和快速溶解或快速分散香味/顏色成分和任選的甜味劑成分的混合物,混合物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至少1.9倍。
在優選的實施方案中,混合物包括咖啡團塊作為可溶的風味/顏色成分,并還包括細砂糖作為任選的甜味劑成分。糖/咖啡混合物的密度在46-70g/100ml的范圍內,起泡奶精在熱水中重新組成所產生的泡沫層的密度在17-25g/100ml的范圍內,典型地在19-21g/100ml的范圍內。一種熱的速溶熱牛奶咖啡飲料利用這種配方制備而成,通過在熱水中溶解奶精,然后添加糖和咖啡的混合物。經3至5下的快速攪拌,得到表面具有雙色調泡沫的飲料。
優選實施方案的詳細描述在熱液體中重新組成時本發明的速溶干混合組合物提供了一種在其表面具有雙色調泡沫的飲料,它具有真正飲料的外觀。本文所使用的術語“速溶”是指易于溶解或分散到適于飲用的熱液體,尤其是熱水或熱牛奶中的產品。本文所使用的術語“雙色調”的泡沫是指一種白色或帶顏色的泡沫,其表面散布著至少20-80%,優選20-60%的較深顏色的區域。當飲料為咖啡或熱巧克力時,較深色區域通常為褐色。然而,當飲料為茶時,較深色區域可以是綠色或黃色。泡沫的其余部分可以是白色或僅僅是一個比較深色區域明顯更淺的淺色色調。短語“3-5下快速攪拌”被認為等同于使用一般的塑料攪拌器,匙子或其它器皿攪拌約2-3秒鐘的時間。這是充分溶解或分散風味/顏色成分,以使飲料可以飲用所需要的時間。此外,雖然本發明的組合物可以被用于表面需要雙色調泡沫的任何類型的速溶熱飲料,但是本發明的公開將主要集中于制備速溶熱牛奶咖啡的組合物上。本文中的所有百分比是相關成分干重的百分比。
本發明的組合物包括起泡奶精和風味/顏色成分。該組合物還可包括任選的甜味劑成分,它與風味/顏色成分合并形成混合物。由于在本發明的組合物中,甜味劑一般與風味/顏色成分組合,因此本發明的公開將集中于含有兩種成分混合物的組合物。然而,應當理解甜味劑成分不是必須包括在本發明的組合物中。
當組合物被包裝時,混合物與起泡奶精分開包裝。在優選的實施方案中,該組合物被包裝于一個份量包裝(serving size)中。為了由干混合組合物制備熱飲料,起泡奶精與熱液體,典型地為水或牛奶在杯子中合并。攪拌混合物直到奶精被溶解并且產生泡沫層。然后加入合并的甜味劑和風味/顏色成分。合并的甜味劑和風味/顏色成分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高至少1.9倍,優選高2.3倍,以使大部分風味/顏色成分能夠穿過泡沫層。快速攪拌(即3-5下的快速攪拌)后,風味/顏色成分溶解或分散以形成一種可飲用的飲料。少量的風味/顏色成分保留在泡沫層中,留下較深色的或不同顏色的條紋、斑點和漩渦形狀以在泡沫層中形成雙色調效果。
正如下述實施例5所證實的,如果咖啡+糖與泡沫的比率>2.3時,總會得到雙色調泡沫。如果咖啡+糖與泡沫的密度比率在1.9-2.29之間,則當咖啡+糖混合物/奶精的重量比率大于1時,能最好地得到雙色調泡沫。如果咖啡+糖與泡沫的密度比率低于1.9時,將不會得到雙色調效果。
為了獲得最想要的效果,速溶干混合組合物被包裝在多隔室體系中。奶精自身獨立包裝。甜味劑成分和風味/顏色成分包裝在一起,但是與奶精隔離。優選地,甜味劑和風味/顏色成分被包裝到一個系統中,當內容物被傾倒到杯子中時,該系統能產生漏斗效果,例如一種拉長小袋的棒狀包裝。另一種可選擇的包裝方式是擠壓包裝,其中奶精和風味/顏色成分被分層放置在一個包裝中。典型地,使用者通過擠壓包裝袋將奶精與熱液體合并,從而僅使需要數量的奶精被加入到杯中。然后使用者打開包裝袋的相反端,并擠壓包裝袋僅使風味/顏色成分流入杯中。當然,其它的技術也可用于制備使用擠壓包裝的飲料,且甜味劑成分可以被作為其中的一層使用。
成分通常作為單個的份包裝。正如下述實施例3所證實的,雙色調泡沫效果的獲得與制備飲料的杯子/大杯的類型無關。
本發明使用的奶精可以是任何常規的奶精,它能產生大量穩定的,奶油狀的,與蒸煮的牛奶泡沫相似的泡沫層。然而,在選擇奶精時,必須考慮組合的甜味劑和風味/顏色成分的密度,因為組合的甜味劑和風味/顏色成分的密度至少高于泡沫層1.9倍時,才能產生雙色調效果。奶精可以是基于牛奶的或非基于牛奶的或其組合,因而,包括蛋白質、脂質和作為必需成分的填充劑。為了獲得泡沫效果,奶精包括氣體來源以產生泡沫。它可以僅是在干的奶精中摻入氣泡,當在熱液體中溶解該奶精時它可以釋放,或者它可以單獨使用或另外還使用碳酸鹽化學物質以當奶精分散到熱液體中時產生氣體。該奶精可以以自身的形式包裝或使用,或者它可以與甜味劑、風味劑、著色劑和其它在噴霧干燥的粉末奶精和在速溶飲料組合物中常用的成分干燥混合。合適的氣體注射起泡奶精在美國專利4438147,4736527和4798040中公開了,這些公開文獻都引入此處作為參考。合適的含有碳酸鹽體系的起泡奶精公開于美國專利5721003,5780092和1995年9月7日公布的德國專利申請4407361 A1中,它們都引入此處作為參考。正如實施例1中所證明的,大部分具有約12-20g/100ml密度的常規奶精會產生16-25g/100ml密度范圍的泡沫層。在優選的實施方案中,使用產生具有19-21g/100ml密度的泡沫層的奶精。
甜味劑成分(如果使用)以使飲料達到適當甜度的量存在。組合物中甜味劑成分的用量依賴于甜味劑的類型以及甜味劑是否也存在于奶精中。甜味劑成分可以是天然的或人工的。適當的天然甜味劑包括玉米糖漿固體或其它糖類甜味劑如蔗糖、果糖、乳糖和麥芽糖。
術語“風味/顏色成分”是指速溶顆粒狀飲料,如咖啡、茶、熱巧克力或需要泡沫表面的任何其它飲料,但并不包括甜味劑或奶精。術語“風味/顏色成分”也不包括附加的添加劑如調味劑或香料。
雖然風味/顏色成分優選為粉末狀,它也可以是固體或片形式。后面的情況,一般首先將甜味劑和風味/顏色成分合并,然后形成一種或多種片狀或另一種固體形式。如果風味/顏色和甜味劑成分都是粉末狀,它們優選在包裝前干拌混合。與形狀無關,風味/顏色成分以及甜味劑成分應快速溶解或分散,也即隨著攪拌,充分溶解或分散到熱液體中應該發生在2-3秒內。
任何常規的方法可用來制備風味/顏色成分。當以粉末狀制備時,提高風味/顏色成分的溶解或分散性的一種方法是使用凝聚方法。典型地,凝聚流體如油、液體、水或蒸汽通過噴霧或冷凍干燥風味/顏色成分的微粒來均勻地分散,從而使得顆粒變得粘稠。然后攪拌顆粒以使顆粒相互接觸并粘附。控制凝聚流體的量和攪拌時間以調整凝聚顆粒的最終大小。風味/顏色和甜味劑成分不必均勻結合。例如,當使用棒狀包裝或擠壓包裝進行包裝時,風味/顏色和甜味劑成分可以如實施例9所述分層放置。
在本發明優選的實施方案中,風味/顏色成分被凝聚,加入熱液體后速溶咖啡形成熱牛奶咖啡型飲料。通常通過焙燒和磨碎咖啡豆,用水提取磨碎的烤咖啡形成含水的咖啡提取物,然后干燥提取物,典型的通過噴霧或冷凍干燥來制備速溶咖啡。咖啡可以是單一種類的咖啡豆或多種咖啡豆的混合物。咖啡可以進一步被脫去咖啡因。也可用上述任何常規方法來凝聚咖啡。
在其中的風味/顏色成分是速溶咖啡的優選實施方案中,甜味劑成分是細砂糖。咖啡的密度優選在15-40g/100ml之間,更優選在20-28g/100ml之間,且糖的密度優選在60-90g/100ml之間,更優選在70-90g/100ml之間。在該實施方案中,組合物包括30-80%,優選40-76%重量的起泡奶精,和20-75%,優選25-60%重量的糖和咖啡的混合物。糖成分占組合物總重量的約15-50%,優選25-35%,咖啡量占組合物總重量的約5-30%,優選15-20%。
當需要減少或消除配方中的糖含量并加入一種或多種人工甜味劑時,可以用填充劑,如麥芽糊精、聚糊精、乳糖等取代基本上相同量的糖。進一步,本發明也涉及到一些成分如天冬甜素、cyclamate、乙酰舒泛鉀或糊精作為甜味劑成分的使用。
風味/顏色成分天然地具有顏色,它根據飲料的不同可以是褐色、綠色、黃色或其它顏色。然而,如果需要,附加的顏色成分可以典型地被加入到風味/顏色和甜味劑成分的混合物中,以使包括通過在熱液體中重新組成而產生的泡沫層的飲料具有想要的顏色。可以利用任何常規的著色成分,如焦糖。
本發明的混合物還可以包括調味劑和香料。本文使用的術語“調味劑”是指調味品如水果、堅果、巧克力、藥草等。這些調味劑典型地來自天然或人工的包裹或液體的香味劑。香料可以是天然的或合成的。天然的香料典型地在制備速溶風味/顏色成分的過程中收集。在速溶咖啡的例子中,例如,在用惰性氣體如氮處理的過程中,揮發性的香料從咖啡中涌出。然后冷卻運載氣體以使香料凝聚。香料被收集,然后吸收到適當的載體如咖啡油中,或選擇性的,在凝聚過程中吸收到載體中。調味劑和香料既可以被加入到風味/顏色和甜味劑成分的混合物中,也可加入到奶精中或加入到它們二者中。然而,任何附加的添加劑加入的量應該使得風味/顏色和甜味劑成分混合物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至少1.9倍,優選至少2.3倍。
增稠劑,如食品級樹膠也可以被使用以增強當在熱液體中重新組成時組合物的口感。該組合物還可以包括增稠劑,如天然的和合成的樹膠以及天然的和化學改性的淀粉。
本發明在以下實施例中進一步描述。
實施例1以下實驗的進行是為了確定由具有不同密度的氣化起泡奶精產生的泡沫層的密度。使用的奶精是標準的氣化起泡奶精,它含有53.0%的固態脫脂奶,4.0%的乳糖一水合物,和29.5%的脂肪。各種奶精被溶解于水中,得到的泡沫層突出表面,測量泡沫的密度。
奶精的密度如下奶精密度泡沫層密度C1 12.45g/100ml19.5g/100mlC2 15.19g/100ml19.5g/100mlC3 19.25g/100ml19.9g/100ml這組實驗的結論證實泡沫密度十分一致并與奶精密度無關。
實施例2使用三個變量或因素進行實驗不同密度的咖啡,不同密度的奶精和不同密度的糖。這些實驗跟隨著因素設計,它們的因素在三個水平范圍變化(3×3),代表了典型的產品范圍。
使用的咖啡是標準的超市中買到的速溶、凝聚咖啡。這些咖啡的密度不同,并且選擇的三個實例分別是低、中和高密度,其中低密度=22.4g/100ml中密度=25.3g/100ml高密度=28.1g/100ml使用的糖是超市中買到的標準細砂糖。砂糖的密度不同,并且選擇的三個實例分別是低、中和高密度,其中低密度=79.9g/100ml中密度=83.2g/100ml高密度=87.9g100ml
使用實施例1描述的C1-C3奶精。
向杯中加入6g起泡奶精來制備飲料,倒入杯中130ml熱水并攪拌直到奶精溶解。然后加入2g速溶凝聚咖啡和4g細砂糖的混合物。攪拌3-5下該混合物溶解咖啡。實驗結果如下表所示
實施例3進行試驗來評價不同類型的杯子/大杯在組合物重新組成以及隨后攪拌時對泡沫的影響。使用四種類型的杯子/大杯驗證該影響。在每組實驗中使用含有速溶咖啡的相同的速溶干混合組合物。在所有的實驗中,奶精加入到一個杯中。倒入熱水并攪拌產品直到溶解。接著倒入速溶咖啡-糖混合物(1∶2的比率)。奶精與咖啡糖混合物的比率是1∶1。水和產品的比率是11∶1。咖啡/糖混合物和泡沫之間密度的不同使得咖啡推進到泡沫層,這樣,僅僅少量的咖啡保留在泡沫層中。每個實驗的產品攪拌3-5下或2-3秒鐘。
這組實驗的結論是,大杯/杯子的大小并不會影響雙色調泡沫是否能通過3-5下快速攪拌獲得。
實施例4以下進行的實驗用以評價當速溶茶或熱巧克力被用作風味/顏色成分時,本發明的速溶顆粒干混合組合物飲用巧克力—向杯中加入奶精,倒入熱水,并攪拌直到奶精溶解。測定泡沫層的密度為20g/100ml。然后倒入密度為78.1g/100ml的顆粒熱巧克力+糖混合物。飲用巧克力/糖混合物和泡沫層之間密度的不同使得飲用巧克力/糖混合物穿過泡沫層,這樣,僅有少量飲用巧克力保留在泡沫層中。隨著快速攪拌,也即3-5下攪拌,在泡沫層中獲得雙色調泡沫效果,而大部分的飲用巧克力/糖混合物溶解/分散到泡沫層以下。
飲用速溶茶—向杯中加入奶精,倒入熱水,并攪拌直到奶精溶解。測定泡沫層的密度為20g/100ml。接著加入密度為46.6g/100ml的速溶顆粒茶+糖混合物。速溶茶/糖混合物和泡沫層之間密度的不同使得速溶茶/糖混合物能穿過泡沫層,僅留下少量的茶在泡沫層中。隨著快速攪拌,也即3-5下攪拌,從泡沫層中殘留的茶中獲得了雙色調泡沫效果,而大部分的茶/糖混合物溶解在泡沫層以下。
這組實驗的結論是,雙色調泡沫效果可以通過不同的配方獲得,只要維持風味/顏色成分和泡沫層之間密度的差異。
實施例5進行咖啡+糖密度與泡沫密度之間不同比率的實驗。結果列于下表。
終產品外觀定義褐色-在熱牛奶咖啡表面呈現均勻的褐色。
良好-褐色漩渦呈現在白色背景下的雙色調泡沫。
有時-在一系列的樣品中,一些結果歸類為“良好的雙色調”,而一些歸類為“均勻的褐色泡沫”。
這組實驗的結論是(1)當咖啡+糖與泡沫的密度比率>2.3時,通常能獲得雙色調泡沫。
(2)當咖啡+糖與泡沫的密度比率在1.9-2.29之間時,如果咖啡+糖混合物/奶精的重量比率>1時,能獲得最好效果的雙色調泡沫。
(3)當咖啡+糖與泡沫的密度比率<1.9時,不過獲得雙色調泡沫。
實施例6使用高密度風味/顏色成分進行實驗,典型地,使用密度為67.0g/100ml的巧克力。
奶精的泡沫密度典型地為20.0g/100ml。將2.0g密度為67.0g/100ml的著色劑(Cadbury牌巧克力),即風味/顏色成分倒入泡沫中。著色劑和泡沫的密度差異使得著色劑穿過泡沫層。混合物被攪拌3-5下或2-3秒鐘。
這組實驗的結論是,當泡沫密度為20.0g/100ml并且風味/顏色成分密度為67.0g/100ml時,雙色調泡沫效果可通過攪拌3-5下或2-3秒鐘獲得。
實施例7進行確定加入風味/顏色成分后再單獨加入甜味劑的效果實驗。將6g標準起泡奶精加入到標準熱牛奶咖啡杯中,倒入130ml的熱水并攪拌,直到奶精溶解。該奶精的泡沫密度典型地為20.0g/100ml。將典型的25.3g/100ml密度的2.0g咖啡舀入奶精泡沫中,將83.2g/100ml密度的4.0g糖迅速舀入到咖啡上。攪拌飲料3-5下,即2-3秒鐘。獲得統一的褐色泡沫。這組實驗的結論是,按上述概括的三步法進行,并不會得到雙色調泡沫效果。咖啡位于泡沫上方并開始分散到泡沫中。隨后可加入糖,于是大量的泡沫被著色,經攪拌得到統一的褐色泡沫。
實施例8進行確定加入甜味劑成分后再單獨加入風味/顏色成分的效果實驗。將6g標準起泡奶精加入到標準熱牛奶咖啡杯中,倒入130ml的熱水并攪拌直到奶精溶解。奶精的泡沫密度典型地為20.0g/100ml。83.2g/100ml密度的4.0g糖被舀入到奶精中,25.3g/100ml密度的2.0g咖啡迅速舀入到糖上。快速攪拌飲料3-5下。得到統一的褐色泡沫。這組實驗的結論是,按上述概括的三步法進行,并不會得到雙色調泡沫效果。糖迅速穿過泡沫層下沉,咖啡位于泡沫上方并開始分散到泡沫中。經攪拌得到統一的褐色泡沫。
實施例9進行一組確定在單獨的包裝袋中風味/顏色和甜味劑成分分層的效果實驗。向杯中加入6g標準奶精(20.0g/100ml的泡沫密度),倒入130ml的熱水,攪拌直到奶精溶解。4.0g的糖(密度為83.2g/100ml)倒入包裝體系,該包裝體系產生輸出的漏斗效果,典型地為棒狀包裝。2.0g的咖啡(密度為25.3g/100ml)加入到棒狀包裝內,在糖的上方形成一層。從咖啡端開啟棒狀包裝,然后倒翻它,從而咖啡和糖層(聚集的密度約為56g/100ml)被倒入到奶精中混合,同時快速攪拌3-5下。這種安排中糖緊隨咖啡,它們的聚集密度使得在咖啡分散到泡沫層中之前它們下沉。
獲得雙色調泡沫效果。
該實驗的結論是,只要在單次操作時,甜味劑成分緊隨風味/顏色成分,將成分分層可以獲得雙色調泡沫效果。
實施例10使用較低密度泡沫進行實驗。典型地,向標準熱牛奶咖啡杯中加入6g起泡奶精,倒入130ml熱水,并攪拌直到奶精溶解。奶精的泡沫密度典型地為16g/100ml。聚集密度為56g/100ml的2g咖啡+4g糖的混合物加入到奶精混合物中,并在一次操作中迅速攪拌3-5下。得到雙色調泡沫效果。
這組實驗的結論是,當泡沫密度低到16g/100ml時,可以獲得雙色調泡沫。
盡管本發明已經對于它們優選的實施方式進行了相當詳細的描述,但是,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顯而易見的變化和修改不會脫離本發明在權利要求中陳述的實質和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來產生在其表面具有雙色調泡沫的飲料的包裝速溶干混合飲料組合物,包括第一成分,其含有在熱液體中重新組成時產生泡沫層的起泡奶精;和第二成分,其含有快速溶解或分散的風味/顏色成分,所述第二成分與所述奶精隔離,風味/顏色成分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至少1.9倍,由此在加入所述第二成分,然后攪拌時在所述泡沫層中產生雙色調效果,條件是當第二成分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1.9至2.29倍時,第二成分/第一成分的重量比必須大于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第二成分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至少2.3倍。
3.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風味/顏色成分選自速溶咖啡、茶和飲用巧克力。
4.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風味成分包括咖啡。
5.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第二成分還包括甜味劑成分。
6.權利要求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甜味劑成分包括糖。
7.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第二成分是固體、粉末或片形式。
8.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第二成分的重量超過了奶精的重量。
9.一種用來產生在其表面具有雙色調泡沫的咖啡飲料的包裝速溶干混合飲料組合物,包括用于在熱液體中重新組成時產生泡沫層的起泡奶精;以及甜味劑成分和咖啡的混合物,所述混合物與所述奶精隔離,所述混合物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至少1.9倍,由此在加入所述混合物,然后攪拌時在所述泡沫層中產生雙色調效果,條件是當第二成分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1.9至2.29倍時,第二成分/第一成分的重量比必須大于1。
10.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甜味劑成分包括糖。
11.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咖啡的密度為15-40g/100ml,糖的密度為60-90g/100ml,在起泡奶精重新組成時所產生的泡沫層的密度為16-25g/100ml。
12.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咖啡的密度為20-28g/100ml,糖的密度為70-90g/100ml,在起泡奶精重新組成時所產生的泡沫層的密度為19-21g/100ml。
13.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括40-75%重量的起泡奶精和25-60%重量的第二成分。
14.權利要求1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括30-80%重量的起泡奶精,15-50%重量的糖和5-30%重量的咖啡。
15.權利要求1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括30-60%重量的起泡奶精,25-35%重量的糖和15-20%重量的咖啡。
16.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第二成分的重量超過奶精的重量。
17.一種制備具有雙色調泡沫表面的速溶飲料組合物的方法,包括將起泡奶精溶解在熱液體中以在液體表面產生泡沫層;向所述溶解的奶精和熱液體中加入第二成分,該成分包括快速溶解或分散的風味/顏色成分,第二成分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至少1.9倍,條件是當第二成分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1.9至2.29倍時,第二成分/第一成分的重量比必須大于1;攪拌得到的混合物,在泡沫表面產生雙色調效果。
18.權利要求1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第二成分的密度比泡沫層的密度大至少2.3倍。
19.權利要求1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風味/顏色成分選自速溶咖啡、茶和飲用巧克力。
20.權利要求1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第二成分還包括甜味劑成分。
21.權利要求2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甜味劑成分包括糖。
22.權利要求2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風味/顏色成分包括咖啡。
23.權利要求2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咖啡的密度為15-40g/100ml,糖的密度為60-90g/100ml,在起泡奶精重新組成時所產生的泡沫層的密度為17-25g/100ml。
24.權利要求2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咖啡的密度為20-28g/100ml,糖的密度為70-90g/100ml,在起泡奶精重新組成時所產生的泡沫層的密度為19-21g/100ml。
25.權利要求24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組合物包括40-75%重量的起泡奶精和25-60%重量的第二成分。
26.權利要求2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括30-80%重量的起泡奶精,15-50%重量的糖和5-30%重量的咖啡。
27.權利要求2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包括30-60%重量的起泡奶精,25-35%重量的糖和15-20%重量的咖啡。
28.權利要求1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第二成分的重量超過奶精的重量。
29.權利要求1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第二成分為固體、粉末或片形式。
全文摘要
一種用來產生在熱液體中重新配制時在表面具有雙色調泡沫的飲料的速溶干混合飲料組合物。該組合物包括用以產生泡沫層的起泡奶精和隔離封閉的快速溶解或分散的風味/顏色成分,如咖啡、茶或巧克力和任選的甜味劑成分。組合的風味/顏色成分和任選的甜味劑成分的密度大于泡沫層的密度。將起泡奶精和熱液體混合,直到起泡奶精溶解并在表面產生泡沫層制得飲料。然后加入組合的風味/顏色成分和任選的甜味劑成分。經攪拌得到的混合物,在泡沫層中獲得雙色調效果。
文檔編號A23F5/40GK1655685SQ03811675
公開日2005年8月17日 申請日期2003年5月9日 優先權日2002年5月22日
發明者A·雷格, M·維利薩里歐, P·M·愛德華茲, P·K·布朗 申請人:卡夫食品集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