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可移動灌溉泵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灌溉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可移動灌溉泵房。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灌溉泵房多采用固定泵房供水,用地埋管道、溝渠輸送。固定泵房建設成本較大,對水源要求高,要有電力配套,由于輸送距離較遠,耗能過高。地埋管道送水需要開挖管槽,鋪設管道造價高昂,不宜維修,渠道送水占用耕地,滲漏嚴重,水資源利用率較低。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水資源利用率較高的新型可移動灌溉泵房。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以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可移動灌溉泵房,包括反沖洗過濾組、動力設備、施肥設備和框架設備,所述反沖洗過濾組連接有閘閥,所述閘閥連接有逆止閥,所述逆止閥連接有離心泵,所述離心泵連接有柔性接頭,所述離心泵和逆止閥之間連接有補水設備,所述柔性接頭和離心泵之間連接有灌溉控制柜。
[0005]在上述方案基礎上優選,所述設備固定在工作平臺。
[0006]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的有益效果是:可移動的灌溉泵房可田間地頭的從機井池塘溝渠取水,直接加壓供給灌溉地塊,無需埋設輸水管道,減少水資源浪費,采用汽油機供水可解決地塊無電源的難題,所述可移動的灌溉泵房包含了灌溉所需的過濾設備和施肥設備,可多地塊共用一套設備,造價低廉。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0008]圖中標號為:1-柔性接頭,2-離心泵,3-逆止閥,4-閘閥,5-補水設備,6-灌溉控制柜,7-反沖洗過濾器組,8-動力設備,9-施肥設備。10-框架設備,11-工作平臺。
【具體實施方式】
[0009]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以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0010]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
[0011]參照圖1可知,一種新型可移動灌溉泵房,包括反沖洗過濾組7、動力設備8、施肥設備9和框架設備10,所述反沖洗過濾組7連接有閘閥4,所述閘閥4連接有逆止閥3,所述逆止閥3連接有離心泵2,所述離心泵2連接有柔性接頭1,所述離心泵2和逆止閥3之間連接有補水設備5,所述柔性接頭I和離心泵2之間連接有灌溉控制柜6。
[0012]值得注意的是,所述設備固定在工作平臺11,可方便移動。
[0013]將所述可移動的灌溉泵房移至適當位置,把田間的管道和泵房出水口連接,啟動所述汽油泵,打開閘閥4,通過過濾設備將符合水送至田間灌水器用于灌溉,施肥作業時將閘閥關閉一半,形成壓力差。把肥料倒進肥料桶,打開施肥設,9,把肥料送至灌溉管道,可移動的灌溉泵房可田間地頭的從機井池塘溝渠取水,直接加壓供給灌溉地塊,無需埋設輸水管道,減少水資源浪費,采用汽油機供水可解決地塊無電源的難題,所述可移動的灌溉泵房包含了灌溉所需的過濾設備和施肥設備,可多地塊共用一套設備,造價低廉。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新型可移動灌溉泵房,其特征在于,包括反沖洗過濾組、動力設備、施肥設備和框架設備,所述反沖洗過濾組連接有閘閥,所述閘閥連接有逆止閥,所述逆止閥連接有離心泵,所述離心泵連接有柔性接頭,所述離心泵和逆止閥之間連接有補水設備,所述柔性接頭和離心泵之間連接有灌溉控制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型可移動灌溉泵房,其特征在于:所述設備固定在工作平臺。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灌溉設備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可移動灌溉泵房,包括反沖洗過濾組、動力設備、施肥設備和框架設備,所述反沖洗過濾組連接有閘閥,所述閘閥連接有逆止閥,所述逆止閥連接有離心泵,所述離心泵連接有柔性接頭,所述離心泵和逆止閥之間連接有補水設備,所述柔性接頭和離心泵之間連接有灌溉控制柜,可移動的灌溉泵房可田間地頭的從機井池塘溝渠取水,直接加壓供給灌溉地塊,無需埋設輸水管道,減少水資源浪費,采用汽油機供水可解決地塊無電源的難題,所述可移動的灌溉泵房包含了灌溉所需的過濾設備和施肥設備,可多地塊共用一套設備,造價低廉。
【IPC分類】A01C23-04
【公開號】CN204518447
【申請號】CN201520011865
【發明人】潘中
【申請人】合肥潤綠灌溉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