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植物墻的種植花盆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花盆,尤其是涉及用于植物墻的種植花盆。
【背景技術】
[0002]墻體是人們非常熟悉的建筑物,有土墻、磚墻、木板墻、鐵柵欄等等。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環保意識的增強,生機盎然的植物墻在許多城市的室外和室內應運而生,起到綠化市容市貌、改善生活居住環境、減噪防塵、凈化空氣、調節溫度的效果。植物墻多采用能夠將植物、花丼固定種植在墻面上的容器如花盆來完成,花盆內充填營養土如營養陶粒等。為保證植物墻上植物、花丼的正常生長,必須給花盆內提供穩定的水源。目前,用于植物墻的種植花盆多為在底壁上開設有排水孔結構,該排水孔目的是防止植物根系因長期浸泡在水里而腐爛;但是,要保持花盆內穩定的水量則需要頻繁地定期向花盆內澆水,這不僅提高了工作人員的勞動強度,給園林管理人員帶來諸多的不便,對于室內植物墻,該排水孔排出的水還易造成環境污染。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植物墻的種植花盆。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下述技術方案:
[0005]本實用新型所述用于植物墻的種植花盆,包括上開口的盆體,所述盆體的側壁為夾層結構,盆體的內側壁底部開設有與所述夾層相連通的導流孔,盆體的外側壁上開設有溢流口,所述溢流口的開設高度為盆體高度的1/5?1/4 ;位于溢流口上方的盆體外側壁內表面上水平設置有環臺,位于所述環臺上方的夾層內充填有吸水海綿;在盆體的內側壁位于夾層內的表面上沿縱向開設有多條導流槽,所述導流槽的下端延伸至所述導流孔高度位置處。
[0006]在所述盆體的盆口沿上對稱于盆體縱向中線開設有至少兩個半圓形豁口,用于卡接固定澆水管。
[0007]本實用新型優點在于既解決了植物根系因長期浸泡在水里而腐爛的不足,又能夠通過在一次澆水后使花盆內長期保持供水的穩定,從而達到降低園林工作人員勞動強度、提高對植物墻管理效率之目的。
【附圖說明】
[0008]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用于植物墻的種植花盆,包括上開口的盆體1,盆體I的側壁為夾層2結構,盆體I的內側壁3底部開設有與夾層2相連通的兩個導流孔4,使得經過澆水后盆體I內多余的水可導流至夾層2內以避免植物根系長期浸泡在水里;盆體I的外側壁5上對稱于盆體縱向中線6開設有兩個溢流口 7,溢流口 7的開設高度在盆體I高度的1/5?1/4之間選擇,溢流口 7的開設限制了盆體I內水位的高度,進一步起到避免植物根系長期浸泡在水里目的;位于溢流口 7上方的盆體I的外側壁5內表面上水平設置有環臺8,位于環臺8上方的夾層內充填有吸水海綿9,在盆體I的內側壁3位于夾層2內的表面上沿縱向開設有多條導流槽10,導流槽10的下端延伸至導流孔4的高度位置處;吸水海綿9的設置提高了夾層2內的儲水量,同時又不影響溢流口 7對盆體I內水位的限制;當盆體I內缺少水量時,儲存在位于溢流口 7下方夾層2內的水自導流孔4回流到盆體I內,同時,儲存在吸水海綿9內的水沿導流槽10向下流動給夾層2內補水。對于采用管道供水的植物墻,為了便于固定澆水管,在盆體I的盆口沿上對稱于盆體縱向中線6開設有兩個半圓形豁口 11,半圓形豁口 11的直徑與澆水管直徑相適應。
【主權項】
1.一種用于植物墻的種植花盆,包括上開口的盆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盆體的側壁為夾層結構,盆體的內側壁底部開設有與所述夾層相連通的導流孔,盆體的外側壁上開設有溢流口,所述溢流口的開設高度為盆體高度的1/5?1/4 ;位于溢流口上方的盆體外側壁內表面上水平設置有環臺,位于所述環臺上方的夾層內充填有吸水海綿;在盆體的內側壁位于夾層內的表面上沿縱向開設有多條導流槽,所述導流槽的下端延伸至所述導流孔高度位置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用于植物墻的種植花盆,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盆體的盆口沿上對稱于盆體縱向中線開設有至少兩個半圓形豁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植物墻的種植花盆,包括上開口的盆體,所述盆體的側壁為夾層結構,盆體的內側壁底部開設有與所述夾層相連通的導流孔,盆體的外側壁上開設有溢流口,所述溢流口的開設高度為盆體高度的1/5~1/4;位于溢流口上方的盆體外側壁內表面上水平設置有環臺,位于所述環臺上方的夾層內充填有吸水海綿;在盆體的內側壁位于夾層內的表面上沿縱向開設有多條導流槽,所述導流槽的下端延伸至所述導流孔高度位置處。本實用新型優點在于既解決了植物根系因長期浸泡在水里而腐爛的不足,又能夠通過在一次澆水后使花盆內長期保持供水的穩定,從而達到降低園林工作人員勞動強度、提高對植物墻管理效率之目的。
【IPC分類】A01G9-02
【公開號】CN204409079
【申請號】CN201520006864
【發明人】馮春麗, 盧易楓, 張永濤, 張麗強
【申請人】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 馮春麗
【公開日】2015年6月24日
【申請日】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