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溫室結構,具體涉及溫室的遮光裝置。
【背景技術】
[0002]溫室,又稱暖房,指有防寒、加溫和透光等設施,供冬季培育喜溫植物的房間。在不適宜植物生長的季節,能提供生育期和增加產量,多用于低溫季節喜溫蔬菜、花卉、林木等植物栽培或育苗等。
[0003]玻璃溫室指以玻璃作采光材料的溫室,屬于溫室大棚的一種,在栽培設施中,玻璃溫室作為使用壽命最長的一種形式,適合于多種地區和各種氣候條件下使用。
[0004]溫室遮陽系統分為內遮陽和外遮陽。遮陽的目的除了特別的目的(比如有些植物是遮陰休眠)外,大多數是為了夏季降溫,所以判斷遮陽效果主要是看能否有效降低溫度。
[0005]外遮陽主要是指在溫室外部覆蓋遮陽網,這種方式直接把太陽輻射遮擋在溫室夕卜,這樣可以有效降低溫室內溫度。同時,外遮陽系統最好能活動,以便陰雨天氣提供足夠的太陽光。但外遮陽系統需要安裝相應的骨架、抗風雨系統等,對外界荷載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而且遮陽網耗材較大,因此外遮陽成本比較高。
[0006]其中,溫室立面常用到卷幕來遮光,但是由于相匹配的問題,卷幕端頭和結構之間都會存在間隙。如何來密封這些間隙是本領域需要解決的問題,由于不同的溫室立面的結構特點都不盡相同,無法通過配置尺寸完全吻合的卷幕來避免間隙,一直以來本領域都是采用固定幕來對卷幕端頭和結構之間的間隙進行密封,這不僅造成施工麻煩和提高施工成本,還造成在后期的使用過程中非常麻。但是由于一直沒有有效的手段來密封卷幕端頭和結構之間的間隙,該問題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決。
【發明內容】
[0007]針對現有溫室立面遮光需采用固定幕對卷幕端頭和結構之間的間隙進行密封所存在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可折疊的卷幕支架,以此配合卷幕對卷幕端頭和結構之間的間隙進行密封,有效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問題。
[0008]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0009]—種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所述折疊支架包括可折疊架體以及設置在架體上的幕布,所述可折疊架體由兩對支撐桿依次相間鉸接而成,其中至少一對的支撐桿為可折疊支撐桿。
[0010]優選的,所述可折疊支撐桿由至少兩根連接桿鉸接而成。
[0011]優選的,所述折疊支架至少一端進行固定。
[0012]根據上述方案所提供的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可在水平和/或豎直方向上進行折疊伸縮,從而能夠隨意調節支架的展開尺寸,繼而可根據間隙大小來展開,再配合幕布能夠很好的起到密封的作用;同時使用和運輸都非常的方便,有效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問題。
[0013]另外,本方案結構簡單,易于實現,成本低,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0014]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來進一步說明本發明。
[00?5]圖1為本實例中溫室立面的卷蒂結構;
[0016]圖2為本實例中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的主視圖;
[0017]圖3為本實例中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的側視圖;
[0018]圖4為本實例中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的最大展開狀態圖;
[0019]圖5為本實例中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的使用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0021]參見圖1,其所示為本實例中涉及到的溫室立面采用的卷幕遮光結構。由圖可知,該遮光結構主要包括卷幕100、卷幕桿200。
[0022]其中卷幕100的自由端與卷幕桿200連接,并由卷幕桿200進行卷曲操作,并據此相對于溫室立柱300設置,通過卷幕桿200控制卷幕100完成遮光。
[0023]但是在實際設置過程中,卷幕端頭和立柱結構之間始終存在間隙400,無法通過卷幕100來實現遮光。
[0024]對此,本實例提供一種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500來對間隙400進行密封,從而擯棄現有采用的固定幕方案。
[0025]參見圖2,其所示為本實例中提供的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500的結構示意圖。
[0026]由圖可知,該可折疊支架500通過在水平和/或豎直方向上進行折疊伸縮,從而能夠隨意調節支架的展開尺寸,繼而可根據間隙大小來展開,再配合幕布能夠很好的起到密封的作用。
[0027]為此,該可折疊支架500在組成結構上主要包括可折疊架體501以及設置在架體上的幕布(圖中未示出)。為能夠實現折疊伸縮,可折疊架體501由四根支撐桿502、503、504、505依次鉸接而成。其中支撐桿502與支撐桿504兩者結構尺寸相同為一對;支撐桿503與支撐桿505兩者結構尺寸相同為另一對;連接時,支撐桿502的一端與支撐桿503的一端鉸接,支撐桿503的另一端與支撐桿504的一端鉸接,支撐桿504的另一端與支撐桿505的一端鉸接,支撐桿505的另一端與支撐桿502的另一端鉸接。
[0028]在此基礎上,支撐桿502、503、504、505中至少一對采用可折疊的支撐桿結構;即支撐桿502與支撐桿504采用可折疊的支撐桿結構,或者支撐桿503與支撐桿505采用可折疊的支撐桿結構,或者都采用可折疊的支撐桿結構。
[0029]為了提高可折疊支架500的實用性和易用性,本實例中的支撐桿都采用可折疊的支撐桿結構。
[0030]其中,支撐桿502與支撐桿504采用相同的可折疊的支撐桿結構,此處以支撐桿502為例進行說明:
[0031]參見圖3,支撐桿502由三段連接桿502a、502b以及502c依次鉸接而成,其中,連接桿502a與連接桿502c長度一直。
[0032]由此構成的支撐桿502可進行多級的折疊調節。
[0033]而支撐桿503與支撐桿505采用相同的可折疊的支撐桿結構,此處以支撐桿503為例進行說明:
[0034]參見圖2,支撐桿503由兩段連接桿503a和502b鉸接而成,其中連接桿503a和502b兩者長度相同。
[0035]根據上述方案構成的可折疊架體501沿水平和豎直方向上都可進行折疊伸縮:
[0036]若沿水平方向折疊時,保持豎直方向上的支撐桿不折疊,將水平方向上兩個支撐桿分別以鉸接點為折疊點同時向內或者向外折疊,形成條狀;
[0037]若沿豎直方向折疊時,保持水平方向上的支撐桿不折疊,將豎直方向上兩個支撐桿分別以鉸接點為折疊點同時向內或者向外折疊,形成條狀;
[0038]若需要展開時,根據實際要求,分別將水平方向的折疊支撐桿調節到所需的尺寸,同時將豎直方向的折疊支撐桿調節到所需的尺寸,再進行固定;當可折疊架體501達到最大展開狀態時,其為一方形結構(參見圖4)。
[0039]在此結構的可折疊架體501上配合設置相應的幕布,即構成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500。
[0040]參見圖5,本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500在具體使用時,首先通過折疊將可折疊支架500形成相應的條狀,這樣便于運輸。
[0041]到達安裝位置后進行安裝,安裝時也可根據間隙400大小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來展開支架;
[0042]最后,在展開后將幕布固定在支架上,且可折疊支架500的一端或二端與立柱結構300連接,由此起到密封的作用。
[0043]通過該可折疊支架500來代替現有固定幕遮光的方案,有效的解決了長期困擾本領域如有有效遮光的問題,達到了意向不到的效果。
[0044]另外,在此基礎上本實例還提供一種自動化遮光的改進方案:
[0045]該方案上述可折疊支架500的基礎上,增加一套自動調節系統,該系統主要由一控制主機、若干傳感器、四套伺服電機和四根驅動絲桿配合構成。
[0046]其中,四根驅動絲桿分別與可折疊支架500中的四根支撐桿螺接,通過旋轉驅動支撐桿的折疊和伸縮。
[0047]而四套伺服電機分別驅動連接四根驅動絲桿,分別帶動四根驅動絲桿進行轉動。
[0048]若干傳感器包括距離傳感器和感光傳感器,距離傳感器相對于可折疊支架500的支撐桿設置,測量每個支撐桿的折疊或伸縮距離;感光傳感器用于檢測遮光結果,以調節可折疊支架500的折疊變形。
[0049]控制主機分別控制連接若干的傳感器和伺服電機,根據其中的感光傳感器和距離傳感器測得的距離,分別控制四個伺服電機,并由四個伺服電機分別帶動相應的驅動絲桿來驅動調節可折疊支架500的折疊變形,從而實現自動化的遮光調節,并達到最佳的遮光效果Ο
[0050]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支架包括可折疊架體以及設置在架體上的幕布,所述可折疊架體由兩對支撐桿依次相間鉸接而成,其中至少一對的支撐桿為可折疊支撐桿。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折疊支撐桿由至少兩根連接桿鉸接而成。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支架至少一端進行固定。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其包括可折疊架體以及設置在架體上的幕布,所述可折疊架體由兩對支撐桿依次相間鉸接而成,其中至少一對的支撐桿為可折疊支撐桿。根據上述方案所提供的溫室立面遮光可折疊支架可在水平和/或豎直方向上進行折疊伸縮,從而能夠隨意調節支架的展開尺寸,繼而可根據間隙大小來展開,再配合幕布能夠很好的起到密封的作用;同時使用和運輸都非常的方便,有效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問題。
【IPC分類】A01G9/22
【公開號】CN105475040
【申請號】CN201510963573
【發明人】謝全, 丁國祥, 陸樂
【申請人】上海都市綠色工程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13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