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零碳”區域發展模式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碳源、碳匯、碳產品,屬環保領域。
【背景技術】
[0002]工業革命以來,由于化石能源的使用,人類向大氣中排放了大量的CO2等溫室氣體,目前大氣圈中CO2濃度已達300萬年以來的最高峰值。溫室效應引起地球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島嶼和沿海陸地及糧田淹沒;造成極端氣候、病、蟲、害和傳染性疾病瀕發;土地干旱,沙漠化面積迅速擴大等一系列嚴重的自然災害;威脅著生命的延續。碳排放問題已經弓I起世界各國的普遍關注,減少CO2等溫室氣體的排放已迫在眉睫。
[0003]1999年,在全球首次提出零碳路線圖,并在倫敦首次實踐零碳城市原型,但貝丁頓小區的零碳模式,不是我們所提出的“零碳”區域發展模式。“零碳”區域并不是沒有CO2排放,而是區域內碳源(生產、生活中所產生的CO2)減去碳匯(林地、濕地、土壤、水體及其它生態環境所吸收的CO2,以下簡稱生態碳匯),剩余的CO2,用封存碳產品的方法來抵消,使區域內碳源與碳匯處于動態平衡或碳源小于碳匯的狀態。目前國內外還沒有一種實現“零碳”區域發展模式的方法。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使區域內碳源與碳匯處于動態平衡或使碳源小于碳匯的方法。“零碳”區域發展模式,是通過生產、生活、能源和科技創新,運用科學的節能減排技術方法,減少區域內生產、生活中的CO2排放總量,同時,增加、提高區域內生態碳匯能力;對區域內進行碳清查;用區域內的碳源減去生態碳匯,剩余的CO2排放量用封存碳產品的方法來抵消,使區域內的碳源與碳匯之差等于或小于零的發展模式。
[0005]所述實現“零碳”區域發展模式是在一個完整的區域、一個完整的單位內,實施“零碳”區域發展模式;包括“生態零碳”區域發展模式、“負碳”區域發展模式、“生態負碳”區域發展模式。
[0006]本申請中,所述碳產品包括“標準植物碳產品”、“植物碳產品”、CDM認可的能參與碳交易的“碳匯產品”。
[0007]所述標準植物碳產品是指通過植物光合作用,將大氣圈中氣態的CO2轉入生物圈中形成固態的有機碳化合物,實現大氣CO2負增長;將植物粉碎、干燥、成型,制備成一定形狀、便于運輸、計量、儲存和碳交易的碳產品。
[0008]所述植物碳產品是指植物經加工(或未加工)和處理的一切植物固碳形式,如用植物做成房屋、家具、農具、用具、工藝品、建筑材料及植物儲存等。
[0009]所述CDM認可的能參與碳交易的碳匯產品,是指清潔發展機制認可的一切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碳匯項目、方式和產品。
[0010]在本申請中,所述“零碳”區域發展模式中所指“區域”如一個國家、一個省(市、區)、一個市、一個縣(市)、一個鄉(鎮)、一個村、一個組、一個社區或一個完整的單位;所述“一個完整的單位”如一個工廠、一個學校、一個機關等。
[0011]本申請中“碳清查”與“碳普查”可互換使用。
[0012]本發明的實施方案概括如下:
1、在區域內實施節能減排措施,減少生產和生活中CO2的排放總量;同時,增加、提高生態碳匯能力;
2、對區域內碳源與碳匯進行清查;
3、用區域內的碳源減去生態碳匯,剩余的CO2排放量用封存碳產品的方法來抵消;
4、當區域內碳源與碳匯處于動態平衡時,稱為“零碳”區域發展模式;當區域內碳源小于碳匯與封存的碳產品總固碳量時,稱為“負碳”區域發展模式。
[0013]本發明的優點:
I)、我國正處在經濟的高速發展階段,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和以工業為主的產業結構調整不會在短期內完成,能源構成和能源消費在較長時期內仍會保持目前的狀態。調整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提升工業生產技術和清潔能源利用水平,已成為重大難題。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碳排放總量仍會不斷增加。通過“零碳”區域發展模式,可以解決我國節能減排無法解決的碳排放難題,減少西方國家要求減排的巨大壓力和碳排放負面影響。
[0014]2)、植物制備而成的標準植物碳產品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可以準確計量的碳交易產品。
[0015]3)、使我國能充分合理地利用沒有國界、沒有紛爭的大氣碳資源,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大量物質財富,創造生態文明。
[0016]4)、通過“零碳”或“負碳”區域發展模式的創建,復制和推廣,逐步實現世界“零碳”發展模式,從根本上降低大氣溫室效應,控制全球氣候變暖。
[0017]具體的實施方式
下面詳細說明本發明優選的技術方案,但本發明不限于所提供的實施例。
[0018]實施例1
1、通過節約資源和能源,減少區域內C02、CH4、N0x等溫室氣體的排放總量;同時,增加、提聞生態碳匯能力。
[0019]2、對區域內生產、生活各環節直接或間接排放的溫室氣體進行清查。
[0020]3、當區域內碳源減去生態碳匯,剩余的CO2排放量用碳產品封存來抵消,使區域內碳排放為零,稱為“零碳區域”。
[0021]4、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通過封存碳產品,才能使區域內碳源與碳匯達到動態平衡,稱為“零碳”區域發展模式。
[0022]實施例2
1、通過節約資源和能源,減少區域內C02、CH4、N0x等溫室氣體的排放總量;同時,增加、提聞生態碳匯能力。
[0023]2、對區域內生產、生活各環節直接或間接排放的溫室氣體進行清查。
[0024]3、當區域內碳源減去生態碳匯等于零時,稱為“生態零碳”區域。
[0025]4、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區域內碳源與生態碳匯能保持動態平衡,稱為“生態零碳”區域發展模式。
[0026]實施例3 1、通過節約資源和能源,減少區域內C02、CH4、N0x等溫室氣體的排放總量;同時,增加、提聞生態碳匯能力。
[0027]2、對區域內生產、生活各環節直接或間接排放的溫室氣體進行清查。
[0028]3、當區域內碳源小于生態碳匯與封存的碳產品的總固碳量時,即為“負碳”區域。
[0029]4、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通過封存碳產品,才能使區域內碳源小于碳匯的狀態,稱為“負碳”區域發展模式。
[0030]實施例4
1、通過節約資源和能源,減少區域內C02、CH4、N0x等溫室氣體的排放總量;同時,增加、提聞生態碳匯能力。
[0031 ] 2、對區域內生產、生活各環節直接或間接排放的溫室氣體進行清查。
[0032]3、當區域內碳源減去生態碳匯小于零時,稱為“生態負碳”區域。
[0033]4、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區域內碳源小于碳匯的狀態,稱為“生態負碳”區域發展模式。
【主權項】
1.實現“零碳”區域發展模式的方法,該方法包括: (1)在區域內實施節能減排措施,減少生產和生活中CO2的排放總量;同時,增加、提高生態碳匯能力; (2)對區域內碳源與碳匯進行清查; (3)用區域內的碳源減去生態碳匯,剩余的CO2排放量用封存碳產品的方法來抵消; (4)當區域內碳源與碳匯處于動態平衡時,稱為“零碳”區域發展模式;當區域內碳源小于碳匯與封存的碳產品總固碳量時,稱為“負碳”區域發展模式。2.根據權利要求1項的方法,其中在步驟(3)中所述碳產品是指“標準植物碳產品”、“植物碳產品”、CDM認可的能參與碳交易的“碳匯產品”。3.根據權利要求1項的方法,其中在步驟(4)中所述實現“零碳”區域發展模式是在一個完整的區域、一個完整的單位內,實施“零碳”區域發展模式;包括“生態零碳”區域發展模式、“負碳”區域發展模式、“生態負碳”區域發展模式。
【專利摘要】實現<b>“</b>零碳”區域發展模式,是指在一個完整的區域內,通過科學的節能減排技術方法,減少生產、生活中的CO2排放總量;同時,增加、提高區域內生態碳匯能力;對區域內進行碳清查;用區域內的碳源減去生態碳匯,剩余的CO2排放量用封存碳產品的方法來抵消。當區域內碳源與碳匯處于動態平衡時,稱為“零碳”區域發展模式;當區域內碳源小于碳匯與封存的碳產品總固碳量時,稱為“負碳”、區域發展模式。通過“零碳”、“負碳”區域發展模式的創建,復制和推廣,逐步實現世界“零碳”發展模式,從根本上降低大氣溫室效應,控制全球氣候變暖。
【IPC分類】A01G15/00
【公開號】CN105075756
【申請號】CN201410209003
【發明人】雷學軍, 雷訓, 雷謹榕, 祝加鏵
【申請人】雷學軍, 雷訓, 雷謹榕, 祝加鏵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4年5月19日
【公告號】WO2015176195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