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一種除草劑,尤其涉及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
【背景技術】
[0002]在我國各地均有玉米栽培,玉米喜高溫,一般在夏秋季節成熟,因此,在夏秋季節高溫多雨,玉米田雜草發生普遍,主要雜草有馬唐、稗草、狗尾草、牛筋草、反枝莧、馬齒莧、鐵莧菜、香附子等。玉米苗期受雜草的危害最重,化學防治省時、省力,但市場上玉米田除草劑五花八門,農民往往不知道如何選擇,不少農戶誤選錯用除草劑,給玉米生長造成不必要的損害。所以了解除草劑的種類及正確使用是夏玉米雜草防治的關鍵。
[0003]因此,為解決上述問題,特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提供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
[0005]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甲草胺 10-20份;
草甘膦 15-25份;
氰氟草酯 3-5份;
二甲四氯 1-3份;
山梨醇酐單油酸酯 4-6份;
助劑 5-6份;
去尚子水 30-35份。
[0006]優選地,所述助劑包括分散潤濕劑、抗凍劑和懸浮劑。
[0007]優選地,所述分散潤濕劑、抗凍劑和懸浮劑的重量比為1:0.5:1。
[0008]優選地,所述分散潤濕劑為木質素磺酸鈉、木質素磺酸鈣或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0009]優選地,所述抗凍劑為丙三醇或尿素。
[0010]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甲草胺與草甘膦為主要原料,還添加的其它成分和助劑,制成的除草劑,污染程度小,對作物的生長沒有傷害,除草效果好,安全性能好。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為了加深對本發明的理解,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的限定。
[0012]實施例1
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甲草胺 10份;
草甘膦 15份; 氰氟草酯 3份;
二甲四氯 I份;
山梨醇酐單油酸酯 4份;
木質素磺酸鈉 2份;
丙三醇 I份;
懸浮劑 2份;
去離子水 30份。
[0013]實施例2
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甲草胺 15份;
草甘膦 20份;
氰氟草酯 4份;
二甲四氯 2份;
山梨醇酐單油酸酯 5份;
木質素磺酸鈣 2.2份;
尿素 1.1份;
懸浮劑 2.2份;
去離子水 32份。
[0014]實施例3
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甲草胺 20份;
草甘膦 25份;
氰氟草酯 5份;
二甲四氯 3份;
山梨醇酐單油酸酯 6份;
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2.4份;
尿素 1.2份;
懸浮劑 2.4份;
去咼子水 35份。
[0015]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甲草胺與草甘膦為主要原料,還添加的其它成分和助劑,制成的除草劑,污染程度小,對作物的生長沒有傷害,除草效果好,安全性能好。
[0016]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仍屬于本發明所要求保護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 甲草胺 10-20份; 草甘膦 15-25份; 氰氟草酯 3-5份; 二甲四氯 1-3份; 山梨醇酐單油酸酯 4-6份; 助劑 5-6份; 去尚子水 30-35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劑包括分散潤濕劑、抗凍劑和懸浮劑。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潤濕劑、抗凍劑和懸浮劑的重量比為1:0.5:1。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散潤濕劑為木質素磺酸鈉、木質素磺酸鈣或烷基酚聚氧乙烯醚。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抗凍劑為丙三醇或尿素。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玉米田復合除草劑,包括以下重量份的組分:甲草胺10-20份;草甘膦15-25份;氰氟草酯3-5份;二甲四氯1-3份;山梨醇酐單油酸酯4-6份;助劑5-6份;去離子水30-35份。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甲草胺與草甘膦為主要原料,還添加的其它成分和助劑,制成的除草劑,污染程度小,對作物的生長沒有傷害,除草效果好,安全性能好。
【IPC分類】A01P13/00, A01N39/04, A01N37/26, A01N57/20
【公開號】CN105028467
【申請號】CN201510460183
【發明人】趙大全
【申請人】南通惠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請日】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