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荔枝、龍眼控梢促花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果樹栽培技術領域,具體涉及的是一種荔枝、龍眼控梢促花方法。
【背景技術】
[0002]氟節胺為二硝基苯胺類化合物,是一種新型的植物生長調節劑,是有接觸兼局部內吸型高效抑芽劑,主要抑制頂(側)芽生長點的細胞分裂,作用強,藥物在葉片內殘留量低,在煙草和棉花作物上廣泛應用。
[0003]荔枝、龍眼的冬稍與開花結果是一對矛盾。控制住冬梢,有利于促進荔枝龍眼開花結果。目前,大多荔枝、龍眼產區通常使用多效唑、烯效唑、乙烯利和B9等植物生長調節劑以及農業技術(環割、斷根)作為荔枝、龍眼控制冬梢促花的方法。由于不同荔枝、龍眼品種對上述植物生長調節劑的敏感程度不一,如乙烯利使用濃度不當易對荔枝、龍眼老葉造成傷害,嚴重者會造成落葉,影響明年成花。
[0004]因此,研制出一種安全、速效、新型的用于荔枝、龍眼的控梢促花方法,對于適應現代化、節本增效的果業發展具有深遠意義。
[0005]公開于該【背景技術】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增加對本發明的總體背景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發明內容】
[0006]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本發明提供一種荔枝、龍眼控梢促花方法,采用噴霧新型控梢促花藥物,通過樹冠枝葉吸收,抑制芽眼細胞生長,改變樹體內激素水平,減少樹體內營養消耗,從而達到抑制營養生長,促進花芽分化的目的。
[0007]本發明以如下技術方案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0008]一種荔枝、龍眼控梢促花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0009](I)待荔枝、龍眼采果后,根據不同品種花芽分化期的要求,抽放2-3次秋梢,于末次秋梢結果母枝轉綠或老熟后為“控梢期”;
[0010](2)然后于荔枝、龍眼“控梢期”葉面噴施I次25%氟節胺懸浮劑500-1000倍。
[0011]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2]1.本發明的方法可有效抑制荔枝、龍眼冬梢萌發,促進花芽分化,實現荔枝、龍眼開花結果,可以提高其座果率和產量。
[0013]2.本方法操作簡便,易于推廣和應用。
【具體實施方式】
[0014]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描述,但應當理解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受【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制。
[0015]實施例1:
[0016]廣西欽州市久隆鎮蘇鵬果場,荔枝種植面積30畝,其中妃子笑24畝、雙肩玉荷包6畝。于2014年采用本發明的方法對雙肩玉荷包品種進行控梢促花,2015年成花株率達90%以上,且果穗緊湊,座果率高,預計單株結果產量可達到25-40kg。
[0017]而對照試驗是荔枝品種為妃子笑,按傳統方法噴施乙烯利和多效唑控梢促花,2015年產生早花及部分沖梢,成花掛果株率65%,產量不理想。
[0018]實施例2:
[0019]廣西南寧市良鳳江荔枝園,面積50畝,品種為1997年種植的雞嘴荔,于2014年采用本發明的方法進行控梢促花試驗5畝,2015年成花株率達82 %,且果穗緊湊,座果率高,預計單株結果產量可達到30-50kg,達到極豐產水平。
[0020]實施例3:
[0021]于2014年采用本發明的方法對廣西大學教學科研基地龍眼進行控梢促花試驗,2015年試驗樹成花株率達95%以上,目前掛果情況良好。
[0022]前述對本發明的具體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是為了說明和例證的目的。這些描述并非想將本發明限定為所公開的精確形式,并且很顯然,根據上述教導,可以進行很多改變和變化。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選擇和描述的目的在于解釋本發明的特定原理及其實際應用,從而使得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并利用本發明的各種不同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以及各種不同的選擇和改變。本發明的范圍意在由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
【主權項】
1.一種荔枝、龍眼控梢促花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待荔枝、龍眼采果后,根據不同品種花芽分化期的要求,抽放2-3次秋梢,于末次秋梢結果母枝轉綠或老熟后為“控梢期”; (2)然后于荔枝、龍眼“控梢期”葉面噴施I次25%氟節胺懸浮劑500-1000倍。
【專利摘要】本發明屬于果樹栽培技術領域,具體涉及的是一種荔枝、龍眼控梢促花方法。一種荔枝、龍眼控梢促花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1)待荔枝、龍眼采果后,根據不同品種花芽分化期的要求,抽放2-3次秋梢,于末次秋梢結果母枝轉綠或老熟后為“控梢期”;(2)然后于荔枝、龍眼“控梢期”葉面噴施1次25%氟節胺懸浮劑500-1000倍。本發明的方法可有效抑制荔枝、龍眼冬梢萌發,促進花芽分化,實現荔枝、龍眼開花結果,可提高其座果率和產量。
【IPC分類】A01G17/00
【公開號】CN104920135
【申請號】CN201510249124
【發明人】徐炯志, 潘介春, 方中斌, 楊娟, 周歧偉
【申請人】廣西大學
【公開日】2015年9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