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散煙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持續釋放散發組合物的煙霧的技術領域。特別是空倉消毒用燃燒殺蟲煙劑用的散煙器。
多年來,商業部門及糧食部門廣泛用于空倉消毒的藥劑是敵敵畏,使用的方法是噴霧法,由于噴霧殺蟲不徹底,加之工作量大,接觸藥劑時間較長,不利于操作人員身體健康。近年來,有關部門研制生產了新的空倉消毒劑,一種空倉殺蟲煙劑使用的方法是煙霧法,操作方便安全,避免了藥劑對人體的危害。但燃點煙劑時易會出現燒壞地面現象,另導火索點燃時會火花四濺影響庫房安全。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專用的燃燒煙劑的半封閉式的散煙器。
本實用新型是用以下方式實現的它由筒體、筒蓋和煙劑出入門構成。在筒體(3)的筒壁下部有進空氣孔和設置有煙劑出入門,筒壁上部有散煙孔,筒體上也可有散煙孔。筒體的筒壁上也可有點火孔。
本散煙器結構簡單、成本低廉,使用方便,安全有效,散煙效果好。適于各種煙劑用作散煙用器械,特別適用于空的倉庫燃點煙劑的散煙器。
圖1本散煙器結構示意圖
以下結合附圖對散煙器作進一步詳細說明煙霧可以通過兩種相反的原理而形成,一種是分數法,即藥劑被分散為細微的煙霧粒;另一種是凝聚法,即農藥受熱而產生的氣體在空氣中冷卻后凝結形成煙霧質微粒。農藥的加熱方法亦有兩種,即物理加熱法和化學發揮法。化學發熱是選用適當的化學發熱劑與農藥有效成份混合,點燃后即產生大量的熱,受熱后能放出初生態的氧,與燃料發生劇烈的化學作用(燃燒過程)。放出大量的熱,但并不產生火焰,這樣就可以使農藥有效成分在不發生燃燒分解的情況下,受熱氣化并形成煙霧。本散煙器適合于化學發熱法產生的煙霧散發用的器械。
在圓柱形筒體(3)的筒壁下部有一排6~12個進空氣孔(6)。進空氣孔(6)直徑大,則可選用數量較小的孔數,反之,孔徑小,則可選用數量較多的孔數。本實施例為有6個進空氣孔(6)。在筒體(3)的筒壁上部有10~20個散煙孔(4)。本例選用10個散煙孔(4)。筒蓋(2)蓋在筒體(3)口上。為了向上直接排出煙霧,可在筒蓋(2)上開有散煙孔(4),也可以是密閉筒蓋(2)。在筒體(3)的筒壁上,可以有點火孔(8),用以穿煙劑的導火索用,但也可以不要,導火索頭部直接從進空氣孔(6)處伸出。為了安放方便,可在筒體(3)的底部裝有底腳(7),筒體(3)的外壁上部裝有提手(1)。這樣散煙器既可放在地面上,也可吊掛在空中。
使用時,把煙劑置放于散煙器內,將導火索從點火孔(8)插入煙劑中(也可以進空氣孔(6)處插入)。導火索在筒體(3)外露0.5公分即可,用膠帶固定,關閉煙劑出入門(5),點燃導火索。導火索燃燒的火花全被筒體(3)擋在筒內,不會四處濺射,比較安全。煙劑燃燒產生的煙霧從散煙孔(4)向外逸出。直至煙劑全部燒完,可將散煙器移走。煙劑一直在筒體(3)內燃燒,高溫不會燒壞地面。
本散煙器可廣泛用于糧食、百貨、棉麻、日雜、藥材、煙草、港口等倉庫空倉消毒時燃燒煙劑的專用器械。
權利要求1.一種散煙器,其特征在于筒體(3)的筒壁下部有進空氣孔(6)和設置有煙劑出入門(5),筒壁上部有散煙孔(4),筒體(3)上面有筒蓋(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散煙器,其特征在于筒蓋(2)上有散煙孔(4)。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散煙器,其特征在于筒體(3)的筒壁上有點火孔(8)。
專利摘要一種用于持續釋放煙劑的煙霧散煙器。它由筒體、筒蓋構成。在筒體上有散煙孔和進空氣孔。筒體有提手和底腳,使用時散煙器可以吊掛在空中或放在地面上,本散煙器可廣泛用于糧食、百貨、棉麻、日雜、藥材、煙草、港口等倉庫空倉消毒時燃燒煙劑的專用器械。
文檔編號A01M13/00GK2126759SQ922172
公開日1993年2月10日 申請日期1992年6月30日 優先權日1992年6月30日
發明者王澤林 申請人:王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