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農業用具,特別涉及一種移栽工具。
背景技術:
在我國,花、蔬菜等苗圃移植到其他地方時一般通過鏟刀等農具挖掘,該鏟刀等工具一般包括用于手持的一個手柄及設于手柄前端的鐵鏟,通過鐵鏟鏟入苗圃的根部,這種工具容易損壞苗圃的主根體,有待于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出一種移栽工具,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容易傷根等問題。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移栽工具,包括兩挖掘桿及設于該挖掘桿端部的把手,每一挖掘桿包括一挖掘段及由該挖掘段的一端斜向上彎折延伸的一固定段,所述兩挖掘桿的挖掘段平行設置,所述兩固定段由挖掘段斜向上呈相互靠近趨勢延伸,所述固定段與其對應的挖掘段之間形成銳角,每一挖掘段的前端形成一鋒銳的鏟土端,所述把手套設固定于挖掘桿的固定段上。
優選方案為,每一挖掘桿的桿徑為6-10㎜。
優選方案為,每一挖掘桿的桿徑8㎜。
優選方案為,所述兩挖掘段之間的間距為3-4㎝。
優選方案為,每一挖掘段的長度為20㎝。
優選方案為,所述固定段與其對應的挖掘段之間的角度為30-60度。
優選方案為,所述固定段與其對應的挖掘段之間的角度為45度。
優選方案為,所述鏟土端為一尖形構造。
優選方案為,所述鏟土端為鏟形構造,所述鏟形構造為由挖掘桿前端的上表面向下向外傾斜延伸形成或者為挖掘桿的前端上下表面同時相互靠近傾斜延伸形成。
優選方案為,所述把手的外表面設有凸紋。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
本發明的移栽工具通過挖掘段的鏟土端進行除草、挖土的作業,并使兩挖掘桿之間的部分對應待挖掘的植物,從而防止挖掘過程對植物主根的損傷,并能保留主根下方的土塊,將植物帶有土塊地由土壤中移植出來。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發明移栽工具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挖掘桿前端的另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中移栽工具鏟土時的狀態圖;
圖4為圖1移栽工具挖掘出植物后的狀態圖。
圖中:
100、移栽工具;10、挖掘桿;20、把手;11、挖掘段;12、固定段;13、鏟土端。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該移栽工具100包括兩平行設置的挖掘桿10及設于該挖掘桿10端部的把手20。
該兩挖掘桿10為金屬桿,擇優為不銹鋼桿。每一挖掘桿10的桿徑為6-10㎜,擇優為8㎜。每一挖掘桿10包括一挖掘段11及由該挖掘段11的一端斜向上彎折延伸的一固定段12。所述兩挖掘桿10的挖掘段11平行設置,其間距為3-4㎝。每一挖掘段11的長度為20㎝。所述兩固定段12由挖掘段11斜向上呈相互靠近趨勢延伸。所述固定段12與其對應的挖掘段11之間形成銳角,其角度為30-60度,擇優為45度。
每一挖掘段11的前端形成一鋒銳的鏟土端13,本實施例中,該鏟土端13為一尖形構造。請同時參閱圖2,具體實施時,每一挖掘桿10的鏟土端13為一鏟形結構,該鏟形構造為扁平狀,其可為僅由挖掘桿10前端的上表面向下向外傾斜延伸形成,也可為挖掘桿10的前端上下表面同時相互靠近傾斜延伸形成。
所述把手20可為硬質樹脂柄,也可為木柄,其外表面可設有凸紋以便于把持。該把手20套設于挖掘桿10的固定段12上,并使固定段12嵌設于把手20內而固定。
請同時參閱圖3及圖4,使用時,手握把手20,通過挖掘段11的前端進行除草、挖土的作業,并使兩挖掘桿10之間的部分對應待挖掘的植物,從而防止挖掘過程對植物主根的損傷,并能保留主根下方的土塊,將植物帶有土塊地由土壤中移植出來。該移植工具結構簡單,操作容易。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