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草坪維護設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草坪維護設備,特別是涉及一種在使用時可以用輪子支撐在 草坪上移動的車式割草機。
背景技術:
在已知的草坪維護設備中,以車式割草機為例,包含一切割裝置、一承載切割裝置 的底盤,底盤裝在一具有四個輪子的框架上,框架的一端安有供作業時推動割草機本體移 動的把手。目前用戶在使用割草機時,從倉庫到草坪的運輸移動主要有兩種方式1.割草機 作業四輪觸地后,水平推拉移動;2.是將割草機抬離地面搬運。方式一對存儲區域空間要 求較大;方式二要求機器的重量足夠輕。割草機從倉庫到草坪的運輸移動方式需要進一步 改進。發明內容針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能夠進行傾斜式推拉移動的 草坪維護設備。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草坪維護設備,包含—切割裝置,用于對草坪或植被的修割,一支撐裝置,承載所述切割裝置,一把手,具有一用于人手握持及移動所述草坪維護設備的握持部,其中所述草坪維護設備具有一傾斜拖拉位置,在所述推拉位置上,至少一滾動元 件被支撐在一支撐面上,一用于人手握持的推拉移動部相對所述支撐面具有一垂直距離及 相對所述滾動元件與支撐面的接觸處具有一傾斜距離,所述垂直距離與所述傾斜距離的比 值范圍為0.5 1。所述垂直距離與所述傾斜距離的比值為0. 8。所述滾動元件包括設置在支撐裝置后部的輪子。所述推拉移動部為所述把手處于折疊位置上時的握持部。所述草坪維護設備還具有使用位置及儲存位置,在使用位置上,所述草坪維護設 備相對支撐面具有第一正投影面積,在儲存位置上,所述草坪維護設備相對支撐面具有第 二正投影面積,所述第一正投影面積大于所述第二正投影面積。所述草坪維護設備還包括安裝在所述支撐裝置的前部的輪子,在所述使用位置 上,所述前部的輪子和所述后部的輪子同時與支撐面接觸,并且所述前部的輪子和所述后 部的輪子之間具有第一距離。所述把手通過一樞轉部可樞轉地安裝在所述支撐裝置的后部,在所述儲存位置 上,所述樞轉部和所述后部的輪子同時被支撐在支撐面上,并且所述樞轉部到所述后部的輪子之間具有第二距離。所述第一距離大于所述第二距離。在所述儲存位置上,所述后部的輪子及至少一輔助支撐同時被支撐在所述支撐面 上,所述輔助支撐和所述后部的輪子之間具有第三距離。所述第一距離大于所述第三距離。所述輔助支撐與所述支撐裝置為一整體或所述輔助支撐為單獨設置在支撐裝置 后部的支撐部。所述草坪維護設備還包括用于將把手進行樞轉鎖定的鎖定機構。所述把手上還設有可伸縮及伸縮鎖定機構。通過采用以上技術方案,可實現以下有益技術效果本實用新型的草坪維護設備在傾斜拖拉位置上可輕松的將設備移動,與抬離地面 的搬運方式相比傾斜式推拉移動草坪維護設備使得人體只承受設備的部分重量,就可以實 現草坪維護設備的轉移,作業更加便捷。水平推拉方式需要先把把手裝好,這要求倉庫有足 夠的操作空間,與之比較傾斜式推拉可以更快的實現從倉庫的移出動作,而把把手的組裝 工作轉移到倉庫以外的更廣闊空間;在存儲位置上的占地面積小于使用位置上的面積,可 節省儲存空間。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草坪維護設備的示意圖;圖2是處于使用的使用位置上的示意圖;圖3是處于儲存的儲存位置上的示意圖;圖4是處于儲存的儲存位置上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示意圖;圖5是處于可傾斜移動的傾斜拖拉位置上的一種實施方式的示意圖;圖6為處于可傾斜移動的傾斜拖拉位置上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草坪維護設備的示意圖,該草坪維護設備首選一種車 式的割草機,包含第一對輪子1及第二對輪子3,該第一對輪子1和第二對輪子3分別安 裝在一支撐裝置4的后部和前部,該支撐裝置4內承載有用于割草的切割裝置(未示出), 在支撐裝置4的后部、第一對輪子1的上方安有一把手2,把手2通過樞轉部21相對支撐裝 置4可樞轉的安裝,并且把手2可伸縮以及具有伸縮鎖定結構22,把手2的最端部為用于人 手握持的握持部23。如圖2所示,為割草機在使用的使用位置時其狀態圖,當割草機在使用的時候,割 草機的第一、第二對輪子1、3同時被支撐在支撐面5上,此時,如果光線從垂直于支撐面5 的方向上射來,割草機的本體會在支撐面5上形成一個第一正投影面6,結合圖3,為割草機 在儲存的儲存位置上的示意圖,當割草機實用完畢后將其儲存時,為節省儲存空間,使割草 機處于大致直立狀態,并且把手2被折疊起來,僅使第一對輪子1被支撐在支撐面5上,為 增加穩固性,還可選用把手2的樞轉部21也被支撐在支撐面5上,此時,如果光線從垂直于支撐面5的方向上射來,割草機的本體會在支撐面5上形成一個第二正投影面6’,結合圖 4,為割草機處于儲存的儲存位置上時,另一種存放的實施方式,此時,割草機仍處于大致的 直立狀態,第一對輪子1支撐在支撐面5上同時在支撐裝置4上設有一支撐部41接觸到支 撐面5上,該支撐部41可與支撐裝置4構造為一整體也可單獨加設,同理,此時,如果光線 從垂直于支撐面5的方向上射來,割草機的本體會在支撐面5上形成另一個第二正投影面 6”。由于,無論在使用的使用位置還是儲存的儲存位置上,割草機的寬度是相同的,對比圖 2及圖3,第一對輪子1與第二對輪子3之間的距離Sl大于第一對輪子1到把手2支撐在 支撐面5上的樞轉部21之間的距離S2,對比圖2及圖4,第一對輪子1與第二對輪子3之 間的距離Sl大于第一對輪子1到支撐部41之間的距離S3,因此,在使用的使用位置上的割 草機的第一正投影6的面積大于在儲存位置上的割草機的第二正投影6’、6”的面積。如圖5所示,為割草機在使用及儲存位置之間狀態變換時,割草機可傾斜移動的 狀態示意圖,在該可傾斜移動的傾斜拖拉位置上,只有第一對輪子1與支撐面5接觸,人手 可握持在一推拉移動部上,該推拉移動部優選把手2的握持部位23,此時,把手2處于折疊 狀態,握持部位23相對支撐面的垂直距離為H,相對第一對輪子1與支撐面5的接觸處的 距離為L,為適應人體工程學的需要,使操作者在推拉移動割草機時,只有較輕部分的割草 機的重量由人體承受,本實用新型的H與L的比值范圍為0. 5 1,更進一步優選的比值為 0. 8。本領域技術人員很容易想到,推拉移動部也可以是其它的部位或構件,只要便于人手 握持,可以設置在支撐裝置4上等。如圖6所示,為在傾斜拖拉位置上時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示意圖,整機的重量位于 把手的上方,同時在支撐裝置4的后部又設置一滾輪42,把手的握持部23距支撐面5的距 離H和到滾輪42與支撐面5之間的距離L的比值仍在0. 5 1。
權利要求1.一種草坪維護設備,包含一切割裝置,用于對草坪或植被的修割, 一支撐裝置,承載所述切割裝置,一把手,具有一用于人手握持及移動所述草坪維護設備的握持部, 其特征在于所述草坪維護設備具有一傾斜拖拉位置,在所述推拉位置上,至少一滾動 元件被支撐在一支撐面上,一用于人手握持的推拉移動部相對所述支撐面具有一垂直距離 及相對所述滾動元件與支撐面的接觸處具有一傾斜距離,所述垂直距離與所述傾斜距離的 比值范圍為0.5 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垂直距離與所述傾斜距離 的比值為0.8。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滾動元件包括設置在 支撐裝置后部的輪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拉移動部為所述把 手處于折疊位置上時的握持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草坪維護設備還具有使用 位置及儲存位置,在使用位置上,所述草坪維護設備相對支撐面具有第一正投影面積,在儲 存位置上,所述草坪維護設備相對支撐面具有第二正投影面積,所述第一正投影面積大于 所述第二正投影面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草坪維護設備還包括安裝 在所述支撐裝置的前部的輪子,在所述使用位置上,所述前部的輪子和所述后部的輪子同 時與支撐面接觸,并且所述前部的輪子和所述后部的輪子之間具有第一距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通過一樞轉部可樞轉 地安裝在所述支撐裝置的后部,在所述儲存位置上,所述樞轉部和所述后部的輪子同時被 支撐在支撐面上,并且所述樞轉部到所述后部的輪子之間具有第二距離。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距離大于所述第二距1 O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儲存位置上,所述后部的 輪子及至少一輔助支撐同時被支撐在所述支撐面上,所述輔助支撐和所述后部的輪子之間具有第三距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距離大于所述第三距1 ο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支撐與所述支撐裝置 為一整體或所述輔助支撐為單獨設置在支撐裝置后部的支撐部。
12.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草坪維護設備還包括用于 將把手進行樞轉鎖定的鎖定機構。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草坪維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上還設有可伸縮及 伸縮鎖定機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草坪維護設備,包含一切割裝置,用于對草坪或植被的修割,一支撐裝置,承載所述切割裝置,一把手,具有一用于人手握持及移動所述草坪維護設備的握持部,其中所述草坪維護設備具有一傾斜拖拉位置,在所述推拉位置上,至少一滾動元件被支撐在一支撐面上,一用于人手握持的推拉移動部相對所述支撐面具有一垂直距離及相對所述滾動元件與支撐面的接觸處具有一傾斜距離,所述垂直距離與所述傾斜距離的比值范圍為0.5~1。本實用新型的草坪維護設備在傾斜拖拉位置上可輕松的將設備移動,作業更加便捷。
文檔編號A01D34/90GK201821663SQ2010205163
公開日2011年5月11日 申請日期2010年9月3日 優先權日2010年9月3日
發明者基思帕克, 山岡敏成 申請人:南京德朔實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