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碎紙機技術領域,更明確地說對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 裝置安全性的改進。
背景技術:
碎紙機是一種迅速安全地將需要保密的文件碎毀的辦公設備。自動碎紙 機就是具有自動送紙功能的碎紙機,使用者只需要將待碎文件一起放置在自 動送紙裝置中,待碎文件就可以被送紙輥子分次進入碎紙機中進行粉碎,極 大的方便了使用者。
但是現有的自動碎紙機為了使自動碎紙數量同時多張送紙,在送紙輥子 上還帶有金屬針或者尖利的突起以便送紙,但手碰到金屬針更容易受傷。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克服上述缺點和不足,提供一種自動碎紙機 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包括安全護蓋和控制電機起停的裝置。所述的 安全護蓋位于自動送紙板或者碎紙機本體上,可以與自動送紙板相連接,也 可以與碎紙機本體相連接,與送紙板或碎紙機本體用螺絲或者注塑件連接, 可以打開和合上。安全護蓋可以采用金屬、木質材料或塑料材質等具有安全 性能的材質。所述的控制電機起停的裝置可以是微型開關或光感應器等感應 器控制,可以設置在送紙板側面或其他可以執行功能的位置,由安全護蓋上 的突起或者其他類似構造物控制。放紙時,打開安全護蓋,阻斷投入口,通
過微型開關或電路傳感器控制,則電機停止作業;關上該安全護蓋時,碎紙 投入口開放,送紙板可投入紙張,手不會進到里面,通過徹型開關或電路傳 感器控制,電機開始作業。
特別的,為了符合美國或日本等國的安全檢測標準EN 60950等,具體 的說就是在機器手檢測項目中,機器手不至于從上述安全護蓋進入到碎紙機 內部。上述安全護蓋的尺寸進行了特別的規定,也就是安全護蓋的長度大于 機器手指的長度L為100mm。
同時,在上述安全護蓋內側也可以添加一些肋,肋和肋之間的尺寸小于圖6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上追 加把手,在內側追加肋的剖面圖。
各符號名稱1"~ —安全護蓋,2—一微型開關,3 — 一送紙板,4— 一碎紙投入口,5 — —外殼,6—一待碎文件,7—一機器手指,8—一機 器手掌,9一一把手,10—一送紙板旋轉中心,11 ——安全護蓋旋轉中心 12 —一肋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參照
圖1,
圖1-1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 裝置的安全裝置的側面圖。圖l-2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 裝置的安全裝置的剖面圖。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包括安全護 蓋1和微型開關2。安全護蓋1與送紙板3或碎紙機本體相連接。安全護蓋 1可以用螺絲或注塑件活動連接到送紙板3,也可以連接到碎紙機本體上, 可以打開和合上。
安全護蓋1帶有一突起可以控制微型開關2,當安全護蓋l蓋上時,微 型開關2處于"開"的狀態,電機可以運轉。當安全護蓋1打開時,微型開 關2處于"關"的狀態,電機不可運轉。所述的突起可以與安全護蓋1 一體 結構,也可以分開結構。
參照圖2,說明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 置的使用狀態圖。
待碎文件6通過碎紙投入口 4投入碎紙機,安全護蓋1位于碎紙機外殼5外 部。圖2-l表示在待機狀態,安全護蓋處于蓋上的狀態,電機可以運轉;圖 2-2表示在待機狀態,打開安全護蓋時,送紙板雖然開放,但是碎紙投入口 會被阻斷。也就是說在打開安全護蓋時除了待碎文件之外將手等往機器內部 送是不可能的,電機不能運轉;圖2-3表示安全護蓋在打開的狀態下,將 待碎文件投入自動送紙裝置時,待碎文件將不能投入到碎紙投入口內,電機 不能運轉。圖2 - 4表示安全護蓋在關閉的狀態下投入紙時電機可以旋轉,
待碎文件投入到碎紙投入口,但在投入口與送紙板部位如手等其他物品都無 法投入到機器內部。
實施例2。為了符合美國或日本等國的安全檢測標準,具體的說就是在
4圖6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上追 加把手,在內銅追加肋的剖面圖。
各符號名稱1一一安全護蓋,2—一微型開關,3 — 一送紙板,4一 一碎紙投入口, 5 — 一外殼,6 — 一待碎文件,7—一機器手'指,8 — 一機 器手掌,9一一把手,10—一送紙板旋轉中心,11一一安全護蓋旋轉中心 12 —一肋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參照
圖1,
圖1-1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 裝置的安全裝置的側面圖。圖l-2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 裝置的安全裝置的剖面圖。
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包括安全護 蓋1和微型開關2。安全護蓋1與送紙板3或碎紙機本體相連接。安全護蓋 1可以用螺絲或注塑件活動連接到送紙板3,也可以連接到碎紙機本體上, 可以打開和合上。
安全護蓋1帶有一凸起可以控制微型開關2,當安全護蓋l蓋上時,微 型開關2處于"開"的狀態,電機可以運轉。當安全護蓋l打開時,微型開 關2處于"關"的狀態,電機不可運轉。所述的突起可以與安全護蓋1 一體 結構,也可以分開結構。
參照圖2,說明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 置的使用狀態圖。
待碎文件6通過碎紙投入口 4投入碎紙機,安全護蓋1位于碎紙機外殼5外 部。圖2-l表示在待機狀態,安全護蓋處于蓋上的狀態,電機可以運轉;圖 2-2表示在待機狀態,打開安全護蓋時,送紙板雖然開放,但是碎紙投入口 會被阻斷。也就是說在打開安全護蓋時除了待碎文件之外將手等往機器內部 送是不可能的,電機不能運轉;圖2-3表示安全護蓋在打開的狀態下,將 待碎文件投入自動送紙裝置時,待碎文件將不能投入到碎紙投入口內,電機 不能運轉。圖2-4表示安全護蓋在關閉的狀態下投入紙時電機可以旋轉,
待碎文件投入到碎紙投入口,但在投入口與送紙板部位如手等其他物品都無 法投入到機器內部。
實施例2。為了符合美國或日本等國的安全檢測標準,具體的說就是在機器手檢測項目中,機器手不至于從上述安全護蓋進入到碎紙機內部。圖3 是美國或曰本等國的安全檢測標準中的機器手示意圖,其中機器手指7的長
度L為100mm,機器手掌8前部寬度W為50mm.
圖4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的安全 護蓋的示意圖及A—A截面圖。上述安全護蓋的尺寸進行了特別的規定,也 就是安全護蓋的長度L,大于機器手指7的長度L。在上述安全護蓋內側添加 一些肋,肋和肋之間的尺寸W,小于機器手掌8前部的寬度W。所述肋的形 狀最好做成流線型,以利于碎紙機進紙。
圖5和圖6是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 內側添加手把9和肋12的示意圖和剖面圖
在安全護蓋內側添加一些肋,肋和肋之間的尺寸小于機器手掌前部的寬 度W為50mm。所述肋的形狀最好做成流線型,以利于碎紙機進紙。
還在安全護蓋上設置了把手9,為突起形狀,位于送紙板旋轉中心10 以下,注意,不在安全護蓋旋轉中心11以下。
當按動把手9,待碎文件6則全部進入送紙板3與碎紙投入口 4之間, 不會發生卡紙現象,從而使碎紙機自動進紙的性能更好。
其它部分同實施例1。
采用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并行 了機械方法和電路方法的兩種方法來雙重保護使用者和碎紙機,可以避免自 動送紙時,使用者的手與機器內的送紙輥子相接觸,尤其是對送紙輥子上帶 有針的自動碎紙機,提高了碎紙機使用的安全性能,也可以避免其他大件物 品落入對碎紙機機器本身的損害。
本實用新型參照附圖和實施例進行說明,但保護范圍不限于此,在本實 用新型技術范圍內具有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經過簡單的變換,而獲得本實用新 型同樣的技術效果,同樣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包括安全護蓋和控制電機起停的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安全護蓋位于自動送紙板或者碎紙機本體上,可以投入待碎文件;所述的控制電機起停的裝置設置在自動送紙板的側面,與電機相連。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其特 征是所述的控制電機起停的裝置是微型開關或電路傳感器,所述的突起與安 全護蓋一體結構或者分開結構。
3. 如權利要求l或2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安全護蓋可以與自動送紙板或與碎紙機本體為螺絲或注 塑體活動連接。
4.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 其特征是所述的安全護蓋采用金屬、木質材料或塑料材質等具有安全性能的材質。
5.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 其特征是所述的安全護蓋的長度大于機器手指的長度100mm。
6. 如權利要求l或2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 其特征是所述的安全護蓋內側添加一些肋,肋和肋之間的尺寸小于機器手掌 前部的寬度50mm。
7. 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其特 征是所述肋的形狀做成流線型。
8. 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 置,其特征是還在安全護蓋上設置了把手,位于送紙板旋轉中心以下。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其特征 是所述的把手為突起形狀。
專利摘要一種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包括安全護蓋和控制電機起停的裝置。該安全護蓋位于自動送紙板或碎紙機本體上,可以與送紙板相連接,也可以與碎紙機本體相連接,可以打開和合上。控制電機起停的裝置可以是微型開關或電路感應器,控制電機起停。放紙時,該安全護蓋打開,投入口阻斷,電機停止作業;在安全護蓋關閉的狀態下放入待碎文件,則電機開始作業。本實用新型所述的自動碎紙機的自動送紙裝置的安全裝置,采用機械和電子雙重保護結構,可以避免自動送紙時,使用者的如手等身體部位與機器內的送紙輥子相接觸引起事故和受傷,尤其是對送紙輥子上帶有針或尖利突起的自動碎紙機,大大提高了碎紙機使用的安全性能,也可以避免其他大件物品落入對碎紙機機器本身的損害。
文檔編號B02C23/04GK201164812SQ200720181
公開日2008年12月17日 申請日期2007年10月18日 優先權日2006年12月19日
發明者金云起, 金鶴賢 申請人:青島皇冠電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