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旋轉繞線輪的轉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總體涉及用于旋轉繞線輪的轉子。本發明尤其涉及用于可轉動地安裝在繞線輪單元上并圍繞卷筒引導并卷繞魚線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
背景技術:
旋轉繞線輪通常具有安裝在釣竿上的繞線輪單元、可轉動地安裝在繞線輪單元上并用來引導魚線的轉子以及由轉子引導的魚線卷繞其上的卷筒。轉子具有轉子單元和樞轉地安裝在轉子單元上的鉤環臂。轉子單元具有可轉動地安裝在繞線輪單元上的柱形部分和相對布置并從柱形部分的后端部分向外延伸的第一和第二轉子臂。
鉤環臂引導魚線到卷筒上并具有樞轉地安裝在第一轉子臂部分的尖端上的第一鉤環支承構件、樞轉地安裝在第二轉子臂部分的尖端上的第二鉤環支承構件、可轉動地安裝在第一鉤環支承構件上的魚線滾輪以及由線材制成并連接魚線滾輪和第二鉤環支承構件的鉤環。第一轉子臂設置鉤環翻轉裝置,該機構將鉤環臂保持在魚線卷繞位置和魚線松開位置上,并且將鉤環臂從魚線松開位置返回到魚線卷繞位置,以便響應轉子在魚線卷繞方向上的轉動。
此傳統的鉤環翻轉裝置具有安裝在轉子上并且其尖端與鉤環臂的樞轉中心附近的鉤環臂接合的撥動彈簧、其尖端與鉤環臂的樞轉中心附近的鉤環臂接合并且其底部相對于繞線輪單元前后運動的運動構件以及設置在繞線輪單元上的轉換突出部,使得該轉換突出部與運動構件接合。撥動彈簧撥動并迫使鉤環臂位于兩個位置之間,并將鉤環臂保持在兩個位置上。撥動彈簧和運動構件兩者容納在設置在第一轉子臂內的內部空間內。這種結構的實例表示在日本專利申請H10-4 839。
在所述的傳統結構中,鉤環翻轉裝置的撥動彈簧和運動構件兩者容納在第一鉤環臂的內部空間內。因此,難以連接可相互交換的鉤環翻轉裝置,這是由于第一轉子臂內部空間的形狀將根據繞線輪的轉子的尺寸進行變化。
為此,需要一種克服現有技術的所述問題的轉子。本發明滿足現有技術中的此需要以及其他需要,這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從此說明書中將得以明白。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在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內制造可相互交換的鉤環翻轉裝置而不考慮轉子的尺寸。
按照本發明的第一方面的轉子是具有繞線輪單元和卷筒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該轉子可轉動地安裝在繞線輪單元上并圍繞卷筒引導魚線。轉子包括具有柱形部分并可轉動地安裝在繞線輪單元上的轉子單元和一對從柱形部分的下端部分的外周表面上的相對位置向前延伸并與柱形部分間隔開的轉子臂、安裝在該對轉子臂的尖端上以便在魚線卷繞位置和魚線松開位置之間樞轉的鉤環臂、可拆卸地安裝在該對轉子臂之一上的安裝構件以及設置在安裝構件內并將鉤環臂從魚線松開位置返回到魚線卷繞位置以便響應鉤環臂在魚線卷繞方向上的轉動的鉤環翻轉裝置。
在此轉子中,安裝構件可拆卸地安裝在一個轉子臂上,并且鉤環翻轉裝置安裝在安裝構件上,這里,通過將鉤環翻轉裝置事先安裝在安裝構件上,并且形成鉤環翻轉單元,安裝構件以及作為整體單元連接在安裝構件上的鉤環翻轉裝置一起可安裝在具有不同尺寸轉子的繞線輪上。
按照本發明第二方面的轉子是第一方面的轉子,其中安裝構件布置在該對轉子臂之一的外周側上。在這種情況下,當鉤環臂例如安裝在轉子臂的外周側時,安裝構件可便于安裝在轉子臂上。
按照本發明第三方面的轉子是第一方面的轉子,其中安裝構件布置在該對轉子臂之一的內周側上。在這種情況下,當鉤環臂例如安裝在轉子臂的內周側上時,安裝構件將從鉤環臂的內周側安裝。由于安裝構件難以在轉子臂的外周側上暴露,因此可改進旋轉繞線輪的結構。
按照本發明第四方面的轉子是本發明第一到第三方面任一方面的轉子,其中柱形部分具有大直徑部分和可拆卸地布置在大直徑部分的前端部分上的管狀部分。在這種情況下,管狀部分例如由不同于形成大直徑部分的材料的材料制成。特別是,當安裝構件安裝在轉子臂的內周側上時,通過拆卸管狀部分安裝構件,便于從轉子臂上拆下。
按照本發明第五方面的轉子是本發明第一到第四方面任一方面的轉子,其中鉤環翻轉裝置具有運動構件、撥動彈簧機構和轉換部分。運動構件的尖端部分與鉤環臂接合。運動構件的底部可脫開地與安裝構件接合,因此,為了響應鉤環臂的樞轉,運動構件的底部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至少前后運動,第一位置與魚線卷繞位置相對應,第二位置與魚線松開位置相對應并比第一位置更靠近繞線輪單元。撥動彈簧機構具有在一個位置上可轉動地與鉤環臂接合的尖端部分,該位置與運動構件與鉤環臂接合的位置不同。撥動彈簧機構撥動鉤環臂并將其偏置在魚線卷繞位置和魚線松開位置上,并且鉤環臂偏置方向進行變化以便響應鉤環臂的樞轉。轉換部分布置在繞線輪單元的前部上。當轉子臂在魚線卷繞方向上轉動時,轉換部分將與位于第二位置上的運動構件的底部接觸以便向第一位置運動運動構件。
在此鉤環翻轉裝置中,當鉤環臂從魚線卷繞位置翻轉到魚線松開位置,運動構件的底部運動到第二位置。因此,撥動彈簧機構壓縮到死點長達一段時間,并且拉長并迫使鉤環臂進入魚線松開位置。當布置在魚線松開位置時,防止鉤環臂返回到魚線卷繞位置。因此,當處于魚線松開位置時,即使在甩桿時鉤環臂將難以翻轉到魚線卷繞位置。在這種情況下,當轉子在魚線卷繞方向上轉動時,第二位置上的運動構件的底部將與轉換部分接觸,該轉換部分向第一位置壓靠運動構件,并壓靠鉤環臂進入魚線卷繞位置。接著,當撥動彈簧機構超過死點時,撥動彈簧機構拉長并壓靠鉤環臂進入魚線卷繞位置,并且鉤環臂通過轉換部分壓靠直到運動構件到達突出端部為止。因此,鉤環臂不再受到限制,并且翻轉到魚線松開位置,并保持其上。這里,鉤環臂可通過簡單結構翻轉。
本發明的這些和其他的目的、特征、方面和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從以下詳細說明中將變得清楚,該說明結合附圖披露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
現對于形成此原始披露一部分的附圖進行參考圖1是按照本發明一個實施例的旋轉繞線輪的左側截面圖;圖2是旋轉繞線輪的右側截面圖;圖3是轉子的分解透視圖;
圖4是第一轉子臂的平面圖;以及圖5是第二轉子臂的平面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本發明的所選擇的實施例現在將參考附圖描述。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從此說明書中將明白的是本發明實施例的以下描述只出于說明目的,而不作為限制本發明,本發明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總體構形和繞線輪單元的構造如圖1和2所示,按照本發明優選實施例的旋轉繞線輪包括可轉動地支承搖把1并安裝在釣竿上的繞線輪單元2、轉子3和卷筒4。轉子3用于將魚線圍繞卷筒4卷繞,并可轉動地支承在繞線輪單元2的前部上。卷筒4將魚線圍繞其外周表面上卷繞,并布置在轉子3的前部使其可相對于轉子3和繞線輪單元2前后往復運動。應該注意到搖把1可連接在繞線輪單元2的左側,如圖1所示,或者連接在繞線輪單元2的右側,如圖2所示。
繞線輪單元2主要包括支承轉子3和卷筒4的主體構件2a和可脫開地旋在主體構件2a上的蓋構件2b。
主體構件2a最好由例如通過玻璃纖維增強并使用聚酰胺的合成樹脂制成,并通過注射模制制成。主體構件2a具有開口25,并且機構容納空間26形成在主體構件2a的內部。機構容納空間26設置轉動轉子3的轉子驅動機構5、前后運動卷筒4以便均勻卷繞魚線的振動機構6和將搖把1的轉動傳遞到振動機構6上的動力傳遞機構(未在圖中示出)。可轉動地支承轉子的大致圓形轉動支承部分27形成在主體構件2a的前部。
蓋構件2b例如由鋁合金制成,并例如通過壓鑄制造。如圖2和3所示,蓋構件2b包括覆蓋主體構件2a的開口25的薄壁覆蓋部分35和從覆蓋部分35向上延伸的安裝腿部36。
轉子的構造如圖2和3所示,轉子3由合成樹脂形成,并且包括柱形部分30、第一和第二轉子臂31和32、鉤環臂44、安裝構件49和覆蓋構件47。柱形部分30具有形成在柱形部分30后端內并可轉動地安裝在繞線輪單元2的一個端部上的中空部分3a。第一和第二轉子臂31和32在柱形部分30的側部上相對布置。鉤環臂44樞轉地安裝在第一轉子臂31和第二轉子臂32的尖端上,并將魚線引導到卷筒4上。安裝構件49可拆卸地安裝在第一轉子臂31的外周側上。覆蓋構件47覆蓋第二轉子臂32的外側。
柱形部分30布置在主體構件2a的轉動支承部分27的外周側上。如圖2和3所示,柱形部分30具有大直徑部分30b和管狀部分30a。大直徑部分30b布置在柱形部分30的后端部分的外周表面上并具有大于柱形部分30的其他部分直徑的直徑。管狀部分30a可拆卸地布置在大直徑部分30b的前端部分上。大直徑部分30b是與第一轉子臂31和第二轉子臂32整體形成的管狀構件,多個接合部分30d形成在大直徑部分30b的內周側上。如圖3所示,通過將形成在管狀部分30a的后端部分外周上的接合突出部30c與形成在大直徑部分30b內的接合孔30d接合,定位并鎖定管狀部分30a。如圖2所示,前壁33形成在柱形部分30的前部上,凸起33a形成在前壁33中心上。小齒輪12的前部分12a和卷筒軸15通過凸起33a內的孔。螺母34布置在前壁33的前部上,并且此螺母34與形成在小齒輪12前部12a處的陽螺紋部分接合并將轉子3緊固在小齒輪12上。
如圖3和4所示,第一轉子臂31從柱形部分30的后部分向前延伸并與柱形部分30間隔開。如圖3所示,第一轉子臂31與大直徑部分30b在周向上平滑連接。如圖3和4所示,凹入部分31形成在第一轉子臂31的外周側的一部分上。安裝構件49可拆卸地安裝在凹入部分31e上,并且鉤環翻轉機構48(下面描述)安裝在安裝構件49內。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樞轉地安裝在第一轉子臂31的尖端的外周側上。
如圖3和4所示,安裝構件49具有成形為與凹入部分31e的內周輪廓相配的外周。安裝構件49包括板形構件49c和殼體構件49d。板形構件49c形成為與凹入部分31e的內周輪廓相配。殼體構件49d形成使得殼體構件49d覆蓋板形構件49c的后端部分。鉤環翻轉機構48(下面描述)安裝在殼體構件49d內。
如圖3和4所示,板形構件49c具有從板形構件49c的前端部分伸出的突出部分49a,以及形成在板形構件49c的前端部分內的通孔49b。突出部分49a與形成在凹入部分31e的后端表面內的凹槽部分31f接合。當安裝構件49安裝在凹入部分31e內時,突出部分49a用作浮動擋塊。形成從凹入部分31e的上部伸出的凸起部分31i可插入通孔49b中。通過在凹槽部分31f內接合突出部分49a并將凸起部分31i插入通孔49b,將安裝構件49固定地安裝在凹入部分31e內。在安裝構件49固定地安裝在凹入部分31e上之后,凸起部分31i插入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下面描述),并且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和安裝構件49通過下面描述的連接銷37固定地連接在第一轉子臂31上(見圖2)。
如圖3和4所示,殼體構件49d形成使得殼體構件49d覆蓋板形構件49c的外后端部分。殼體構件49d在殼體構件49d的上側包括開口49e。運動構件55和撥動彈簧機構56(下面描述的鉤環翻轉機構48)從開口49e安裝。
如圖2所示,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通過旋入第一轉子臂31的連接銷37(見圖2)連接在安裝構件49和第一轉子臂31上。連接銷37由螺栓制成,該螺栓包括帶有平滑邊緣的六邊形孔,使得魚線難以卡在連接銷37的頭部上。用于將魚線引導到卷筒4上的魚線滾輪和固定地連接在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上的固定軸蓋45安裝在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的尖端上,其中魚線滾輪40布置在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和固定軸蓋45之間。魚線滾輪41可轉動地安裝在第一支承構件40的尖端上。固定軸蓋45是帶有尖端的變形錐形,并且可轉動地支承魚線滾輪41的固定軸45a(見圖3)與固定軸蓋45整體形成。固定軸45a的尖端固定在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上。
如圖3和5所示,第二轉子臂32從柱形部分30的后部向前延伸并與柱形部分30間隔開。第二轉子臂32布置在與第一轉子臂31相對的位置上。如圖3所示,第二轉子臂32與大直徑部分30b在周向上平滑連接。大致三角形的開口32c形成在第二轉子臂32的底部。開口32c通過下面描述的覆蓋構件47閉合。另外,第二鉤環支承構件42樞轉地安裝在第二轉子臂32尖端的外周側上。
如圖3所示,通過將線材桿彎曲成大致U形的鉤環43固定在固定軸蓋45和第二鉤環支承構件42之間。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第二鉤環支承構件42、魚線滾輪41、鉤環43和固定軸蓋45形成將魚線引導到卷筒4上的鉤環臂44。通過從魚線卷繞位置上翻轉,鉤環臂44可在圖2所示的魚線卷繞位置和魚線松開位置之間樞轉。
如圖3所示,覆蓋構件47通過螺釘可拆卸地安裝在第二轉子臂32的外周側上。覆蓋構件47成形為在徑向上覆蓋第二轉子臂32的外側。三個橢圓形通孔65a、65b和65c形成在第二覆蓋構件47內,并用來暴露第二臂部分32b的開口32c的一部分。
如圖2~4所示,鉤環翻轉機構48包括運動構件55、撥動彈簧機構56和轉換突出部57。運動構件55的尖端55a與形成在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內的孔(未示出)接合并在第一轉子臂31內前后運動。撥動彈簧機構56撥動鉤環臂44并將其偏置在魚線松開位置和魚線卷繞位置。轉換突出部57(見圖2)設置在轉動支承部分27(見圖2)的前表面上。
如圖3和4所示,撥動彈簧機構56包括引導軸56a和圍繞引導軸56a布置的錐形螺旋彈簧56b。引導軸56a的尖端56c與形成在第一鉤環支承構件40上的孔(未在圖中示出)接合。如圖4所示,螺旋彈簧56b通過殼體構件49d內部形成的壁部分49i容納。壁部分49i具有大致呈鉤子的截面形狀。撥動彈簧機構56撥動鉤環臂44并將其偏置在魚線松開位置和魚線卷繞位置,并且將死點介于兩個位置之間。撥動彈簧機構56的死點靠近魚線松開位置設置。
運動構件55是具有在相反方向上彎曲的尖端55a和底端55b的線材構件。如圖4所示,運動構件55通過形成在安裝構件49內的引導凹槽49f引導。運動構件55可前后運動,即朝向繞線輪單元2和離開繞線輪單元2運動。如圖4所示,其尖端向外伸出并且呈半球形的突出部分49h在繞線輪單元2一側形成在引導凹槽49f的端部上。如圖3和4所示,突出部分49h形成使其外部形狀與切去部分31h相配。切去部分31h從第一轉子臂31的后端部分的一部分上切成大致半球形。另外,細長通孔31g形成在切去部分31h內,并且通孔31g與通孔49g相連。這里,運動構件55的底端55b插入通孔49g和通孔31g,并與轉換突出部57(見圖2)接觸。
如圖2所示,轉換突出部57在轉動支承部分27的前部向前伸出。并在周向傾斜,而且包括傾斜表面和伸出端部。當搖把1在魚線卷繞的方向上轉動時,當鉤環臂44樞轉到魚線松開位置時前后運動的運動構件55的底部與轉換突出部57接觸,并將鉤環臂44返回到魚線卷繞位置。
由于鉤環翻轉機構48是本領域公知的部件,其結構將不在這里進一步詳細描述和說明。
另外,如圖2所示,轉子3設置使用鉤環翻轉機構48制動轉子3的轉子制動機構58。轉子制動機構58設置所述的運動構件55和由橡膠制成并處于魚線松開位置時與運動構件55的底端表面接觸的制動構件59。當鉤環臂44樞轉到魚線松開位置時,運動構件55向后運動并與制動構件59接觸,由此使得轉子制動機構58制動轉子3。制動構件59安裝在設置在轉動支承部分27內的環形凹槽內。由于轉子制動機構58是本領域公知的部件,其結構將不在這里詳細描述和說明。
如圖2所示,由于防止轉子反轉的防反轉機構50布置在中空部分3a內。防反轉機構50具有滾子類型的單向離合器51和用于將單向離合器51在操作狀態和非操作狀態之間轉換的控制機構52。單向離合器51具有固定在主體構件2a上的外圈和不可轉動地安裝在小齒輪12上的內圈。控制機構52具有布置在主體構件2a后部的控制桿53,如圖1所示。單向離合器51通過控制桿53在兩個狀態之間轉換。當單向離合器53在操作狀態時,防止轉子3在反轉方向上轉動。但當單向離合器51在非操作狀態時,轉子3可在反轉方向上轉動。由于防反轉機構50是本領域公知的部件,其結構將不在這里詳細描述和說明。
卷筒的構造卷筒4布置在轉子3的第一轉子臂31和第二轉子臂32之間,并通過阻力機構60固定地連接在卷筒軸15的尖端上。卷筒4是由例如鋁合金制成的構件,并包括其外周卷繞有魚線的卷筒筒體部分4a、與卷筒筒體部分4a的后部形成整體的裙部4b以及固定地連接在卷筒筒體部分4a的前部上的前凸緣部分4c。卷筒筒體部分4a是延伸到轉子3的柱形部分30的外周側上的柱形構件。由于阻力機構60是本領域公知的部件,其結構將不在這里詳細描述和說明。
轉子驅動機構的構造如圖2所示,轉子驅動機構5包括主齒輪軸10、主齒輪11和小齒輪12。主齒輪軸10不可轉動地安裝在搖把1上,主齒輪11與主齒輪軸10一起轉動,并且小齒輪12與主齒輪11嚙合。小齒輪12是當搖把1轉動時轉動的管狀構件,卷筒軸15從前到后延伸通過小齒輪12的內部。小齒輪12是由金屬制成的中空管狀構件,卷筒軸15通過小齒輪12的內部。小齒輪12的中間和后部通過軸承14a和14b可轉動地支承在主體構件2a上。轉子3不可轉動地安裝小齒輪12的前部12a上。前側的軸承14a是安裝在轉動支承部分27內部的球軸承。后側的軸承14b是帶邊的套筒。由于轉子驅動機構5是本領域公知的部件,其結構將不在這里詳細描述和說明。
振動機構的構造振動機構6通過卷筒軸15隨著搖把1的轉動前后往復運動卷筒4。搖把1的轉動通過動力傳遞機構傳遞到振動機構6上,該動力傳遞機構將搖把1的轉動通過主齒輪11、小齒輪12和被動齒輪23傳遞到振動機構6上。如圖2所示,振動機構6包括平行于卷筒軸15布置的螺紋軸21、當螺紋軸21轉動時沿螺紋軸21前后往復運動的滑動件22和安裝在螺紋軸21的前端側上的被動齒輪23。小齒輪12的轉動速度降低并通過動力傳遞機構傳遞到被動齒輪23上。卷筒軸15不可轉動地連接在滑動件22上。以此方式,滑動件22隨著搖把1的轉動前后運動并前后往復運動卷筒4。動力傳遞機構是本領域公知的部件。因此,動力傳遞機構的結構將不在這里詳細描述和說明。由于振動機構6是本領域公知的部件,其結構將不在這里進一步詳細描述和說明。
繞線輪的操作和功能為了用此旋轉繞線輪甩桿,鉤環臂44從魚線卷繞位置推到魚線松開位置。接著,釣竿擺動,并拋出釣具。因此,魚線以螺旋形式從卷筒4前部放出。
當魚線收回時,鉤環臂44推到魚線卷繞位置。當搖把1在魚線卷繞方向上轉動時,這通過鉤環翻轉機構48的作用自動完成。當搖把1在魚線卷繞方向上轉動時,轉動力通過主齒輪軸10和主齒輪11傳遞到小齒輪12上。傳遞到小齒輪12上的轉動力通過小齒輪12的前部12a傳遞到轉子3上,并且轉子3在魚線卷繞的方向上轉動。
另一方面,螺紋軸21通過被動齒輪23轉動,該被動齒輪通過動力傳遞機構與小齒輪12嚙合。接著,與螺紋軸21嚙合的滑動件22通過螺紋軸21的轉動前后往復運動。通過鉤環臂44引導在卷筒4上的魚線卷繞在卷筒4的卷筒筒體部分4a上,并且魚線卷繞在卷筒4上。
在此轉子3中,安裝構件49可拆卸地安裝在第一轉子臂31上,并且鉤環翻轉機構48安裝在安裝構件49上。這里,通過將鉤環翻轉裝置48事先連接在安裝構件49上并使用鉤環翻轉裝置48,具有鉤環翻轉裝置48的安裝構件49可連接在其轉子3具有不同尺寸的繞線輪上。
其他實施例(a)使用前阻力類型的旋轉繞線輪的所述實施例作為示例性實例。但是本發明還可適用于后阻力類型的旋轉繞線輪和桿制動類型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
(b)在所述實施例中,管狀構件30a可拆卸地布置在大直徑部分30b上。但是,管狀構件30a和大直徑部分30b可布置成使其形成整體單件。
(c)在所述實施例中,安裝構件49安裝在第一轉子臂31的外周側上。但是,安裝構件49可構造成安裝在第一轉子臂31的內周側上。
按照本發明,由于其中安裝有鉤環翻轉裝置的安裝構件可拆卸地安裝在旋轉繞線輪轉子的一側上,鉤環翻轉裝置可以是標準的,并連接到轉子臂上,而不考慮轉子的尺寸。
如上使用,以下方向術語“向前”、“向后”、“之上”、“向下”、“垂直”、“水平”、“之下”和“橫向”以及其他類似的方向術語旨在表示裝備本發明的裝置的方向。因此,用來描述本發明的這些術語應相對于裝備本發明的裝置進行解釋。
這里使用的術語“大致”、“大約”和“近似”意味所修飾術語的偏差量,使得最終結果不顯著改變。如果此偏差不否定其修飾詞匯的含義,這些術語應看成包括所修飾術語的至少正負5%的偏差。
此申請要求日本專利申請No.JP2002-316155的優先權。日本專利申請No.JP2002-316155的所有公開內容結合于此作參考。
在只選擇所選實施例描述本發明的同時,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從此說明書中將明白的是可進行不同的改型和變型而不超出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本發明的范圍。另外,本發明實施例的上述描述只用作說明,并不用于限制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的本發明。
權利要求
1.一種旋轉繞線輪的轉子,該旋轉繞線輪具有繞線輪單元和卷筒,所述轉子可轉動地安裝在繞線輪單元上以便圍繞卷筒引導和卷繞魚線,所述轉子包括轉子單元,其具有可轉動地安裝在繞線輪單元上的柱形部分;以及一對轉子臂,該轉子臂從所述柱形部分的后端部分的外周表面上相對位置向前延伸,所述轉子臂延伸以便與所述柱形部分間隔開;用于將魚線引導到卷筒上的鉤環臂,所述鉤環臂安裝在所述轉子臂對的尖端上,以便在魚線卷繞位置和魚線松開位置之間樞轉;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轉子臂對之一上的安裝構件;以及布置在所述安裝構件上的鉤環翻轉裝置,所述鉤環翻轉裝置將所述鉤環臂從魚線松開位置返回到魚線卷繞位置,以便響應所述轉子單元在魚線卷繞方向上的轉動。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布置在所述轉子臂對的所述之一的外周側上。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部分具有大直徑部分和可拆卸地布置在所述大直徑部分的前端部分上的管狀部分。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其特征在于,所述鉤環翻轉裝置包括具有尖端部分和底部的運動構件,該尖端部分可脫開地與所述鉤環臂對的所述之一接合,該底部可脫開地與所述安裝構件接合,使得為了響應該鉤環臂的樞轉,所述運動構件的所述底部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至少前后運動,該第一位置與魚線松開位置相對應,該第二位置與魚線松開位置相對應,并比所述第一位置更靠近該繞線輪單元;具有尖端部分的撥動彈簧機構,該尖端部分在一個位置上可轉動地與所述鉤環臂對之一接合,該位置與所述運動構件與所述鉤環臂接合的位置不同,使得所述撥動彈簧機構根據所述鉤環臂樞轉的方向撥動所述鉤環臂并將其偏置在所述魚線卷繞位置和魚線松開位置之一上;以及布置在所述繞線輪單元的前部上的轉換部分,使得當所述轉子臂在魚線卷繞方向轉動時,所述轉換部分與位于第二位置上的所述運動構件的所述底部接合,以便將所述運動構件向該第一位置運動。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子臂對之一具有形成其上的凹入部分,以及所述安裝構件的外周成形為與所述凹入部分的輪廓相配,使得所述安裝構件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凹入部分上。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具有板形構件和殼體構件;以及所述鉤環翻轉機構安裝在所述殼體構件內。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具有板形構件和殼體構件;所述板形構件形成為與所述凹入部分的輪廓相配;以及所述鉤環翻轉機構安裝在所述殼體構件內。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子臂具有形成其上的通孔;以及所述運動構件的所述底部插入所述通孔。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具有形成其上的通孔;以及所述運動構件的所述底部插入所述通孔。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具有突出部分;所述凹入部分具有凹槽部分,使得所述突出部分與所述凹槽部分接合,并當所述安裝構件安裝在所述凹入部分時用作浮動擋塊。
11.一種旋轉繞線輪,其包括搖把;可轉動地支承所述搖把的繞線輪單元;卷筒;可轉動地安裝在所述繞線輪單元和所述卷筒之間以便圍繞所述卷筒引導和卷繞魚線的轉子,所述轉子包括轉子單元,其具有可轉動地安裝在繞線輪單元上的柱形部分;以及一對轉子臂,該轉子臂從所述柱形部分的后端部分的外周表面上相對位置向前延伸,所述轉子臂延伸以便與所述柱形部分間隔開;用于將魚線引導到卷筒上的鉤環臂,所述鉤環臂安裝在所述轉子臂對的尖端上,以便在魚線卷繞位置和魚線松開位置之間樞轉;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轉子臂對之一上的安裝構件;以及布置在所述安裝構件上的鉤環翻轉裝置,所述鉤環翻轉裝置將所述鉤環臂從魚線松開位置返回到魚線卷繞位置,以便響應所述轉子單元在魚線卷繞方向上的轉動。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布置在所述轉子臂對的所述之一的外周側上。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其特征在于,所述柱形部分具有大直徑部分和可拆卸地布置在所述大直徑部分的前端部分上的管狀部分。
14.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其特征在于,所述鉤環翻轉裝置包括具有尖端部分和底部的運動構件,該尖端部分可脫開地與所述對的鉤環臂的所述之一接合,該底部可脫開地與所述安裝構件接合,使得為了響應該鉤環臂的樞轉,所述運動構件的所述底部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至少前后運動,該第一位置與魚線松開位置相對應,該第二位置與魚線松開位置相對應,并比所述第一位置更靠近該繞線輪單元;具有尖端部分的撥動彈簧機構,該尖端部分在一個位置上可轉動地與所述對的鉤環臂之一接合,該位置與所述運動構件與所述鉤環臂接合的位置不同,使得所述撥動彈簧機構根據所述鉤環臂樞轉的方向撥動所述鉤環臂并將其偏置在所述魚線卷繞位置和魚線松開位置之一上;以及布置在所述繞線輪單元的前部上的轉換部分,使得當所述轉子臂在魚線卷繞方向轉動時,所述轉換部分與位于第二位置上的所述運動構件的所述底部接合,以便將所述運動構件向該第一位置運動。
15.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子臂對之一具有形成其上的凹入部分,以及所述安裝構件的外周成形為與所述凹入部分的輪廓相配,使得所述安裝構件可拆卸地安裝在所述凹入部分上。
16.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旋轉繞線輪,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具有板形構件和殼體構件;所述殼體構件形成為覆蓋所述板形構件的外部后端部分;以及所述鉤環翻轉機構安裝在所述殼體構件內。
17.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旋轉繞線輪,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具有板形構件和殼體構件;所述板形構件形成為與所述凹入部分的輪廓相配;以及所述鉤環翻轉機構安裝在所述殼體構件內。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旋轉繞線輪,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子臂具有形成其上的通孔;以及所述運動構件的所述底部插入所述通孔。
19.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旋轉繞線輪,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具有形成其上的通孔;以及所述運動構件的所述底部插入所述通孔。
20.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旋轉繞線輪,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構件具有突出部分;所述凹入部分具有凹槽部分,使得所述突出部分與所述凹槽部分接合,并當所述安裝構件安裝在所述凹入部分時用作浮動擋塊。
全文摘要
一種旋轉繞線輪的轉子具有柱形部分、形成在柱形部分相對側上的第一和第二轉子臂、樞轉地安裝在第一和第二轉子臂的前端上以便將魚線引導到卷筒上的鉤環臂以及可拆卸地安裝在第一轉子臂的外周側上的安裝構件。安裝構件可拆卸地安裝在形成在第一轉子臂內的凹入部分內。鉤環翻轉裝置安裝在安裝構件內。以此方式,用于旋轉繞線輪轉子的鉤環翻轉裝置可以相互交換,而不考慮轉子的尺寸。
文檔編號A01K89/00GK1498532SQ20031010449
公開日2004年5月26日 申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優先權日2002年10月30日
發明者明上誠治 申請人:株式會社島野